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这近十年来,我为什么痴迷于这一类题材和这一种思考。我常常觉得自己像一个女巫或者法师一样,从远处的旷野上捡来许多的历史残片,然后在我的斗室里像拼魔方一样将它们拼出许多式样。我每有心得便大声疾呼,激动不已。那一刻我感到历史在深处笑我。
我把我的这种痴迷悟觉为两个原因:一个是这些年随着我在西部地面上风一样的行走,我取得了历史的信任,它要我肩负起一个使命,即把那些历史的每一个断章中那惊世骇俗的一面展现给现代人看;另一个原因则是,随着渐入老境,我变成了一个世界主义者,我有一种大人类情绪,我把途经的道路上的每一个人都当作我最亲的兄弟,我把道路上遇到的每一座坟墓,无论是拱北无论是玛扎无论是敖包,都当作我的祖先的坟墓。
第三种历史观
我把最重要的话,放在最前面来说。
这句话就是:一部中国历史,除了二十四史的正史观点以外,除了阶级斗争的学说观点之外,它也许还应当有第三种历史观。
这第三种历史观就是:一部中华民族的文明史,也许是农耕文化与游牧文化相互冲突相互交融从而推动中华文明向前发展的历史。
而这第三种历史观,也许距离真实更近,距离真理更近。
这第三种历史观的说法,不是我的,而是一位叫孟驰北的蒙古族大学者的说法。孟先生是蒙古族的皇族后裔,后来流落到新疆。他已作古,前些年客死于广州。
虽然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在面对纷纭万状的生活本身所提供给我们的种种昭示中,许多的文化人都曾经走近这个观点,但是,将它概括而出的是孟老先生。
比如两千年前的某位汉代诗人,曾在他的不朽诗作中,不经意地说出了这样两句话:“越鸟巢南枝,胡马依北风。”
吴越地面的鸟儿哟选择向阳的枝头做窝,五胡地面的马儿哟驾御着北风奔驰。杜老先生在他的诗句中,已经不经意地说出了支撑起中华文明大厦的这两种形态。
还有当代的诗人周涛,他的一本叫《游牧长城》的书中,而对长城内和长城外,他也说出了“中华文明是由农耕文化和游牧文化这两部分组成的”这判断之语。
还有我在《最后一个匈奴》这本书中,也表达了相同的观点。掉队的匈奴士兵永远地滞留在陕北高原上了,在高高的山顶,麦场旁边,他与吴儿堡的姑娘野合, 于是乎,一个生机勃勃的高原种族诞生了:婴儿的第一声啼哭便带着高原的粗旷和草原的辽阔。
又比如我,这些年来在西域地面像风一样的行走中,当偶尔驻足,面对中国地图时,我突然发现我的行动轨迹,其实是有踪可寻的,尽管我自己茫然不知。这个行动轨迹就是:我其实一直是沿着农耕线和游牧线,或曰定居文明与游牧文明的交汇线行走的。那么我在寻找什么呢?
但是,将人类行进到今天的历史作总结,从而得出这一个重要思考的概括者和权威诠释者是孟驰北先生。
在2002年秋天乌鲁木齐那个有着梦幻般阳光的午后,天山下的牧场,我见到了孟驰北老先生。那天饭局上的酒是“黑骏马”。在酒力的作用下,我们谈了很多。正是在这个难忘的场合中,孟老将他用了一生的时间思考出的这个学术成果告诉我的。
他是蒙古族王公贵族的后裔,后来流落新疆,1957年的时候曾被打成右派。
在中国广袤的地面上,每一块地域通常都会有两三个这样的人物。他们和那地方的名胜,那地方的美食,那地方的名贵花木一样,成为一种地方性标志。在中国的古语中,将这种人、这种现象叫“地望”。
我是从新疆作家周涛、朱又可嘴里,知道孟驰北这个人的。他们一再提醒我一定要见见他,就像见见哈纳斯湖,见见赛里木湖,见见罗布泊,见见克孜尔千佛洞,见见尼雅精绝女尸一样。
那天我终于见到了孟驰北老先生。我把与他的晤面当作我一生最重要的事件之一来记忆。我此生注定将会遇到一些重要人物,此次算是一次。那天,酒兴所至,我即席为孟老先生写了“高山仰止”一幅字。
我对孟驰北说,年纪不饶人了,趁还有几天活头,将你头脑中这些重要的思想列成干条条,一节一节地写出,权当是留给人类的遗嘱。我还说,不要去试图追求体系的完整,应当学学萨特,学学加缪,学学乌纳穆诺,把你的独立思考写出来,哪怕互相抵牾,这都并不重要,只要能为后来的人们提供一条思路,这就够了。
我还对在座的新疆青年作家们说,面对孟驰北的侃侃而谈,你们手中应当有一支笔,信手将这些只言片字记下来,辑录成册,就是一本好书了。你们整天沉湎于文坛那些稍纵即逝的时髦的思想里,却忽视了最重要的思想是从你们的身边产生的,从最贴近大地的部分产生的。
我为什么这样说,因为孟驰北已是年逾古稀之人。还因为在座的青年作家丁燕女士告诉我,孟老患有癌症。
孟老是蒙古族人,是一代天骄成吉思汗的后人。所以他提供给我们的这一个历史观的视角是另一种视角,一个站在长城外向中原瞭望的视角。所谓的睁开眼看中国,所谓的跳出来看世界,这个第三种历史观也许正该由这样的人物提出。哦,一个多么阳光灿烂的午后。
上面是支撑本书的第一个支点。
在人类的历史上,西域地面是东方文化与西方文化交汇的一个地方,是曾经在人类进程中闪现过匆匆身影的许多游牧民族最后消失的地方,是人类的“人种博物馆”(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语),是世界上各类文明板块曾经在这里大碰撞的地方,是世界三大宗教(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在这里交汇的地方。
因了伟大的丝绸之路,东方和西方才有了来往。丝绸之路给东方的中国,曾经带来极度的政治繁荣、经济繁荣和文化繁荣。中国历史上最强盛的两个王朝,汉与唐,某种程度上就是丝绸之路的产物,或者换言之,就是风迎八方的丝绸之路带来的东西方文明交汇的产物。
东方文化与西方文化的交汇,历来都是通过西域地面在进行着的。丝绸之路其实是世界文明的一条中轴线。张骞出使西域是一个划时代的事件,中国第一次睁开眼睛看世界。由于张骞的凿空之行,各文明板块的边缘被打破,得到沟通,世界从此可以说是成为了一个统一体。只是由于宋以后,丝绸之路堵塞,欧亚大陆桥不畅,这种交汇才逐渐移到了海上。
而因了欧罗巴游牧民族走下马背,开始用船只作马,驰骋在这比草原更广阔的蔚蓝色海面之后,西域地面随之寂寥,路断人稀。但是,那交流还是在进行着的,只是规模变小了而已。
丝绸之路的最辉煌的时期,大约是隋炀帝杨广在丝绸之路的河西走廊段,一个那时候叫凉州现在叫武威的城市,召开的世界万国博览会,它应当是现在的广交会的前身。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商贾行旅趋之若鹜,湍湍而来,成为一时之盛。
我在这里说的是交汇。而在谈“交汇”这个词的时候,得先强调一个前提。
这个前提就是东、西方之间的两个大不同。
第一个大不同是东方文明和西方文明,基本上都是在各自封闭的空间里孕育和发展起来的。
按照通常的说法,人类的历史以三百万年计。那么,在这三百万年的绝大多数的时间流程中,东方和西方,其实一直处于隔绝状态中。这位于地球东、西两翼的两拨人类群体,都各自在自己封闭的空间里,在黑暗和混沌中,孕育和发展着自己的文明。那情形,就像两只鸡蛋分别在各自的壳里孵化成鸡一样。
东方和西方开始来往,原因是因为有了马。人类第一次跃上马背,大约是三千八百年前的事情。一种说法是第一个跃上马背的是东方的匈奴人(中国蒙古族学者孟驰北持此说),一种说法是人类最先在爱琴海地区跃上马背的(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持此说)。然而不管怎么说,接触史自此才姗姗开始,靠马作为脚力,东方和西方才开始零星地来往起来。而张骞“凿空西域”、丝绸之路开始热闹之后,东方和西方才开始大量来往。而后来随着海上丝绸之路的开通,靠了舟船之便,东方和西方才逐渐地融为一个世界大家庭的。
三百万年是如此之久,而三千八百年是如此之短。较之几乎三百万年的隔绝,人类的沟通史可以简短到忽略不计。
这就是说,东方和西方有很大的不同。这也是东方学不来西方的一个重要原因所在。因为这文明本身就是在各自的土壤中生长起来的,是各自的土壤中生长起来的庄稼。还因为三百万年时间形成的东西、沉淀的东西,也许注定了双方都永远无法改变自己,能够改变的只是皮毛。
下面再说第二个大不同。
在世界历史中,曾经存在过三大游牧民族。它们是欧罗巴游牧民族、雅利安游牧民族、阿尔泰语系游牧民族。其中后两个游牧民族,都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像潜流河一样消失,茫茫然而不知其所终。只有欧罗巴游牧民族生存了下来,形成现在的欧美人种。
因此,欧美人种是游牧民族的后裔。
而中华民族,则是农耕文化的后裔。
尽管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中华文明是以农耕文化与游牧文化相互冲突相互交融、从而推动文明向前发展的产物,但是它的根基和主体是农耕文化。
因此东方文明和西方文明,它从来就是两种东西,是两种文化背景下的产物。
明白了上面的两个大不同,我们就明白了,为什么自1840年中国现代史开始以来,中国人在政治制度、经济运作体制、文化和文学等等方面,老是学书学剑两不成,老是学出来一些非驴非马的东西。
虽然不成功,但是理智告诉我们:必须学习!因为任何地域所产生的文明成果,都是人类共有的财富。
只是需要时时告诫自己和提醒自己的是,在学习中,不要迷失自己,不要失去自己的东方主体。因为对于一个民族来说,它的文化消失了,它存在于世界民族之林的理由也就消失了。
那么如何学习呢?
其实西域地面从人类跃上马背那一刻起,几千年了,一直都在进行着这种东方文明与西方文明的交汇、农耕文化与游牧文化的交汇。它们提供了实践和经验。我们现在唯一要做的事是,只要让这块地面重新热起来就行了。
这就是为什么我说出“太阳将从西部升起”的道理所在。
我是在2002年秋天“奎屯之夏”笔会讲课时,说出这话的。这些年在西域地面的游历,这些年与新疆文学界朋友的频频接触,这些年随着各种游历而走向历史深处,促使我顺理成章地得出这一思考心得。
而有意思的是,这个思考的成熟,却是在中国版图的另一端深圳,在那里得出结论的。西北望山,东南行水,站在海岸线上,眼望茫茫深处,我突然明白了,东西方文化的接触还得靠陆上完成。深圳地域太小,广州根基太浅,香港殖民文化色彩太浓,台湾孤岛则闭目塞听,因此它们都无力承担。
从历史的深处奔来。
理论总是灰色的。将纷纭万状各呈其态的生活纳入理论思考时,它总要伤及其中一部分。
为了能让这本书带有一点理论的色彩,所以我在第一章中,勉力地完成了上面那些理论部分。在我这是一个小小的野心。我想让这本书成为中国人在21世纪伊始时,一本像拐杖一样支撑其前行的重要的书,一本可以被称为人类文化宝库中那种不动产部分的书,一本尼采曾豪迈地称道的“我用一句话来说出别人用一本书所表达的内容,和一本书所没有表达出的内容”那样的精粹之作。
但是行文至此,我的写作想法改变了。
我将轻松起来。我已经不耐烦了这理论的管束,就像一匹脾气暴烈的马不耐烦了那马嚼子的管束一样。
我从根子上讲是一位散漫无度的行吟歌者,一个酒力不逮但是崇尚酒神精神的人。此刻,我分明感到,那哒哒的马蹄声溅着胡尘,已经从历史的深处向我奔来。马儿那长长的嘶鸣搅动着我的不羁的心。我的岸在哪里?哦,让我向它奔去。
南柯一梦
第二日汉武帝临朝,眼见得百官分列在侧,汉武帝揉揉有些浮肿的眼睛,卖了个关子说,朕昨天晚上做了一个怪梦,不知道是祥瑞之兆还是凶险之兆,说出来,请百官们帮朕圆圆梦。
汉武帝说,昨晚上朕正在案牍处理公文,突然一阵迷糊,假寐了片刻。恍惚中,只见得西方昆仑之巅,西王母站在瑶池边上,约我共沐鸳鸯浴。我说我是肉体凡胎,西方路途遥远,那瑶池更是在高高的天上,如何能去得。西王母见说,笑道,我借你一副脚力,如何!
说罢,将手一招,从那大宛草原,召来一匹天马,高八尺,长丈二,一身雪白。朕骑上它,感到仿佛游龙一般,腾云驾雾,直奔昆仑而去。如若不是良辰苦短,昨晚南柯一梦,朕已经到了瑶池了。
汉武帝说到这里,“啧啧”两声,表示憾意。
众百官听了,都纷纷击掌祝贺。这件事的本身给大家以许多的想象余地。百官们说,能和西王母有一场瑶池会,不但是武皇帝的艳福,也是大汉王朝的光荣,亦是臣子们的荣幸,等等。内中有那博学一点的人,还适当其时地在这里提到前朝的周穆王。
实际上,汉武帝所说的这段荒唐经历,并非信口胡诌,而是帝王家一个从上古年代流传下来的浪漫传说。它最初的主角是周穆王。武皇帝只不过是给这个蓝本中,加了“天马”这一细节。在遥远的古代,据说周穆王受西王母在瑶池边的召唤,西上昆仑,并且与这西王母缠绵过一回。缠绵毕了,勒石纪事,雁过留名,拔出腰间剑来,在瑶池边的一块大石头上,刻下“瑶池”二字。中原人对西域的猜想,对千山之祖万水之源昆仑山的膜拜,大约从那时候就已经开始。
见他的话引起了大臣们极大的兴趣,尤其是大家将他的梦游瑶池与周穆王当年的事联系起来,这叫汉武帝高兴。帝王虽然贵为九五之尊,不过有时候还需要耍些手段,靠加强神秘感来威慑众人的。
汉武帝这时候的目的才达到了一半。
重要的事情是下文,那就是关于“天马”的事。它才是这个帝王之梦的落脚点。
汉武帝击了两下掌,要大家静下来。他说:“朕个人的儿女私情实在是件小事,而社稷的安危才是大事。因此我想:西王母的托梦于朕,她其实是给大汉王朝一个昭示,这昭示就是那匹天马,汉王朝想要平定西域,安定边疆,打败匈奴,非得这天马的助力不可。想我大汉,这些年来将士辛劳,每每出征讨伐匈奴,都不得其果,正是因为缺少一支铁骑兵的缘故啊!”
说到这里,汉武帝勃然立起,从腰间拔出剑来,边舞边唱。那歌曰:
天马来,从西极,涉流沙,九夷服。
天马来,出泉水,虎脊两,化若鬼。
天马来,历无草,经千里,循东道。
天马来,执徐时,将摇举,谁与期?
天马来,开远门,竦予身,逝昆仑。
天马来,龙之媒,游阊阖,观玉台。
汉武帝执剑长吟,如鹤鸣九霄一般,台下一片肃然。吟毕,停歇片刻,突然汉武帝大声喝道:“谁为我分忧,谁为社稷担纲,远去西域不毛之地,或取或夺,牵回那大宛天马来?”
汉武帝话音未落,只见列班中有一人应声作答,愿意请缨前去。
这人叫李广利,也是一位历史人物。他是汉武帝宠爱的李妃的哥哥,虽然身无寸功,但是李妃受到武皇帝的宠爱,他也就混入朝中,成为排列在后面的一名普通将领。李将军明白自己要谋取功名,封侯晋爵,得有一点战功才行,于是时时应心,等待机会。这一刻,时机到了。
汉武帝大喜。
鉴于大宛国那出产汗血马的地方,名曰贰师城,当下,汉武帝金口一开,就取这城池的名字,将李广利封为贰师将军,限他率领兵马,不日启程,开往西域,去讨天马。
这样,一场大汉帝国与大宛国的汗血马战争,自此开始。
让李广利这样一个小人物来担当这一场历史重责,显然是不胜任的。不光他本人难受,就连今天的我们,站在历史之岸,隔岸观火,也觉得让长安城中温柔富贵中长大的这个资禀平平的低级军官,承担这场汗血马战争的主角,实在是太难为他了。
按照正史的说法、野史的说法,以及不见于经传但是流传在民间的说法,这场汗血马之战打了好多年,其规模之宏大,情形之惨烈,成为汉武帝一生对西域用兵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刘彻在未央宫
一张光板羊皮上面写满了字,经由丝绸之路上过来的波斯商人之手,费尽周折,终于在这个长安城未央宫之夜,递到了汉武帝刘彻的手里。
这张羊皮我们见过。它来自乌孙草原的细君公主。
这经过辗转而来的羊皮,质地依然雪白,只是羊皮上那用胭脂笔写出的字迹,桃红色已经变成了凝重的赭色,像血风干了以后的颜色。连同这张羊皮一起,细君公主还捎来一句话,她说乌孙王又将她嫁给他的孙子了,这种荒唐的事她无法面对。她恳求汉武帝干预这件事,或者,鉴于老乌孙王已经年迈力衰,干脆将她召回汉宫算了。
未央宫的长明灯爆出一个大大的灯花。接着有一滴蜡烛泪滴下来,落到羊皮上。
想起细君公主那弱不禁风的模样,汉武帝的心中突然一阵酸楚。
不过他接着又笑了。他为自己刚才那一瞬间的儿女私情感到羞愧。接着,他伏案修了一封书,准备让不日返程的波斯商人带回去给细君。书的大致内容是说,你是个知书达理的女子,应该明白以社稷为重、以天下为重的道理。至于下嫁给乌孙王的孙子,如果这是当地的习俗,那么,入乡随俗,顺其自然,最好!须知,世界上所有的事情都没有道理,它的发生就是它的道理,所有的那些惯常的道理,都是聪明人制定下来,来约束老实人的。你是大家子弟,帝王家的女儿,应该明白这个。
汉武帝在信的最后,还提醒细君公主要注意匈奴派往乌孙王宫和亲的那位右夫人,因为匈奴是大汉的敌人。
书修好后,汉武帝用封泥将它封好。这时候他还不知道,当他的书信到达那遥远的边陲的时候,美丽而短命的细君公主已经香销玉殒。
该怎么处理这张羊皮呢?汉武帝沉吟了半晌。最初,他想让人把它交给司马迁,让这个史官在他的《史记》中,为细君公主重重地写上一笔。接着他想法又改变了,他担心这个不识事务、恃才傲物的年轻人,会在记述这个故事时,对自己有所微词。于是脑子一转,决定将这张羊皮交给正在修《汉书》的班彪。那班彪老成持重一点。
细君公主的事情给汉武帝以启发。他觉得和亲还是可以用一用的。由于细君公主的出塞,西域的格局巳经发生了变化,匈奴与乌孙的联盟已经被打破,至少,乌孙人可以在匈汉战争中,保持一个中立的态度了。而随着汉室在西域的用兵,楼兰也已归顺;而随着楼兰的归顺,丝绸之路以楼兰为中枢站,空前地繁荣起来了。继而,塔里木盆地的经营,已在他的筹谋之中了。
他想他下面还该做三件事情。
第一件,和匈奴的另一个部落联姻。这个部称南匈奴,它的大单于叫呼韩邪,大单于的牙帐设在河套以北鄂尔多斯高原上的九原郡。这支南匈奴部落历来与冒顿的北匈奴部落有隙。如果能从宫中选一位美女,前往呼韩邪的牙帐,那么,北匈奴将腹背受敌,敕勒川、阴山下将从此安定了。
汉武帝刚从那一块地方征伐回来。班彪在《汉书》中说:汉武帝勒兵三十万,至北方大漠,恫喝三声,天下无人敢应;汉武帝遂感到没有对手的悲哀,于是班师回朝。班彪的这些张扬的话语叫汉武帝听了顺耳,所以他喜欢班彪。而“遂感到没有对手的悲哀”这句话,甚至是汉武帝自己给加上去的。汉武帝有一种浓重的帝王情结,而只有这句话才能让他感到说得到位。
但是汉武帝同时又是一个清醒的战略家。他明白光靠自己的亲征,光靠有一条穿越子午岭、直达九原郡的秦直道,还远远不够。有些事情是男人无法完成的,得把它们交给女人去做。
这是第一件事情。
第二件事情则是要把楼兰王的小儿子尉屠耆,请到未央宫来做人质,按照古代的叫法,这叫“质子”。
这件事还得抓紧办。老楼兰王有两个儿子。据说他的大儿子尝归,已经被匈奴冒顿掳去,作为人质。因此这件事是个急事。匈奴人以人质尝归王子为要挟,已经使楼兰国与汉室有疏远的迹象,这是其一。其二,一旦老楼兰王百年之后,倘若在匈奴牙帐里长大的尝归王子回来即位,楼兰就会重新成为匈奴人的附属国了。
这是第二件事情。
第三件是有关汗血马的事。据说在遥远的西域之西,阿姆河流域,有一个大宛国。这个地方盛产一种宝马,叫汗血马。它身材颀长、俊美、高大,走起路来日行千里,夜行八百。它的毛色纯净,血统高贵,或是纯粹的雪白,或是纯粹的血红,或是纯粹的碳黑,或是纯粹的鼠灰。
除了通常的好马所具有的这些特征以外,汗血马还有一个重要的特征。那就是它的毛孔里,不时地向外渗血。它的毛孔通常是在两种情况下向外渗血的。第一种情况就是草肥结籽时节,汗血马那油光闪闪的臀部,长鬃飘飘的脖项,不时地会有血珠从毛孔里渗出来,将毛色染红。第二种情况是在长期不使役、马肥上膘的情形下,毛孔向外渗血。
这两种渗血的原因,均出于汗血马的一种自然调节身体状况的习性。它不至于使自己过肥,过于臃肿,从而不能在突然的情况下投入使用。
而在平时不流血的情况下,那毛孔外面会结成一个血痂。马一旦稍有肥胖,那血痂会迸破,血液流出,起到减肥的作用。
但是它所以获得汗血马的美誉,大约主要还是由于下面第三种情况。
汗血马的奔驰,那是一种多么壮美的事情啊。脖子拱起,伸到尽可能达到的前方,头使劲往下勾着,脖子上的鬃毛则像乌云一样夸张地散开。它的腰身柔软,脊梁骨在骑手的胯下,像龙一样游动。它的肚皮紧贴着五花草原。它的四蹄,从远处望去只能看见四个蹄窝像四个银碗翻动。它的尾巴,那是一条怎样的尾巴啊!在骏马的风驰电掣般的游动中,它的尾巴像一把芨芨草扫把,平直地拖在身后,给这壮美的奔驰再增加一点飘逸感。
这时候,热血沸腾的马,它的每一个平日封闭着毛孔的血痂都突然迸破,于是鲜红的血液从毛孔中喷薄而出。这时毛孔里流出的一半是血,一半是汗。而流血最多的地方是马的前颊部分。那地方湿漉漉的,像刚从水里捞出来一样。马平日那光泽竖起的毛,则一绺一绺地,贴在马的皮上。这时候你伸手往前颊子上一摸,你的手掌会是一片血红。
所以它叫汗血马。
早在张骞第一次出使西域归来之后,就给汉武帝绘声绘色地描绘了这汗血马的情形。当时汉武帝半信半疑,但是他的祖母告诉他,西域地面确实有这种宝马,它快如闪电,疾如旋风,当年汉高祖刘邦,就见过这种马。
汉高祖曾遇过一次危险。那就是史书上所说的“白登山之围”。那一次,初登九五之尊的汉高祖御驾亲征,准备在嘉峪关地面与匈奴人决一死战,功成毕于一役,结果是大败而回。那一次,匈奴的铁蹄一直将刘邦赶到长安附近的大散关。匈奴王狼旗所指,有一位白马将军,风驰电掣,差点在岐山地面生擒刘邦。
匈奴将军胯下的那匹白马,就是汗血马。
前面说了,刘彻是一位清醒的战略家,他的一生的文韬武略,几乎都是针对匈奴。包括我们前面谈到的细君公主的出塞,还有以后汉元帝时代那昭君美人的出塞,以及楼兰国耆公子的典作人质,它的战略目的都是针对匈奴。
刘彻明白在西域的匈奴草原上,出现了一位天之骄子,这就是一统匈奴部落、继而一统西域的冒顿。英雄从来是成双成对地出生的,既然老天生了他刘彻,他必须给他找一个对手,这样英雄的这短短几十年生涯才不至于寂寞。冒顿就是刘彻的对手。
正是由于一封冒顿文书,汉王室才知道了嘉峪关外面,尚有那么辽阔的一片西域的。那是汉文帝时候的事了。
冒顿单于在给汉文帝的文书中,称他已将西域荡平,西域一十六国尽属他的麾下。他还说,楼兰王已经俯首称臣,从而楼兰国成为他的附属国和被保护国。而不愿臣服的大月氏则被他举国举族全部消灭,并且用大月氏王的头颅做了自己的酒具。
这样才有了后来汉武帝派张骞出使西域,去探虚实。
汉文帝大约是念叨着“冒顿”这个名字驾崩的,他把他的这一块心病留给了他的继任者。
抗击匈奴不仅仅是出于凿边和建功的需要,它还出于对长安城安全的考虑。
因为如前所说,匈奴的铁蹄已经踩到长安城的大散关,还有一次曾经从萧关直到咸阳城的渭河边,因为对于这个强悍的今日东海明日南山的游牧民族来说,它没有疆界的概念。对于匈奴人来说,马吃草到哪儿,它的疆界就到哪儿。后面这句话是冒顿大帝的话。
在这个未央宫不眠之夜,清醒的战略家刘彻明白,怀柔政策只是军事实力的辅助手段。他要完成征伐匈奴的大业,要把匈奴赶往更远的西方,还得加强他的军事实力。
他这时候想到了汗血马。
像那些所有冷兵器年代的统治者那样,他明白这个号称战争之神的骑兵的重要性,而在当前,这种重要性更为迫切。
“我要拥有汗血马!我要用汗血马组成一支可以在西域地面与匈奴抗衡的铁骑兵!”汉武帝说。
该怎么将汗血马这件事提到大汉帝国的议事日程上来呢?帝王有他自己的思维,他想借助于传说。而在此时,民间传说中那居住在昆仑山上的西王母的面孔浮现了出来。“冒犯了,借你一用!”汉武帝说。
未央宫里,更点已经打到三更。
手的大拇指和脚的小拇指
我是中国的最后一代骑兵,或者换言之,骑兵这个辉煌了三千年的兵种,在我和我的战友们的手中得到了完结。
我当兵的地方在中亚。那里有一块草原,叫阿勒泰草原。那里有一座东西走向的大山,叫阿尔泰山。有一条经过四千多公里流程,穿越西北利亚,注入北冰洋的河流,中国段和哈萨克斯坦段,叫额尔齐斯河,进入俄罗斯境内后,易名鄂毕河。
阿尔泰山山脉,是世界三大古游牧民族最后消失的地方。这三大古游牧民族是古阿尔泰语系游牧民族、古雅利安游牧民族、古欧罗巴游牧民族。
已故的英国人类学家,英国前皇家科学院的院长阿诺德·汤因比先生,在接受日本摄影家池田大作的访问时,当池田问道,假如让你重新出生一次,你愿意出生在哪里时,汤因比回答,我愿意出生在中亚,出生在中国的新疆,出生在阿尔泰山山脉,那是一块多么迷人的地方呀,是世界的人种博物馆,世界三大古游牧民族,前两个都消失在那里了,古欧罗巴游牧民族,则迁徙到地中海沿岸定居,并且从马背上跳下来,以舟作马,开始人类的大航海时代。
和中华文明的板块接触频繁的塞人、石人、匈奴人、大月氏、乌孙人、丁零人、粟特人、鲜卑人、乌桓人、突厥人,等等等等,他们当属这古阿尔泰语系游牧民族,在那被称为中亚古族大飘移年代,大约有二百多个古阿尔泰语系游牧民族,风一样地在这块土地上驰骋。这是一个大题目,容我以后找机会专门来谈。
古雅利安游牧民族的消失,也是一个大题目。最新的基因测试,德国人的雅利安基因,只占百分之四。倒是北印度人、伊朗人、中亚五国人,雅利安基因占到百分之四十,他们被称作印欧人种,又称亚洲白种人。
我们的欧亚大穿越、丝路万里行中,曾经踏访了卡拉库姆沙漠中一座被遗弃的中亚古城。它叫老梅尔夫城。专家告诉我们,这里被认为是雅利安人的起源地.我不能判断这个说法有多少把握.古城荒凉空旷,大而无当,一片残败,向西北是土库曼斯坦首都阿什哈巴德,向东南,是萨马尔罕,这翻越帕米尔高原、进入五印大地的通道。而正北方,是横亘在头顶的苍凉的伊朗高原。
这座名叫老梅尔夫的古城,据称已经有两千八百年的历史。它在五百年前毁于中亚枭雄跛子帖木儿之手。古城中有最后一位土库曼王(苏丹)的陵墓,有中亚地面第一座清真寺遗址。距这里五百公里外的土库曼首都阿什哈巴德,曾是安息王朝最初建都的地方。有一部印度电影叫《流浪者》,那里面谈到一位贵夫人在阿什哈巴德被强盗抢去了,被送回来以后生下了一个流浪者儿子。我们知道,丝绸之路鼎盛的那个时期,曾经在路面上载着四个帝国,它们是东端的中华帝国,西端的罗马帝国,居于中段的安息王朝和贵霜王朝。
旧事不提,容以后再细说。
这本书《大刈镰》。大刈镰是中亚地面牧民们收割马草时用的大镰刀。前面有一个两尺长的刃子,斜安在一个一身高的木柄上。木柄中段还有一个把手。打草时,人们排成一行。半直着身子,一路刈。大刈镰沙沙响,牧草一行一行倒下了。
中亚细亚地面的阳光,炽烈而又透亮。摊在地面上的牧草,要晾晒一阵,去掉水汽,然后缓缓等到黄昏的时候,用铁叉将它卷起,垛成一个个印象派画家莫奈式的草垛。
前苏联吉尔吉斯坦籍作家艾特玛托夫,在他的小说《查米莉亚》《我的包着红头巾的小白杨》里,描绘过这打马草的情景。那是比什凱克,伊塞克湖的附近,也是大诗人李白的出生地,中国人叫它碎叶城。在苦艾草原上,草被割倒了,太阳一晒,整个草原都散着一种又香又臭的苦艾气味。
艾特玛托夫晚年,写过一本书,叫《待到冰山融化时》。书中说:“世界是一个整体,大家都在一条船上。假如有海难发生,谁也不能幸免!”比什凱克正在召开一个纪念艾特玛托夫诞辰九十周年、去世十周年的国际笔会。本来,我应该受该国总统之邀,此刻应当出现在那个会场,但是,丝绸之路万里行这件事似乎更重要一些,于是我出现在这里——日内瓦。
请看,这是我右手的大拇指,大拇指的指头蛋上,有一道长长的深深的刀痕。这刀痕就是大刈镰锋利的刀刃削的,是草原留给我的刻骨铭心的记忆。
打马草的地方在额尔齐斯河南湾。一群精壮的哈萨克男人,挥舞大刈镰在打草,我也混在他们中间。休息的时候,这磨镰刀有两个程序。第一个程序是,给地面垫一个小铁砧,将镰刀搁在铁砧上,然后用一个小锤子叮叮咚咚地敲。第二个程序则是,将镰刀刃儿平放到脸前,齐眉高,木柄拄地,然后从戈壁滩上拣个小鹅卵石石蛋儿,右手的大拇指和食指握住石头蛋儿,这样挥动着在镰刃上擦,在擦的时候,还不停地“呸呸呸”地向镰刀上吐唾沫。
我是农民,农民磨镰刀,是将镰刀往磨石上磨,而这牧民磨镰刀,是将石头往镰刀上去磨。旁边站着的我,好奇心驱使,于是也弯腰拣起一块小石头,竖起镰刀,沙沙地磨起来。并且在磨的同时,也学着样子,不时地朝镰刃上喷两口唾沫。
突然的事情发生了,在一次挥动中,我的大拇指的半个指头被大刈镰锋利的镰刃割下来,只连了一层皮,鲜血直流。我大叫了一声,用另一只手捂住这根指头。后来边防站的医生给我缝了三针。指头蛋保住了,但是却留下了这道深深的伤痕。
这就是大拇指的故事。
说完手的大拇指,那么下来说说脚的小拇指的故事,或者准确一点讲,叫脚的小拇指趾甲盖的故事。
它出自我整整二十五前出版的一部长篇小说《最后一个匈奴》。这部小说被誉为陕北高原史诗,是对这块土地一百年沧桑史的一次庄严巡礼,因此它又被称为中国版的《百年孤独》。它带来的另一项巨大荣誉是,“陕军东征”这个代表中国当代长篇小说创作的高度的历史事件,正是在《最后一个匈奴》北京研讨会上提出来的。
匈奴民族是震撼了东方世界和西方世界的古游牧民族,中亚地面是他们的主要游牧牧场,北匈奴穿越辽阔的欧亚大平原,穿越热海(伊塞克湖)、咸海、里海、黑海、波罗的海、地中海,在布达佩斯建立强大的匈奴汉国,阿提拉大帝的马蹄踏遍了欧罗巴大陆,罗马帝国差点毁在他的手中。
留在原居住地的匈奴人,则掀起长达二百八十六年之久的魏晋南北朝、五胡十六国之乱。在这个历史阶段的中期,匈奴王赫连勃勃,在陕北建统万城,完成了匈奴民族在行将退出历史舞台前最后一声绝唱。
《最后一个匈奴》就是写他们的故事,而故事的着重点不在凭吊历史,而是描写当下。那掉队的匈奴士兵走入一户陕北窑洞,于是在高原上,一个生机勃勃的人类族群诞生了,婴儿的第一声啼哭,便带着高原的粗犷和草原的辽阔。
“请注意孩子的脚指甲盖,那是浑圆的完整的一块,而汉民族的小拇指的脚趾甲盖,往往分岔,不规则地分成两半!”这是小说中的描写。
这个细节一时节引起许多的热闹话题,而我也无数地予以解释。直至二十五年后的今天,还常常有人提起它。
我曾经请教过一位中国社科院民族史专家,他告诉我,我的描述是正确的和准确的,并且不独匈奴民族,那些活跃在中亚高原的二百多个古游牧民族,脚的小拇指趾甲盖都是浑圆的一块。
当我将我的这些所得告诉亲爱的朋友们时,我在这一刻感到十分地愉快!我一直想告诉大家,现在是在这欧洲中心,在日内瓦。
一想到是在这陆止于此、海始于斯的遥远地方,谈这些话题,我就有一种异样的感觉。
我们的行程还要继续,也许进入意大利境内后,我会讲述阿提拉大帝围攻罗马城的故事,而在这次行程结束,回到西安家中后,我会详尽地将萨马尔罕之子、跛子帖木儿大帝的故事写出来,因为不了解他,你就根本无法进入中亚的过去时和现在时。
最后一个骑兵
在我的人生履历表上,有“最后一个骑兵”这几个字。
是的,如今,当躲在城市的一个角落,安静地走向晚年的时候,没有人知道我是谁。但是我自己知道我是谁!走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踽踽而行时,我当骑兵的罗圈腿告诉我我曾经是谁。在那一刻我惆怅地念叨出一部电影中的著名台词:“我们是昨日的牛仔,过时的品种,偶尔流落在地球上的外星人!”
还有,每当咀嚼食物,或者张口大笑时,我会在咀嚼的途中突然停止了嘴巴的抽动,我会在开口大笑时突然用抽烟的那只手掩住自己的嘴巴。这时我想起自己失落在草原上的那颗大门牙。这时候我记起我曾经是谁。
还有那两条老寒腿,以及这从腿关节开始已抵达坐骨神经抵达腰脊并在未来的日子将不可避免地抵达心脏的风湿病。尽管在离开草原的时候,营部的许兽医说,一到内地无须治疗它就会痊愈的,而后来它果然痊愈了。但现在,随着老境渐来,它又找到我,并且在雨雪天的前夕,或者初冬和开春的日子,如期而至,决不放过我。这爬冰卧雪岁月中得下的老寒腿告诉我曾经是谁。
还有腰间那根马镫革,还有埋藏在柜子的衣物底下的那根蝇刷子,它们也在时时告诉我。不久前,当电视台采访我的途中,我突然想起了这些物什。我掀开衣服,从腰间抽下这根马镫革来。我说,这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最后一支骑兵作战部队泯灭时,作为纪念我专门从自己的马鞍上取下的。我说,这些年了,我的腰间曾经换过几根皮带,最后,我明白了,最适合我的还是这根马镫革,于是把它重新捡起来又箍在腰上。在说话的时候,我还打开柜子,拿出一把蝇刷子,我说这蝇刷子白色的鬃毛,是从连队那匹老白马的尾巴上剪下的,而这蝇刷子的把儿,是一节野苹果树的树杆。这棵野苹果树曾经出现在我的一本叫《白房子》的小说中。野苹果树后来死了,死的原因是树根的底下是一个地道,而这死亡了的野苹果树,它的一节树干做了我的蝇刷子的把儿。
在说这些话时我陷入一种深深的忧郁之中。在那一刻我强烈地感觉到了我曾经是谁。普希金把这种忧郁叫“北方忧郁”。
是的,我是最后一个骑兵,我是骑兵这个辉煌了三千年的兵种,在中国的阿勒泰草原上泯灭时,最后的见证者之一。
那么,在这个名曰“你看那高贵的马”的一章中,让我先以一己的经验,来谈一谈马,然后再去进入历史的纵深。马是这本书的主角,而那激越的马蹄声将从书的第一页响起直到最后一页。
部队驻扎在阿勒泰草原上一个叫盐池的地方。选择这样一个地名作为这最后一滴水干涸的地方,大约是一种天意。盐池草原还有另外一个名字,叫富蕴草原。
部队的番号是7字打头的,建制和序列则叫新疆军区骑兵二团。
它曾是一支著名的部队,原来的名称叫西北野战军骑一军。在诗人闻捷《复仇的火焰》中,那个穿过嘉峪关穿过星星峡的豪迈序列中,就有它的身影。它后来缩编为两个团,骑一团驻扎在伊犁草原上,骑二团驻扎在阿勒泰草原上。
阿勒泰草原属于古尔班通古特大沙漠北缘。
这是一块由草块、草场、草原、干草原和戈壁滩、盐碱滩、湖泊、河流、雄伟的山峰组成的风景。境内有两座美丽的湖泊,这就是位于阿尔泰山深处的哈纳斯湖和袒露在草原深处的乌伦古湖。雄伟的阿尔泰山,横贯草原的南北,并且将它绵延的山脉,一直通向遥远的北方。境内除了乌伦古湖、布尔津河、哈巴河、比利斯河以外,它最著名的河流是额尔齐斯河。这是一条国际河流,它发源于奎屯山,在穿越了整个阿勒泰草原以后,流入哈萨克斯坦,后来又流入俄罗斯,然后与鄂毕河交汇,注入北冰洋。
这是一块在历史上,和平年代以游牧为耕作,战乱年代以杀戮为耕作的游牧地。生活在这块地域的游牧民族是生性温和高贵善良的哈萨克族。按照通常的说法,哈萨克族是西域古族乌孙人、塞人的后裔。哈萨克是迁徙者、避难者、游牧者之意。
如果这个说法成立的话,那么在那遥远的年代里,飘往西域远嫁乌孙王的那一缕香魂,这里该是她落脚的地方。她叫细君公主,是江都王刘建的女儿。出嫁的年代是公元前115年十八岁,去世时是公元前110年。她活了二十三岁。
乌孙国王派出使节,前往汉王室求婚。汉武帝在皇族中选来选去,最后选定细君公主承担这和亲联姻的任务。于是这个婀娜多姿、多愁善感的小美人,便踏上了博望侯张骞新踩出的西域通途,她在短暂的五年婚姻生活中,曾先后嫁给两个男人。一个就是上面提到的乌孙王猎骄靡,一个则是猎骄靡的孙子岑陬。
猎骄靡感到自己已经老了,骑不稳马,拉不开弓,嚼不动肉了,他把目光对准自己的孙子,然后将昆莫的位子和年轻的王后一起传给他。然后自己就死了。
我们无法想象,在这个北方之北、西域之西的辽阔草原上,在那走马灯一样交替变化的西域古族大移位时期,在这荒凉的、空旷的、寂寞的、凶险的、陌生的天之涯,那位柔弱的汉家王室女子是如何度过她的五年岁月的。历史在经过两千多年的向下筛选后,惟一留给我们的一点信息是这位美人当年用一张羊皮,蘸着红胭脂,写给汉王室的一封书信:
吾家嫁我兮天一方
远托异国兮乌孙王
穹庐为室兮旃为墙
以肉为食兮酪为浆
居常土思兮心内伤
愿为黄鹄兮归故乡
除了留下这首诗以外,细君公主还为小昆莫岑陬生了一个儿子。如果那儿子能够健康地长大成人,并且绵延香火的话,不知道那血脉,在两千余年后的今天的哪一些草原子民的身上流淌着和澎湃着。
这样的草原啊!
我们不知道这位弱不禁风的汉家公主从遥远的长安城来到阿尔泰山脚下时,用了多长时间,在我,是乘坐了四天五夜的火车,又坐了整整四天的汽车,才到达的。而在细君之后,在我之前,清朝的林则徐被发配新疆,他乘的是囚车,用了整整一年的时间,而另一位清廷的戍边大将左宗棠,他是骑马打仗,则用了八个月的时间。在我从军的年代里,我还在额尔齐斯河上的一个著名渡口锡伯渡,见过一位艄公,他说他的父亲是山东人,是在不通火车、不通汽车的年代里,步行走了三年的时间,才走到这里,入赘到一家哈萨克毡房的。在细君公主的年代里,人类已经早早地跃上马背了,因此我们推断这位公主是骑马来到这里的,弱不禁风的她,这个行程,起码得一年的时间吧!
剽悍的迎亲使者扎个马步,伸出双手,卡住公主的小蛮腰,轻轻一提,于是公主像一只鸟儿一样,便轻轻地敛落在马背上了。她便这样开始了她的命运。
她就这样给混沌莫辨的西域史划定了一个年代。她就这样给大漠蛮荒涂上一层哀婉的玫瑰色。她就这样在西域史上深深地刻下了自己的名字。她就这样开了胡汉和亲的先河。
她比后来远嫁内蒙包头九原郡的呼韩邪单于的昭君美人,远嫁后世的另一个乌孙王的解忧公主都要早。
这是插言。
部队是在1975年邓小平复出之后的第一次大裁军中撤销的。
撤销的原因很简单。骑兵这个兵种,已经不适宜于现代化战争的需要了。在冷兵器的年代里,它是战争之神,当骑兵成一个列阵,倒拖着马刀,从草原上急风骤雨般掠过时,它的冲锋陷阵、攻城掠寨、克敌致胜的巨大力量足以使任何对方胆寒。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一部冷兵器年代的战争史,甚至就是骑兵的历史。甚至,在步枪作为主要的单兵武器的年代里,骑兵还是有它一些用场的,夏伯阳式的短途奔袭,曾使骑兵这个兵种有过它最后的辉煌。而马步芳的马家军,骑手的两只脚分别踏在两匹马背上,那双手平端着机枪、呼啸而来的场面,也足以令这个兵种完成它最后的自豪。但是,在新的兵种和新的连发火器纷纷出现的今天,这个兵种终于该退出历史舞台了。新的战争不是每一颗子弹消灭一个敌人,而是以平均数计算,每十万颗子弹消灭一个敌人。这样,当敌人的连发火器喷射着子弹,像飓风像蝗虫一样从地面上掠过的时候,无论是夏伯阳式的短途奔袭,或是马步芳式的两马一枪,就变成了一件滑稽可笑的事情了。
这是骑兵退出战争序列的第一个原因。
第二个原因更简单一些,它是军费方面的原因。
一匹服现役的军马,它一年下拨的军费,相当于三名服现役的普通士兵的军费。
我在中篇小说《马镫革》中,曾经描写了最后一支骑兵作战部队覆灭时的情景。我说,那一刻整个盐池草原笼罩在一层沮丧的、悲哀的气氛中,马儿在马厩里似乎已经有所预感,它们躁动不安、长一声短一声地发出阵阵嘶鸣,散落在草原上的那些低矮的白房子里,士兵们像被开水浇了窝的蚂蚁一样,进进出出,哭丧着脸。
连长说:“最后一次骑上我们的无言战友,再来一次李向阳过草滩吧!”
于是我们从马厩里牵出自己的马,戴了钗子,配上鞍子,上好马后鞧,翻身上马。
积雪的草原像一张白色的裹尸单。骑兵像决堤的水一样在草原上狂奔,马蹄扬起的积雪把大地搅得灰蒙蒙的。平日,我们是爱惜自己的马的,轻易不让它这样亡命般地在草原上狂奔。因为马是一种高贵的动物,在奔驰中它从来不知道自行停止,如果骑手不勒住马钗子,它会奔跑到口吐白沫,每一根毛孔里向外喷血,然后倒地而死。
“呜号!呜号!”我们呐喊着。马刀在空中做着各种劈杀的姿式,或者倒拖着马刀从地面上一路扫过。在我们的身后,那些草原的植物刺棵子、芨芨草纷纷仆倒。而在刺棵子里做窝的云雀,惊惶地飞向天空。天空中,阿尔泰山的鹰隼,吃惊地长唳着,注视着这一幕。
最后,我们回到了营区,翻身下马,湿漉漉的人和湿漉漉的马,站成一排。
队列前,指导员说,平日我不要你们贪公家的小便宜,将这马镫革系在腰上做腰带,现在,反正这马具要上缴的,为了纪念你们的马背生涯,我同意你们从自己的马鞍上,卸下一条镫带。
这样,队列中的我也从自己的马鞍上卸下来一条,系在腰里,然后一直将这马镫革襟到今天。
这些马具将被上缴。这些马将结束它们的服役,而后被装上火车,运往内地,然后在某一个农村驾车或拉犁。
团史馆也将要被撤销了。瘦瘦的团参谋怀里抱着一面面记载着昨日光荣的锦旗,不知道该把它们带到哪里去。
而胖胖的许兽医呆呆地站在院子里,一手扶着一棵树,一手扶着眼镜,正在思考自己的改行问题。
一股奔涌了几千年的洪水,就这样戛然而止。
也许,我们这些最后的骑兵当时并没有意识到,这股奔涌了几千年的洪水,它是不会说停止就停止的,它有一种惯性,这种叫作“历史情绪”的惯性将会在我们每一个人身上延续。不管你愿意不愿意,你都无法摆脱它,正如我在“最后一个骑兵”一节所描述的我的情形一样。
记得,我在一部叫《伊犁马》的中篇小说中,曾经描写过这样一个故事。
在城市的一个落雪的黎明,我被一阵马的嘶鸣声惊醒了。那是我的坐骑的声音。我披衣下床,来到街道上。果然是它,静静地停在雪地上,身后拖着一辆郊区菜农的拉粪车。它悲哀的高贵的眼神中充满了无辜和凄楚。我用一辆旧自行车的价钱将它从菜农手中买出,然后骑上它,重返草原。
“啊,草原,在没有我的日子里,你好吗?”我骑着一匹老马,像唐吉诃德一样在草原上游荡,并且轻轻发出这样的叩问。
这支部队后来经过改编以后,成为一个步兵团,开往距盐池草原不远的更为边界的一个县城驻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