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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建群小说《我在北方收割思想》连载(21)女人篇(十一)第二十一章 偶像高红十
2022-01-13 · 小说
我常常为红十大姐抱屈。这位才华横溢的女子至今还是单身。我常常想,世界上那些单身男子眼睛都瞎了,瞅不见她。我尤其抱恨那些一茬一茬生长起来的所谓文学爱好者们,他们只注意到了文学,而丝毫没有注意到作品后面那个受难的缪斯。我笨想,即便是出于“爱屋及乌”的原因吧,他们也该对她垂青几分才对!以上这段文字有点像征婚广告。红十大姐见了,大约会骂我多事。当然这是我的不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定数,婚姻不“动”,那就做个单身贵族好了。各样人生都有各样人生的境界,故此,我们丝毫没有理由去苛求一律。例如,昏昏噩噩者如我,倒是亦步亦趋、按部就班走着规定的人生,然而不就那么回事吗?一九九四年秋天在北京,交罢《六六镇》手稿后,我给红十家里打了个电话。第二天一早,她来了,说要请我到“老三届”餐厅吃饭。那天是北京秋来的第一场大风,黄叶翻飞,天色清冷,红十穿了一件没有领子的上衣,肩上挎着一个上大下小的喇叭形的挎包。一年不见,她似乎有些老意了。人说女人上四十,一天一个变化,这话也许是真的。当然,她之所以给我这样的感觉,大约主要是由于她那天的装束。北京地面有三个返城知青办的餐厅,一个叫“黑土地”,一个叫“老插”,一个即是我们用饭的这个“老三届”。老三届餐厅在张自忠路的西头,距我住的中青社招待所不远。餐厅门面不大,里面却十分狭长,且有许多的隔开的小房间。小房间的门楣上,分别写着“大队部”、“连部”、“贫协”等等字样,让人想起当年插队的情景。而点缀大厅的种种摆设,主格调是镰刀、草帽、干辣椒串、耕地的犁铧等等。还有一些放大了的诸如“毛主席接见百万文化革命大军”之类的旧报纸,压在餐桌的玻璃板底下。“老三届”餐厅里,我们拣过道里一个相对而坐的两人位子坐了。然后点菜。我们的玻璃板底下压的,是毛主席接见河南知青薛喜梅她们的一张泛黄的报纸。餐厅里经营的,也都是些陕北的地方吃食。我们要了“猪肉撬板粉”等等。那经营这家餐厅的老板,一个在山西候马插过队的北京知青,也闻讯过来问候。言谈过程中,我知道了,餐厅开张时,高红十这类知青代表人物,曾来祝贺。红十善侃,和她在一起,我大约只是个听众的份了。当她大侃时,我便又看到了青春激荡的高红十,看到了在好长的一段时间里,曾经作为青年偶像的高红十。她是那么深地陷入在过去了的那个时代里而不能自拔。她成为过去年代的一枚徽章。每一个时代都有自己的英雄。如果没有,它就想方设法制造出一个或一批来,以便给这个时代涂抹上一点特征。我们这个年龄的人,都知道高红十,知青下乡,以邢燕子、侯隽、薛喜梅这些人开始,后来到了高红十这里,以一曲响遏行云的《理想之歌》,像一个惊叹号一样,为它划上结束。“红日/白雪/蓝天,乘东风/飞来报春的群燕………”整整占据了《人民日报》一个整版的,高红十和她的北大同学写的那首长诗,曾经使一代人为之热血沸腾。红十先在陕北延长县里家堡插队。那是个北师大女附中才子云集的地方,红十之外,还有藏若华、吴柏林,插队期间都已有些文名。同在一起的还有邓小平的女儿邓榕。红十后来推荐上北大。北大毕业后,挟《理想之歌》的聒噪之风,又回陕北,重在南泥湾插队。后来到陕西人民出版社,后来折腾回北京,在《法制日报》上班。我是在延安市一群文学青年办的学习班上,认识高红十的。那是很早很遥远的事情了。她一身朴素的着装,翻毛皮鞋,头上两根羊角小辫。她那时已经完全地陕北化了或者说农村化了。记得她说过一件事。她回北京探亲时,邻家来串门,见了她,惊叹一声对她母亲说:“你们家什么时候结下个农村亲戚的?”红十母亲眼睛湿润了,回答说:“这是咱们红十呀!”邻家见说,自觉失言,找个托辞匆匆走了。“失言”这个词儿,好像就是那时候从红十那里学到的。我记得她说这件事时,除了贯穿她人生始终的那种自豪感以外,深层中流露出一种淡淡的酸楚。记得夜半更深之际,她还用她的拦羊嗓子回牛声,唱了一首《一座座青山紧相连》。她的声音好大,尤其是那“得儿,哟儿”之类,用北京的大舌头搅动得十分响亮。我们学员们住在五楼,连一楼住的客人们也纷纷赶上来抗议,可见她的声音之大。记得,她还能滔滔如泻地背诵郭小川的《祝酒歌》。“三伏天下雨,雷对雷,朱仙镇交兵,锤对锤,今晚上,咱们杯对杯”之类。在老三届餐厅里,在三杯啤酒的作用下,恍惚中我觉得我面对的是一段沧桑。我给红十大姐的碟子挟菜,我说我的感觉,好像这是一个陕北老乡,请一位他们村的知青在家里吃饭一样。红十大姐同意了我的话。于是我又由此引申,提出这顿饭由我付钱,话撵到这里,红十大姐也就同意了。知青运动已经成为历史,给红十带来这个不俗的名字的苏联红十月大约也已成为历史,包括正在老三届餐厅吃饭的我们亦将被匆匆翻过。红十说,几年前她给《人民文学》当刊授老师,刊授学员竞然不知道高红十,竟然在电话中把“红十”说成“红卜”,“红萝卜吗?”她解嘲地说了一声。我说,让我们平心静气地接受这一切吧,我们属于那个已经过去了的年代,尽管在那个年代里,我们仍然是弃儿。那一天北京的气候好冷,鼻涕喷嚏乱打。在飕飕的寒风中,我把红十大姐送上公共汽车。我要她打的,她说这趟公共汽车恰好在她家门前停。在张自忠路的路口,目送着背着喇叭形挎包的她被那钢铁动物吞噬,接着随着汽车开走,眼前一片茫然,伫立在风中的我突然掉下泪来。当然那也许是由于风的原因。最近好长时间,没有和红十联系了。不知她可好?那次离开北京后,我给她打过几次电话。接电话的总是红十的母亲,当老人家听出是男声时,她在那一瞬间总表现出一种激动,激动中并有一种希冀的味道,并且马上说:“红十在,我给你叫!”这使我的心在这一阵子紧缩起来,并且决定以后如果没有重要的事情,决不去惊扰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