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建群和他的长篇新作《最后一个匈奴》
文/朱珩青
《最后一个匈奴》首版责任编辑
一提起高建群,人们就会想起他的《白房子》(《遥远的白房子》,高建群的第一个中篇小说,这以前他写诗、写散文),就会想起由《白房子》惹出的一系列麻烦,诸如静坐、游行、批判等等。不过,人们至今还在怀念他的《白房子》。北京电影制片厂一直在设法拍摄他的由《白房子》改编的电影。从电影剧本《血溅阿尔泰》到《马镰刀与女巫》历尽了千般坎坷,万种曲折,据说可能用不了多久,电影就要拍成了。
高建群因《白房子》受了挫,但也因《白房子》出了名,更重要的是他的人生经历中又多了由意想不到的灾难体验带来的深邃,给他的创作增添了新的色彩。本文要谈的就是高建群和他的长篇新作《最后一个匈奴》(作家出版社出版。下称《匈奴》)。
建群三十多岁,中等个,魁梧、结实,有陕北人红润的面孔,却并不黑。长相不知为什么有点像新疆人,也许因为非常重要的年龄阶段在新疆部队度过?总之,那鹰钩似的鼻子无论如何不属于陕北。建群不止一次说过,陕北米脂、榆林一带的人长得漂亮,高鼻梁、深眼窝、大眼晴、浓眉毛,是与闯王李自成一样帝王般的相貌。在去南泥湾的路上,电台微波小站的周围,有一片“退耕还林”森林区,那里,我看到了一批放蜂人,他们大多从榆林那边过来,果然不凡。个子要比一般人高些,身材笔直,浓眉大眼,给人一种稳重、坚毅的感觉。
建群的《匈奴》是一九八九年动笔的,酝酿的时间有些个年头了。种种原因使他写得不顺,于是就像他在《匈奴》“后记”中所说,因我“打上门”去“索命”,他不得不加快了进度。我跟他在延安及附近转了转,只是走马看花,然而那印象已经极深。
陕北高原景色粗犷、单纯-说单调也可以,数不清的馒头似的山峰,金黄的一片,山沟里才有绿色,主要是灌木丛。河在下面流,庄稼在山顶上种,人住在半山腰的窑洞里。他们需上山种地,下山汲水。生活大概就是在这样经年不断的上山下山中展开,世世代代,千年不变。
山风吹来,黄河扑面,天空倒是清清澈澈、干干净净,阳光直射,真是痛快-陕北人的黑红黑红的皮肤就是这山风和骄阳的杰作。而且中国的革命就是这像阳光一样热情的陕北人养育起来的!
我注意到了山崖上、沟旁、路边到处开着的一簇簇一丛丛火爆爆的马茹子花。那杏黄色的花一嘟噜一嘟噜地挤在枝条上,热烈、活泼,展示着强烈的生命气息。我想,这就是陕北人的花了:仅仅是一抔黄土,就暴发得如此红火。
还有著名的黄河。宜川县壶口段的黄河尤其充满了神奇般的魅力。这一段河床不是黄土而是石头。枯水季节,远远望去,黄河像一条细细的带子萎缩在深深的河床里,令人有些失望。但站在岸边细细地看看、听听,就觉得不同凡响,那水面泛起一圈圈的水沫,并发出深沉的吼声,可见水下面的激烈。退水的河岸上有大大小小的圆石坑,据说与这水沫有关。当黄河以它磅礴的气势劈开高山后,就一直与河床中的礁石搏斗,漩动着前进,扬起水沫;岸边的圆石坑就是这漩窝的副产品,吼声也就从这漩动的河水里慢慢透出水面。我们看到的退水的河岸在涨水季节也是河床,现在它将它的这一部分坦露给我们,让我们借此想象那水下面的激烈情形。
怎么说呢,我感到了陕北的深沉。
建群的《匈奴》所发掘的就是陕北这块土地的深沉的力,来自中华民族的最古老的部族,轩辕黄帝的故乡所蕴藏着的生命的力,这块在几千年历次大动荡中未被封建儒学浸润的土地上的鲜活的野性的力。建群认为这是我们这个古老的民族生存之谜,发展之谜。他认为这是一块化外之地,他援引清朝翰林院大学士王培的采风录《七笔句》,加以说明,文不很长,就引录于此:
万里遨游,百日山河无尽头,山秃穷而陡,水恶虎狼吼,四月柳絮稠,山花无锦绣,狂风阵起,哪辨昏与昼,因此上,把万紫千红一笔勾。
窑洞茅屋,省上砖木措上土,夏日晒难透,阴雨更无露,土块砌墙头,灯油壁上流,掩藏臭气马粪与牛溲,因此上把雕梁画栋一笔勾。
没面皮裘,四季常穿不肯丢,纱葛不需求,褐衫耐久留,裤腿宽而厚,破烂亦将就,毡片遮体被褥全没有,因此上把绫罗绸缎一笔勾。
客到久留,奶子熬茶敬一瓯,面饼葱汤醋,锅盔蒜盐韭,牛蹄与羊首,连毛吞入口,风卷残云吃罢方撒手,因此上把山珍海味一笔勾。
堪叹儒流,一领蓝衫便罢休,才入了黉门,文章便丢手,匾额挂门楼,不向长安走。飘风浪荡荣华坐享够,因此上把全榜题名一笔勾。
可笑女流,鬓发蓬松灰满头,腥臊乎乎口,面皮晒铁锈,黑漆钢叉手,驴蹄宽而厚,云雨秋山哪辨秋波流,因此上把粉黛佳人一笔勾。
塞外荒丘,土鞑回番族类稠,形容如猪狗,性心似马牛,嘻嘻推个球,哈哈拍个手,圣人传道此处偏遗漏,因此上把礼义廉耻一笔勾。
建群认为毛泽东的伟大在于他的天生的叛逆性格点燃了陕北这块化外地域孕育了几千年的野性的火,开发了这块蕴蓄久长的富矿,以此把一个浸润透了的密不透风的封建儒家文化传统烧得一塌糊涂,这就是这块土地上那场伟大的革命运动。
建群的这一思考用他的大文化背景下的人物来演述。三代人、四个家族的庞大结构几乎覆盖了整个陕北、中国革命的全部内容。从这个意义上说,《匈奴》可以被看作中国革命的史诗。当然,这个“革命”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叱咤风云,充满了标语口号的那种。
陕北的革命最初是灾荒引起的。建群查遍了陕北所有的县志,他认为这个地区的历史基本上可以概括为灾荒史和暴动史。这很像一部武侠小说的开头:xx年间,大饥馑,赤地千里,饿殍遍地······于是X大侠出来。
但革命如果仅仅是再重复一遍“灾荒——暴动”,而不能打破这样的循环,那与X大侠也差不多了。《匈奴》所表现的革命是另一种。它发生在差不多的背景下,但是关于大写的“人”身上了、产生着巨大影响的、真正意义上的革命。它是红火的,也是悲壮的,是成功的,也是失败的,是伟大的,也是渺小的……总之,是人类历史上那个经典时间的经典事件的全部,不是某一方面的以偏概全。这里有中国的罗宾汉式的英雄刘志丹、谢子长,有举世瞩目的毛泽东,有这片失血的苍白的土地上艰难跋涉的当代英雄,也有关于这场革命运动的今天的思考,还有对民族未来的忧虑和憧憬。
《匈奴》还是一幅浩瀚的风俗长卷。陕北的历史、地理、民俗、风情在这里都有详尽的描绘,尤其是陕北的源于轩辕黄帝的古老的传统民间艺术的瑰宝,仍散发着奇异的光彩。比如唢呐、剪纸、石刻、“信天游”,极富传奇色彩,特别是当它们和人物命运连结在一起的时候,表达了陕北独有的既红火又苍凉,既旷达又凄怆的浓郁氛围。
仅叙其中的一两个镜头:
吴儿堡村人在庆贺杨家女儿蛾子与在她家养伤的红军哥哥的婚礼(儿子在外面闯世界没有回来)。唢呐高奏,宾客盈门。这样的情形陕北人一生中只有三次:出生、结婚、死亡。这一次算是最红火的了。
一个月后,伤兵被送进城里医院,杨蛾子在家里等待她的红军哥哥回来。每天清早,她穿戴整齐,收拾得干干净净,梳着红军哥哥喜欢的“短帽盖”革命头,站在窑前的检畔上,深情地翘望着,等待着。从春到秋,从冬到夏,一年复一年,一直到老。她没有想到一个月的欢乐要奉献出终身的代价。她用等待、思念中血泪的体验酿制成了一首长诗“信天游”。我在这里记录下这生命的诗的其中一段:
前沟的糜子后沟的谷,
哪达儿想起哪达儿哭。
半碗黑豆半碗米,
端起饭碗想起你。
端起饭碗想起你:眼泪儿滴在饭碗里。
骑红马来穿灰衣,错把别人当成你。
想你想个灰塌塌,人家吵咱害娃娃。·····
想你想个灰塌塌,
想你想得难活下。
我有心喝了洋烟死了吧,
知心人儿撂不下。
白日里想你饭不吃。
到夜晚想你偷偷哭。
白日里想你认不上针,
到夜晚想你吹不谢灯。
前半夜想你不吹灯,
后半夜想你翻不转身······
建群岁数并不很大,写完《匈奴》也才三十八岁,但作品中透出的沧桑感却不时激起我一阵阵的愁绪和幽远的沉思。
《匈奴》中杨氏家族的第一代传人扬贵儿继承了祖上“最后一个匈奴”祖先的秉性,每年农耕之余一定要挎着心爱的唢呐周游四方,说得不好听一点,象动物的定期迁徙一样,否则那游牧民族的沸腾的血液就无法平静。但农耕民族的关于土地、房屋的根深蒂固的观念又总是将他牢牢地钉在吴儿堡这个村子里,尽管他也向往外面的世界,不时地卖弄地回忆起他闯世界的种种“业绩”,但死亡终于让他安静了下来。临死前,他唯一遗憾的是,他未能实现祖上的嘱托:将三孔窑的窑口用石料圈起来-这是有头脸的标志。人生中总有各种不顺心的事,于是总是凑不足钱,总是遗憾地将这一愿望交给下一代。看到这儿,我简直有点战栗了:守着一两孔窑,拼命地在土里刨食,积攒每一个制钱(杨贵儿有一个装这种制钱的陶罐),然后换成铜板,再换成袁大头或孙大头,用尽终身力气之后,带着世代常见的憾恨离开这辛苦凄惶的人生旅途。我不禁要问:我们真的需要这种生命的延续么?我们甘心在这样的压抑下生活么?
于是建群给我们展示了杨氏家族的第二代传人杨作新的新的生命进程。一个带着对这片土地的反叛情绪的知识分子-当然他仍无法割断与土地的联系;他在恋爱了城里密司赵之后还想念他的第一任妻子灯草儿,而且后来又娶了第二任妻子农村姑娘荞麦,我以为这一行为绝不仅是顺从母亲的意志。但杨作新毕竟是新一代人,他还是离开了土地去闯天下了。他为他的理想慷慨地献出了青春和生命。不过他却是背着不明不白的“叛徒”十字架被埋葬的,小说写他平反后迁埋时,他的尸骨的腋窝处各蹲着两只蟾蜍的细节,我以为也不全是什么“迷信”。小说透露给我们,杨作新的冤案并不属于偶然的误伤,实在是革命的大局的需要。其间的奥妙颇有点像曹操借粮官的头的故事,只不过没人明告诉他,使他死后也不得安宁就是了。使人难以平静的还在于这一冤案还在沿着它的惯性发展下去,杨作新的儿子杨岸乡被当作“叛徒”之子送进了临狱,后被发配,窝在一个偏僻的造纸厂里接受监督改造(后来当然平了反)。
但是,高建群的小说的分量绝不在于哭诉,更不在于正名之类,而在于表现大起大落、大悲大恸中人本身的强健的力,潜在的生命的尊严和野性的顽强。表现人在与厄运搏斗中的人生韵味。
对于死水般的人生(如杨贵儿),对于动荡的人生(如杨作新)作家都有自己的思考。从他为《匈奴》拟写的“题记”可以看出某些端倪:谨以此书献给陕北四百五十万唐·吉诃德。我想,不管是唐·吉诃德,还是普罗米修斯,我们看到的是跃动的生命,是流动的人生,是生命过程的浓郁气息,或芳香或苦涩。
杨岸乡,这个杨氏家族的第三代传人,他的四十四岁前的生命是被迫沉默了,不过那以后的生命却相当活跃,一路呼喊着走向它的顶端,灾难和痛苦像乳汁一样哺育着他,为他的文学创作蓄积了丰厚的能量,现在它像刚刚突破地壳的喷泉一样,喷涌而出了。他可以从极平常的事物上得到启示,获得灵感;房屋建筑可以教给他文学的章法,流水落叶又带给他旋律的优美,与人的交往强化他的创作冲动,他简直像乘上了灵感的车天马行空了。
像高建群这样地呼唤生命,呼唤生命的力的在抗战时期有一位,那就是以灵魂审判和表现生命的原始强力著称的路翎。他意在发掘旧时代层层压抑下的原始强力以摧毁旧时代。无独有偶,新时期还有一位莫言,他所呼唤的是传奇英雄水泊梁山式的反传统的伟力,适应了当时解放思想的需要。今天的这位高建群则意在刺激古老民族的野性活力,让这个世界上唯一存在的文化古国获得新生,跻身于世界民族之林。以上是就大的方面而言的,文学现象要复杂得多,任何简单的抽象都要流于苍白。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我国的作家,不管在什么情况下,对自己的民族,对厚养自己的这块土地,还是不断地思考着的,从各个方面,各个角度,各种层次上。高建群是其中的一家。
高建群的开掘,我以为其重要价值是,他不回避历史的曲折,人的生命力复活后的种种严酷的现实。他反对单纯的利用,尤其是滥用,而主张赋予这种力以庄严的面貌和实质。为此,他采撷了这样一个细节,那才叫怵目惊心:陕北某地一家,养了十三个孩子。父亲从山上扛来一棵树,剖开后在较平的一面上挖了十三个窝窝,十三个孩子一字儿排开,各找一个窝窝,等待父母拎着桶一人一勺分配食物。这十三个孩子,按照以往的惯例,会很快长大起来,很快成为这块土地上的好劳动力-土地的奴隶。战争时期还可以扛枪打仗-可谓战争人力资源丰富。作家对这样的近乎动物性的野性的力的开发和利用持否定态度。他用了相当大的篇幅描绘了与杨岸乡在文学事业的别一方面前进的他的干哥哥黑寿山。作为肤施市委书记的黑寿山,他所完成的是恢复因开发过度、被破坏了自然生态平衡,是克服被无数次的“灾荒-暴动”循环洗劫一空的陕北的穷困,是改变因贫穷所致的愚蠢、落后。他企图结束这块土地上存在的“越垦越荒--越荒越垦”“越生越穷-越穷越生”的历史状况。这无疑是一场旷日持久的不亚于血与火战斗的事业。高建群浓墨重彩地描绘了黑寿山的庄严的思考、魄力、气度和热忱。而且《匈奴》也让我们看到了这种努力带来的变化。如书中所述杏子河流域“退耕还林”示范区。
文学要不要给人以力量,给人以希望,高建群的回答是肯定的。人们在经历了弥天的虚伪的愚弄,抚慰受伤的心灵的时候,实在需要一些“软性文学”的调剂。那么,阳刚之作还会有读者么?我的答案是肯定的。要不这文坛的生态也会因情绪的倾斜而失去平衡的。
我们在高建群的《匈奴》里,显然看到了理性的博大,力量的雄浑。但如果仅仅是这样,对一部表现民族心路历程的具有史诗意义的作品来说,就仍然有不小缺陷。不过,建群毕竟参透了社会和人生,所以作品中对社会现象、人性状态都有非常细腻的入木三分的表现。它是居高临下的俯视,又带着幽默的、调侃的轻喜剧味。
陕北性格中有一种“黑皮”。有点像《水浒》里的“泼皮”。《匈奴》中有这么一个人物,有这么一天,他突然从他那匹“乍起尾巴”而使人退避三舍的狼狗身上,得到了启示。他一改从前的窝囊,到处乱闯,似入无人之境,渐渐地他得到了他所需的一切。从这里我们看到建群俯视这块土地时惊人的勇敢和深沉。他毫不护短,他没有那种固执的家乡情结病。他充分肯定陕北人对革命所做的巨大贡献,所承受的巨大牺牲-据讲平均每户牺牲一人!但同时又严格地解剖陕北人性格中的弱点。比如,那土窑上面山坡上的那棵野生杜梨树是属于谁的?建群从这里找到了很有意思的开掘口。
《匈奴》采取了叙事人全知视角的叙述方式,但并不单调。它时而显出智慧老人的练达,推出各种人生世态,将其把玩于股掌之间;时而大幅度调度人物、场景,以至历史进程,散发出年轻人的热烈;有时又执拗地追逐单纯,甚至钻牛犄角,好似一个童稚未退的孩子。我还感到这叙述者还有点神经兮兮的,特敏感,特脆弱。也许这不是成熟的标志,然而,这多种情绪的交叉、回复,使作品反而产生了多声部合唱的效果。
在以往的反映像《匈奴》这样的“革命”内容的作品里,我们看到了敌、我双方的严峻对抗,殊死的搏斗,我们从英雄人物那里领略了凛然正气,如《红灯记》为代表的一批作品。后来我们又在《曙光》《皖南事变》里看到了“革命”并不十分浪漫并不通体光明的事实。最近又有一些这样的作品,它们将对峙的敌方推到了从属的地位,进一步展现革命者自身的矛盾,更多地关注革命者自身的精神生活,特别是感情生活。如高建群的《雕像》(获《中国作家》优秀文学奖),这无疑是这类题材的新品种。
有人说过,革命实践的胜利,即是革命理论的终结。鲁迅先生也表达过类似的看法:革命扩大了,革命因素就稀释了。建群在《匈奴》里讴歌革命,写出革命的摧枯拉朽之力的宏大和辉煌,同时也写出它的负面:破坏性、残酷性,指出它的需要更新、深入的必要性,这是一。其二是关于革命是如何发生的这一命题的表述。以往我们看到的模式大致是:一群受苦的工人或农民正在困苦中挣扎,外面来的“先生”,以最浅显的方式向他们灌输革命理论,于是发生了“革命”。《匈奴》则认为革命的发生主要不是来自外部,而是来自内部,来源于本土,受当地地域、民情的制约,是这一方土地,是一个民族的历史、文化的产物,而且有它自己独特的样式,并不理论化、标准化。比如,发生在陕北的这场空前运动,高建群认为主要是土地贫瘠和分配不均造成的。千百年来陕北出现了多次这样的暴动,产生了众多的暴动英雄,如安塞的高迎祥,米脂的李自成,肤施的张献忠,丹州的罗汝才·······另外,陕北的革命与破产的铤而走险的农民(其中举义为王者与占山为匪者并无严格区别),的很深的历史渊源,而且一直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些植根于陕北的各种各样的农民运动显然会对二十世纪发生的这场“革命”产生巨大的影响,对它的队伍建设、未来的发展,都会施加不小的制约力量。《匈奴》里,陕北红军的一支重要的部队,就是长期活跃在“后九天”一带的土匪改编而成的。关于土匪的故事,《匈奴》里有许多精彩的描写,真可以大开眼界。名闻遐迩的土匪黑大头是《匈奴》颇为重要的人物。即使是刘志丹(“黄埔”第四期毕业生)、谢子长的较为正规的部队,土匪气也是很浓的。以大革命时期的一句口号为证:打开肤施西安省,一人恋一个中学生。
在以往的描写中,凡革命者都是拥有世界性眼光的大智大勇者,但我们知道实际情况要复杂得多,严峻得多,实际情况是还暂时没有造就众多的圣人的条件和可能。人的改造和完善,是人类的理想,基督教是把它放到历史的垂直维的时间、空间状态中的。结束中国几千年的历史陈迹,实现人类的理想的革命运动自然不会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匈奴》中刘志丹的佃户是怎样参加革命的?就是因为刘告诉他们说,东家的帐可以不还了,如此而已。当然,这是初期革命的原始状态。对原始状态的描写应当不辱没革命,反而衬托出革命扎根的坚实土壤层面。正如马克思所说,人类还处于幼年时期,我想,这中间是既有希望,又充满了忧虑的。《匈奴》给我们提供了这样的思考。
小说家如何表现历史?抹去历史的来龙去脉、抹去历史的重要细节,是反历史的。否则我们对历史的曲折只能开罪于个别伟大人物的失错和外来思想的文化因素。这也不是诚实的历史态度。
感谢高建群的诚实。

编辑:牛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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