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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建群小说《我在北方收割思想》连载(18)女人篇(八)第十八章 重归伊甸园
2022-01-10 · 小说
请告诉我,自从亚当和夏娃离开之后,
那伊甸园,如今荒芜成什么样子了?
——戴望舒
夜色晦暗。在一个母系氏族部落的旧址上,有一个游乐场。游乐场完全按照部落的原貌,以一比一的比例复原。有尖顶的茅草屋,有聚餐的饮食村,有供人们祭奠或欢庆用的露天广场,还有野蛮人进行残酷的表演项目的打斗场。我的身旁坐着一个女孩。这是一个坏女孩,正是被人们以调侃的口吻说出的那种“卡拉妹”。是我主动要的。我曾经是一个女性崇拜论者——一厢情愿地在自己的心目中,塑造过几位“理想女性”的形象。她们珍藏于我心中,我夜夜在她们的石榴裙前焚香。但是有一天,在她们的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姿态下,我突然厌了。一位大学生邻居告诉我,世界上没有圆满,所有的事物都是残缺的,这话提醒了我。从此我不再追求幸福,我自己就是幸福,从此我不再傻乎乎地为自己去塑造什么理想偶像,坐在我身旁的女孩,就是世界上最好的女孩。女孩已不再青春,脸上落满了岁月的痕迹,长长的头发将脸遮住半边。一身红色的连衣裙,裙子下面的分衩开得很高。脚下大约是一双高跟鞋,腿上统着一双黑色的、鱼网状的丝网。这丝网大约延伸到上半身去,因为,当我有意无意之间,用手梦游般地抚摸时,发现根本摸不到丝网停止的地方。这里是母系氏族村,距现在六千七百年。村口,是一个横卧的裸体的女酋长的塑像。塑像的下部开了一个小门,人类蚂蚊一样从那里进进出出。我们就是从那个小门,进入六千七百年前,进入这个新、旧石器交替的母系氏族村的。那时候无所谓道德,无所谓法律,无所谓婚姻与家庭,无所谓私有财产,无所谓孔子孟子庄子老子,亦无所谓《圣经》中的“十戒”。所有这些,都是聪明的人类或者愚蠢的人类的杰作。当然,那时候也没有时间,“人猿相揖别,只几个石头磨过”人类一共三百万年的历史,光磨这几个石头,就用了二百九十九万年。部落里每一个女子都有自己独立的房子,或尖顶,或圆顶,门口一个挡水的土坎,后掌一个高出地面的土炕。夜夜,都有别的部落的男子,越过那条人工挖就的鸿沟,在姑娘的门前吹奏一件叫“埙”的乐器。当这乐声终于让姑娘心醉神迷的时候,门便“吱呀”一声开了。但是披着二十世纪的夜色,敲开这个坏女孩的门扉的时候,我没有用埙。我不懂乐器,我在所有的乐器面前都是一个白痴。我仅仅只用手指敲了敲门—像大侦探福尔摩斯说的那样,文明人敲门敲三下,并且只敲三次。尽管,晦暗的万年不改的夜色,尖顶的茅草屋,如影幢幢地穿插在这个地老天荒之地的身穿兽皮的人们,以及那遍野响起的埙之声,都让我明白了自己是一个原始人,或者正在串演原始人的角色,但是我不会用埙,我只能敲门。前面谈到的那个坏女孩坐在大塘边,以一种女人的千年不改的姿势在迎接我,神秘而又邪恶。这令我想起烽火戏诸侯的褒姒,想起在酒池肉林中大嚼大咽的妲己,想起美艳千年的杨玉环。她将一颗口香糖送到我的嘴边,我则为她点燃一支烟。—那时候还没有口香糖,也没有烟,烟和口香糖是以后的事情。嚼糖的时候我想。当然,我们还翩翩起舞。“翩翩”这两个字用得大约并不准确,因为地方过于狭窄,原始人那时候还不懂舒适。我是为一件重要的事情,到这氏族村来的。我是来寻找一个女孩。当然不是眼前的这位,那一位比眼前的这一位要老些,非但是老,简直是“古”了,她是六千七百年前的女孩。茅屋外,响起惊天动地的响声,这是原始部落的人,用脚跺地,用手拍击胸膛,用嘴呐喊的声音。露天广场上,他们正举行大祭祀。广场中间的一堆篝火,烧红了半边天空。我是隔着墙缝往外看的。我还看到,广场的西北角,一个土台上,女酋长庞大的、臃肿的、半裸的身躯,像蜂箱里的蜂后、蚁巢中的蚁后那样,横亘在那里。而一群子民,在她身边顶礼膜拜翩翩起舞。他们当然都和我一样,仅是角色而已。不过和我还是有一些差别,我是外来人——外星人一般的唐突的闯入者,而他们是土著,是经营部门招募来的群众演员。我来寻找的那女孩,她是不会再站起来,加入这行列中了。她已经成为一堆白骨,一个尚待破译的符号,如今就静卧在毗邻的博物馆的一只玻璃罩下。先前,她是躺在三尺地表之下的。那第一层叫耕作层,第二层叫熟土层,第三层叫文化层,第四层叫生土层,她是躺在第三层即文化层的。当有一天考古学家将第三层轻轻剥开时,她面目朝天,静卧在那里。她的骨头雪白雪白,在没有月光的夜晚发出磷磷蓝光。一颗小小的头有些倾斜——向西倾斜,向太阳落山的方向倾斜。她的头颅旁边,有两个翡翠耳环。她的胸前,呈日月星辰图案,排列着8563颗骨珠。她的脚下,随葬着陶钵、陶罐、陶埙和尖底瓶各一个,另有一些骨质的饰物。而那响彻宇宙空间的陶埙之声,那最初的埙,就是从这女孩的脚底下发现的。而那尖底瓶,被考古学家誉为“美人瓶”的尖底瓶,刻着一个人面鱼身的怪物。她带给人们许多的蹊跷。氏族部落专门有自己的墓地。在那墓地里,葬埋着许多的单个的男人和女人,这些男人和女人都仅仅只有一两件简单的陪葬品,或者干脆没有,而她竞那么奢侈,拥有那么多;这些男人女人们都是葬在专门的墓地里的,而她不是,她是葬在她的茅屋的一角,像某一次入睡后而长眠不起。还有那尖底瓶,以及尖底瓶上那带有暧昧色彩的图案,还有那埙,那越过千年万年的时空至今仍然慑人魂魄的天籁之音。当然更奇特的是那些骨珠了。在那新石器和旧石器交替的年代,该有多少双粗糙的手,历经多少个晨昏,才将它打磨成现在这个模样,然后又毫不可惜地将它覆盖在这少女冰冷的身上,而那日月星辰图案又在昭示着什么?她确实是少女!十六岁!专家用碳化的办法对她的骨骼进行了鉴定。他们还推断,那人面鱼身图案正是这个部落的图腾,具有生殖崇拜含义。他们还对着葬埋区那一堆一堆的白骨说,那些仰面朝天埋葬的,是些寿终正寝的人(那时的人平均寿命是36岁),那些侧身蜷曲着死去的,是些生前有过过错的人,他们死时是被捆绑着的,而且将永恒地被捆绑,以防灵魂走出来危害生者,那些俯身葬者,则是一些被雷电打死的人或者其他形式的暴死者。但是专家们贫乏的头脑,无法对这个六千七百年前的十六岁少女作出判断。为什么这个女孩享有如此特殊的待遇呢?诚然,氏族是以女性为中心,那是一个绝对的女性崇拜的年代,但是,公共墓地有那么多的女性,而部落为什么对这个少女情有独钟呢?那么,她是酋长的女儿吗?或者说,是未来的女酋长吗?或者,干脆就是正仰卧在土台上,蠕动蜂后般的身子,接受部落膜拜的酋长本人吗?六千七百年前组成的黑幕,太黑了,谁也无法超越,谁的目光也无法直抵彼岸。可惜生而知之的郭沫若不在了,他本人如今也已永缄其口,成为一个谜。六千七百年后的坏女孩坐在我的膝上,小鸟依人,风姿绰约。女人在我的眼中,总是一个大神秘,六千七百年前的和六千七百年后的,都如是。就说眼前以现代人形式存在的这个“卡拉妹”吧,我就感到有些摸不透她。我不是一个没有阅历的人,但是,眼前的这位,尽管她作出种种媚态,然而她的骨子里,总有一种不可侵犯的东西在里面,而她的谈吐中,偶然蹦出的几个词,也让我相信她接受过高等教育,并且在某些领域拥有专门知识。我告诉她我是一个严肃的人,我的越轨行动仅仅到此为止,纵然是在氏族村,我也能自制自己。我说我是灵魂感到无所依着,才来这里寻找慰藉的,而我的最直接的目的,是想破译那个谜,那个六于七百年前的女孩之谜。白日里,讲解员小姐的关于这女孩的故事,是那样强烈地逗起了我的好奇心。我决心来破译它。有好奇心的不止我一个。当我提出,要趁着夜色,重新去踏访那神秘的女骨时,女孩提出要与我同去。“也许,只有女人才最了解女人!”她说。六千七百年前的那女孩,在博物馆展厅里,依旧发着磷磷的蓝光。像她曾经火热的嘴唇和热烈的目光。大厅里空旷得像坟墓,而面对女孩,让我想起《圣经》里的一段话:“有一天,海水会倒流,坟墓会裂开,死者会从坟墓里再走出,用她褪色的嘴唇向你微笑!”女孩胸前的八千五百六十三颗骨珠,也在发出悚人的邪恶的蓝光。突然有人尖厉地笑起来,声音在大厅引起一连串的回音,我的毛发因为这突如其来的笑声而倒竖起来。接着,我听到一句话,“她是个坏女孩,和我一样。哈哈,坏女孩!”我不知道这句话是谁说的,是地下躺着的这个,还是我身边站着的这个,我更为惊骇起来。“别怕,是我说的,六千七百年后的这个说的!”我身边的坏女孩,这时悄声说道。并且一边说着,一边伸手摩娑我倒竖的毛发。这个动作在我小的时候,黑地里在野外受到了惊吓,回到屋里时,祖母经常用。因此我情绪此刻有些平复。“她是坏女孩,是一切坏女孩的鼻祖,一切开端的开端。你瞧她那勾魂的眼睛,你瞧她那发烫的嘴唇。她往这里一站,骚风十里,这一块地面的所有的异性,都会因此而痉挛起来。比起她,我只是一个来世的尾随者而已。”“那么,她是怎么死的呢?十六岁,用现在的话说:死于华年!”“是所有的男人们和女人们合起来,将她活埋的——在她某一次熟睡的时候。因为没有她,别的女人才能得到男人,而男人们才不会因为她而互相仇杀!”“这也算是一种推理吧,反正也没有人能为她作出更合理的解释!不过,我仍然愿意为她找出另一种解释,即这是一次祭祀仪式上的祭品。比如遇到瘟疫,遇到战争,遇到洪水迟迟不退,遇到外星人骚扰这一块地面,迫于无奈,人们挑选出部落最美丽的一个女人祭天!”我说。接着我又说:“当然,你的解释更具有挑战性,我更愿意相信它!那么,那么多陪葬品是怎么回事?尤其是那些骨珠,它有八千五百六十三颗呢!”“你真的想知道吗?其实,那是一个最简单的问题,一个只要合理推想,就可以想到的问题。”那八千五百六十三颗骨珠是什么,我后来明白了。轰轰烈烈地举行氏族仪式的广场,接纳了我,当然也接纳了那个坏女孩。在篝火的照耀下,在埙声的撩拨下,我们翩翩起舞,嗣后,像云南的母系氏族部落现在还在风行的那种“阿注婚”一样,每一个女人都领着自己喜欢的男人,走进茅草房,而领着我的,便是那个坏女孩。那天夜里,如果不是我的一个偶然的发现的话,也许我将铸成错误。因为人是环境的产物,在这原始与蛮荒中,文明已经变得愚蠢和可笑了。当我的手摸到她的脚踝部分,我摸到了一个方方正正的硬片。它当然不属于鞋,它是装在丝袜里紧贴脚后跟的一件东西。它是什么呢,叠得方方正正的,记得先前,在没有进博物馆展厅前,我曾经摸到过它,只是当时没有在意。继而,我也明白了那六千七百年前的少女的胸前那八千五百六十三颗骨珠是怎么回事。那是那些曾经走进那间茅屋的男人们送给她的,她确实是一个妖孽。我突然深深地厌恶起自己,也厌恶起眼前这个风姿绰约的坏女孩来。我感到恶心,这种仿造爱情的游戏让我觉得荒唐。我不知道在我之前,是谁来到这里,也不知道在我之后,还有谁会来到这里。我给了坏女孩应当给的钱,就离开了茅草屋。埙声在后边紧紧地追随着我,火光照亮我的后背,我逃也似的,从女酋长的裸体下面逃出,进入文明社会里。我像潜出水面的鲸一样长长地吐了口气——伟大的普希金说,每一个浮躁的现代人,都有必要回到过去的年代里,去窒息三分钟。我现在就照这位先贤的话做了,不过我感到似乎并没有太大的必要。许多天以后,我在一家大学的学术刊物上,看到一位女大学生写的毕业论文。论文的标题叫“人类社会的第一个妓女”。论文讲述的正是氏族遗址上那个六千七百年前的十六岁少女的故事,而所阐发的正是我曾经听到过的那些宏论。论文说,人类的最初的妓女,不是商周王朝的妲己和褒姒,不是《圣经》中那个诱惑过圣徒耶稣的抹大拉,正是她——目下以白骨形式存在的氏族村的女孩;当然那时候还没有“妓女”这个概念。论文还说圣女贞德和妓女抹大拉,构成同一个事物的两个极端。无论男人,无论女人,在他们心中,魔鬼与天使并存,德行与恶习并行,只是,人们之所以被称为高级动物,就是它能够制约,它有秩序,如此而已。这位才华横溢的大学生,还在论文的结束部分,从一位女性的立场、女权主义者的立场出发,盛赞了女性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为人类文明做出的贡献,并且预言,女性重新统治这个世界的时代正在到来。我想和这女孩联系一下,再聆听一次她的宏论,不过终于没有联系。我只是在那遗址旁,买了一个现代人做的陶埙,将它放在我的书架上,与那些线装的古书和骑马钉装订的现代书放在一起。在任何乐器面前我都是一个白痴,更何况这遥远年代的埙。因此我惟一能做的事情,只是朝朝暮暮对它膜拜,并且闭目塞听,不再听那氏族部落村埙声的呼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