烛照内心,知我来历

文/赵晓玲 

本文选自《高建群研究论丛》卷三《行吟在西部诗意里世界的觉者》,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高建群研究中心出品,李冠华主编,总主编李国平、蔡静波,副主编田德芳。

《生我之门》与《你我皆有来历》两集,是高建群散文的代表性作品。在这两部散文集中,高建群对自己生命源流的回溯、对自我内心的细微关照,包括对无论是地理意义上,还是精神意义上的“家园”的深情书写等,作为作家“回乡情结”的显现,都表现出了沉郁而又动人的风格特色。本章以此二集为主要讨论对象。
高建群是中国当代著名作家,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以他和陕西其他两位作家陈忠实、贾平凹组成的三驾马车,开启了“陕军东征”的伟大征程,成为现象级的文学潮流,影响巨大。陕西文坛一夜之间在全国文坛炸出一声响雷,有力地推动了陕西文学的全国影响力。高建群在这场文学征程中,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文学的历史中应该记住他的身影。
高建群在“陕军东征”中亮出的名片是他的长篇小说《最后一个匈奴》,这部小说在当时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一举奠定了高建群优秀作家的江湖地位。小说是虚构的艺术,作家在创作小说时,可以以一个全知视角自由切换视点的姿态,徜徉在那个特定的虚构时空中,与人物对话,感知人物情感,安排人物命运,至于作家本人的人生感悟,历史观点,情感记忆,几乎是雾里看花水中望月,有轮廓却模糊。
那么我们怎么去窥探一个作家真实全面的心灵视界呢?答案只有一个,便是作家所写的散文。
散文,是一种除小说、诗歌等文学体裁之外的文学样式。中国文学悠久的历史长河中,从先秦散文的“言志”与“载道”,到唐宋散文的“劝诫”和“寓意”;从五四散文的“主情”与“尚美”,到当下散文的“欲望”与“私密”,中国散文这一创作路径清晰地告诉我们,关怀社会,体悟人生,审视历史,彼岸追寻等,应该是散文的精气神所在,叙事、抒情、议论和描写等写作技法,把散文的精气神全面展示给读者,其间,散文或呈现出雄浑、婉约、淡雅、质朴等风格,给读者以审美享受,同时也展示了作家的个人创作风格。

一、在生命的“源”与“流”坐标系中关照自己

(一)自然环境对高建群地理家园构筑的影响
人生于世长于世,从来不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暗自生长,一定是在特定的环境中被塑造,最终呈现出一个完整的人和完整的性格构成。人的成长环境是复杂的,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两大部分。自然环境是指山川河流,气候地貌等自然条件,它对一个人的影响是潜在的,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便是对自然环境对人影响的形象表述。高建群散文集《生我之门》和《你我皆有来历》中,作家从关中平原、陕北高原、白房子边的草原以及那广袤浩瀚的西部等几个维度,为读者讲述了自然环境对他精神家园的潜移默化的影响。
高建群出生在陕西一个叫高村的地方,这个高村依渭河而建,高村的历史与高村养育的人,都受着渭河的影响,都是渭河流域文化冲刷和积淀的产物,这也正好印证了自然环境对人的影响。散文《高村源流考》中,作家从渭河平原的形成历史去考证高村的村落历史,正是因为渭河平原在七千多年前的地壳运动中,一片沼泽,大禹治水时疏通河道,让渭河水汇入黄河,渭河平原成为一片沃土,八百里渭河川道显现,人们从高处,从菏泽中,纷纷定居于这片平原,从事可能的农业生产,安居乐业,繁衍生息,高村便是在这么一个大的历史自然环境下存在了,渭河平原的肥沃给予了生存的人们自给自足的先天条件,黄河水养育了这里的人们,从此他们不再迁徙不必逃亡,稳定和安定也在高村人的血液里一点一点的生发生长乃至扎根。作为高村人的高建群,他无法抹去这种对稳定和安定的固守,所以,陕西人是忠厚的,是本分的,这一切皆源于渭河平原这一方沃土对她的儿女千年以来的滋养和坚守,给这片土地上的人提供了足够的生命安全感,自然的伟大是人类的幸运,自然环境的优越是人群体心理记忆的保障。
如果说渭河平原的肥沃与守护,给予了这片土地上生存的人几千年的安稳,那么青年高建群在最热血的年龄,来到了广袤的西部新疆,在那一片浩瀚的草原上,在那遥远的白房子里成长成了一个坚韧、强大、无所畏惧的真正男子汉。
中国的西部是广袤,是荒凉,是恶劣,是人与自然的抗争,是人与自然抢夺生存机会的地域。西部的恶劣在高建群散文《我爱大西北的每一棵树》有着真切的描述。文中写到:“无论是在毛乌素大沙漠,还是在宁夏西海固,或是在贫瘠的甘肃定西,或是在新疆的塔克拉玛干大沙漠,最极端的例子是罗布泊,这个一亿五千万年前是一个准格尔大洋、十万年前是一个蒲昌海的庞大水面,如今已经干涸得没有一滴水了。它的地表上布满了坟堆样的盐壳,像月球表面一样荒凉和恐怖。没有一棵树,没有一根草,没有一滴水,没有任何生命的存在”,这些触目惊心的文字为我们展示了西部恶劣的自然环境,在这么恶劣的自然环境下,人的生存极其艰难,想要活下去,必须把自己活成像胡杨、红柳那样顽强坚韧的一棵树。西部环境生长生存下来的人,在与恶劣环境的搏斗中,在与不幸命运的抗争中,他们被缎就了生命的坚韧与不屈,而在这经历苦难的抗争中,便也生出一种生命的通透与豁达。
高建群便是在青春中最宝贵的近十年间,在广袤的西部锤炼着自己,让西部凛冽的风,西部严寒的冬塑造着自己的坚韧与豁达,这份西部送给他的良好品质,让他在后来的几十年人生中,逢山修路,遇水搭桥,脚踏实地,不抱怨不懊恼,心怀敬畏地完成着自己的人生理想,也让他能在几十年后深情地写下《遥远的白房子》,在白房子里感恩大西部曾经的赐予,也能让他在多年之后,重游西部时,深情敬畏地说出:“我爱大西北的每一棵树!我感激你们的坚守和对大地的呵护”,这声表白,又何尝不是作家对大西部的表白呢!
如果说广袤的大西部缎就了作家坚韧与豁达的性格,那么深沉的陕北高原为这份坚韧和豁达增添了深度和广度。高建群部队转业后,在陕北的延安,工作生活了三十年左右,这期间,他对陕北这块人类历史上神秘又自由的土地,了解甚熟。
陕北高原,即陕北黄土高原,基本地貌类型是黄土塬、梁、峁、沟、塬,是黄土高原经过现代沟壑分割后留存下来的高原面。这一片土地,古代时一直属于北方游牧民族的生存地,众多游牧民族中,匈奴是陕北地域上活动时间最长最广的民族,五胡十六国时期,伟大的匈奴首领赫连勃勃在榆林建立了统万城,铸就自己的丰功伟绩,一时风光无两。游牧民族的迁徙以及近似于自然主义的生存方式,让陕北这块土地成为看似固态实则流动性很强的地域,生生代代生存在此的人们,性格中没有了农耕文明束缚下的伦常和含蓄,有的尽是生命自由的自然恣意和不拘一格的多彩样态。高建群在这样的地域生活了三十年之久,陕北黄土高原对他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他被称为文学“最后一个浪漫主义骑士”,浪漫主义便是他坚韧与豁达的性格被陕北高原进一步浸润生成的生命的恣意与自由,而骑士的说法,更像是高建群在中国当代文坛上,以一个匈奴游牧民族生存方式的态度存在着,游走着,前进着,这像是历史与人的跨时空同行,又像是黄土高原与她的儿女的同步前行。
自然环境对人的影响是巨大的,它总是站在那里,默默地关照着它的子民。关中渭河平原像一个母亲包容着孕育着这片土地上的儿女,给予他们生命的安全感;广袤的西部大地像是一个严厉的父亲,以粗粝无情的方式激励着他的儿女们必须坚韧坚强;陕北黄土高原的厚重与自由,像是一个好朋友那般,朝夕相处中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每个人,让他们通透、自由、恣意又深沉。正是有了关中平原、陕北高原、广袤西部这几方面的自然环境的缎就,才有了一个深沉又不失热情,坚韧又充满恣意的浪漫主义骑士高建群,这几个地域也构成了高建群精神家园中的地理家园,几乎影响着他创作的全部。
(二)社会环境中关照作家人格成因
1.小的社会环境对作家人格的影响
社会环境指的是人存在的外部的各社会因素总和,包括小的社会环境和大的社会环境。小的社会环境,是指人所处的具体环境,如家庭关系、单位关系、同学关系等。小的社会环境是每一个人生存的最具体最亲密的关系,它的存在是人的社会属性存在的重要见证,也是人的社会性格社会身份形成的重要因素。
高建群散文集《生我之门》中,有很多的散文篇目都涉及到了作家的小的社会环境。这些篇目中,有些是说他的至亲至爱,有些是谈他的近亲,我们可以通过这些人和事,窥探到作家的性格心理。
散文《父亲的故事》中,高建群以一种接近于口述式的笔法,向读者讲述了一个父亲的故事。高建群对父亲的情感是复杂的,不能用简单的爱或者恨去解读。如果说有些许恨意对父亲,那便是父亲年轻时候做过的两件事情:休妻和暴力。父亲当年在县委工作,曾经写了一封休书,想要休了童养媳的母亲,母亲因此抱着刚一岁多的作者,短暂的回过河南老家,最后又不得已再次回到高村,在爷爷暴力权力干涉下,父母并没有离婚,但是因此母亲是卑微的,母亲的卑微也注定了儿女的卑微。高建群并没有说因此恨父亲,但是这种因为父亲带给子女的卑微地位,也多少在作家幼小的心灵中留下了自卑的阴影,自卑的孩子在成长中是弱小与敏感的;至于父亲的暴力,在儿女们心里认为他是一个暴君,作家对此记忆深刻,他在文中写到:“无须讳言,父亲经常打我。他最严重的一次打我,是将绳子拧成麻花打我。而对我心灵最大的一次伤害,是在街上公开打我。”我们可以看到,作家在这里用了“伤害”两个字,没有说恨,但是怨气肯定是藏不住的。这种恨意在时间的流逝中,慢慢换化成一个人最深层的自卑,这种自卑又生出一种过人的坚强和自尊,就像是互相博弈中的借力打力,在大力之下反弹出去,作家成年后能理性地看待这一种影响,他在文中写到:“这就是在父亲的浓重阴影下,我的童年和少年时代。如今,我之所以成为一个坚强的人,一个敢于藐视一切权威的人,这与早年的家庭环境不无关系。”很显然,作家是自我和解了与父亲的暴力记忆。
高建群的父亲并不是单一性格,在对子女的影响中,良性的一面更突出。高建群的记忆认可中,父亲身上有许多闪光点,有许多高贵和高尚的东西,而这些都是影响着作家几乎一生的优良品质。第一点是父亲非常敬业和勤奋,正如文中写到:“他是一个工作狂,他把自己的一生,都全部献给了工作。”这种工作态度,是一种精神信仰的献祭,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对社会国家集体和自己该有的态度,而这也给高建群指明了社会存在之道:像热爱生命一样去热爱自己的工作和事业,这无疑是在他后来几十年艰辛写作生涯中,支撑他坚持下来的动力;父亲高贵品质的第二点,便是他嫉恶如仇。作家写道:“他的父亲从来没有为自己谋一点私利,死的时候家里没有留下一点儿钱。”父亲一身正气,两袖清风,顶天立地,在特殊年月中,即便他遭受着不公正的待遇和迫害,也依然坚持原则,不同流合污,不随波逐流,最后被关了牛棚,仍是坦荡荡从容领受命运推给他的灾难,父亲的这种坚持原则的品质,对作家高建群的影响几乎是直接的,让他在后面的人生中坚持着文人的风骨和做人的傲骨。
佛洛依德研究说,男孩基本都有俄狄浦斯情结,即恋母情结。到底是因为潜意识中恋母,俄狄浦斯才弑父,还是因为对父亲潜意识的仇视,让他更加的恋母?这点我们不用去求证,在高建群的散文中,我们可以深切感受到,他对母亲深深的爱和眷恋。
人的生命来源,父精母血的结构,母体孕育生命,母体提供生命的造血机制,可以说每个人都是母亲生命的一部分分割和延续。在中国传统家庭分工中,孩子几乎是母亲孕育,母亲生产,母亲养育,母亲教导,所以,每个人在生命最初萌芽的那一刻,便与母亲有着血液交织的亲密。高建群散文中,有好几篇都写到自己的母亲,写到母亲的来处,母亲的过往,母亲对自己的恩情,以及自己对母亲深深的眷恋和感恩。
散文《生我之门》和《每一条道路都引领流浪者回家》中,作者以虔诚的态度,给读者讲述了属于他的母亲一个女人的史诗。他的母亲是河南人,逃难来到陕西高村,成为童养媳,和父亲结婚后,被父亲不待见,当牛做马般在艰难岁月中生儿育女,生命的韧劲和不屈,让这个不识字的女人,在一生经历的几次坎坷中,能够顽强的活下来,把孩子们养成人,养成才,花开花落,四季轮回,她就像一颗皂荚树挺拔地活着。母亲没有豪言壮语,没有丰功伟绩,更没有长篇大论的做人道理,她是用自己的生存方式影响着孩子,儿女们在她的身上学到了低调含蓄顽强的生命态度,母亲也给予了孩子们绵长又深沉的爱。这种情感的付出,让高建群在人到中年后,无比眷恋着家乡的老母亲,他会在幸福的时候想到母亲,会在人生失意的时候想到母亲,所以,他必须要回到母亲的身边,让母爱给予他人到中年乏味的人生一剂强心剂,激活作家心灵身处最柔软的家园记忆。在散文《买一张火车票去看母亲》中,作者形象具体地写到自己去看母亲时的喜悦心情,文中写道:“火车要运行一个夜晚,从晚上到早晨。火车要穿过一百零八个山洞。我坐在火车上,毫无倦意,脸上挂着一种善意的微笑。因为这是看母亲,因为在铁路线的另一头,有一个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物之一在等着我”,在这段叙述中,纵然疲累,也甘之如饴,因为这里面是对母亲的眷恋。儿子这么欣喜,母亲见到儿子时候的情形呢?文中写道:“我来到家门口,白发苍苍的母亲,还有几位邻居的老太婆,站在家门口等我。邻居老太婆对我说,母亲知道我要回来,天不明,她就在门口等我了”,一个盼儿归来的慈母的形象跃然眼前,使人动容。
父亲用自己的人格魅力影响着作者,作为一个顶天立地男人的该有姿态;母亲用无言的爱和无声的存在,给作者提供了一个饱满的情感栖息地,让流浪在外的作者在沮丧时有所归依。坚强、乐观、不畏权威、敏感细腻,这些高建群身上的复杂性格,都是他的一双父母在岁月的过往中,教授给他流淌在他的血液中的根。
人是复杂的情感动物,中国人的血缘观念根深蒂固。如果说父母是他人生直接的引导者,是他生命的源,那么围绕在他生活中的其他有着血缘关系的近亲们,则是他生命走向的流,是展示高建群健全情感的一面镜子。这些血亲们,集中出现在散文《我的叔父》《我的堂妹》《我的儿子正在成长》这几篇中。在《我的叔父》中,开篇第一句话,作家写道:“该怎样向你叙说我的叔父呢?我感到十分为难。”作者为什么为难?因为叔父是一个怯懦的老实人,听话本分,坚决跟着政策走,可是一辈子也没有摆脱贫穷,以至于人到老年,给儿子娶不上媳妇被儿子恶狠狠地嫌弃,作者看到叔父的这种光景,心理很难受,他之所以不知道怎么说,是源于他对叔父的一种怜悯,一种对生命无常的不可说,这种不知道怎么说体现了作家的悲悯与人道主义情怀;在散文《我的堂妹》里,作者用平实的语言讲述了自己的一个堂妹,不幸的人生,作者写到:“我常常为堂妹的命运担忧呢”,体现了作者的人情味,一个与自己并不是至亲的堂妹的命运都能牵动着他的担忧,可见作者并不是只是担忧堂妹,这是一种对神秘命运不可捉摸的敬畏,是一种高于血缘关系的人类命运关怀,人道主义和悲天悯人的情怀,让作家健全良性的情感家园,呈现给读者。
人的生命是一条河,而且是向下游流动的河,人的情感也是向下流动的。高建群从父母身上得来的品质,在与周围血亲的关系生发的人道主义品格,都在以言传身教的血液,流淌到下一代。在散文《我的儿子正在成长》中,作家写出了他对自己儿子的教育模式和未来期待。由于自己的童年是在父辈的暴力压制中反弹长大,其中的心酸和伤痕,都成为作家许久以来挥之不去的阴影,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感同身受之后,他在与儿子的相处中,自觉过滤掉了自己成长中的种种不幸,以一种心理补偿的心态,平等交流互相尊重的方式,与自己的儿子相处。文中写道:“他是儿子,但是在感情上,我们更像兄弟,这是有一次当我教他如何与人握手,我做示范让他伸出手来的那一刻感觉到的。”“儿子从小到大,我几乎没有介入过他的生活,他像一棵笔直的杨树一样,是在自由的空气中,长大的。”这其中所说的“像兄弟”“自由的空气”都是作家用最好的教育方式传递爱。
一个人不是孑然独立的,他之所以成为他,是在与周围的环境发生关系中,一点点地刻画出来显现出来的。高建群生命中的至亲近亲,都成为读者了解关照高建群性格心理的一面镜子。
2.大的社会环境对人的影响
大的社会环境,是指特定历史时期、社会现状、各种关系的总情势。如社会思潮、政治运动、时尚潮流、风土人情、宗教信仰等等。人从自然人向社会人的转变中,特定的时代和特定的时代思潮,都是塑造社会人的重要因素。
在散文《每一条道路都引领流浪者回家》中,高建群详细地介绍了他的母亲,对母亲的身世和命运都通过她所经历的社会历史事件和环境去关照。作者写道,母亲是河南人,是当年黄河花园口决口水灾的幸存者。轻轻一句话,里面却深深包含着中华民族上世纪四十年代,在河南这片中原大地上那次史无前例的大灾,那是一段苦难的历程,是一段艰难岁月,每一个身处其中的人,都无法逃脱这灾难,都成为大的时代洪流下的苦孩子。作者的母亲,当时举家北上逃难到黄龙山,家里其他人又相继死于克山病,惟留九岁的小姑娘。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苦难中的人,已经没有时间和精力去诉说委屈自我哀怜。生存是第一要义的,这个九岁的小姑娘深谙此道,她给自己找到了一条活路,做了高村高家的童养媳,虽然辛苦,但毕竟活了下来。
亲眼见过了黄河决堤泛滥,流民失所,饿殍遍野,哀鸿遍地;亲身经历了死里逃生,劫后余生的母亲更加珍惜活着的机会,她在童养媳的日子里,低头默默干活,轻轻说话,没有抱怨,没有唠叨,不去倾诉。把那些曾经的苦难,都就着每天活生生的日子,咬碎咽进肚子里,让它们在肚子里生根开花结果,长成母亲的坚强、勤劳、忍耐和包容。母亲性格中的这些品质,又在养儿育女的过程中,潜移默化传递给了她的孩子们。她养育的孩子,坚强又包容,善良也富于同理心。在高建群看来,母亲的苦难经历,并不只是母亲一个人的苦难,也是血液里流淌着逃难者幸存者因子的自己的苦难记忆。历史不该被忘记,苦难应该被铭记,所以在《每一条道路都引领流浪者回家》这片散文中,作家写道:“写到这里,我的眼眶有些湿润。且让我脱帽,向历史致敬,向流浪者的模糊的身影致敬,向河南人致敬。”这种深深的敬意,正是那场历史灾难在作家高建群骨子里留下的善良和感同身受的悲悯心。
历史社会环境不只是影响了高建群的母亲,更影响了高建群,让他在文学的海洋里徜徉时,让他在社会的高处仰望时,对生命都怀有敬畏之心,始终葆有一颗赤子之心,不骄不躁,不卑不亢,时刻知道一个流浪者回家的方向。
母亲经历过得艰难岁月,化成了生命中坚韧的蝶,父亲也没有逃脱时代给予他的考验。父亲是个老革命,在解放初被安排到一家报社工作,从一个放养娃变成了一名新中国国家干部,这种命运的转变,并不完全是或者说根本不是清醒革命信仰的选择,它更像是被历史洪流激荡的结果。如果不是那一场轰轰烈烈的无产阶级革命,如果那革命没有来到高建群的家乡,如果那革命队伍没有被放羊的孩子见到,也许高建群父亲的命运以及高家的命运,便不是后来的样子。人没有选择时代,是那个时代选择并影响了高建群的父亲,改变了他的命运。
成为国家干部的父亲,想要掌握自己的命运,至少可以选择自己的婚姻,他写了休书给老家的妻子,妻子恼怒地带孩子要回河南,最后这桩休妻闹剧被高建群的爷爷终结,父亲是无力的,更是沮丧的,他还是没有能改变自己的包办婚姻,因为爷爷说高家不能出一个当代陈世美,会被村里人戳脊梁骨,整个家族都会抬不起头来。民俗乡规成了那个年代约束高建群父亲追求自由爱情的金箍,看不见咒语,却能时刻约束,使父亲的自由也只是那个时代允许的相对自由。
高建群在散文《父亲的故事》里说:“父亲后来成为一个市的常务副市长,主持常务工作,他从来没有为自己谋一点儿私利,但是他的后半生是在坎坷和被迫害中度过的。”从这段文字里,我们既能看到作家对父亲的崇敬和认可,更能看到一个在时代环境变化中不断被影响被揉捏着的人。因为不愿徇私签字,父亲被人用文革期间在牛棚里写的莫须有的悔过书威胁,进而被革职,直至八年后才被平反。这期间的委屈,愤懑无法言说,父亲只能隐忍,茫然地相信着公道自在人心,直至平反两年后他的死亡离世,也没有消解掉那段历史对人拿捏。
高建群父亲在他人生所经历过的历次政治运动和活动中,命运的身不由己,他的道德和信仰底线坚守,都无言中给儿子高建群树立了一个顶天立地的榜样,他崇敬父亲那一颗有信仰的头颅,所以,在散文《我如果不去,父亲的坟头会冷清》中,他写到:“清明节到了,黄帝陵那边打来电话,邀请我参加清明节祭陵,我犹豫再三,决定陪母亲回高村,为我父亲烧一张纸,因为我如果不去,高村我父亲的那一座坟头,清明节那天会冷冷清清。”父亲的命运跌宕,也默默地让高建群审视人和时代环境的关系。他在父亲的命运经历中,了解了人生的残酷,了然了人的无奈和有限。所以,高建群的身上没有时代的戾气,没有狂躁和膨胀,他是虔诚的,是朴素的,他是清醒的孤独行者,用一种谦卑的姿态立于天地,行于世间。
渭河平原的孕育,新疆大漠的滋养,陕北高原的浸润,都构成了高建群生命的源,因着这源,高建群骨子里有了坚韧与不屈,无畏与洒脱,成就他成为一个作家的浪漫主义特质。历史命运,时代洪流,父母性格等等这些,成为高建群生命成长的流,这生命的流让他敏感又清醒,自卑又好强,成就了他成为一个作家的敏锐与坚守。在“源”与“流”的共同经纬中,高建群坐稳自己生命的坐标。

二、童年往事透视一代人的群体记忆

每个人在成长过程中,总会有一些刻骨铭心的记忆。或开心,或忧伤,或艰难,或恣意,这些强烈的情绪感受,往往是童年阶段最用力。它们像刻进一个人血液里的DNA,所谓“不思量,自难忘”,随时都在,如影随形。当你长大成人,甚至功成名就之时,那些童年往事就会不请自来,在你的脑海里,眼睛里,过电影般自我演出,揪出你内心最深处的感知,让你回过神去关照曾经的自己。
作家是敏感的职业,高建群是敏感的作家,他在成年之后,记忆中除了陕北高原的高阔和新疆大漠的广袤,还有童年时那有些难以启齿又不能忘却的苦难经历。高建群童年的苦难记忆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上学学费的艰难和饥饿。
(一)凑不齐的学费是童年心灵抹不去的忧伤
在高建群的散文集《你我皆有来历》和《生我之门》中,共同选择了他的一篇散文《第一次学费》,这应该不是巧合,我更愿意相信这是作家有意为之,他要让读者通过各个途径,了解他心灵深处最记忆深刻的那抹忧伤,了解一个人因为没有钱而遭受的尊严屈辱。
在散文《第一次学费》中,作家饱含深情地回忆了自己第一次上学的事情。一个学龄儿童,上学在学校学到了什么,哪些知识点,作家并没有在文中提及,他感触颇深记忆清晰地是自己第一次学费是怎样艰难拼凑仍然没有凑齐的尴尬和羞辱。文中写道:“婆和爷掏净身上所有的钱,凑了五角,给我买了书本。一块钱学费,暂时没有,先赊着。”上学之初的学费是赊账的,赊账总是要还的,所以,到了学期末,没有交学费的同学,就会被老师“催债”,老师并不温柔,也不善解人意,他用了让人最难堪的方式,在全班同学面前点名没有交学费的同学,让少年高建群很羞愧,后来学费还是没有凑够,老师也就彻底不留情面地带着全班同学一起羞辱高建群,这件事情在少年的心里,留下的阴影是终生的。高建群在散文中写到:“老师伸出两只手,说“同学们,大家羞他!”,他说着,嘴里发出一声长长的嘘声,在嘘的同时,率先垂范,用指甲在自己脸上刮了一下,而后,伸直胳膊,直挺挺地指向我。老师的这个动作优美,全班同学都在模仿他,我处在千夫所指和一片嘘声中,眼泪嘀嗒嘀嗒地滴在桌子上。”这段童年往事,不是轻飘飘的往事,它更像是少年高建群心里扎进去的一根刺,扎进去生疼,多年后拔出来回忆,也带满了血渍。
关于第一次学费的记忆,除了老师的羞辱带给他的屈辱外,高建群还从中给读者写出了一个慈祥的老人形象:婆。婆是陕西关中人对奶奶的称呼。文中我们可以看到,小时候的高建群是跟着爷爷奶奶在高村长大的,到了学龄期,也是爷爷奶奶让他上学的。奶奶给他做了花布书包,也有给他买了书本,就连在学校赊得学费,最后还是慈祥的奶奶解决的。文中写道:“这天下午,婆拉着我的手,从东头到西头,从南头到北头,跑了一村,借够了一块钱。”奶奶舍掉自己的颜面,借到了一块钱的毛票,让少年高建群在学校挽回了一点儿尊严。借的钱也是要还的,作者写道:“当年,我那一块钱的学费,婆是用变工的方式还给大家的。将大家的棉花拿来,经她的手纺成线,再将线还给人家。”奶奶用最原始的劳动力,还上借的钱,给少年高建群在心里建立起了一座安全的围栏。一个隔辈亲的奶奶,在那个艰难岁月中,用自己最朴素最温厚的爱,消解掉了一个敏感少年成长的忧伤与不安,让他有机会学习知识,令他在以后的生活中,知耻知勇,不卑不亢。
通过童年记忆中关于学费的这件事情,我们能看到,高建群觉得那时候的自己是不幸的,不幸碰上了一个不懂教育的老师,不幸生在连学费都交不起的干部家庭,他屈辱地坚持着;同时,高建群又觉得自己是幸福的,因为有婆和爷的爱,让一个小小少年的心灵有了栖息,长大后也有了诗意与远方。在《第一次学费》里写到:“我来到婆的坟前,我站在一片铺天盖地的紫苜蓿花丛中,我对坟里的这位亡人说,让这位读书人,从世界上最好的一本书里搜一段话,背给你听吧!”是婆的提醒和坚持,让作家有了读书的机会,高建群长大后,也用书籍文字知识去反哺婆这位朴实的老人。
(二)饥饿成为一代人的群体记忆
在高建群的童年记忆中,除了贫穷,最深刻的应该是饥饿以及饥饿带来的后续应激反应。中国大地在二十世纪经历了几次大的饥荒,其中六十年代初期那三年的饥荒,用饿殍遍野形容不为过。由于自然灾害,庄稼粮食几乎无收,全国百姓饿死无数,少年高建群虽然没有饿死,但是他亲历了那场灾难。
在散文《我的饥饿记忆》一文中,他详细地书写了那场灾害的影响,文中写到:“记得从入冬以后,我就没有吃过粮食了。吃树皮,吃渭河畔上的观音土,吃棉花籽油渣。说句难听的话,我拉下的屎,连狗也不吃的。”这一个个触目惊心的文字,描述的是一幅幅触目惊心的画面,当下没有饥饿感受的读者从文字中都能感知那份艰难,何况是亲历者的高建群?这份饥饿的初体验,也如虫子般钻进了他的血液,让他不敢忘却,让他对后来的生活心存感恩,心有敬畏。
张贤亮曾说,苦难是人成长和成熟的催化剂。经历过童年时期贫穷和饥饿的高建群,从思想上比同龄人成长的更快,更清醒。他能在第一次学费被老师羞辱时,没有记恨那个老师,并且能跳出情绪看到奶奶的不易和慈爱;在经历饥饿时,他一遍一遍惦记着那块仅有的祭神用的面饼子,当婆喂给他一口后,他觉得自己吃到了人间最美的美味,饥饿的记忆瞬间被一口面饼子的幸福感击退。他长大后,人们的生活条件好了,不缺吃穿了,也再也没有了饥荒,可高建群还是保持着朴素的生活习惯,不浪费每一粒粮食,是对曾经苦难经历的敬畏。
饥饿和贫穷,让苦孩子出身的高建群对后来的每一件好事,都能心存感激地记录下来。吃过真正的苦,才能明白一点点甜是真正的甜。他在散文《吃肉》中,就多次强调自己爱吃肉,并且明确说到,是因为小时候和祖父母在乡下住,没有条件吃肉,唯一一次吃肉的经历是生产队的牛死了,大家分而食之,他写到:“我一直就着煤油灯,守候到两点。其实,从牛头一进锅里,开水一滚,肉上没有血丝了,我就开始偷偷地抠着吃。”人都是有一种补偿心理,小时候缺的长大后就要好好补上。高建群说自己是食肉动物,更是为自己爱吃肉引经据典,拉出孔夫子,说夫子是“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他说自己倒没有这么讲究,就是喜欢吃肉,肉能带给他一种食物的安全感,这安全感恰恰是小时候缺少的。在《我们村子那些照明的历史》一文中,作家写到老家高村通电之后带来的变化,作家欣喜于这种变化,他写到:“电这个伟大的东西,给平原上的人们生活带来巨大的变化。给我最深刻印象的,是脱粒机。把麦捆子往旋转的机器里一扔,这麦粒和麦秸就分家了。这叫我想起三年困难时期,整垛整垛的麦子垛,沤烂在场上的事。当时如果有这脱粒机,麦子就不会沤烂,平原上的人们,也不至于挨那么多的饿了。”通电后,村子里各方面的收益都比较大,可作家单单说脱粒机的好处,因为这个电机器,人们不用再挨饿,归根结底还是高建群对小时候饥饿记忆的一种补偿,因为苦难,所以对美好生活倍加珍惜。
高建群的年龄和新中国的经济建设年龄几乎同步,他童年间经历过的贫穷与饥饿,恰恰也是那个年代我们国家的创伤体验。所以,高建群说到饥饿时,他写到说:“我们这一代人是在饥饿中长大的,提起饥饿,每个人都有一箩筐的话。”把个体生存体验与时代群体感受联系在一起,让原本有些伤感的饥饿贫穷,莫名生出一种历史的豪迈和苍凉,站在历史的角度去看曾经的自己,苦难也就谈不上苦难,那只是一代人的群体经历,只是一种经历而已。这恐怕也是高建群浪漫主义风格的体现。

三、拒绝平庸,保持风骨,是作家的生命哲学

高建群度过了艰难的童年时光,在心里留下了不一般的记忆,这些开不开心的经历,都随着时间的流逝一点点隐去,人总是要长大的。青年高建群,有了去部队当兵的机会,他倍感珍惜这份荣誉。在新疆阿勒泰中哈边境当兵的那几年,他开始由最初关注自己怎样能快速长胖到慢慢转向对精神世界的探索,开始阅读,开始尝试写作,开始学会与曾经物质贫乏的苦难记忆学会和解。一个人开始把自己的关注点转向对精神世界的探索,那么他就已经开始接近生命的高尚。
(一)超脱世俗物质羁绊,建立清醒的自我认知体系
从最初一篇小散文的发表,到后来大量作品的出版,尤其是《最后一个匈奴》的重量级面世,带动“陕军东征”,在全国文坛引起巨大轰动,这些文学影响之外,高建群作为一个作家,也一时间名满天下享誉全国。文坛评价他是“最后一个浪漫主义骑士”,各种名誉各种头衔各种邀约纷至沓来,正应了张爱玲那句“出名要趁早”。高建群的确出名了,各种利也不请自来,名利双收是中国几千年文人士大夫潜在追求的极乐目标,他曾短暂沉醉于名利之中,用物的富有和名的远大来证明自己不是一个平庸的人。可是物欲横流终归是欲望在作祟,一个用物质和名利证明自己不是平庸的人,其实恰恰证明了他正在过着庸俗的生活,他已经没有自己的思考和精神追求。高建群在短暂迷失后,清醒意识到,自己不愿意当一个平庸的人,过庸俗的生活,他开始拒绝平庸。那么怎样的人生是平庸的呢?在散文《拒绝平庸》中,高建群写到:“脆弱的神经不敢承受真理的沉重,贫乏的大脑不敢面对创造的犀利,于是乎战战兢兢选出一些自己智力所能理解和包容的东西给孩子”,很显然,他认为不敢挑战未知是平庸的表现;他也觉得如屠格涅夫所说的“猪栏的理想”那般生活状态是平庸的生活,“为一日三餐忙碌,为蝇头小利忙碌,为满足那可怜的小小虚荣心忙碌。在这忙碌中,你的卑微的生命耗到了尽头”;长着一张青春的俏脸的“玉女”因为经济条件嫁给一个愚蠢表情的男人,换的衣食无虞的一生,这是平庸;一个心高气傲的女子,被县城封闭的空间世俗的气氛彻底同化,成为灰色成员的一份子,这是平庸。作家清醒于这些世俗物质世界对人的精神世界的蚕食,他拒绝平庸,要挣脱世俗物质的羁绊,在心中建立起强大清醒的自我防护和认知安全体系,建立自己的精神栖息地。
高建群在他的散文《我有铠甲十二副》一文中,他说生活一次又一次的打击,让他练就了金刚不坏之身。这里所说的不坏之身,正是作家经历种种磨难后的达观与通透。他总结为:“超乎其上”“把难题留给时间”“敢于成功”“永不言败”“难得糊涂”“包容”“珍惜你手中的东西”“把大事和小事分开”“吸收”“忌贪”“不要迷信权威”“做一个正直的人”。他说这是他的十二副铠甲,是自己在应对凡俗人生和庸俗世事时的武器,时刻能够让自己保持清醒,拒绝庸俗的法宝。很显然,在这副铠甲里面,高建群可以自由地畅享,让精神的世界有一个诗意的栖息。
仔细分析这十二副铠甲,我们可以看到,高建群建立的这个精神王国,是全面而坚固的。“超乎其上”“把难题留给时间”“珍惜你手中的东西”这几副铠甲,透漏出高建群超然的宇宙观和通透的历史观。“超乎其上”是一种立于世间纷争时的超然态度,是一种站在可见世界之上的醒悟,正如他写到:“我多么重要,我有那么多重要的事情要做,我不可能把自己厮混于这毫无意义永无输赢的纷争之中,我要从高处来俯视众生。”一个人只有建立了更宏大的宇宙观,才能真正跳出人世间的凡俗,像一个智者一样俯视众生,慰藉自我。“把难题留给时间”和“珍惜你手中的东西”体现了高建群通透的时间观和历史观。他写道,当你自己觉得身处绝境时,不要着急蛮力突围,更不要盲目放弃,要学会在时间的流里看自己,看自己的处境,相信时间是最好的钥匙,可以解万千难题,可以将一切改变,可以令沧海成为桑田,所谓“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所谓“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相信时间,把难题留给时间,自己从容应对时间中的这一刻,难题也不再是难题,绝境便也是机会。“珍惜你手中的东西”,是高建群在成名之后,被名利驱赶着做过很多社会事务,烦扰种种,他自省后的清醒定位。他写到:“我永远清醒自己此生来世上是干什么的,所以,我总能在我的环境中,营造出一片小气候,潜心创作。我不抱怨生活,我珍惜生活赐予我的每个卑微的位置,我在这个位置上,不动摇,永远闷着头走自己的路。”认清自己的位置,不盲目羡慕别人的好,脚踏实地,无问西东,人生便有了通达的智慧。
“敢于成功”“永不言败”“包容”“不要迷信权威”“做一个正直的人”这几副铠甲,像是作家在庸常人生中,给自己的鼓励。一个人如何拒绝平庸,跳出凡俗羁绊,就是要把自己活成一棵顶天立地的树,不惧艰难,不畏风霜。敢于成功,永不言败,是一种坚韧的精气神;包容,不迷信权威,是作为一个有独立人格尊严的人,与他人和环境相处时的态度,有了这些,最终我们把自己修炼成一个正直的人,像挺拔的白杨树,像独立的木棉树。“忌贪”“难得糊涂”“吸收”这几副铠甲,是高建群精神家园的灵魂。忌贪,是不要让自己的欲望控制自己,攫取不该的物质利益;难得糊涂是一种减法的生存哲学,与自己没有关系的事情,不必执着于明白起因结果,把有限的精力和时间,用在自己觉得重要的事情上,他人扰我,我不自扰,不争一时长短,去掉二元对立黑白分明的执念,人便跳出了“庸人”的世界;吸收,是一种广阔开放的态度,吸收一切对自己有用的东西,不惧怕比自己强的力量,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成就一个从内到外坚强的自我。
高建群是凡人,生活在这凡人堆里,但是他又是一个作家,他希望自己是一个可以跳出世俗羁绊诗意栖居的人,他拒绝平庸,追求高尚,也许结果不尽如人意,但就这一副副坚固的铠甲,便已经能让读者看到一个清醒自力、从容达观的智者,足矣。
(二)文人风骨是作家的魂
高建群一直努力地跳出凡俗的物质羁绊,用多副铠甲给自己建立起一个坚固的精神家园。精神家园是一个容器,不与人分享的秘密花园,作家要在里面种上什么?种花种菜种粮食?高建群选择种上风骨。
风骨是指人的品格和性格,也指人刚正的气概,它是一种看不见却能感受到的气质。在中国古典文论中,风骨也特指文章气质。 刘勰《文心雕龙·风骨》:“是以怡悵述情,必始乎风;沉吟铺辞,莫先於骨。故辞之待骨,如体之树骸;情之含风,犹形之包气。结言端直,则文骨成焉;意气骏爽,则文风清焉。”刘勰认为,文字应该有骨力,就好比身体必须树立骨架一样;情感要能起到教化作用,就像人都具有某种气质似的。中国自古以来,文人士大夫都以自己所写文章和做人有风骨为人生的终极追求。一个作家,作品数量的多少当然是衡量其价值和地位的重要参数,但是价值的大小和地位的高低,却还得看作家作品风骨体现。文人的风骨有很多的表现形式,比如说家国情怀,从屈原绝望地自沉汨罗江到陈子昂登上幽州台悲怆发出“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喟然长叹,到现代艾青的“为什么我的眼中常含泪水,因为我深爱着这片土地”,可见文人爱国爱家本是传统,也是文人风骨的基石。比如说悲天悯人,从杜甫的“安得广厦千万间”的诗句到柳宗元的《永州八记》,表达了文人内心对柔弱的民众生存痛苦的感知和关切,这是文人风骨的魂。比如说为了正义事业慷慨赴死的气节,骆宾王的“此地别燕丹,壮士发冲冠”的无惧无畏,文天祥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大义凛然,近代“戊戌六君子”刑场上为唤醒民族的视死如归,代代传唱,被引为高风亮节,这是文人风骨的气。
文人风骨的表现不一而足,但忠于自己的国家,对普通大众怀着一颗挚热的爱心,为正义敢于献身忘死,或殷殷之情,或慷慨激昂,或嫉恶如仇,也代表着中国文人的风骨。在和平年代的作家,没有那么多的机会去为民请愿,也没有太多的社会不公令作家悲天悯人,那么作家要不要风骨?除了爱祖国爱人民,一个作家的风骨,应该就是不流于世俗物质的追求,时刻清醒保持作家的独立性,不畏权势不畏孤独,不随波逐流,不妄自菲薄,保持正义和心灵的纯净。
高建群作为中国当代文坛一个另类作家,他作品的浪漫主义风格与文坛大流行的现实主义风格相去距离,使得他像在一群贤妻良母中站着的一朵野花,有点突出,缺点鲜明,格格不入。他可以投其所好的写读者喜欢的通俗故事,也可以用理论家认可的现实主义手法使自己接近主流,但是,他没有这样做,他让自己保留了一个作家的独特性,也在主流文学奖并不青睐他的风格时,保持了清醒的坚定,这便是他作为作家的文人风骨。一个作家如何养成风骨?如何坚持风骨?高建群选择读书,从书籍中汲取营养,让书籍成为自己绝世独立的武功秘笈。
高建群在散文《有书真富贵》中,粗略又精细地列出了自己的文学盟友,其中有西方启蒙良师,也有东方挚友,有古早名家,也有当代翘楚,这些作家作品,给不同时期的高建群带来了写作上的启迪共鸣,让他能徜徉在文学艺术的海洋中,让他明白自己精神上的富足。在散文《谈风格》中,汪曾祺曾说过作家对读书是可以允许有所偏爱的,作家所偏爱的作品会影响他的气质。高建群说自己是普希金的粉丝,“普希金的每一句寻常的诗句都能让我血液像火苗一样燃烧”,在各种场合都会情不自禁地深情朗诵普希金的《致大海》,那种浪漫主义是渗透到他的血液里的,当他吟诵出“这是一座峭岩,一座光荣的坟墓,沉溺在这寒冷中的,是那些威严的记忆——拿破仑就在这儿逝去。而在他之后,正像风暴的喧腾一样,另一位天才,我们思想的另一位王者,也随他而去!”这些诗句时,他听到了一种崇高的声音,感受到了自己内心最崇高的渴望。在散文《影响我人生的书》一文中,高建群第一次接触到了罗曼罗兰,阅读了《约翰克里斯多夫》,这本书对他的震撼,高建群写道:“我读完了,像做了一场梦。人的心灵原来可以丰富到如此的程度呀!在脱离了兽性之后,人的心灵可以变得如此崇高,如此美好,如此深刻,可以如此有尊严地活着呀!”他还喜欢拜伦,读了《唐璜》,他说:“那种大智慧、大幽默、大气度,简直可以包容一切、吞没一切。在文学创作中,我贪婪地从《唐璜》中汲取营养,数十年不辍。”喜欢罗曼罗兰,喜欢芥川龙之介,喜欢尤金奥尼尔;他还会和当代中国文坛上的张贤亮,王小波,张承志对话,与这些大文人用文字对话,在文学书籍中满足,正如他的文章题目所说“有书真富贵”。高建群喜欢的作家,都是偏浪漫主义的,也正是这些作家的作品风格影响了高建群的作品风格。
作为一个作家,高建群名利双收,物质丰盈,待遇丰厚,于滚滚红尘中生活,在万千庸常中往来,他却能够超脱凡俗的物质羁绊,拒绝平庸的人生,时刻保持文人风骨,用书籍滋养自己,书写了一个作家超然的生命哲学,同辈可鉴之。

四、透过历史去观照历史中的人

在高建群的散文中,有一类文章,不写自己的生活,写得是遥远的历史,遥远的历史中的人,作家用坚实的文字和深情的笔触,为读者讲述着那些遥远历史中的人,他们的壮举推动了中华民族的形成和发展,才有了今天我们多民族融合文化多元共存的民族形态。正式因为这些文章,高建群的散文具备了历史散文和文化散文的双重特点。
中国先秦散文分为历史散文和诸子散文两大类。诸子百家的哲理散文以析理论辩为主,不专记人记事;历史散文则以记述历史事件的演化过程为主,历史散文分为“国别体”、“编年体”和“纪传体”三种体例。从先秦散文到当代散文,虽然散文的概念范畴已经缩小很多,但是散文的这种划分以及各自特点仍然适用于今天散文分析。高建群散文集《你我皆有来历》中,有很多篇章讲述了中国历史上几个重要时期的重要历史人物,他们做的事情,以及这些事情对后来民族发展的推动意义,具备了鲜明的历史散文特点。
(一)对历史的深情追忆与书写
在《胡羯之血》一文中,高建群以近似于史学家的严谨,讲述了在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发展史上,几次重要的农耕文明和游牧民族冲击交流融合的历史。从先秦时期的秦国开始讲起,他写到秦是一个从西域过来的游牧民族,发于甘肃礼县,后进入关中平原,终建都咸阳,从游牧开始,以农耕定居;汉高祖时期,匈奴的冒顿王发文书给汉庭,提出与西汉分疆而治的要求,西汉政权派张骞出使西域,才有了后来著名的“丝绸之路”;匈奴后来分为南北两支,南匈奴大单于呼韩邪,向汉朝求亲,促成了千古绝唱“昭君出塞”;北匈奴在后来漫长的迁徙中,产生了“天之骄子”阿提拉大帝,他的铁骑横跨欧亚大陆,建立了强大的帝国版图;历史的发展从来都是此起彼伏,到了五胡十六国时期,南匈奴贵族赫连勃勃建立了大夏国,建立了统万城,显赫一时,最终被北魏拓跋涛所灭,匈奴退出了人类进程的舞台,但是游牧民族并没有推出历史的舞台。伟大的李唐王朝,发迹于并州,属匈奴旧地,沾染着匈奴的基因,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建立大一统的元,雄才伟略的努尔哈赤,建立清王朝,这些纯粹的游牧民族政权,彻底同化了农耕文明的汉民族,也丰富了中华民族的基因库;在《在那鄂尔多斯台地上》,高建群写了秦始皇修建的秦直道,秦大将蒙恬督造,太子扶苏参与督造,后被赵高毒死,千古遗恨;详细书写了赫连勃勃和他的大夏国的前尘往事,一代枭雄陨落后,中国历史进入到五胡十六国的最强乱世,连年征战,民不聊生,文化融合;在散文《鸠摩罗什是一个传奇》一文中,高建群饱含深情介绍了在汉传佛教方面作出最大贡献的千古第一高僧鸠摩罗什,鸠摩罗什的身世,鸠摩罗什的生命历程,鸠摩罗什的对佛教传播和文化融合作出的贡献;在《多瑙河的最后一个匈奴》一文中,对阿提拉大帝征服欧亚大陆的彪悍史实,对他在罗马城外上演的欧洲版“昭君出塞”的和亲戏码;对这个伟大的北匈奴单于最终的陨落,都进行了详细的记载和书写。
这些远去的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都让高建群的这类散文具备了历史的厚重感和历史的美感,读者在读这些散文时,被他带进时空隧道,了解那些过往的存在,感知中华民族的辉煌和历史的残酷,自省今日中华之未来。高建群用文字对过往历史的追忆和书写,告知读者,历史不该被遗忘,历史应该是所有的因,这就成了他历史散文最大的一个特点。
(二)浓厚的人文关怀
人文关怀就是对人的生存状况的关怀、对人的尊严与符合人性的生活条件的肯定,对人类的解放与自由的追求。一句话,人文关怀就是关注人的生存与发展。就是关心 人、爱护人、尊重人。高建群的这些历史散文中,作者追忆历史书写历史,但不局限于对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的呈现。如何在追忆历史时,把自己放置到对话者感知者的身份,与历史进行一场灵魂对话,与历史中的人进行对话,肯定那些历史中人的价值,对这些价值的自我读解,才是高建群的目的。
在此类散文中,高建群表现出了浓厚的人文关怀和毫无保留的情感抒发。在《成吉思汗的上帝之鞭》一文中,高建群讲到南宋政权被蒙古族的元政权所替代,这是历史的必然,更是中华民族之幸。他写到:“高大威猛的这个东方民族这时候已经被封建儒家文化禁锢得从巨人变成了侏儒”“这不是南宋一个王朝的悲剧,而是整个农耕文化的悲剧。中华文明需要一股强健的、暴戾的力来充实他,来打击它,来变复杂为简单。这力量来自大漠深处,这血液来自于马上民族。”“农耕文化和游牧文化,这哺育中华民族成长的两种文化,在那个年代完成了又一次交汇。”通过这些语言,我们能看到高建群对元大帝铁木真的崇拜,对这个一代天骄历史价值的肯定,对游牧民族对中华民族文明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肯定;对历史人物的价值进行肯定,对他们在历史的节点上的丰功伟绩进行肯定,透过历史去灵魂审视历史中的人,是高建群历史散文的目的。他说:“赫连勃勃铁骑所向,统万城四面八方的割据势力,望风而降。”“以一座塞上孤城为出发地,完成他的对北中国的占领梦想,赫连勃勃成了中国历史上,深深刻下印迹的一个人物。”“而这唇齿之争,冥冥之中的天意是用农耕文化与游牧文化相结合来打造我们的中华文明。”高建群在对历史的追寻中,发现中华民族的生命力,正是历史上多次民族融合的结果,而以匈奴为代表的游牧民族对汉民族的农耕文明影响,是民族融合至关重要的一点。
高建群把历史事件追寻,关照历史中的人,明了当今人的历史是历史中的人的果。对历史事件的追忆与书写,在书写中表现出浓厚的人文关怀,让当下与历史进行对话,互为参照,知来处,晓去处,民族的命运和个体人的命运才能有一个清晰的方向。
(三)诗意盎然的语言为历史散文增添文学文化气质
散文与小说相比较,篇幅短小,集中精致;与诗歌相比较,散文形式疏散,语言平直质朴,不似诗歌语言凝练优美。但是高建群是一个充满生命激情的作家,是一个骨子里浪漫到了极致的历史观察者,他像一个游吟诗人那般,在追忆历史时,在与历史中的人对话时,把自己的万般激情千种态度,用诗意盎然的文字毫不吝啬地表达出来,让历史散文呈现出浓浓的文学和文化气质。
语言是作品的形式,语言更是作家思想的武器,高建群在散文中,常常以第一人称“我”的身份出现,以感知者的态度去关照历史,虽然是写历史,但是第一人称的视角,让读者会觉得曾经的历史是和作家有关联的,作家也乐于把自己投射到历史中去,历史的激荡和惨烈,作家会表达态度,历史的伟大和远去,作家会抒情感慨。在写到陕北时,作者说:“真好,历史网开一面,留下一个陕北。大文化背景造就这活泼的、豪迈的、彪悍的、自命不凡的、不安生的人类之群。”;站在历史曾经的交汇点的中国北方,高建群用一首抒情诗样的文字,与那远古的历史进行对话。
在散文《你知不知道有一种感觉叫荒凉》中,他写到:“我骑着我的黑走马,逡巡北方。我的马蹄铁在砂砾上溅起阵阵火星。我的黝黑、削瘦的脸颊上挂满忧郁之色,眉宇间紧锁着一团永恒不变的愁苦。”“我在那一刻感受到一切都是瞬间,包括我刚才那一望,已经成为历史凝固。是的,要不了多久,我们都将消失,这场宴席将接待下一批饕食者。”;写到历史上黄河泛滥,逃难的人群和苦难的河南时,高建群文字中充满着敬佩与祝福,他说:“我想把我的祝福给每一个流浪的河南人,给每一个像风吹蒲公英种子一样洒落在北方大地上的河南人。他们那种落地生根的本领,他们那种随遇而安的生活态度,总令人惊奇。”;当他感慨于曾经无敌的匈奴民族消失时,他写到:“一个喧嚣于历史进程中的伟大游牧民族,一个曾经深深撼动东方文明板块根基和西方文明板块根基的民族,就这样消失在历史迷宫中、进程的路途上。”有了这些激昂的诗意化的文字,作家的情感抒发被读者接住,让那些远去了鼓角争鸣的历史不再是千年一叹。高建群诗意的语言和澎湃的情感,消解了历史散文中历史的厚重和距离感,让历史散文有了文化气质和文学质感。

五、对陕西地域民俗文化的表达

文化是一种特殊的财富,一个民族需要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文化身份,文化可以说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身份证和户籍簿。文学是一个作家区别于其他作家的代码,散文作为最具纪实性的文体,作家的文化底蕴和文化倾向,主要是通过散文来表达。《晏子春秋》说:“古者百里而异习,千里而殊俗”,意思是说在不同的地域,由于其自然条件和社会环境的不同,必然形成不同的行为方式、生活特征和风俗习惯,从而构成这一地域的特定文化心态,就是通常所说的地域文化。地域文化和文学之间是互动的关系,一方面由于作家们生活在不同的文化区域,生态环境、风俗习惯的差异,形成了不同个性的文化特质,这些特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作家的文化心理,并通过他们的性格、心理反映出来,不同的文化特质在作家创作的作品中表现出来,形成了作家们独具个性的创作内容和创作风格;另一方面,作品中对风俗习惯的描述和方言土语的使用,使作家们深入直观地表现了家乡的风土人情,展现出深深扎根在他们文化心理深处的乡情、乡愁、乡恋。一个作家的文化心理和心态,在他的散文里面呈现出来的地域文化是更真实和直观的。
高建群生在陕西关中,青年时去到新疆中哈边境当边防兵,后来部队转业到陕西延安,人到中年后又再一次回到了关中西安,虽说辗转了好几个地方,但是从时间的长度看,在陕西关中的时间最久,陕西关中人的基因最强,所以,关中地域文化,在高建群文学作品中,都是主要的文化符号,不用刻意表现,就会在文章的内容中自然流淌着。
(一)浓厚关中儒家伦常心理体现
陕西处在我国西北地区东部,全境在自然地理上可以明显分为三个地区:北部是沟壑纵横、绵延不断的黄土高原,中部是一马平川、广袤肥沃的关中平原,南部是重峦叠嶂、高大险峻的秦巴山地。各自的地缘环境造就了各地人不同的文化心理,陕北多恣意,关中多伦常,陕南多坚韧。高建群作为地道陕西关中人,关中地区的地域文化心理,通过他的个人行为习惯便能很明显体现。关中人注重正统,尊崇伦常,这几乎是每一个关中人骨子里根深蒂固的坚持,所以,对自己情感和处境的关注不是第一位的,对伦常的坚持,对身边亲人的看重,对亲戚关系的重视,都成为传统关中思想的体现。
高建群在散文集《生我之门》中,写了很多不同的文章,多次提到他的母亲的生平以及自己对母亲的感恩和依恋,体现了传统儒家孝道文化的根深蒂固。在《生我之门》中,他写到“四十六年前,在渭河边的一个农舍里,一个做过童养媳的女人生下了我。”,在《每一条道路都引领流浪者回家》中,作者写道:“我的母亲是很河南人,黄河花园口的遭灾者。家乡沦为大泽,他们全家边流落在黄龙山,后来全部死于克山病,只留下一个九岁的闺女,给人做了童养媳。这童养媳是后来我的母亲。”这几段文字,写出了母亲作为童养媳的悲惨,也写出了作家对母亲苦难人生的同情,这么一个苦命的女人,还能坚强地活下来,养儿育女,作家表达了对一个母亲的感恩和赞美。他感恩母亲给了他生命,感恩母亲在艰难岁月没有放弃自己的孩子,感恩母亲一生也不曾给孩子提出任何条件,所以,感恩的心还需要感恩的行动,所以,高建群写到:“我还是想把她接来,尽尽我的孝心。我不久后分到一间大房子,专门辟出一间,接我的苦命母亲来住。”孝道成为了高建群关中文化心理的体现。在他的散文《我的父亲》中,他介绍自己的父亲是一个“暴君”,不善言辞,对儿女的教育简单粗暴,公开鞭打,但是作家又说了他的父亲刚正不阿,工作认真,克己奉公,嫉恶如仇,这些父亲身上的优点缺点,都刻画出了一个典型的关中男人的形象,这是一种农耕文明和正统思想长期浸染的结果,就像《白鹿原》里的白嘉轩那样,正直严厉的大家长形象。在高建群的散文中,对母亲对父亲的记忆,基本上还是中国传统的严父慈母模式,这是中国几千年儒家文化在关中地域的最典型体现。父精母血造就一个血肉之身,对父母的爱和感恩不可少,但是,“建立在黄土文化和农耕文明基础之上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政治制度和政治文化,就特别地看重于土地与人、与人伦、与族群、与社会、与生存、与道德、与宗法制度、与王道思想、与政治体制、与国家观念等等的长久而又复杂的关系”,在这样的历史与自然背景之下,关中人就不可能不关注族群,对家族的关注也成为了其骨子里去不掉的责任。
在散文《我的叔父》一文中,高建群不无忧虑地介绍他的叔父。他的叔父是大队干部,家里墙上贴满了奖状,但是还是村里最贫穷的,拿不出彩礼,给儿子娶不起媳妇,生活困窘,这一点让作者很担忧,他会感慨地说:“叔父哭丧着脸,蹲在门槛上,咂着烟袋,一言不发。我在那一瞬间对我的叔父产生了深深的怜悯”,以致于作家感到深深的无力,他说:“该怎样向你叙说我的叔父呢?我感到十分地为难。”;除了叔父,高建群还写了《我的堂妹》,文中一开篇便说道:“我常常为堂妹的命运担忧呢。”,说了堂妹的种种不幸,作家表现出了本能的担忧,但是最后他写到:“她很乐观,她生活的很艰难、但很充实。她咯咯咯地笑,逗着孩子。我们家族那种坚忍地与命运抗争的精神,在她身上复苏了。”在散文《我的儿子正在成长》中,作家写了儿子的学习令他安心,又讲了自己对儿子的教育还有精神理念的传递,希望儿子能够健康茁壮成长,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叔父、堂妹虽不是高建群的嫡亲,但是在以血缘为纽带的大家族观念中,只到第二代的血亲那就是至亲,对他们生活命运的关照和忧虑,其实对自己家族命运的关注,这也正是儒家宗族宗法传统的体现。感恩父母命运的恩赐,忧心宗族至亲的生存境遇,期冀儿子成龙有用,这些看上去是对个体关注,实则体现了高建群浓厚的儒家伦常思想,也是关中地域文化在高建群身上的体现。
(二)作家行为习惯体现地域情怀
一个人的行为方式和生活习惯,是要受到所处地域环境的影响的。高建群作为地道关中人,在他的一系列生活习惯和行为方式上,很突出体现了关中地域特色。
首先,体现在对陕西关中方言的日常使用和文学运用。高建群几十年来,每天日常说的就是关中话,即便是去到外地做演讲报告,他也坚持用方言输出。陕西关中方言,通俗地说,特点就是硬。这个硬指的是方言的发音比较靠后,会造成一种憨实感,声音音量又大,听上去给人一种凶又躁的感觉。一个土生土长的关中人,世为秦人,好为秦声,左右不改乡音,方言成了陕西作家地域文化的名片。除了日常说方言,在高建群的散文中,他常常会不自觉地在标准书面语的书写中,夹杂着陕西方言。在散文《第一次学费》中,高建群写到奶奶给自己凑学费的事情,他在文中把奶奶叫“婆”,这是关中民间对奶奶的传统称呼,属于方言土话,又写到“书包是婆用老布缝的。”,这里的老布指得是农家手工制作的粗布,老布是方言叫法;当作者没有交齐学费时,老师催学费的方法是让全班同学一起羞他,作家写到老师问:“羞不羞?”,这也是陕西方言常用的;在《生我之门》中,也多次出现了陕西方言,比如“母亲说,是麻糊黑的时候生的我”里的麻糊黑是指傍晚时分,“喊叫”“洋芋”“垢甲”“羞先人哩”“欺生”“招亲”“顶门”“窑窝”等等这些方言,都结实地肯定着高建群陕西人的身份。
其次,体现在执着于穿粗布衣服和中式服装。在散文《我很中国我很陕西》中,高建群写到:“我这大半生,穿过各式各样的衣服,浪费的布帛,不在少数,到老了才知道,中国人的体型,穿中式衣服,最舒服,也最好看”“我一直有一个梦想,就是等我老了以后,我要穿着一套中式衣服,脚蹬圆口布鞋,手执一根拐杖”“前些天,我让老家人,将母亲当年亲手纺线,亲手织布,亲手染色的一套老布捎来,我要用它来做一件青布长衫。”正如文章题目所言,从中式衣服到青布长衫再到圆口布鞋,都是关中儒士的装扮,也都是作为一个陕西文化人的穿衣标识。
最后,体现在对陕西美食和饮食文化的追求上。一个人的味觉记忆主要来自于小时候的饮食习惯。陕西关中是北方重要的小麦产区,以各种面食作为日常饮食,是关中饮食文化重要标志,而其中面条是面食重中之重。陕西八大怪,其中有三怪都是和面食相关。“面条像裤带”“锅盔像锅盖”“泡馍大碗卖”,这些高度概括的陕西关中饮食风俗,在高建群的散文中都全面体现。高建群说自己喜欢吃辣子,喜欢吃韭菜,喜欢吃面条,而且要吃最正宗的秦椒,秦椒是一种又细又长的辣椒,韭菜也是如此,要吃最正宗的秦韭,他说越吃越有文化,因为“中国的农耕文化,始于武功,始于彬县,始于岐山,这些地方的辣椒是最早的。”从这些讲究的食材追寻,源味中国源味陕西,就能看出来高建群骨子里关中文化的熏染。陕西人爱吃面,会吃面,能吃面,高建群也不例外,他写到:“我在尝遍了天下美味之后,发现最好吃的吃食,原来是我年迈的老母亲做的一碗汤面条。我时常有饭局应酬,每逢出门前,往往让母亲做一碗面条,我先吃了再上路。”他还说到:“羊肉泡馍,兰州牛肉面,新疆拉条子,是我最爱吃的三样食物。”在他的饮食菜单里,面食已经是一种情怀寄托,就像一个在外游子神牵梦绕的那抹丝线,游得再远,面条这根线随时都能提醒高建群作为一个关中娃的味蕾,这也是陕西人独有的饮食文化共情。
(三)古老厚重的建筑景观展示
建筑景观是一个地域,最直观的景观文化,是一个地域区别于其他地区最直观的民俗文化。陕西西安,古称长安,是古代丝绸之路的起点,这座城就像一部活的史书,一幕幕一页页,记录着中华民族的沧桑巨变。西安的建城史已有3100多年,作为中国历史上周秦汉唐等十三朝古都,它以历史的厚重和沧桑为当代世人景仰,历史已经成为过往,周秦汉唐的繁华已然落寞,但是它们留下了千年的印证在西安。西安城的规模,建筑特点,地域优势等等这些元素,在高建群的散文中都有着详细自豪的描写。
在散文《感觉西安》中,高建群对西安的城市建筑描写到:“西安就是一座风迎八方的城市。西安东西南北几十座城门,门户洞开,恭迎八方来客。”其中说到的东西南北方位,主要指得是西安城的方正和规则,明代修建的西安城墙,现在已然矗立在西安城内,无言诉说着西安的辉煌和沧桑,成为了西安最直观的建筑文化景观。
除了西安城市的城墙建筑外,高建群在散文中,还介绍了陕西关中其他的能够代表陕西厚重历史的建筑。在散文《过临潼山搜两件奇事》一文中,高建群介绍了临潼几个历史建筑和遗迹。第一个便是闻名世界的第八大奇迹兵马俑,兵马俑是用砖瓦窑烧成的陶俑;临潼山的烽火台正是周幽王烽火戏诸侯亡国的那个建筑,现在依然矗立,见证着那段历史笑谈;临潼城边五十里有个新丰镇,古代叫鸿门,正是楚汉相争时那场著名的鸿门宴发生地;临潼有座骊山,骊山脚下有座著名的华清宫,千年来见证着唐明皇与杨玉环的爱情。在《过泾阳搜三件奇事》一文中,高建群写到了改变了关中平原渭河北岸几十万亩良田灌溉问题从而改变了中国历史的郑国渠,郑国渠千年来,依然兢兢业业地工作着,把历史从秦流到了当下;写到了吴宓先生墓,写到了唐崇陵都是历史建筑。在《阿房宫未央宫大明宫凭吊》一文中,高建群分别写了秦汉唐三个伟大的历史时代的伟大建筑。先是秦阿房宫,对阿房宫曾经的辉煌,他写到:“阿房宫的一头,在西安东五十华里的骊山秦始皇陵,另一头,则在西安西六十华里渭河边上的咸阳城畔,两个距离相加,这个穿越古长安城的偌大建筑,五步一台,十步一榭,确实绵延了百余里。”这曾经是秦王朝最伟大的建筑,被西楚霸王一把火烧了个粉碎,如今只留下一座约有五层楼高的大土包遗址,供后人凭吊,其中感慨不免心生;汉代最重要的宫殿未央宫,也在历史的风尘中消失的只留一个土包,在这里曾经有过美人赵飞燕,轻盈如燕,婀娜多姿,成为中国人心目中的美人代表,在这里也曾经刀光剑影斩杀大将军韩信,徒留今人惋惜一代名将的陨落;唐代的大明宫,现在已经成了大明宫遗址公园,人们在游玩时,或许可以想起唐明皇和杨贵妃泛舟太液池,亦或者可以想起太平公主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在大明宫里翩翩起舞,笑声朗朗,无忧无虑。
这些或历史建筑遗迹或现存历史建筑,都在用它们可见的样貌,向世人展示着陕西和西安古老的地域文化,那么悠久,那么厚重。
(四)对秦腔和风俗文化的全面展示
“秦腔又称秦声、乱弹、梆子腔,其产生与古代陕西、甘肃一代的民间歌舞有密切关系,是在中国古代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长安逐渐生长、演变而来的,经历代人民的创造而逐渐形成,因周代以来,关中地区就被称为秦,秦腔由此得名。”就秦腔的地域文化特征而言,它粗犷豪迈,奔放苍凉,慷慨悲壮,激越雄劲,显示了陕西这个曾经建立过周秦汉唐13朝历史王朝的京畿之地旺盛的生命力和精神个性。由于陕西方言语音的生硬,加之陕西人性格的刚烈,使得秦腔的发声和演唱略显粗线条,所谓“秦腔吼起来”就成了陕西八大怪之一,这也一定程度限制了秦腔对外的传播,南方观众基本无法接受秦腔的冲击,可是,每一个土生土长的陕西人,世为秦人,好为秦声,对秦腔有一种骨子里的亲近。
作为土生土长的陕西人,高建群在他的散文《站在戏台子底下看秦腔》一文中,对秦腔的特征做出了准确描写,他说:“秦腔不是唱而是吼。吼破嗓子挣破肺,是陕西老百姓对秦腔特征的总结。”“秦腔的长处在于塔的粗糙和犀利,这一点任何剧目都无法和它相比。”对秦腔的历史作用也有俏皮地说明,他说:“因了秦王朝的缘故,秦地古来被称为虎狼之邦。虎如何啸?狼如何嚎?你看秦腔就知道了。”对秦腔的未来充满信心,因为秦腔有坚实的群众基础,因为西北五省处处逢人唱秦腔,所以他说:“秦腔这种古老和原始的发泄方式和表达形式,已经如此深入地渗透到西北人的灵魂中去,因此它不会灭亡。”除了对秦腔表达了历史地客观的评价外,高建群还说了自己对秦腔的热忱。在他的散文《我很中国我很陕西》一文中,他用自己对秦腔的情感来证明自己是一个地道地有着陕西地域文化心理的陕西人。他写道:“清晨起来照镜子,发现自己日益中国化、日益陕西化、日益成为老家祖坟里那种农民式的人物。标志之一是我喜欢听秦腔。”,除了说自己喜欢听秦腔,还重点说明了自己能听懂秦腔,他说:“小时候听人唱,那时候仅觉得有几分豪迈而已。现在听,则视为天籁之声,视为一切发声艺术中之登峰造极之作。秦腔的慷慨悲凉、高昂激越是其他唱歌艺术所无法类比的。”秦地广袤,秦人豪迈,豪迈并不代表陕西人没文化,相反,陕西人在粗犷的外表和行为下,有着对美的最早探寻,那便是秦腔艺术的发展,作为陕西文化人代表的高建群,很显然是把秦腔作为他陕西人的文化名片对待的。
秦腔作为陕西地域文化最强代言,在高建群的散文中已经铿锵发声。作为地域文化,除了吃穿住行精神饕餮外,每个地区人的生活方式以及长久形成的观念信仰,也是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对一个地域的文化心理潜层次的反映。对于陕西地域文化所形成的风俗习惯,高建群在他的散文中,都有过说明。
关中鲜明的地域文化特色,时间久了后,被梳理成十大怪现象,较为概括地体现了关中民俗风情与地域环境的关系。其中,第七怪称为:“姑娘不对外”,这是关中农村普遍遵守的婚配原则,由于自给自足的农耕社会的封闭性,关中人乡里观念十分严重。嫁女儿不嫁外地,近不出村,远不过七八里路,女儿回娘家,一般不用交通工具,抬腿就很快到。这些不成文的规矩,长期就形成了关中人的婚嫁风俗之一。高建群在散文《高村源流考》中说到,他的大伯有三个闺女,没有儿子是大伯此生引以为遗憾的事情,女儿到了出嫁的年级,大伯首先考虑到的是要给女儿“招亲”,所谓招亲,就是招一个上门女婿,招半个儿子进门,女儿生了孩子后,孩子的姓要妈妈,这样既保证了高家门里血缘的纯正,又让自己家里有了男孩,这种在高村乃至陕西关中一直流行的风俗,为大家所认可。还是在同一篇文章中,高建群还写到另一种风俗:顶门。他写到:“类似这种情况,在延续香火这个问题上,通常有两种做法:一种是给女儿招一个上门女婿,一种是从最亲的亲戚那里要一个孩子过来顶门。千百年来,这两种做法都在用着,他们保持了这户人家香火不灭,高村这个村子人丁兴旺,而最重要的,保持了这个村子永远是一个同姓村落的戒律。”无论是顶门,还是招亲,都与关中地域千年来奉行的血缘宗亲法则相关,这一点很关中。风俗民俗的展示,是全方位多角度的,高建群在散文《鸡命》一文中,把关中风俗中很有隐秘传奇色彩的民俗尽然展示。他写到:“陕西民间有一种迷信的说法:正蛇二鼠三牛头,四月虎满山吼,五月兔,顺地溜,六月狗,墙根走,七猪八马九羊头,十月猴,满街游,十一月鸡儿架上愁,十二月老龙不抬头。母亲生于鸡年,又是十一月,所以人说她是“犯月”出生的,一生都会命苦。”这种没有任何科学依据的说法,在民间大家都集体相信,所以,高建群说他的母亲七岁时黄河泛滥,全家人逃命到黄龙山,后来家里人因为“克山病”全死了,只留九岁的母亲,为了活命做了高家的童养媳,从小受尽磨难,即便长大成了婚生了孩子,母亲的命运也没有好转,先是被当国家干部的父亲要求离婚,后又被自己的婆婆打,作者写道:“没等我哭出声,正拉风匣的奶奶,便一抬身站起,抽出擀面杖,打起母亲来。”“母亲带若木鸡,站在那里并不躲避,直到奶奶气出完了,手打酸了,才伸手接过落在屁股上的擀杖,调转过来,弯腰又擀。”母亲一生的确看上去很不幸,原本只是个体生命的生存经历而已,因为有了“鸡命”“犯月”的民俗说法,让母亲的命运带上一种神秘的宿命感。
在《我的叔父》一文中,高建群还写了关中农村一种约定俗成的规程,关于彩礼,很有民间智慧。他写到:“如果男方说声退婚,那么,一千多的彩礼就连影子也没有了,女方可以堂而皇之地另找人家;如果女方说声退婚,女方将要吐出所有的彩礼,甚至连订婚吃饭的饭钱和柴炭钱都要退回。”正是因为这种风俗,一般女孩子不会主动提退婚,用各种办法让男方主动提,高建群打趣地说这就是农村的聪明人。在《我为什么比别人聪明》一文中,高建群写了在艰苦岁月下,在老百姓都在温饱线上挣扎求生的环境里,民间百姓会本着“粒粒皆辛苦”“勤俭节约”的美意,吃干净每一粒粮食,舔碗就成了大家共同的行为和观念认可。高建群自我揶揄自己比别人聪明的几个因素,其中可能很重要的一个便是他很小就跟着爷爷奶奶舔碗,从技术到内容他都能很快很熟练掌握精髓,他写到:“老一代农村人,有一个习惯,就是喝完包谷粥以后要舔碗。”“我开始学时,将头埋进碗里,舌头没有到,鼻尖先碰到了碗底了,结果弄了一鼻尖的包谷粥。”“后来我跟奶奶学,慢慢地也就学得老练了。”“奶奶见我舔碗舔的好,常向邻居夸我,说我懂得珍惜粮食,是个好孩子。”“我自己也觉得这是一种美德。”把舔碗的背景,初学,熟练,良好效果,价值意义详细写来,让读者有一种忍俊不禁的风趣幽默感。
他还在散文中写了关中过除夕春节时的风俗习惯,那就是要敬神敬鬼敬列祖列宗,即便是在大饥馑年间,这种敬畏也不能丢。作家以一个孩童的视角,看着奶奶如何敬拜。“大年三十那天,奶奶从瓦瓮里,扫了半天,扫出一点儿瓮底儿,揉成拳头大那么一疙瘩面,做成一个面饼。”“再变戏法一样,不知道从哪里搜腾出几颗枣,镶嵌在面饼上,面饼蒸熟后,然后被供在锅台顶上那个窑窝里。面饼前,放一个碗,插上几炷香。”“我不停地问奶奶神神什么时候来吃这个饼啊!她说,神神不吃的,他只是看一眼,看这户人家有心没心,还记不记得他,然后拔腿走掉。这饼子留给咱们吃的。”作为最基层的一个老百姓,没有文化没有知识,都知道敬神活动只是一种形式,心诚则灵,但是还是会认真完成每个环节,把心意尽到,这就是最朴素地一种民间风俗。

高建群散文中,通过他个人的衣食住行的生活习惯,秦腔和陕西民俗文化,关中儒家传统观念等几个方面,充分展示了陕西关中地域文化特点,也正应和了他的散文集《你我皆有来历》和《生我之门》。

本文作者:赵晓玲,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
编辑:牛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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