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海人尘 
——节选自长篇小说《良家妇女》“泥海人尘”篇章一段
文/张敏

张敏八十大寿

高建群从延安调到老城来了。他手里有十几万块钱,林悟了没费多少事,就在幼儿园后边新建的“姑娘楼”上,为他在五楼买了一套房子。所谓姑娘楼,是那些农村姑娘们,出嫁了之后,不愿意离开城市郊区。原先的农业社拿她们也没办法,不给她们分地皮盖房子,便只好用本村的地皮给她们盖几座楼。这种楼,用自家的地皮,又没有各种杂税,价钱就便宜。那里的人都知道林悟了是个作家,作家又引来了一个作家,于是便看在作家的份上,便宜卖给高作家一套。谁知,高建群刚安顿下家小,他的一个朋友便告了他。

林悟了正在写他的长篇小说《泥海人尘》,开首就写道: 我一直弄不清我是哪儿人。面对各式各样几十年里所填的表格,在籍贯那一栏中,我常常犯瓷。我的出生地在老城闫良北边的黄土塬上,那塬下边现在是一个造飞机很有名的地方。可听父亲说,他是我爷爷用独轮车从山东推过来的。查一查词典,那上边说得也很含糊:自身出生或家庭久居的地方。家庭二字若理解成家族,那我们这一族,肯定在山东要长,在陕西要短。

去年春节,山东来了一杆人马,是到陕西修订家谱的。那家谱里居然有我的名字。我的名字后面有个括号,里面填了个举人,又注明是个作家。一时我笑得泪水直淌。再往上查,爷爷是个秀才,爷爷的爷爷居然也是个举人,并娶了刘罗锅(刘墉)的女儿,和一部走红了的电视剧成了亲戚,真是荣兴。这便是本家族最为荣耀的一笔了。本世纪初,陕西地面上,清政府放了一个山东人来当县令。县令来到如今三原富平一带,只见沃野千里,蓬蒿遮天,道一声可惜,便捎信让家乡人来此拓荒。从山东到陕西,漫漫千里路上,一辆辆独轮车吱纽纽乱响,一队队妇道人家扯儿携女紧随其后,沿着黄河故道,死了的就地埋葬,活着的直奔向前。最后在那个被称作泾渭分明的地方安营扎寨。如今,沿石川河向东,一溜儿排开上百个村庄,统统被陕西人称之为山东庄。山东庄里顽固的保留着山东人的习俗,逢年过节,便在太阳下边亮出家谱,祭一祭那次远征,忆一忆那次悲壮的移民史。

山东的一杆人马,嘱我今后再填籍贯时,要填山东省昌邑县高阳街,说那个富丰巷才是我的真正的籍贯。山东人好哇!中华精髓被一条黄河裹泥夹沙,一伙儿流到山东去了。山东人便膀大腰圆,山东人便行侠仗义。隋朝末年有秦叔宝,单雄信;宋朝年间又有宋公明,武二郎。今日再添一个林某人,怕也不会给山东人丢脸。道一声可惜,有些说迟了。四五十年来填过不计其数的表格,改起来岂是容易之事?再填时,就只能填那张死亡通知单了。可那又有什么用?一个生在陕西长在陕西的人,吃了陕西那么多麦子,喝了关中那么多水,就让他老老实实的当一回陕西人死去吧!

在陕西地面上,我三混两混,混成了一个爬格子的人。陕西最少有上万个凭爬格子吃饭的人,没一个人怕我。因为我连作协都没有加入,便不会和他们争尺长寸短。因为没有人怕我,所以我也就不怕人。我有文章在手,稿费在口,有众多朋友肝胆相照,两肋插刀,我怕谁作甚?

林悟了帮高建群买了房子,两个人一时便成了知己。高建群遇上官司,林悟了便想帮他一把。虽然家中七事八事,新建的房子还没有收拾出来,但他也要给高建群帮这个忙。林母惊喜地发现,老头子在和高作家接触的这些日子里,似乎又回到三十多年前的作派了。林悟了原本就不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那年反右时,因为他的言词锋利,观点超前,就被弄了个右派份子。当了右派,被整了几十年。改革了,开放了,整个中国大地也可以谈论人权了。他那颗被冰冻了许久的心脏,遇见高建群之后,就立刻鲜活起来。他认为高建群这场官司必输无疑,但是他还是前前后后为高建群跑个不停。他用笔记录了这场官司的内涵,对于那些没读过《最后一个匈奴》的读者,可以翻过这一节不看。小说不是电视连续剧,不想看,多翻几页也就过去了,并不影响林丽和崔治宽的生死命运。他帮高建群打官司的事,是这样写进他的《泥海人尘》中的: 高建群前脚来了老城,后脚就跟进来一场官司。他怕官司,而且怕得要命。高建群爱吃辣子。陕西农民有一道民谣道:葱辣鼻子蒜辣心,只有辣子辣的深,辣了前门辣后门,上到地里辣麦根。爱吃辣子的高建群刚到西安,辣子没有吃上,那年九月,我伴他到延安打官司,路上问他,是不是心里有一种吃了生蒜一样的味道?高建群苦笑着说,曹某人让我吃了一碗蒜拌猪毛,不但辣,而且扎。如果蒜拌猪毛就已经让他又辣又扎了,我还指望着不要像辣子一样,辣了前门辣后门,上那个到地里辣麦根。事情的发展正如大家都知道的那样,后来确实辣了他的麦根,辣到了他那个最深的那个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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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创作,说到底就是游戏笔墨,调侃世界,用艺术的手法记录民众生活,给后世一组活生生的生活画面。我曾说过,亿万人头顶上,政治家是第一位。第一位下面还有两家,一家是科学家,一家是艺术家。科学家终其一生,就是把世间不明的的事情弄明白;而艺术家的所有功劳,都是把明明白白的事情往糊涂上拉。这么左一拉,右一扯,政治家再裁判裁判,一个国家的上层建筑便四平八稳了。

高建群无疑是艺术家中的一员,他生到这个世界上,就干一件把世事弄不明白的事情,硬在他的鸡蛋里挑骨头,他焉有不败之理?

可怜的高建群在几千人的法庭上嚎啕大哭,走形失态,几近昏迷。有朋友高呼“狗屁法庭”时,又被法院当场抓了。我们一帮朋友,一边救人,一边捞人。牙咬到痒处,牙便咬断。这场官司,其中只有一个魔鬼在作祟,那就是钱,不管这货色藏的多么深,多么的不愿意挂在嘴上,多么不愿意如妓女掀起门帘,但却实实在在是官司的一个核心。

高建群调老城,这种由于事业上的成功而带来的荣耀无疑让他喜上眉梢。欣喜之中,他忘记了中国古代哲学中就有福兮祸之所伏的著名论断。一场官司的阴影从延安城中升起,借着西伯利亚强劲的北风向他袭来。当零言碎语传来有人要告他时,他茫然过一阵。曾对我说,陕北人进省城,很多人眼里都冒火。听说有人要告我,拿这种方式开玩笑,可见人家心里面多么不平衡。直到他收到陕北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他还说,这玩笑开大了,怎么能这么开玩笑呢?玩笑不是这么个开法么!

这是玩笑么?一张盖着鲜红大印的传票告诉他,法庭绝对不是开玩笑的地方。他大梦初醒,明白不管什么样的玩笑一旦开到法庭上,必将要付出惨重的代价。几年前,福建女作家唐敏因写了一部《太姥山妖氛》的纪实中篇小说,发表在《青春》杂志上,被沈珍珠等三人告到厦门市昆明区人民法院。一开始唐敏也以为是开玩笑,直到被戴上手铐,判刑一年,赔款两千元,才知道是锅都有两只耳朵,并且都是用铁打成的这么一个简单的道理。

收到传票后距开庭也就剩下了一个礼拜的时间了,高建群竟天真的问:不理他行不行?不去行不行?问了些懂法律的人才知道,不理是不行的。不理可以缺席审判,也可以拘传──就是延安法院来警察铐着被告去法庭。在劫难逃这个有名的成语死扣在他头上,他只好硬着头皮迎战了。

原陕师大学生会主席,报告文学作家石岗先生是一个热血青年,他在研究了起诉状和《最后一个匈奴》的有关章节后认为:这是有人向全国所有从事小说创作作家们的一次挑战,是中国文坛上的一次奇耻大辱;也是对马克思文艺创作理论和毛泽东关于“源于生活,高于生活”“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创作理论的一次挑战!对于这样的官司,绝不能木木讷讷,一定要为真理而斗争!他作为高建群的辩护人,为了维护法律的公正和尊严,为了维护作家合法的创作权益,为了不给中国文坛带来一个遗害无穷的先例,也和高建群一同来到延安。

原告似乎胜券在握,方方面面都已摆置停当,被告高建群则是临阵磨枪,仓促迎战。从延安当时的舆论看,高建群处于不利状态,这场官司十有八九要输了。打官司是一种成人之间的较量,不是小儿游戏。高建群无法看到原告的档案,也就弄不清究竟是不是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

所幸一开庭,当完成了一些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原告劈头盖脑般地就冲着一个“钱”字杀了上来,官司开始向着高建群有利一面迅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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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端之初,关心这场官司的人,包括高建群在内,并没有把藏在官司后面的那个钱字看得很重。告的是名誉侵犯,似乎离那个钱字还有一段距离。不承想,这个钱字却按耐不住焦急的心情,一下子就从原告的嘴里冲了出来,而且那么汹涌,那么撒野,一下让人们看到了这场官司的实质。什么名誉权,什么愤慨和痛苦都是扯淡。钱!高建群你赔钱吧!十六万二千元加十六万元,一共三十二万二千元!你掏一半,北京作家出版社也要掏一半!

原告是一条标准的陕北汉子,虽然已经是奔六十岁的人了,但体力尚佳。这三十二万二千元,不管是拾元票还是百元票,相信他都能背起来就跑。对于一个普通老百姓来说,三十二万二千元绝对是一个不知头尾的数字。开这么一个狮子大张口,不能不让台下观众席上的三百多名听众嗡嗡了一阵。对于金钱的渴望,似乎是当今中国老百姓普遍的追求。不能说是一件不好的事情。但对金钱的渴望是一回事,能不能拿到手又是另一回事。高建群写了一本四十二万字的长篇小说,究竟拿了多少稿费,能不能满足原告的欲望,在开庭后不到十分钟,便成了法庭调查的一个焦点。

法庭开始调查,有第二被告北京作家出版社作证:《最后一个匈奴》全部稿费五万元,上交个人所得税六千元,以一千本书顶稿费一万二千元,开作品讨论会又用去五千元。高建群实得稿费不足三万元。三万元还不足原告要求索赔的十分之一。这也是原告始料未及的一件事,那么一本轰动全国的长篇小说,才拿了不到三万元,看来口开得是有点太大了。逮捕高建群,让他也坐上几年牢,似乎不太可能。举家进省城,老婆孩子虽风光,原本却是个空壳壳,砸锅卖血也油水不大,这官司该怎么打,原告兀自先乱了阵角。在长达五个小时的法庭辩论中,民心一直倾向着高建群。虽然法庭再三强调不准鼓掌,但仍有掌声鹊起。民意不可欺,民意不可侮!高建群写书写掉了十几斤肉,才拿了不足三万元,你原告红口白牙开口就要三十多万,这杆称在老百姓心中太不平衡了。

休庭之后,原告对人说,这官司输就输在我辩护人手里了。念起稿子来都结结巴巴,心劲不足,再打官司,我不要代理人了。

高建群认为自己赢了,大家也觉得他赢了,怎么能不赢呢,连原告的儿子都抱住高建群痛哭失声:我爸老了,你不要和他计较!于是大家便喝酒,便为原告的失策而碰杯。状告高建群名誉侵权本该在姓名的侵权上多下功夫,下足功夫,怎地从丹田穴上一下就跳出个钱字来,兀自先乱了。索取之巨与实际成了高山与峡谷的悬殊。不能不使原告灰心丧气。原指望抱个金娃娃,到后来怕连个泥猴也弄不到手,反倒要贴一千元的诉讼费,心疼之状浮于颜表。眼睁睁看着一伙朋友拥了高建群去喝酒。自己身单影孤,尝到了一种孤家寡人的凄凉。

开端如此,后来还是输了。原告调整了战略部署,在姓名,人事关系和经历上下了些功夫,取了些诸如他的狗也一样有名有姓的证据等等,一万多块钱还是拿到手了。

我骂高建群手贱,小说天马行空,什么不能写,怎么就把你的好朋友写成流氓和黑皮,让人家名扬四海,招摇过市呢?赔钱活该,上辈子欠的!

我骂了他,他便罚我。这次再版修订时,一本大书推到我面前,让我放下手头的《泥海人尘》,在大热天里受苦。但我又愿意干这件事情,说是陕西人,血液里却有山东人的基因。遥想当年,鲁智深救林冲于水火之中,就发生在山东地面上,何等壮烈,让人仰慕至死。我在世上活什么呢?不就是活几个朋友么?馍不熟可以,气不圆不成!

这实在是件吃力不讨好的工作,原作者高建群并没有被气死,气傻。这半年手气特别的好,稿子写的勤,赔的那一万多元,已成了他的眼角屎,已不再话下了。只是不愿意再提起《匈奴》一书,提起来,就像是想起前世里索命的冤家,提铐的小鬼,脸变颜色,身子发抖。可有出版社执意要再版,不修订,法律上不准出。谁来修订?茫茫中国,舍我好像无合适之人。是油锅我就跳上一回,是妓女,我就睡上一回,不就是掉一层皮,得上一回花病么。《最后一个匈奴》在海内外已成大器,我的文风又和高建群不甚一样,学着他的文字在书页中跳舞,常感到鞋有些不合脚,脚有些不合鞋。脚和鞋都受罪。

我细读了一遍《匈奴》,又重新研究了高氏的其它著作。他有一篇《大顺店》也一样招人耳目。在陕北这片神奇的土地上,只要你通了天地灵秀之气,弯腰便可拾取华美的文章。原作中那三架马车,虽然只在原作中跑了不长的一点路,却也出了一场车祸。若要把这辆三架马车扶正,让它继续上路,就得掐死其中一匹惹祸的黑马,另换一匹上来。换上来的这匹马,从颜色、长相、性别和舌头的长短都不能和原先的那匹黑马有任何血缘上的关系。否则,就又会惹出一场官司。我何不从大顺店那日本慰安妇的肚子里扯出来一匹?于是我便这样写道:

……剩下的那个三分之一,名叫晁无尺。常因无尺二字被叫走音叫成了“无耻”,他便愤愤然,决计要改了这名字。他已经是快三十岁的人了,陕北地面上,凡是识文断字者,很少有人不知道他这名字的来历,改起来也难。他的名和姓不是无源之水,无根之木。那里面藏着一段美丽而辉煌的故事,他绝不是一个等闲之辈。在肤施城里,在肤施城以外的陕北地面上,他的知名度,绝对超过了杨岸乡,也超过了刘梦蝶。他这个奇怪的名字,和黄河边上那个叫天尽头地方上发生的一段传说,有着实实在在的关系。据好事者考证,三十年前,黄河边上,有一帮好汉占山为王,扯起一面抗日的旗帜,专门和黄河对岸,山西中条山下的日本人闹事。常常趁着月色,几条羊皮筏子渡过去,提几颗日本鬼子的人头回来喝酒。一日夜间,在中条山下的草丛里,竟捉住了一个身材丰满的女人。当时那女人正在草丛里方便,天上云遮月,草丛秋虫鸣,不知怎么她就被几条壮汉扑倒,裤子也来不及提,一把青草塞住嘴巴,满腿屎尿被抬到黄河滩,糊里糊涂就被弄到天尽头的山寨里。

山寨里燃起火把,女人吐了嘴里的青草,脱了身上的湿衣,一对大奶头白晃晃闪着亮光,说几句半通不通的中国话,倒让众好汉一个个惊呆。这不是普通的山野女子,是一匹日本或是南韩的大洋马,在军队里当慰安妇,专门用上帝的微笑和魔穴,犒赏作战有功的战士。

山寨里久缺女人,尔格弄来一个,眉眼风骚,又身强力壮,给她一条三八大盖枪,竟能在百步之外打灭香头红火,岂不是上苍派到山寨里的一个女头领?众好汉也没有多少商议,喊一声拜,便齐刷刷跪倒一片。女人漂过洋,渡过海,见过大世面,眼见一帮子男人要抬举自己,倒强似在军营里当个小领班,去管那一群有奶没球的东洋妓女,口里允了,便坐上了山寨的头把交椅。顺着众人的意思,起一个陕北名字叫大顺店,奶头山下山上,尽是众人都可以歇息的地方。

此后,黄河边天尽头的大顺店便扎成大势,山寨里起了规章,立下了纪律,每天日落时分,大顺店将手里的红灯笼递给谁,谁便是她今夜的新郎。天尽头山寨里,大顺店的窑门前,夜夜高悬一只红灯笼,窑里的新郎消魂夺魄,窑外的好汉们咽一口唾沫,只好努力去工作,努力听从大顺店的调遣,时时都盼着那荣耀的红灯权。

大顺店上山不到半年,那肚皮却一日比一日鼓涨。鼓涨到后来,大厅里议事时,竟不能弯腰去坐那把交椅了,只好站着行令:红灯暂歇,百日为限。

众好汉虽然都是光棍,却也知哓十月怀胎的道理,纷纷猜度女首领肚子里的那货,怕不是中国制造。看首长那肚皮大得吓人,生一个妖怪出来也未曾可知。猜度只管猜度,并不影响大顺店肚皮的继续生长。

忽一日夜半时分,一声惊雷滚过,乌云漫上山顶。俄倾风雨大作。风雨声中,大顺店撕天裂地的叫声盖过了响雷。众好汉站在雨地里,没有大顺店的号令,谁也不敢进去。这时候,平日里给大顺烧坑做饭的老晁头却不管许多,一头扎进大顺店的窑里,搂住她的腰,点亮了火烛,发一声喊,救人要紧,才把众好汉叫到窑里。那一时的大顺店,早乱了平日的方寸,披头散发,眼光凶狠,叉开两条大腿,让众人伸手去扯。一时三刻,竟扯出一个孩子,哇一声哭,窑外的风也不刮了,雨也不下了。众人惊异,知道一个不同寻常的人物诞生了,只怕日后天尽头的兴旺和自已一世的功名,都担在这孩子的身上了。

那孩子扯出来躺在坑沿上,不像一个人,倒像一条大鱼,胳膊大腿理顺直了,竟有一条壮汉的大腿长短。众人觉得这是一个神圣的时刻,应该记下这孩子的实际长度,以便将来对历史也有个交待,于是分头去找尺子来量。偌大的天尽头山寨,要枪有枪,要弹有弹,可就是找不来一把尺子,无法量出这孩子的准确身高来。

大顺店一碗黑糖水喝完,就又恢复了往日军妓的风采,道一声遗憾,便给孩子起了个“无尺”的名字。

无尺这名字叫起来其实也顺口,只是陕北地面上,当时不惯叫二个字的名字,总该有个姓加在前边,才顺理成章。好一个老晁头,全忘了自已俾下的身份,又想着他是冲进大顺店窑里的第一人,便有些居功自傲的嘴脸,血地上一跪,恳求大顺店把自已的晁姓加在孩子的名字前边,也算是晁家没有绝后,在他六十岁这年续上了香火。

大顺店微微一笑,心想也世事也太不公平。在这世上,睡过她的人成千上万,外国人有,中国人也有;大人物有,小人物也有,可就是没有让这个姓晁的老头子沾过她半根杂毛。这老头替她烧坑,替她做饭,每天弯着腰溜墙根走路,因为眼里太熟了,竟没有想起来也让他挂上一回红灯笼。一时心里好生后悔,眼下却也无能为力。就顺一回水,推上一回舟,把这不知谁是父亲的孩子,姓上一回晁吧,冥冥不言之中,也许是前世的缘法呢。

后来有好事者演义,这其实是上苍的一次精巧的着意字排。“晁”字大有讲究。一个“日”字,在陕北话中,就是“X”;下边一个“兆”字,好大一个数字,数也数不清。说白了,这姓氏恰好说明了这孩子是好多好多人“日”出来的。又有好事者考证,老晁头曾有一个外号,叫晁神手。年轻时是个货郎,挑几匹布下乡去卖,从来不带尺子。要几尺几寸,他随手一撕,比尺子量得还准。他当时没有用手去量这孩子,而让大家都去找尺子,就是一个个计谋。就是想让这孩子叫无尺,以合天意。

也是这孩子贵人多遭难,四岁那年,才懂得屎香屁臭,日本人就投降了。日本人投降,天尽头失去了打击的目标,红军便上山收编这支土匪武装,剩下一个不明国籍的大顺店,不好留在中国,就让她和战犯们坐轮船回日本去了。

晁无尺被领到肤施,先在保肓院混了几天,性太野,不习惯,弄得保肓院鸡飞狗跳墙,人见人嫌。恰好有个说书的瞎子老汉,需要一个顽童给他领路,保肓院便打发他跟瞎子老汉走了江湖。

晁无尺得了杂种交配的优势,不独人长得漂亮,脑子更是好用。几年下来,瞎子老汉满肚子唱词全让他滚瓜熟烂学会了。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写诗也会吟。十几岁上,刚解放那阵,他就有诗作在少年报上发表,倒成肤施地区有名的神童。

神童的诗作引起有关方面的注意,建国之初,正要培养一些歌颂红色政权的作家和诗人。恰好有一位北大中文系毕业的大学生,要到陕北体验生活。那大学生功底深厚,在北大就是诗社的才子,这次自费到陕北采风,指望着写一本诗集名扬天下,稳坐中国诗坛的第一把交椅。大学生来到陕北地面,人生地不熟,有关部门把晁无尺介绍给他,正是天造的一双,地设的一对。晁无尺跟上北京的大学生,神童加才子,走遍了陕北的山山峁峁。看着北京大学生日记本上跳出来的诗句,他才知道自己这个神童的尊称是个狗屁。

那日,他们走进毛乌素大沙漠,直奔月芽海子。月芽海子是沙漠中的一派大水。人迹罕见,水鸟成群,正是诗人耍神经的地方。北京大学生来到海子边上,狂呼胡叫,句句成诗。晁无尺紧随其后,忙不迭的用一枝铅笔记录。那大学生一时疯狂,竟扑进海子里游了起来。这沙漠中的海子,看起来风平浪静,水下却有几多危险,水面上游着可以,只要一直身子,双脚就会被细沙吸住,任你再大的力气,越拨越深。这一时的大学生,不明事理地直起身子,就犯了这个忌讳,双手伸向天空时,晁无尺却无法救他。说是无法救,却也并不是真的没有办法,只要告诉大学生,千万不要挣扎,办法还是可以想出来的。

晁无尺一阵手忙脚乱之后,不知怎么的就想起两句最少从唐朝就留下来的古训: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救出大学生对自己有何益?不救他出来对自己又有何不利?心里这样想着,他便在岸上手舞足踏,做出许多挣扎的花样,可怜那北京才子,在细沙中越陷越深,泥沙过了胸口,一口血从嘴里,从鼻孔里射出来,染红了半湖绿水。

北京才子死了。死得合理合法。晁无尺不担一丝干系。北京才子那几个日记本却留在了晁无尺手中。晁无尺用了三天三夜,将那日记本上的上千首诗整理抄出,然后一把火,在土坑里烧了那可能成为罪证的日记本。看着纸变成火,火变成灰,一泡热尿浇上去,火星儿也没有了。栽一棵枣树,秋日里,带钩的刺丛里便有许多醒红的小酸枣,谁见了都眼馋,谁也不敢去摘,那枣刺扎人太毒。

上千首上好的诗作,成了晁无尺后院里的一群羊,哪天想吃了,就吃上一只,不想吃时,就那么养着。每发一首诗,就引来评论界的一阵惊呼:陕北真乃藏龙卧虎之地,三百年前出过李闯王,如今又出了个晁无尺。

晁无尺有如此诗名,焉有不调进文研所的道理?他声名日增,在国际上也有了一些影响。只是愤恨中国字联想太多,一个有名有实的无尺,怎么就叫多事者想到无耻二字上去,于是便要下决心改名字。改个什么名字呢?他常看着自己的脚指甲,异族人是一整块,汉族人是不规则的二瓣,自己的脚指甲却是四瓣,想来自身肯定不凡。再有那大顺店一说,扳指头算,生母还有可能活在世上,于是便给日本驻中国大使馆写信,申请加入日本国藉,并设法寻找生母。

因为动了这番心思,他便决心给自己起一个日本人的名字。有一天在蹲厕时,看见地上早年的一张《参考消息》上面,有一个日本人叫犬养毅。翻译成中国话,就是狗养的硬汉子。对于生母那段不算光彩的经历,他常愤恨在心,这个名字倒也可以泄愤,真是天道酬勤,不用妄费功夫,用那报纸擦了肛门,走出门去,不管你户藉部门同意不同意,他便用犬养毅直呼自己。从此,晁无尺从地球上消失,中国犬养毅开始招摇文坛。

改毕,我请出曹雪芹老兄的几个字挂在墙上:满纸荒唐言,谁解其中味?顿觉篷壁生辉,天摇地动。

在官司满天飞的年代里,替人捉刀,汗流夹背。落笔之时,我让灵魂出窍,我站在三千公里的高空中,向伏案流汗写字的林悟了大喊一声:无聊文人林悟了,准备接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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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建群全集》第一辑,陕师大出版总社2021年1月出版。

《最后一个匈奴》《大平原》《我的菩提树》《统万城》

《丝绸之路千问千答》2021年5月西北大学出版社出版。

《高建群全集》第二辑,陕师大出版总社2022年1月出版。

《六六镇》《古道天机》《大顺店》《我在北方收割思想》

1992年9月中国作家出版社第一版第一印《最后一个匈奴》,至今已经过去三十年。期间作家出版社2006年再版;香港天地图书公司1994年香港版;台湾汉湘文化公司1994年台湾版;中国青年出版社2001年版;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06年版,2010年版,2016年版;陕西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长江文艺出版社2012年版;太白文艺出版社2013年版;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珍藏手稿本),2021年全集版;台湾某文化公司2022年三十周年纪念版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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