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姓是渭河畔上一个古老的家族。两千多口人丁,像一种叫扒地龙的野草一样贴着渭河南沿的老崖居住,经年经岁。
我的母系是河南扶沟,黄河花园口决口后,逃荒到黄龙山一个叫白土窑的地方。这时,恰好我的爷爷也带领全家逃荒到这里。两家成为邻居。后来,母系一家,除母亲外,全部死于克山病,于是黄龙山托孤,母亲顾兰成为父亲高山的童养媳。这是四十年代初期或中期的事。
我生于农历一九五三年腊月二十七(公历是1954年1月31日)。这时全家除父亲在黄龙参加工作外,其余已举迁临潼老家。我出生时家里正在盖房(开始合作化了,所以渭河滩地里的树砍掉,盖房),所以单名一个“建”字,“群”则是我们这辈都必须挂的一个字。
大约是1954年或1955年,我随母亲和姐姐来到延安,住在清凉山下的是要动力。当时父亲在延安日报当记者。这之前曾经发生过一件事情,母亲抱着一岁的我,回了趟河南,不打算再回来了(责任在父亲,他不愿意或者说蔑视这桩婚姻)。母亲后来还是回来了,她搁不下姐姐,并且觉得这家人还是不错的、可靠的。
这件事是父亲去世后,母亲说的。
在清凉山石窑洞里的事情我已不会记得。只记得窑洞一分两截,我们家和张子萼一家共同居住。据说父母上班后(母亲在报社印刷厂上班),将我用一根绳子拴在门槛上。延安大桥建设时的情景我还有一点记忆。记得这是群犯人修建的(起码是建筑工人中有大量的犯人)。延河畔上摆满了石头,犯人们唱着凄凉的歌曲,手拿铁器叮当有声,我坐在旁边,静静地看着,眼里饱含着泪水。这个狄更斯式的细节本来早已淡忘,只是在看他的《远大前程》时,这一幕突然闪电一样被重新唤起。
1958年大跃进时号召干部家属返乡。这样母亲带着我和姐姐弟弟重返高村。后来在劳动中,母亲患了重病,只得又到父亲这儿。父亲这时在黄陵工作,于是我们家就安在黄陵。
姐姐已经上学,弟弟还在吃奶,所以他们跟着来了。我则留在家里,和爷爷、奶奶度过了苦难的三年困难时期。
糠、菜是主要的食物。吃过粗油渣,吃过用玉米芯儿磨成的炒面。偷过生产队的苜蓿。尝尽了贫穷和屈辱的滋味。如果没有祖母的伟大的母爱,我也许不会活下来的。我应当永远记着她。
我是1961年开始上学的。一学期行将结束,我还没交学费(一元钱)。课堂上,老师说,大家羞他!话音未落,满教室嘘声一片。我哭着从教室里冲出来,穿过田野,跑回家中,扑进奶奶的怀里大声痛哭。
奶奶颠着小脚,挨门挨户,揽着给人纺线,用纺线挣来的一元钱给我交了第一次学费。
1962年,我上二年级第十八课的时候,一辆大轱辘牛车顺着渭河沿吱吱地进了村子,这是母亲来接我的。
父亲的工作这时调到富县。这样,我们在富县居住到1969年。
我在富县上完了小学及中学的一半课程,并且在这里参加了那个给这一代人以重要影响的文化大革命。
上学期间,我一直是一个让历任老师头疼的学生。我蔑视权威,不守纪律,从来不懂得“循规蹈矩”这四个字。老师当着我的面说,如果他将来是坏人,会是个大坏人;当然,如果学好,会是个大好人,总之,他绝不是个等闲之辈。
我的忧郁的孤傲的于连式的性格最初是童年生活带给我的印记,后来则是父亲暴君式的统治形成的。
不过,在学校里,我的学习成绩好得出奇,可以说是全班乃至全校最好的。我的记忆力很强,有一种过目不忘的本领。
这期间我阅读了大量的文学书籍,例如《红岩》、《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烈火金刚》、《林海雪原》等等。对我影响最大的是厚厚的八卷集《中国民间故事》。
我无例外地参与了“文化大革命”,并且担任小学的红卫兵司令。我是抱着盲目的政治热情参与的。许多年后,我回顾这一段生活时说过:“文革”中,至少有一个人是怀着赤诚的、无一己私利的愿望去参加的,那就是我!
“文革”后期,我从街头被焚毁的书籍中,抱回厚厚的一沓,躲在家里阅读,这些主要是中国古典作品。我的一点古典文学底子,就是这时候打下的。
1968年,因甘肃几个城镇居民发起的“我们也有两只手,不在城里吃闲饭”的风潮,使母亲带领我们全家,又回到老家。
我在老家上完了初中后半截课程和高中,1972年八月毕业,12月4日穿上军装,开始了5年的白房子时期。
在中苏边界一个荒凉的边防站里,我服役5年。这5年给我的性格以重要的影响。寂寞、孤独和恶劣的气候,消磨掉了我身上的浮躁气息,而远离尘嚣、与世隔绝的生活,使我能以超然物外的态度,看待世界。
当时两国交恶,局部战争和全面战争的可能随时存在。白房子是一块争议地区。我亲身参加了继珍宝岛、铁列克提争端后的第三次争端——别尔克乌争议地区斗争。
在斗争中我努力做得比别人出色。
我在5年中连续5次获得所在部队的通令嘉奖。
1976年8月,我在《解放军文艺》上发表了处女座——组诗《边防战士》。组诗是被当时来边防站视察的那狄将军带走的。他当时是北疆军区政治部主任,后来据说担任新疆军区政治部主任,并授予中将军衔。我一直没有和他联系上,不知道消息是否准确。
1977年4月退役,5月回到了延安,先在市印刷厂当文书,到了1979年,延安报复刊时,调延安报社编辑部。这之前,我在《延河》上发表了诗作《0.01——血液与红泥》。
1977年高考恢复时,我曾参加高考,结果没有录取。据查过考卷的人说,我的数学只得了6分。事先没有复习,数学只记得XY等几个字母,所得的6分也纯粹是投机取巧;考卷上有几道判断题,我给所有的判断题都打了对号,我想,总有一两道题是对的吧。这是一段插曲,不提。
在《延安报》十余年的编辑生涯中,我主要的时间是主持《杨家岭》文艺副刊。经我之手编发了大量的文学作品,并扶持了一大批业余作者,这是我一向引以为荣耀的事情。我在一篇业务文章中认为,一件好的作品或一个好的作者,在你手下受到了疏忽、怠慢、或者压制,那将是不可饶恕的。
这十年中我阅读了大量的外国文学名著。恕不详谈,因为可以列一个长长的书单。我补上了读书这一课。记得边防站五年,我唯一看过的小说是《多雪的冬天》,现在,我可以像蛀书虫一样地阅读了。
我在省作协第三期读书会(1980年)的总结发言是《权当是向诗歌告别的宣言》。以此为转机,我开始将主要精力放在散文和小说上。这期间重要的小说是《杜梨花》,重要的散文是《很久以前的一堆篝火》(阅读连接:高建群散文:很久以前的一堆篝火 || 文末有吴家钩评论 (文中插图为高建群仿长安画派代表作十幅))。
1987年是个重要的年头,这一年我的诗集、散文集和引起强烈轰动效应的中篇小说《遥远的白房子》(阅读连接:高建群小说《遥远的白房子》连载(17)第十六章 有报应吗 【1987年版(完)】)出版和发表。
《遥远的白房子》和《伊犁马》创作于1975年,是省内刊物的约稿,后来都失约,因此小说躺在我的抽斗里。1987年6月,中国文坛的传奇人物朱小羊,以《中国文化报》记者的身份来延。他要走了两篇中的一篇,带到北京,交给《中国作家》的陈卡、陈志广。《遥远的白房子》发表在当年的《中国作家》第五期上。
小说发表后,即引起强烈反响。《文艺报》在第五版发表了蒋原伦先生一整版的评论,《小说选刊》发表了周政保先生的评论。同时,《小说选刊》和《中篇小说选刊》以最快的速度予以全文转载。当时,全国各电影厂家纷纷来人来电来函,要求拍摄。后来,北影捷足先登,买走电影改编权,责编是顾海音女士。
小说后来引起了不同意见,并惊动中央政治局。问题的焦点出在一个叫萨丽哈的人物上,意见认为,描写该人物的几个细节有损于民族形象。
我始终缄默地宽容地看待中国文坛这场争论。从心里讲,我很委屈,有一种百口难辩的感觉,我确实是抱着满腔赤诚一片爱心来塑造萨丽哈的。我为中国文学长廊出现这个大俊大美的卡门式人物而骄傲,而且我所有的细节都有出处。但是,从客观上讲,他不能被人类的一部分接受,并引起愤怒,这使我于心不安。也许有一天,我重返白房子,会向民族朋友们解释清楚,达成谅解的。
我爱你们,人哪!我的最宝贵的一段青春岁月是在白房子度过,你不知道我对它怀着一种多么刻骨铭心的眷恋之情。我的第一颗牙齿,就是掉在阿尔泰草原上的,它如今大约已经成为一块砂砾,在草原的某一处闪闪发光。我想当人们以手加额,盛赞这一块辽阔美景时,它其实成为这被盛赞的许多分之一。
中央政治局主管意识形态的常委肯定了这部作品,从而制止了事态。付出惨重代价的是北影,广电部副部长陈昊苏在《光明日报》发表文章,指令电影停止拍摄。
“白房子”的姊妹篇《伊犁马》,发表在1989年《开拓》文学上、它的发表纯粹也是一个机缘。
我的尊敬的朋友,《中国作家》的杨志广,来临潼为兰州部队作者讲学。我应电邀去临会他(《骑驴婆姨赶驴汉》的构思和出世,正是那一次谈妥的)。会议结束后,我去西安车站送他,在车站,我见到同是回北京的叶梅珂女士。
这位身穿淡青色风衣的风度翩翩的女学者,一定约我为他们写点稿子。我被她的诚意所感动,也是在饱受发表之难以后第一次遇到这慷慨大度、执意索稿的人,我当即答应将《伊犁马》给她。当时我诚惶诚恐。
《伊犁马》是一篇没有受到应有重视的作品。它在深刻方面超过“白房子”,李俊玉先生在《文学报》载文认为,它在深刻性、内涵型、以及为当代小说所展现的广阔前景方面,超过了张承志的《黑骏马》。
陈绪发和陈绪万先生,是一对孪生兄弟,他们和我母亲的经历差不多,也是那次花园口决口的受灾者。前者在黄龙县委任职,后者在一家出版社任职。他们帮助了我的第一本和第二本散文集的出版,即《新千字散文》和《东方金蔷薇》。陈绪万先生并约我主编了权威的现当代散文卷和诗歌卷,即《今文观止》和《新诗观止》。
1988年秋,杨志广先生来延约稿,这就是后来发表的《老兵的母亲》。我的创作始终得到《中国作家》杂志的关照。1990年,在北京,志广领我见到了刊物副主编张凤珠和贺新创,他们约我再写一篇,这就是后来获奖的《雕像》(阅读连接:高建群中篇小说:雕像(下))。
1989年,延安地区文联换届。环节结束后,7月,我受地委委托,离开报社,来到文联,以常务副主席身份代行主席之职,主持工作,达3年。
我不是一个称职的行政领导,我缺乏的因素太多。我把单位所有的人都看作应当受到尊重的人,然后再和大家共事。结果证明这是行不通的。领导的才能是驾驭,是恩威兼备,这些我都不懂。
在我主持工作期间,延安地区的文学艺术事业有个大的发展,各类文学题材的书籍纷纷出版,《延安文学》也赢得了从北京到省上广泛赞誉,这是我聊以自慰的。我是抱着“新松很不高千尺”的态度来扶持的。群峰壁立才是瑰丽景象。
再就是我主持工作期间,没有从文联和文艺之家沾一分钱的便宜。我觉得既然我们在自己的作品中呼唤真善美,我们也应当用自己的行动,让世界少一分恶,多一分善。待人待物,我都取这种人生态度。
1991年8月,我获得中国作家协会颁发的庄重文文学奖,这是对我近20年文学创作实践(包括《遥远的白房子》)的评估,对我人品的评价,当然,更是一种鼓励和激励。
最后,我想着重谈谈我的长篇《最后一个匈奴》。他的责编是尊敬的朱衍青女士,作家出版社最高规格的《当代小说文库》出版。
《最后一个匈奴》的酝酿准备工作用了10年,创作用了1年零10天。
事情得从1979年说起。这年4月,省作协在西安开了恢复活动后的第一次创作会,延安有臧若华、张弢和我参加。会议期间,臧若华和我,约好要写一部陕北题材的小说。她甚至提供了大量的细节,《最后一个匈奴》中,“高粱面饸饹羊腥汤”事件,还有那个剪纸的小女孩等等,都是她提供的。
会议后不久,她就偕丈夫邵明禄去香港。但是这个题材却萦回在我脑子里,再也无法丢开。它们构成了长篇下部的基本内容。
高建群散文:如果创造一切的不是上帝,那就是女人 || 纪念《最后一个匈奴》出版三十周年如果创造一切的不是上帝,那就是女人。你有没有见到这一种事情?某一次会议上,八方来客,济济一堂,突然,一个女王般的人物出现了。她的声音开始响起来,急急如雨,清脆美丽,于是我们猛然间为自己粗俗的声音而惭愧。女人们开始悄悄地将凳子往远处挪(如果可以挪的话),她们倒不是主要因为声音,而是她们的衣冠周正,与女王阁下的那种不修边幅相映,令自己突然感到一种俗气。当然,震慑力主要还在于她的惊人的美貌和气质——生活的魔术师为我们打法来怎样的一个角色呀!
我遇到过这种情况,那已经是十多年前的事了。主角叫臧若华,一个在延安地区插队的北京女知青。这一幕出现在1979年4月,陕西作家协会恢复活动后的第一次创作会上。
那时我刚从中苏边界一个边防站退役后不久,一身摘去了标志的“二尺五”,穿在身上。我必须承认,当时我被她的出现惊呆了。事至今日,当回想起这一幕时,理智告诉我,这一切里面,也许有我主观的成份,世界并不像我想象的那么美丽无暇。是的,曾经有五年的时间,我在荒凉的白房子荷枪站岗,我基本上没有见过女人,我对人类的这一半已经陌生到恐惧的地步,所以,我完全有可能将我的五年的想象一股脑儿加给这个女人。
我当时那么卑微,藐小,怯弱,像一只胆小的老鼠一样躲在一个角落,只是偶然用惊恐的目光瞥一下会场,并且在侃侃而谈的她的马一样的面孔上停驻片刻。她自我介绍说,她来自延安。这就是说,我们来自同一个地区。
从开会的地方到吃饭的地方,有一千米的街道。我不认识任何一个人,我只独自在街道上孤零零地走着。突然,一只手搭在我的肩上,是她。“我的手很大!”她说。是的,确实很大,记得后来我曾和她比过一次手,结果整整大我半截指关节。
我迈着骑兵的罗圈腿蹒跚地走着。她和我相跟着。我当时的窘态你是可以相见的。我在女性面前总是腼腆,而面对一个美丽的女性简直就像经受一场精神灾难。我的一颗心跳得多么猛烈呀!我既恐惧,又有一种穿透心灵的幸福感。我生怕她突然离我而去,那么我一定会像一个红绿灯前不知所措的孩子一样突然掉下泪来。
她将她的光辉照亮了我这三天的过程。世界上有的是有情的男人,尤其在作家队伍中。可是,三天来,她总是与我一路同行。你能想象当一街两行的目光向我扫来时,我在那一瞬间的幸福感。女人,我赞美你们,是你们培养了男人,是你们引领这个世界前进!你们的美艳如花、摇曳多姿,点缀着人类的苦难历程,此其一。而作为一个母性来说,记得一位美国学者认为,陶渊明的《桃花源记》,其实是表现了人类渴望回归母体的一种心态:当人们在这个世界饱受孤独,饥饿,寒冷等等苦楚后,他们回忆,一生中曾经有过无忧无虑的时光吗?有的,那就是还在母体的时候,此其二。这是扯闲,不提。
我和臧若华拉的最多的话题,是写一本关于陕北的书。也许,这就是长篇小说《最后一个匈奴》写作的最初创意。是她先提出来的。
她说到一个剪纸小女孩的故事。故事是这样的——
偶然的,我从同事的窗户玻璃上,得到一张陕北民间剪纸,这张剪纸具有毕加索的立体艺术风格。我开始查访这个剪纸小女孩。在一次返回插队的村庄的路上,在一个小吃店里,一个行乞的小女孩向我伸出了手。我用五角钱给她买了碗高粱面舀衮羊腥汤(我有肝炎,吃我剩下的不卫生)。好大的一碗呀!当女孩吃完饭,腆着肚子离开时,我注视着她走了很远。“她会被撑死吗?”我问自己。她后来果然撑死了,而她——就是那个我千方百计寻找的剪纸艺术家。
二十世纪的艺术风格来源于毕加索。然而,在西方文化将绘画艺术从三维空间向四维空间拓展的时候,在东方文化的背景下,有人也走到了这一步。也就是说,在一个偏远的、封闭的陕北山村,有人的艺术思维在某一刻与毕加索达以同步前进。这个大奥秘是怎么一回事,也许得从这块土地本身来寻找原因。
最初的时候,我大约仅仅把它看作是带几分凄清几分美丽的一个悲剧故事。但是随着我继续沿这个思路想下去,从陕北剪纸到陕北民歌,到安塞腰鼓,到像活化石一样依然风行于现在时空的种种大文化现象,到陕北人这种人类类型心理的开掘,我突然明白了,臧若华实际上为我提供了一把打开这座玄机四伏的黄金高原的钥匙。
读者知道,我的《最后一个匈奴》的主旨从大的方面讲,是试图揭示我们这个民族的发生之谜,存在之谜。从小的方面讲,是试图展示革命在这块地域发生、发展的二十世纪历程;其中包括1935年10月19日以后的一段时间,历史何以将民族在造民族再生的任务放在这块轩辕本土上的缘由所在。
评论家朋友说我为这个二十世纪革命找到了一个全新的审美视角。我想,这个视角正是臧若华所给予我的。我通过对种种大文化的诠释,对种种大奥秘的破译,将这场革命放在一种深刻的中国式陕北式文化背景下进行。我还让每一个活动着的人物,都作为这种文化特征在某一方面的突出类型而行动。
在北京《最后一个匈奴》座谈会上,蔡葵先生说道“框位”这个概念。是的,历史的行动轨迹实际上是文化的产物,种种的因素像河床一样框定了历史只能这样走而不能那样走。于一个人而言,也是这样,他被牢固地固定在一个大文化背景下,只能这样而不能那样。一切发生了都是它应当发生的,如此而已。
现在还有谁在谈这些哲学命题呢?大约只有我们这些傻瓜了。那么说点轻松的吧,对不对?
臧若华在西安会议不久,就匆匆地离开了,偕丈夫定居香港。她的丈夫大约也是一位北京知青,好像还当过团中央候补委员什么的。
我劝她留下来。我说,你的出走也许会是中国文坛的一件损失。她确实有着惊人的才华。她交给我的这把钥匙是她陕北十年插队的千虑之一得。她就要开始自己的辉煌时期了,但是她执意要走。
“我已经耐不住这种寂寞了,我感到自己快要爆炸了,我得走。去香港只是过渡,最终是北京。这个圆是不是转得有些大了?我想。当1997年香港回归的时候,我将以一个香港大亨的身份昂首进入北京!”
我在《后记》中说到了,她后来成为小说中的一个人物(在下卷中几乎成为主要人物)。我还需要说的是,书中所引用的那个短篇(最后一支歌),确是出自她的手笔。那是她在一个内部刊物上发表的作品。在那个时期,能写出这种质量的作品的人大约是不多的。我想说,感谢她的珍贵的手笔使《最后一个匈奴》增色。我尤其惊奇的是,当它一字不动,像一块砖头一样被安置在这座华屋时,竟是那样妥帖。
臧若华后来再也没有消息。我到省作协开会,好几次,瘦瘦的苍老的诗人王杲(已故),遇见我,会突然从自己的冥想中惊醒,问我,那个穿着一身牛仔,留个日本小姑娘头,说话机关枪一样“咯咯咯咯”的陕北女作者哪里去了。还有许多人问起过她。可见那次会上,她给人们的影响之深。
去年高红十回延安南泥湾插队的地方回访,她给我谈到臧若华,从而令我多少知道了这位故人的消息。
据说,她确实现在已经成为(或者说和丈夫一起成为)香港大亨。大到什么程度呢?据说北京亚运会的所有的消防器材,都是这家集团经营的。这正应了她当时说过的话。她实现了自己的人生目标,她是成功者,这个世界到处都为成功者开放着鲜花,因此让我们采一束为她献上。
但是我始终坚定不移地认为,上苍将这样的人物打发到世界上,也许该让她从事文学。这是中国文坛的损失。当然这只是我的狭隘的看法。
她如今居住在香港的一栋花园洋房里。大约还没有孩子。她的肝炎想来已经好了吧。据说,她拔掉了花园里所有的花草,腾出地面,种满了老玉米和西红柿。她每天唯一的工作,就是搬一个小凳,坐在老玉米和西红柿跟前,看着这些植物生长,并且一边流泪,一边怀念着或诅咒着自己的插队生涯。
“你看到《最后一个匈奴》了吗?远方的朋友!”容我写完这篇短文后,抽出神来,寄一本样书于你。可是,你的确切的地址在哪里呢?(1993年6月11日)
上部的内容来源于刘成章先生。成章的父亲刘作新的冤案,在我的多方奔走下(当然主要的奔走者还是成章,而尤其重要的是这确系冤案),于1989年得以平反。我当时也绝对想不到,我奔走的过程,竟是为长篇上部搜集素材的过程。
这样,上、下部素材已基本完备,一部以陕北二十世纪史为题材的中国式《百年孤独》有了可能成书的机会。
1989年,距西安会议10年后,我接到一份长篇小说的约稿合同,这是作家出版社朱衍青女士寄来的,在此之前我们素味平生。我当即签了《最后一个匈奴》的出版合同,并且回信说,感谢他们从茫茫人海中注意到了我的不谙人事的面孔。
由于文联公事繁忙,长篇曾一度耽搁。1991年5月,朱衍青女士曾来延上门督促,使我终于决定抛开一切,闭门完成它。成书时间是1991年6月4日到1992年6月13日。
高建群散文:手稿丢失纪 || 纪念《最后一个匈奴》出版三十周年1991年8月20日,我突然接到中国作家协会电话,通知我第二天赶赴西安,参加1991年度的庄重文文学奖颁奖大会。
这时,我正在延安的家中,闭门不出,每天以五千字的速度写作长篇《最后一个匈奴》。这时候已写到30万字。当时我计划写三卷,每卷15万字,也就是说,已经写完两卷了,具体到小说的情节,就是已经到了杨岸乡为其父杨作新张罗平反的时候了。
我决定去领奖。
20日晚上,年轻的评论家、延安教育学院的张宝泉先生来我家。我决定将手稿交给他,让他看一看。这个举动出于一下几个考虑。一、我不准备继续写下去了,我想请他看一看,提点意见,回来后,我即着手誊抄,抄到最后,再凭一股惯性,将结束部分写完。二、书中的那些人物和事件,在我头脑中张牙舞爪,搅得我寝食不安、处于神经质状态,我想将它们暂时赶走,让这些幽灵去纠缠别人。起码让我安宁几天,缓冲一下吧。这也许是当时最重要的动机吧。三、我想逞能,尽快让这个世界知道我干了一件多么伟大的事情。
当宝泉将手稿包好,装进他的黑皮包里。跨出家门时,我在这一刻突然产生了悔意。于是我千叮咛万嘱咐,要他一定把手稿拿好,只能躲进自己屋子看,不要拿出去。
西安会议开了三天。这一年度的庄重文文学奖,主要奖励陕甘宁青新五省区的作家。陕西省有贾平凹先生、杨争光先生和我获奖。庄重文文学奖是中国作家协会、中华文学基金会设的一项年度性文学大奖,香港庄重文先生每年以二十万基金赞助。这次颁奖之所以面向西北作家、之所以放在西安开会,有一个内部的原因,即决策部门为贾平凹先生的一部长篇没能获“茅盾文学奖”,我的一部中篇没能获当年度的中篇小说奖,感到过意不去,故以庄重文文学奖的颁发,作为平衡心理的弥补。这是旧事了,为什么要说?
我是8月24日回到延安的。正如邢小利先生在专访中所说:高建群一开完会,就匆匆地回延安赶他的长篇去了。
张宝泉先生在期间回了一趟老家宜川,也是24日回到延安的。《最后一个匈奴》手稿于这一天丢失,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
他是上午11点半的时候从宜川到延安。班车停在延安宝塔桥头。下车后,他叫了一辆拉货用的三轮车,坐在车上回教育学院。他那天除了这只黑色手提包以外,大约还从老家带来了一纸箱西红柿酱。车颠得厉害,他主要的精力,是用手扶着纸箱,不致使玻璃瓶打碎,而将手提包放在车厢的后面。当三轮车行走到大东门时,他扭头向后一看,发现不见了手提包。三轮车拐回来,返身一路寻找,直到宝塔桥,也没找见。他问了路边的一群三轮车工人,大家都说没有看见。
这些我当时都不知道。回到家中,不见宝泉来送稿,我想这倒也好,让我静下来,写第三卷。可是写到10天头上,还不见来送,我就有些纳闷了。我再也写不下去了,身上有一种心惊肉跳的感觉。我到教育学院去找宝泉,宝泉说,稿子让一位朋友去看了。我有些不高兴,督促他赶快要回来。那时我已经有一种不详的预感。
我在家中度日如年,就这样到了9月15日,也就是稿件丢失21天后。早晨我从床上爬起来,没有洗脸刷牙,正爬在桌子上写稿,这时有人敲门。
进来的是我不认识的一位青年人,穿一身保安服。落座后,他对我说,他是教育学院保卫科的,张宝泉要他来告诉我,我的手稿丢失了,问我怎么办?
面对这个陌生人,我傻了好大一阵。当时我的脸色一定苍白得可怕。好久我才问他,张宝泉为什么不自己来。陌生人说,宝泉怕你打他!我又问,为什么手稿丢失了二十一天之后,才告诉我。陌生人说,这些天来,宝泉四处寻找,实在没有诀了,找不到了,才来告诉我。
陌生人说完,瞅个空子,就走了。
尽管已经有不详的预感,但是这突如其来的打击是不是还是太大了?
我的头脑在这一刻变得一片空白。我失去了判断力。我在沙发上坐了很久。我有些古怪地笑起来。
我明白我得去找那个小偷。要找小偷得先找到那个三轮车工人,他们要么是一伙,正像俗语所说的那种“连手”,即便不是“连手”,他也会知道不少小偷的情况的。而要找到三轮车工人,得先找到乘坐三轮车的张宝泉先生。
我抓了一辆自行车,向教育学院骑去。路上,自行车撞倒了三个人。还有一次,撞到了一辆紧急刹车的汽车的屁股上。
在教育学院,我努力地说服了宝泉,要他陪同我,来到宝塔桥头,找到了那位孱弱而猥猝的三轮车工人。
宝塔桥头停着许多的三轮车,这些三轮车是等源源不断的长途班车停下来,用来拉人拉货的。在没有班车时,三三两两的三轮车工人蹲在河边。
通过这位三轮车工人,我又找到了三轮车族的首领人物,这是个类似高仓健的面色冷峻的中年人。原来,所有的三轮车工人,都知道小偷是谁。
首领告诉我,那天接这个班车的,一共有三辆三轮。宝泉乘坐的是第一辆,他就在后边的第二辆。有两个小偷,一个骑着车,一个在后车座坐着,他们先是撵三轮车,超过以后,又返回来,在接近三轮车的那一刻,后座上坐着的那个,一伸手,将包提了,然后自行车飞驰而去。
宝泉先生听罢,怒气冲冲,扬言要报告公安局,抓小偷,抓三轮车工人。见状,我止住了宝泉的怒气,我说,他可以回去了,以后的所有的事,由我来处理了。
小偷在白坪山上住。我和这位三轮车首领约好,第二天,我请客,他作陪,和小偷拉一拉,我没有别的意图,一切以找到手稿为目的,保证不给公安局报案,而且无论谁(包括小偷)找到手稿,我将给一笔数量可观的奖金。
为了讨好这位首领,我买了几盒红塔山给他。见有烟可抽,零零散散的三轮车工人都围了上来,我有好再破费一些。
第二天,在宝塔桥北侧的一家小饭店里,我见到了小偷。
小偷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年轻人,留一个郭富城式的头,马夹,西装裤子,平底布鞋,有着一副令我羡慕的身材。
小偷努力地回忆了一下。回忆起了偷那件黑色手提包的事。那是他那天的第四次出手,他说,偷到手提包以后,他们飞快地来到厕所,打开包,见里面只有几件衣服,几本杂志,就骂了一声“晦气”,将包扔进厕所里去了。我问包里有没有一个大信封,里面装着些写着密密麻麻的小字的废纸。小偷努力地回忆了一阵,说记不清了。
小偷,我,还有一大帮三轮车工人,来到小偷提供的那个厕所。我们找遍了厕所的前边和后边,男厕所和女厕,结果空空荡荡,什么也没有。我们又找遍了厕所周围的住户,也没有得到什么情况。
丢失稿件的那阵子,正是郊区的种大白菜季节,因此,每天,厕所里都要来不少的粪车。因此,现在只有一个可能了,那就是拉大粪的郊区农民,有没有可能捡到它。
我动员了全城的小偷,全城的三轮车工人,和我的在城里居住的朋友,开始寻找。我给他们留了我的地址,一旦找到,就送到我家里来,一手交稿,一手交钱。小偷提供的厕所是宝塔小学厕所外,我还在延安城的其它厕所,统统跑了一遍。
每当街上出现一辆拉粪车时,我就疯了似的跑过来,拽住马的缰绳,问掏粪的农民拣到那些手稿。
我那些天像个逐臭夫,哪里有臭味就往哪里跑。
还有些热心朋友,在郊区的蔬菜队贴满告示。
就这样一直闹腾到十月五日,当我在宝塔厕所又去了一次,然后顺着南河踽踽独行,回到我的四楼居室时,我突然明白了,这是天意,手稿已经永远地丢失了,永远不会再回到我身边了。
我站在阳台上,望着苍茫的天空。我感到世界充满了险恶,我感到全世界的人都在算计我。我虚弱地扶着栏杆,防止自己栽倒。“你是被这个世界打败了!”我对自己说。我想从阳台上跳下去,但是又没有这样做。《最后一个匈奴》没有面世,是人类的损失,是我对这个世界欠下的一笔债务,我没有理由就此了结自己。
我把自己的所有的赌注都倾注到这一本书上了。此刻,没有了它,我一下子变得多么苍老,多么丑陋,多么虚弱呀!在写作它的这些日子,我已经变成一个毫无生活自理能力的废人了。我在生活中所以坚硬如铁,有金刚不坏之身,就是因为有这一本书在箱中垫底。但是现在,我一无所有了。
我明白自己得凭借记忆,将它重新写出来。中国有一句老话叫“置于死地而后生”,这话仿佛像给我说的一样。
我已经没有最初写书时那种锐气了,现在必须强迫明令,我要强使自己的身体行动。
我从1991年10月6日起重新动笔,到1992男1月31日写完上卷,1992年6月31日写完下卷。我强令自己每天要完成一万字。
那是一段令人一回想起来就不寒而栗的日子。我已经完全不是我自己了,我在总结这一段日子时,对自己用了一个准确的形容——一架失控的航天器。
在将稿件全部写完,发往作家出版社时,我顺便发了封电报。我在电文中说:中国文学界就要发生一件大事了。我是不可战胜的。好人万岁!
噩梦醒来的是早晨。回忆手稿丢失,在我是一件痛苦的事情。现在,每当将手稿交人时,我就心惊肉跳,我总是将它复印一遍,再交出。
说起第一稿和第二稿,各有优劣。第二稿的优点是总体把握好一些,结构匀称一些。第一稿的优点是描写得细致,充满诗情,时时有神来之笔。此次所涉已非前番之水。因此,第一稿的优点,在第二稿是无法恢复了,话撵话,一句话想不起来,后边的就只好丢失了。
我常常想,我真傻,如果不写第二稿,用这段时间和精力,我完全可以写另外一个长篇。
我和宝泉先生仍然是好朋友。对于这种迂腐的书生,你拿他有什么办法呢?
我再也没有见过那个小偷。大约见过的,只是不记得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他那样活,大约有他那样活的道理。我也信守诺言,没有去告发他。那些三轮车工人,我还常见,他们常常出没于大街小巷,拉人拉货,只是我已经不记得他们谁是谁了。
高建群散文:句号已经划过 || 《最后一个匈奴》完成后作者高建群说了些话《最后一个匈奴》的句号划过。这是1992年6月13日的早晨。当时我的脸色灰白,头上的虚汗直冒,脑子像要爆炸了一样疼。我担心晕倒,从桌子上挪到床上,在床上躺了半个小时,才感觉到好了一点。
接着,我又爬起来,开始写信封。第一个信封写错了,或者字没有写好,于是我又另抽了个信封,又开始写。写好以后,就把稿子装了进去,然后抱着稿子,扶着楼梯,到了院子。
年轻的编辑奥秘坐在政文部的办公室里。我央他找了些尼龙绳,将手稿捆好。然后,由他扶着我,来到邮局。
邮寄的过程是奥秘办理的。这时,我坐在邮局的木条椅上喘息。我觉得应该给出版社再发一个电报。烟盒里还有两根烟,我给奥秘了一根,我抽一根,然后再烟盒上拟好了电文。
电文是这样的:“北京农展馆南里10号全国文联大厦作家出版社朱衍青女士:《最后一个匈奴》已寄出,请查收。中国文学界将要有一件大事发生了。我是不可战胜的。好人万岁!”
电报发出后,我让奥秘先走,他还要上班。然后我慢慢地,手扶着墙壁,穿过街道,到报社四楼我的居室。
看见那张我写作《最后一个匈奴》的桌子时,我又一次扑爬了上去。我伸出手,满桌子摸笔。“我的笔哪里去了?”我下意识地自言自语。好久,我才明白,长篇已经写完,笔已经被收拾起了。我趴在桌子上,哭起来。
我想应该到家里转一转,看一看父母了。于是又重新下楼,来到市场沟家里。橱柜上放着父亲的遗像,这时我才突然明白,在我写作的途中,父亲已经去世。我默默地擦着火柴,为他点上一炷香。
这时我又回到四楼我的居室。我想我应当给单位打个电话了。家庭的责任,社会的责任,我已经丢弃得太久了。可是,当我拿起电话,拨通以后,我又立即将电话挂了。因为我突然想起了,我的职务,已经在写作长篇这段日子,被人取代,我没有必要,也不应该去问单位的事了。
我点燃一支烟,抽起来。我默默地拉开抽斗,拣出我在写作的这一段日子里,掉下的三颗牙齿。我把它们凑在一块,仔细地瞧着。我想扔掉它们,可是又舍不得,它们毕竟曾经是我身体的一部分。甚至连那些牙垢,也让我爱怜。阿赫玛拉娃赞美祖国的泥土,她说它是沃野,是乡间泥泞的道路,是香包里的香灰,是指甲缝里的一丝垢甲,而我此刻想说,它还包括我的牙垢。我又将牙齿如数地放回抽斗里。
我又开始像一个盲人一样,在桌上摸起了笔,好一阵子,我才明白自己是在做什么。
我想睡觉,可是怎么也睡不着。我明白,如果不赶快睡一觉的话,那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在这一年多的时间中,我像一架失控了的航天器一样疯狂的运行,现在,这架航天器依然处在失控状态。
我给北京的朱衍青女士挂了长途,我说,我想自杀!朱老师说,你说什么傻话呢!你现在应该找个地方去转一转,改变一下环境。这样,我给一位朋友张万仁打了电话,继尔。张又给志丹的副县长挂了电话。
第二天,这位叫贾印的副县长将我接到志丹,过旦八寨过永宁山,登上子午岭山脉,在陕甘边界处一个叫麻台的林场住了几天。
我在那个夏天的时候还要穿棉衣,安静得掉下一个针也能听见的地方,睡了三天。当我重新回到城市,回到我的居室时,我发觉我已经可以微笑了。尽管笑得很勉强。
臧若华、邵明禄夫妇,现在已经成为香港一家大财团的老板。小臧说过,1997年香港回归的时候,她要以一个香港大亨的身份昂首进入北京的。世界总是欢迎和宠爱成功者的,因此,我们向她祝贺。但是,我却不能不固执地认为,由于她的消失,中国文学界受到了损失,以她的才华和天资,眼下国内的女作家,大约是很少有人能比上她的。
去年高红十回延安南泥湾,她谈到臧若华,说她居住在香港什么湾的一个花园里,说她没有孩子,说她的花园里种着老玉米和西红柿,每天,她以主要的时间坐在小凳上,看着老玉米和西红柿,回忆自己的插队生涯。
《最后一个匈奴》丹华原型自香港致函作者 || 纪念《最后一个匈奴》出版三十周年来自香港的一封信:
怎么称呼您呢?你叫我“小臧”,郭林叫您“老高”,您的年龄又小过我,还是叫您“小高”吧。
小高,您好?
收到您的书已使我很惊讶,接着又收到您的信,您的礼品,您的信息及有关您声貌的录影带,一切来得那么迅速及充满戏剧性。
不过还得重复几句惯常的客套话。
一、感谢您那本《最后一个匈奴》对我有那么至高无上的评论。
二、感谢您的礼物,那两张“麻绣”,我们决定将它镶在镜框中挂在墙上。
三、感谢您对我朋友郭林一行的热情招待,她回来后喋喋不休地向我提到您。
四、最后再移用《最后一支歌》的话,感谢在这个世界上,还有您这么一位记得我过去的人,还有您这么一位给那篇微不足道的小文章那么高评价,推崇及发出来的人,给了我这十几年生活在香港商业社会中的人,一种截然不同的乐趣,雀跃,及一股突如其来的自尊与自信。
您的《最后一个匈奴》我还在看,还在细细品尝,所以不敢有什么评论。我已有十几年没写过什么,甚至小说都少看。我想,我已没有什么资格同您讨论什么文学了。(况且,十几年前,我也称不上什么搞文学的,只能说是看过,写过,没发表过。)如果您一再坚持“您理想化了的女性”引导您前进,您就坚持下去吧,只怕有朝一日见了面,有了了解,您心中的“理想女性”会毁灭,会使您失望。
还有几个问题想问您。(这样文您别介意,我这十几年乱七八糟事太多,对过去的事有许多失忆的地方。)
1、我同您什么时候认识的?(第一次),在哪里认识的?
2、王庚是谁?王庚的女儿又是谁?
3、会绘画的小女孩是谁?
4、您真的见过“飞碟”吗?
以上问题提出,可能使您震惊,怀疑我是白痴。但我确实记不起了,好似《最后一支歌》说的,“我还不老,才26岁,已有许多值得回忆的事了”,现在是,“我还不老,才40多岁,已有许多回忆不起来的事了。”
我的生活同您截然不同,但绝不是高红十所说的那么浪漫及怀旧。生活完全是另一面的,也丰富,也烦恼,也有所得,也有所失,比起周围许多人,也可称上一个“幸福中的女人”了。自己也知足,过去的,现在的,将来的都是过眼烟云,我不过在演着自己的一个角色,只有演得像不像的区别。但是要感谢老天,感谢诸神(如有的话),给我分配了一个很好的角色,比起陕北老乡们,确是天堂中的主角了。
就写这些吧!需要我什么帮忙,请尽量提出,别客气。
祝您事业成功,写出更多更好的小说。(1993.9.4)
《最后一个匈奴》作者自陕北致函丹华原型 || 纪念《最后一个匈奴》出版三十周年下面是我给香港臧若华的回信:
我的高贵的朋友若华大姐:
您好!
信收到。一看到那熟悉的笔迹,我就断定是您的信。我的心在这一刻跳动得多么热烈呀!——这是普希金的诗。有一大摞信,我将所有的信都看了,只有这一封信,我一直没有勇气拆它。一直延捱到晚上,很晚很晚的时候,《古兰经》中所说的“在这万籁俱寂的高贵的夜晚”,我才强按住心跳,将它打开。
送走郭林一行后,我于九月七日到西安策划《最后一个匈奴》的分集提纲,二十七日回到延安,二十八日到单位,见到信,今天二十九,我回信。
您叫我“小高”,这也许是最合适的称呼,当年您就是这样称呼我的,而且像唱歌一样,将“高”字高八度地说出。我在前一封信中称呼您“小臧”,则纯粹是出于一种无奈,我不想称呼您“女士”,因为这有些疏远,而又不愿称呼您“大姐”,因为这有套近乎之嫌,现在,我明白该怎么称呼了。
您说您怎么也想不起我来了,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您经历得太多。尽管这话令我有些伤心和痛苦。一个人以他的半生去追逐一团幻影,而被追逐者竟然毫无知觉,这种事情是常有的。责任不在您。推而广之,我想那时候怀着这样的情愫的人大约不止我一个。
感谢允许我继续将这个梦做下去。我想我会做下去的,直到离开人世的那一天,因为它已经和我所献身的文学事业融为一体了。我想,有一天见到您时,我也不会失望。一位叫玛格丽特-杜拉的法国女作家在一篇小说中说:有一天,我已经老了,很老很老了,我在巴黎街头遇见了你,你说,你爱年轻时候的我,但是,你更爱我现在备受岁月摧残的斑驳面容!她的这段话总让人看了流泪。
我们相识是在1979年4月2日的省作协新作者座谈会上。那是作协恢复活动后的第一次会议。开会在作协院子那个古建筑里(西安事变中周恩来与蒋介石会谈处),吃饭和住宿在和平门外的胜利饭店。那时我瘦瘦的,矮矮的,穿一身退伍兵的绿军装。我刚从中苏边界复原回到延安,在延安市印刷厂当支书,我刚在延河上第二期发了诗《0.01——血液与红泥》(当然在部队上已有些作品)。你在创研室,在当年的第五期延河上有一篇小说叫《风筝》。延安还来了位张某,在甘泉文化馆工作。记得开会时,你来得迟了点,大家已经落座,们“吱呀”一声开了,有一束阳光射进来,随后是光彩照人的你。记得那天你穿了一身牛仔,布鞋,留个幸子头,背个黄挎包。你侃侃而谈,立即成为会议的中心。关于这些,我在那篇文章中已经说过了。
从作协到胜利饭店有大约一千五百米的距离,正是在每一次的这一段距离中,你与我同行,并且提出要写一部关于陕北的小说。
那个剪纸小女孩是你虚构的,大约并没有此人。而高粱面饸饹羊腥汤事件,却是你的真实得经历。因为我清楚地记得你说过五角钱一碗,我还记得,当我对细节的可靠性——即为什么你不把自己剩下的大半碗给她时,你说,你有肝炎。肝炎这个词使这个细节站住脚了。我还记得你用手比划着:“那么大的碗!那么大的碗!”
会议结束时,我们要回延安,约你一同走。你说要去兰州一趟。你去干什么,你不肯说。
后来回到延安后,我经常去你那里。那时我一定是一个呆头呆脑的傻小子。我在那里经常遇到明禄先生。有一次,明禄大约是从北京开完团十大回来,愤愤不平地发着牢骚,谈他的团中央候补委员,被一个叫贾平凹的作家给取代了。他那时候很灰,只有当听到我赞美《最后一支歌》的时候,你们才对望一眼,脸上显出一丝不易觉察的矜持的笑意。
你告诉过我《最后一支歌》的主角是王庚(王光美的侄女,王士光的女儿),在延川插队。那个小孩叫“延都”,为了怕惹麻烦,你把“延都”写成了“延延”。
王庚后来离婚,从延川到黄龙县教书(上了地区师范),后来到西安,和一位大学教师结婚,现在在北京。马延都还在延川,在一个小食堂端饭,她的女儿叫“琼琼”。
你走得很突然,起码对我来说是如此。一个星期天,我去看你,门上有一把锁,屋子里空荡荡(那时你屋里所有的陈设是靠在后墙上的一个很大的白木箱子,你说是从振华纸厂带来了)。我好久才明白,我的女神已经从这块土地上永远地消失了。我扶着你门口那棵杨树(还记得那棵极高极高的钻天杨吗?)站了很久。我在那一瞬间多么惆怅和可怜。
现在你大约记起我是谁了吧?远方的朋友!如果还没有记起,那也不打紧。没有必要,也没有理由去回忆那些前尘往事的。
但是你走后,我却不能忘却。每一次进入小说,就想起你,每一次想起你,就又进入小说。所以我说的“永恒的女性引领我们前进”这句话,并不是信口说说的。
说一件有趣的事。门口有一个女理发员,长得与你相似,一样的发型,一样的身材,一样的气质。因此,当我伏案写作时,总觉得在那个方位有团美好的花园一样的东西在召唤我,当我糊里糊涂地走下楼去时,我才明白我去看她。后来,直到她的丈夫(也是一位理发师)对我翻起了白眼,我才醒悟过来,我不明白我这样做的个中原因,后来经一位懂得心理的朋友指点,我才明白了。
你看,我这像写小说。
我想我已经回答了三个问题。现在,我得回答第四个。关于飞碟,这是一个轻松的话题。
我是再一九七五年秋天(就是我写信的这个季节吧)见到不明飞行物的。那时我在中苏边界北湾边防站站哨,大约是晚上十一点。有一个橘红色的圆状物体旋转着自苏联方向划一个弧形,向我飞来,到了我头顶以后,又转而向阿尔泰山方向飞去。物体有筐子那么大,在天空飞行时间约半小时。那天晚上有星星,但不甚亮。这件事我们当时向有关方面汇报过,在排除了别的可能以后,被确定为不明飞行物。
我很愉快地为你回答这个问题。我感到自己像一个鏖战归来的老兵,在向一群中学生讲自己的不平凡经历似的,感到那么亲切而美好!
关于我自己,没有什么好说的。我有一个平凡的妻子和一个智力平平的儿子。平日不闻窗外的事情,潜心写作。“世我两遗”的东方哲学和西方的存在主义哲学两种思想在我身上并重。
《最后一个匈奴》有可能获明年的矛盾文学奖,如果获奖的话,到时候请您到北京来,我将把我的这位高贵的朋友,宛如华伦夫人之于卢梭的人物介绍给中国文学界。当然,中国的事情,评奖有许多偶然因素。因此我只能等待。
我的最高理想是有朝一日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我计划从明年开始,每年一个长篇,写十年时间。过程才是一切,获奖倒在其次,我这是给自己定标竿,并不是真的那么幼稚地去追求那些浮名。
感谢你的美好的语言,感谢你的关于问我需要什么帮助的话。有你的讯息,你的信,就一切都够了。我不敢再有别的奢望了。感谢生活,它让我得到了这么多。人生不管怎么说还是美好的,不是么?
就写这些吧!这封信竟写了一天的时间。问候明禄先生好!问候郭林她们好!告诉他们我因为你的原因而对他们充满了亲切之感!(1993.9.29夜延安)
朱衍青是四川人,苏东坡的乡人,她目下是作家出版社长篇小说编辑室主任,典型的女学者气质。新时期文学长篇小说创作中,莫言等许多人都得到过她的帮助。她丈夫老吴也是一位学者兼评论家。
“永恒的女性引领我们前进!”这话是歌德说的。米兰-昆德拉将它从纸篓里翻出来,重说了一遍。联想到《最后一个匈奴》的构思过程和成书过程,我想现在得由我——高建群将这话说第三遍。
1993年5月20日在京召开的《最后一个匈奴》座谈会上,中国的权威评论家们给小说以中肯的评价,认为小说基本上完成了作者要写一部世纪史的创作意图,认为这部小说将给中国的长篇小说创作带来许多可资研究的课题。有评论家认为,我们自己的民族史诗,自己的《百年孤独》诞生了。
我多么不愿意回忆这部长篇的创作中我所经历的苦难的历程,在那一年多的时间内,我像一架失控的航天器、一个植物人一样地生活着,我生怕我不能把自己的沉重思考告诉人类,就撒手长去,当作品完成的那一刻,我哭了,我对自己说:“你是不可战胜的!”
高建群散文:一架失控的航天器 || 纪念《最后一个匈奴》出版三十周年 || 手稿写完作者当时的状态是这样回忆创作《最后一个匈奴》的那些日日夜夜,记忆只是一片空白。我觉得自己好像做了一场梦。我这一生,做梦的时间也许太长了点,天性使然,没有办法的事情。
《最后一个匈奴》的创作从1991年6月4日开始,到1992年6月13日画完最后一个句号,也就是说,用了一年零十天。
但是它的酝酿与构思却用了十年。我用十年的时间,令这一大堆笼杂的、无序的材料驯服和归顺,为小说寻找一个框架,一种叙事风格,一中描写视角,当然,最主要的是,让人物圆满,让人物不但作为故事人物,而且成为一种文化载体行动和动作。
我确实不记得我写《最后一个匈奴》时的情景了。那些日子,我像一个拼命旋转的脱落陀螺,一架失控的航天器,一个精神病患者那样拼命写作。现实的世界和臆想的世界已经分辨不清了,我无意识地睡觉,无意识地吃饭,无意识地在街上行走,除这些以外,剩余的时间,就是趴在桌上写作了。
我每天早上大约八点或八点半起来,穿上衣服,从床上滑到桌子跟前,开始写作。这时大脑是一片空白,有点疼,有点麻木,我点燃上一支烟。烟雾腾腾中,人物出来了,是真实得人物还是我臆想的人物呢?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匆匆地抓住笔,他们开始行动了。大约到十一点时,可以写两千字。这时我停下来,洗脸刷牙,然后到楼下去提一次开水。
中午吃完饭后,我一定要睡一觉,让大脑休息一下。两点半或三点,爬起来再写。到六点时,写两千字,这时停下来,到院子里去转一转,回来吃饭。
晚上把看《新闻联播》当做休息。看完新闻后,我一个人又回到自己房间写作。任务仍然是两千字,但有时会收不住笔,一直写下去,直到凌晨一两点钟。
我写得最多时一天写过一万六千字,写得最少时一字未写。平均下来是每天五千字。
人物和事件填满了我的脑子,人物在经受精神受难时我也和他们一起受难。恍惚和痴呆,大约正是我这时候给人的印象。我像一段被感情烧干的枯木一样,但是我强令自己继续燃烧。“创作是一种燃烧”,这话只有过来人才能说出。
在写作的过程中,我掉了三颗牙齿。牙齿总是要掉的,今天不掉,明天也会掉。但是,他们掉的是不是快了点,早了点。我将掉了的牙齿放在掌心,听着楼下的男欢女乐,我在那一刻突然掉下泪来。关于牙齿问题,我请教过几个中医,一种解释说,写作时大脑高度紧张,血涌到头上,血热,热掉了牙齿,一种解释说,这是我抽烟过多的缘故。
以每天三盒烟计,一年多一点的时间中,我抽掉了一百多条烟。这真是一个可怕的数字。我现在还不明白,这一百多条烟都到哪里去了,如烟消,如雾散,或者是牢固地留在我的肺里和胃里了?我的父亲于去年死于肺气肿,将来我的加着黑框的讣告,大约也会是以这件事来搪塞世界的。但愿我以后少抽一点烟(我现在不创作的时候,已经降到每天两盒),据说一支香烟的尼古丁可以毒死一只老鼠,这话不知道是否当真,不过,它听起来总让人不寒而栗。
在写作的后期,我的身体极度地虚弱,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懒于和人说话,走路时经常扶着墙壁,曾想到拄一根拐杖的问题。我常常担心,怕自己睡过去以后,就再也不会醒来了,而作品还搁在半截,那我即便是进入三尺地表之下,也不会甘心和安宁的。
我写作前称了一下体重,是一百六十五斤,写完以后,体重成了一百二十二斤。就是说,少了十三斤。所幸的是我这个人真能吃,因此现在体重又恢复了过来,大约到一百六吧。
当我进入最佳创作状态时,前面我说过,像一个拼命旋转的陀螺一样,像一架失控的航天器一样,像一个目光狼狈、精神错乱、焦躁不安的精神病患者一样,那时,理性已经消失,梦境开始出现,那时,我感到我被书中的人物和故事牵着走,我只是机械地记录下这些人与事而已。
最好的创作时间是在晚上。那时,四周死一般寂静,整个世界好像都不存在了,你伏案疾书。你感到,在你的窗外,半天云中,仿佛有一位圣者,正在絮絮叨叨,向你口授。《古兰经》中称这样的夜晚为“高贵的夜晚”。
每位作家的身边都站着一位守护神。在创作《最后一个匈奴》的过程中,我案头必备的两本书,一是《印象派的绘画技法》,一是拜伦的《唐璜》。
要把一个世纪的高原历史,错落有致,和谐妥帖,章法有度地表现出来,这主要得力于印象派大师莫奈、德加、梵高、塞尚等等的影响。我学会了摆布人物和情节,学会了将艺术某一个特征发展到极端,然后在峰顶重造和谐,就描写的角度而言,也学会了在描写20世纪的每一个经典时间时,以一个人物的视角,从事情的核心穿肠而过。
拜伦则教给我大气度。经典作家中,大约只有莎士比亚和拜伦,才有这种处理题材的能力,他们挥舞着魔杖,一路走去,所有的材料都可以塞入作品,所有的路途物都经魔杖点化成金。
《最后一个匈奴》写完了,发表了,并且在北京召开的座谈会上得到很高的评价,认为是一件大器的作品,认为作者基本上完成了他要写一部世纪史的创作意图,甚至有评论家认为,这是一部中国式的《百年孤独》。
记得,当为长篇画完最后一个句号时,我趴在桌上,大哭一场。我对自己说:“你是不可战胜的!”这个“不可战胜”并不仅仅表现在他完成了这样一部作品,而在于,经历和承受了那么多精神上的惊涛骇浪以后,这个人并没有发疯,失控的航天器又回到了轨道上。
但是现在我想说,虽然我写作得很苦,苦不堪言,以生命的代价,但是,在这个世界上,一定有人写的比我还苦,因此,说这些是没有意思的事情。我的作品毕竟发表了,社会慷慨地为我提供了一次和同类、和现世界以致未来世界对话的机会,而他们却没有。所以,我是幸运者。(1993.6.11于陕西作协)
我在一年多一点的创作中抽了一百多条烟,掉了十三斤肉,掉了三颗牙齿。现在肉又重新回到了我身上,只是牙齿永远没有了。
我目前还有两个长篇的构思,一个是中苏边界题材,叫《要塞》(或者叫《惊厥》),一个是陕北题材,叫《回头约》(或者叫《天堂之路》),我想等身体恢复一阵后,集中一段时间完成它们。本来身体是我自己的,我可以指令它动笔。但是,我不仅仅是为我活着,更重要的,我是为上面谈到的和由于长篇原因而未曾谈到的朋友们活着,为那些千千万万热爱我的读者们活着,所以,我要珍惜自己。
生活在一个动荡和变革的后代,我感到幸福,我举起双手拥护生活中每一个新出现的理想事物。过去的一段时间内,我们所有的努力是为了验证某一种概念;现在,我们则是科学地聪明地为了物质的极大丰富,为了生存之必需而努力,这是人类变得聪明了的表现。
二十世纪最重要的事件是共产主义在世界范围的兴起。我始终是一个共产主义的信徒,并且不打算在以后的年代里改变这一信仰。我在《最后一个匈奴》中有一段话,我想将它摘录在这里:
“不管这个摧毁整个世界根基的共产主义运动,将来的前景如何,命运如何,胜利或者失败,短暂的风行或者垂之久远,那些在这个过程中,为之奋斗过的人们,可歌可泣的事迹,它们有理由写进人类进步史最辉煌的一页中去,它们是人类在寻找最合理的审会制度和生存秩序中,一次勇敢意义的尝试和实践”。
这个被称为“小传”的东西,就到这里吧,写得有些长了。
读者也许会厌烦的,他们说,有必要让一个不相干的人的生活琐事,来打搅我们的视听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