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纪念《最后一个匈奴》出版三十周年
《最后一个匈奴》作者自陕北致函丹华原型
我的高贵的朋友若华大姐:

您好!

信收到。一看到那熟悉的笔迹,我就断定是您的信。我的心在这一刻跳动得多么热烈呀!——这是普希金的诗。有一大摞信,我将所有的信都看了,只有这一封信,我一直没有勇气拆它。一直延捱到晚上,很晚很晚的时候,《古兰经》中所说的“在这万籁俱寂的高贵的夜晚”,我才强按住心跳,将它打开。

送走郭林一行后,我于九月七日到西安策划《最后一个匈奴》的分集提纲,二十七日回到延安,二十八日到单位,见到信,今天二十九,我回信。

您叫我“小高”,这也许是最合适的称呼,当年您就是这样称呼我的,而且像唱歌一样,将“高”字高八度地说出。我在前一封信中称呼您“小臧”,则纯粹是出于一种无奈,我不想称呼您“女士”,因为这有些疏远,而又不愿称呼您“大姐”,因为这有套近乎之嫌,现在,我明白该怎么称呼了。

您说您怎么也想不起我来了,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您经历得太多。尽管这话令我有些伤心和痛苦。一个人以他的半生去追逐一团幻影,而被追逐者竟然毫无知觉,这种事情是常有的。责任不在您。推而广之,我想那时候怀着这样的情愫的人大约不止我一个。

感谢允许我继续将这个梦做下去。我想我会做下去的,直到离开人世的那一天,因为它已经和我所献身的文学事业融为一体了。我想,有一天见到您时,我也不会失望。一位叫玛格丽特-杜拉的法国女作家在一篇小说中说:有一天,我已经老了,很老很老了,我在巴黎街头遇见了你,你说,你爱年轻时候的我,但是,你更爱我现在备受岁月摧残的斑驳面容!她的这段话总让人看了流泪。

我们相识是在1979年4月2日的省作协新作者座谈会上。那是作协恢复活动后的第一次会议。开会在作协院子那个古建筑里(西安事变中周恩来与蒋介石会谈处),吃饭和住宿在和平门外的胜利饭店。那时我瘦瘦的,矮矮的,穿一身退伍兵的绿军装。我刚从中苏边界复原回到延安,在延安市印刷厂当支书,我刚在延河上第二期发了诗《0.01——血液与红泥》(当然在部队上已有些作品)。你在创研室,在当年的第五期延河上有一篇小说叫《风筝》。延安还来了位张某,在甘泉文化馆工作。记得开会时,你来得迟了点,大家已经落座,门“吱呀”一声开了,有一束阳光射进来,随后是光彩照人的你。记得那天你穿了一身牛仔,布鞋,留个幸子头,背个黄挎包。你侃侃而谈,立即成为会议的中心。关于这些,我在那篇文章中已经说过了。

从作协到胜利饭店有大约一千五百米的距离,正是在每一次的这一段距离中,你与我同行,并且提出要写一部关于陕北的小说。

那个剪纸小女孩是你虚构的,大约并没有此人。而高粱面饸饹羊腥汤事件,却是你的真实的经历。因为我清楚地记得你说过五角钱一碗,我还记得,当我对细节的可靠性——即为什么你不把自己剩下的大半碗给她时,你说,你有肝炎。肝炎这个词使这个细节站住脚了。我还记得你用手比划着:“那么大的碗!那么大的碗!”

会议结束时,我们要回延安,约你一同走。你说要去兰州一趟。你去干什么,你不肯说。

后来回到延安后,我经常去你那里。那时我一定是一个呆头呆脑的傻小子。我在那里经常遇到明禄先生。有一次,明禄大约是从北京开完团十大回来,愤愤不平地发着牢骚,谈他的团中央候补委员,被一个叫贾平凹的作家给取代了。他那时候很灰,只有当听到我赞美《最后一支歌》的时候,你们才对望一眼,脸上显出一丝不易觉察的矜持的笑意。

你告诉过我《最后一支歌》的主角是王庚(王光美的侄女,王士光的女儿),在延川插队。那个小孩叫“延都”,为了怕惹麻烦,你把“延都”写成了“延延”。

王庚后来离婚,从延川到黄龙县教书(上了地区师范),后来到西安,和一位大学教师结婚,现在在北京。马延都还在延川,在一个小食堂端饭,她的女儿叫“琼琼”。

你走得很突然,起码对我来说是如此。一个星期天,我去看你,门上有一把锁,屋子里空荡荡(那时你屋里所有的陈设是靠在后墙上的一个很大的白木箱子,你说是从振华纸厂带来了)。我好久才明白,我的女神已经从这块土地上永远地消失了。我扶着你门口那棵杨树(还记得那棵极高极高的钻天杨吗?)站了很久。我在那一瞬间多么惆怅和可怜。

现在你大约记起我是谁了吧?远方的朋友!如果还没有记起,那也不打紧。没有必要,也没有理由去回忆那些前尘往事的。

但是你走后,我却不能忘却。每一次进入小说,就想起你,每一次想起你,就又进入小说。所以我说的“永恒的女性引领我们前进”这句话,并不是信口说说的。

说一件有趣的事。门口有一个女理发员,长得与你相似,一样的发型,一样的身材,一样的气质。因此,当我伏案写作时,总觉得在那个方位有团美好的花园一样的东西在召唤我,当我糊里糊涂地走下楼去时,我才明白我去看她。后来,直到她的丈夫(也是一位理发师)对我翻起了白眼,我才醒悟过来,我不明白我这样做的个中原因,后来经一位懂得心理的朋友指点,我才明白了。

你看,我这像写小说。

我想我已经回答了三个问题。现在,我得回答第四个。关于飞碟,这是一个轻松的话题。

我是在一九七五年秋天(就是我写信的这个季节吧)见到不明飞行物的。那时我在中苏边界北湾边防站站哨,大约是晚上十一点。有一个橘红色的圆状物体旋转着自苏联方向划一个弧形,向我飞来,到了我头顶以后,又转而向阿尔泰山方向飞去。物体有筐子那么大,在天空飞行时间约半小时。那天晚上有星星,但不甚亮。这件事我们当时向有关方面汇报过,在排除了别的可能以后,被确定为不明飞行物。

我很愉快地为你回答这个问题。我感到自己像一个鏖战归来的老兵,在向一群中学生讲自己的不平凡经历似的,感到那么亲切而美好!

关于我自己,没有什么好说的。我有一个平凡的妻子和一个智力平平的儿子。平日不闻窗外的事情,潜心写作。“世我两遗”的东方哲学和西方的存在主义哲学两种思想在我身上并重。

《最后一个匈奴》有可能获明年的矛盾文学奖,如果获奖的话,到时候请您到北京来,我将把我的这位高贵的朋友,宛如华伦夫人之于卢梭的人物介绍给中国文学界。当然,中国的事情,评奖有许多偶然因素。因此我只能等待。

我的最高理想是有朝一日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我计划从明年开始,每年一个长篇,写十年时间。过程才是一切,获奖倒在其次,我这是给自己定标竿,并不是真的那么幼稚地去追求那些浮名。

感谢你的美好的语言,感谢你的关于问我需要什么帮助的话。有你的讯息,你的信,就一切都够了。我不敢再有别的奢望了。感谢生活,它让我得到了这么多。人生不管怎么说还是美好的,不是么?

就写这些吧!这封信竟写了一天的时间。问候明禄先生好!问候郭林她们好!告诉他们我因为你的原因而对他们充满了亲切之感!

1993.9.29夜延安

好山好水好人家,仿方济众先生作品,以纪念长安画派赴京展览六十周年。

“搜尽奇峰打草稿,摘来红叶补烟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