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手相应,俯拾皆是
文/贺婧
本文选自《高建群研究论丛》卷三《行吟在西部诗意里世界的觉者》,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高建群研究中心出品,李冠华主编,总主编李国平、蔡静波,副主编田德芳。
高建群的散文具有不拘一格、俯拾皆是的特点,自然风物、人文景观、历史故事、神话传说……无不可以作为作家观照的对象而入文。高建群的散文题材多样、手法灵活,深得中国散文写作的精髓,且具有文化散文的品格。本文主要讨论高建群散文在各个层面上的多为展开。
一 《穿越绝地》:精神的“大输血”
有人打过一个比方,说诗人写诗的灵感得来,就像蚌壳里孕育珍珠。是有一粒沙子或者其他硬物进入到蚌壳里,柔软的蚌肉感觉到不舒服,于是不断的分泌一种粘性物质来包裹这个给它带了刺激的“异物”,渐渐的这些分泌物就把那个“异物”包裹成了一颗光彩夺目的珍珠。如果一个蚌壳里掉进多个异物,那就会孕育出多颗珍珠。其实,作家写诗歌、写散文、写小说都是一个道理。至少对于高建群来说是如此的。高建群在谈到五年边防站军旅生活对他创作的影响时说过,“白房子一直是我年轻时代的一个噩梦。那条叫做额尔齐斯河的注入北冰洋的河流,那座横亘在中亚细亚地面的阿尔泰山,那块干草原,那座白房子。它是如此深的楔入我的生命之中,每次想起它都会给我带来一种病态的深深的忧郁”。但也正是这个“楔入生命”的“噩梦”激发了高建群的“作家梦”,正是那段艰苦的“白房子”生活的不断刺激,才使得他的心里不断“结胎”文学的珍珠,从《遥远的白房子》到《马镫革》《伊犁马》《最后一个匈奴》《大顺店》《愁容骑士》,创作了一系列的与之相关的文学作品。可以说,到1998年的时候,那段军旅生活以及此后在陕北高原获得的其他生活积累、创作素材基本上已经被充分利用过了,在对民族文化的思索层面上,已经开始出现“瓶颈”制约。于是,此时的罗布泊生命绝地之行、大西北之行,正好为他开辟了一次新的生命体验的空间,提供了一次“输血续命”的绝好机会。此前已经对西北大漠的神秘文化有了种种思索、探讨和书写的高建群,很好的抓住了这个机会,以作家的敏锐、朝圣者的虔诚、探险家的眼光和思想家的睿智,全身心投入到这次探险之旅当中,并且以一种倚马可待的速度,像画家画速写一样,随时记录下“穿越”途中的所见所闻和所思所感。这些“日志”式的书写,虽然篇幅短小,但却具有以下特点。在三亿五千万年以前,正如中国的东方有一座太平洋一样,在中国的西方亦有一座大洋。它的名字叫准噶尔大洋。它横亘在中亚细亚腹心地带。现在的新疆的大部分,现在的中亚五国,那时候正是这座大洋的洋底。后来地壳变动,海水干涸,大洋露出洋底。地壳的挤压令天山山脉隆起,而洋底则成为草原和戈壁,成为塔克拉玛干大沙漠……至十万年前时,海水浓缩成一个三万平方公里的水面。它称罗布泊,或罗布淖儿。它位于天山以北,塔克拉玛干大沙漠以南。至公元纪元开始时,也就是两千年前时,司马迁曾在《史记》一书中,对罗布泊有过几次闪烁其词地提及……在短短数百字里,时间跨度从三亿五千万年一下拉到了眼前;景观则从一片汪洋大海,叠印到一片戈壁大漠。这种笔法给人一种“穿越时空隧道”的感觉,具有强烈的心灵震撼力。当然,这种自然与历史的变迁,肯定也给作者带了震撼,激发了作家探寻自然与历史变迁轨迹的极大兴趣。在这一节里,作者以极其简略的笔法,介绍了中原统治者对西域的楼兰、龟兹古国的征伐,记录了俄罗斯探险家普尔热瓦尔斯基、瑞典探险家斯文•赫定对罗布泊的探险及发现,记录了尼克松访华带来的罗布泊卫星照片神秘的“大耳朵”,介绍了中国科学家彭佳木罗布泊失踪、旅行家余纯顺罗布泊葬身等重大事件 ,烘托出罗布泊“文明冲突焦点”“探险家乐园”“死亡之海”“生命绝地”的神秘气氛。第二节交代了《中国大西北》摄制组进入罗布泊的原因和进入罗布泊的路径,记述了行前准备以及与家人亲朋电话告别的情景。第一天由陕入甘,翻越陇东高原,晚上歇息在静宁。静宁的烧鸡和锅盔,驰名大西北。第二日从静宁出发,中午时分穿越兰州市,晚上到了武威。车子再往前走,那晚歇息在被称为古凉州的张掖。第三日从张掖出发,过酒泉、嘉峪关、玉门,晚上歇息在敦煌附近的安西。安西一出,就算出关了。……第四日从安西绕道敦煌,在敦煌莫高窟延推半日,然后斜插柳园,翻越东天山,过红柳河,晚上歇息在新疆东部的名城哈密。第五日从哈密到吐鲁番,尔后顺吐乌大高速公路,直抵乌鲁木齐。这种类似游记的写法,不仅清晰的叙写着摄制组一行的行动轨迹,也像导游一样,随时给读者普及着地理知识、历史知识,引领着读者的视线。在这一节里,作者表达的重点是即将离开乌鲁木齐进入罗布泊前,一行人给家人朋友打电话的心情。离开乌鲁木齐时,大家都在和家里人、和亲朋好友通电话。语气凝重,好像是临终告别一样。我也和家里人通了电话。我在电话中说,如果我回不来了,请妻子和儿子对着北方,面对落日哭三声。这话现在说起来似乎有些矫情。不过,当时面对即将到来的罗布泊大神秘,我们正是这样的心情。记述的是生死诀别的场景,语气却是平淡冷静的,这是高僧涅槃前的淡定,也是作家准备面对新的生命体验时的坦然与从容。从第一节对罗布泊面貌变迁的大纵深速览,到这一节对强烈心灵冲击的平淡描摹,以一种大开大合的方式,凸显着“穿越绝地”对于作家人生体验的特殊意义。在接下来的12节(连前一共14节)里,作家以一天一篇或一天多篇的“日记”的方式,记录着进入“生命绝地”罗布泊的见闻感受。由于时间关系,这些篇章都是现场感、既视感很强的写实与纪录,所写的感受是当时最强烈、最有冲击力的,所涉及的知识点也是点到为止。而在结束罗布泊穿越之后,接下来的47节里,作者采用每篇与一位讲述者对话交流的方式,记录着接下来采访过程中遇到的人和事,延伸和补充着13天“绝地”穿越见闻所获得的历史知识 、自然知识、人文掌故和思考所得。因此,这部以“速成”为特色的文集,虽然在写作技巧上没有太多刻意谋划,但却有一种浑然天成质朴与大气。既有面对严酷自然环境的震撼与好奇,也有走进一段尘封历史的深沉与宁静,还有与现实中形形色色人物交往、对话的温馨与柔软。既是精神补钙,又是知识输血和思想境界输入“氨基酸”或蛋白质。路过鲁克沁镇……车上放起歌曲,李娜的《青藏高原》。高昂而美丽,像一只发情的母狼,面对空旷、雄伟、暴戾的大自然狂唳。欣赏这首歌,只有在这样一个地方。一个人一生能唱出这样一首歌,就算不白活了。克鲁沁镇是进入罗布泊之前要经过的一个维族小镇,尽管环境险恶,毕竟还是人烟旺盛的地方。还没有到罗布泊的边缘,作者心中已经感受到了“母狼”的野性,可见人的基因里潜藏着“野性”随时会被激发的。可是,当车队真的进入要进入戈壁深处的时候,看着四周死一样寂静,天上没有一只飞鸟,一只蚊蝇,地上不见一棵草、一株树,这时候,作家最大的愿望却是遇到生命。我们渴望能遇见一个有生命的东西。即使是戈壁滩上突然跑过一条蛇,那么这蛇就是亲爱的蛇,跑过一条狼,那么这条狼就是亲爱的狼。但是没有,什么都没有。这时候,突然发现车里有一只从外面小饭馆带来苍蝇在头顶飞舞,于是作家的想象力立刻活跃了起来。记得诗人席勒也赞美过苍蝇。他说,一只苍蝇飞来,告诉他春天已经来了。小时候读这句诗时,曾经哑然失笑,现在我不笑了。这时候我又记起歌德关于苍蝇的两句诗,早晨我打死1000只苍蝇,晚上却被一只苍蝇吵醒。但是我们决不打这只苍蝇,我们爱它,它现在成了我们这次行程的一部分。“腹有诗书气自华”。席勒、歌德几句诗的引用,一下子让叙事文本生动起来,也深深烘托出了作家面对“生命绝地”的心境。谁能想到“生命绝地”却能激发人对生命无比尊重和热爱的浓烈情愫。对生命的敬意,不止于对活物,一具不知何故曝尸荒野的马的白骨,也能让作家产生无尽联想:我们围着这骸骨打尖,吃着囔,喝着杯子里的水。这马是因为干渴而死去的吗?它为什么要到这不毛之地来。它是偶然地闯入的,还是为别的什么事情。我保温杯里的水已经不多了。水不多使我的心里有些恐慌,但是,我还是将几滴水洒在那白色的骷髅上,“我迟到了!”如果早有这几滴水,你大约不会死的!我说,而干渴的骷髅迅速地将水吸吮进去了。行文至此,笔者突发奇想,如果有人想自杀轻生,不妨把他(她)带到戈壁滩里转一圈。如果回心转意,就带回去,如果求死的愿望坚定,就让其继续往前走。随着越来越深入“生命绝地”,在车队迷路的夜晚,当车载音乐放起德德玛的《魅力的草原我的家》的时候,作家又是浮想联翩、感慨万端:那里面有一种母性的东西,叫人感动流泪。像黄昏时分,母亲站在蒙古包前呼唤儿女们回家吃饭,或者像母牛在‘哞儿哞儿’的呼唤小牛归圈。那么宽厚,那么慈祥,那么可靠。有一天,我见到德德玛,一定将这一刻的感觉告诉他。告诉我,此刻像一只蚂蚁面对雍容华贵的蚁后,一只蜜蜂,面对荣华贵的蜂后一样。我有一种膜拜的感觉。关于戈壁大漠里那些冰冷、坚硬、枯糙、令人恐惧的各种自然景象的描写,在文中是随处可见的,但是那些对于没有现场感触的读着来说,都不会有什么感觉,但是一旦作家借助某种能够引发情感共鸣的介质,把内心那种独特的感受写出来的时候,对环境的感悟就借着情感的晕染强烈起来了,这真是一种奇妙的感受,这也正是散文的魅力。笔者认为这次“穿越绝地”,对于高建群来说是告别白房子之后的一次精神“大输血”,这感受是对的,你看作者怎么说:那座用做伙房的帐篷,上面有一节两米长的烟囱,露出屋顶,一股炊烟从烟囱里缓缓地升起来了。那炊烟,叫人感动。那袅袅升起的炊烟,让我想起我从军的白房子年代,想起一首描写哨所的诗:我用炊烟扬起手臂,一日三次向北京问安,早安,午安,晚安。那种久久逝去的白房子的感觉,现在回到我身边了。自住下以后,我不再说话,我的脸上带着一种愁苦的上帝的弃儿的表情,一种无边无涯的忧伤笼罩着我。那感觉像宗教的感情,像泰坦尼克号上那如梦、如幻、如泣、如诉、如吟哦,如咏叹的女音。这种宗教般的感情,在我已经是三十年前的事情了。这种感情在我身上出现过两次。一次是我当红卫兵的那些日子,一次是手握六九四灵火箭筒,趴在中苏边界一个碉堡,面对汹涌而来的坦克的时候。这似乎是冥冥之中注定的,就这样,大漠“绝地”罗布泊的血脉与“白房子”连通了,罗布泊“文化寻根”的“天赋使命”落在了高建群身上。作家都是极其感性的,认识世界、认识人和事物,总会把对物质形态的认识,化在一种浓浓的情绪里,这才能在情绪洪流的引导下,再造一个艺术的境界。此时,作家的精神显然已经出离现实,升华到了“宗教”的境界,已经“神灵附体”了。这次罗布泊“绝地”穿越是一次自然地里探险之旅,也是一次文化之旅,而这次穿越的主角之一又是一位作家,这次穿越留下的文字内容也就更加丰富。无论是为了完成“总撰稿”的任务,还是出于作家的求知欲、好奇心,在进入罗布泊后,作家不放过每一个认识大漠的机会。车上一位朴实的富态的母性的维族洋缸子(新疆汉话“妇女”意思)告诉我,她有十个儿女,她十三岁时结婚,十四岁时生孩子。现在,她的儿孙共五十口人。车上有她的三个女儿,还有她最小的一个孩子(七岁)。我和她交谈,在交谈中想起忘却了的一些哈萨克语言。比如“多”是“颗木颗木”,“走”是“开台”,“吃”是“杰依搭”,骂人是“克囊斯给”等等。我赞扬她的伟大,像一棵老树一样枝叶繁茂。她才四十九岁,和我的年龄差不多。我请教杨老板,请教我们的陈总工 ,要他们谈谈我们在什么地方,谈谈这里地貌的成因。他们说,三亿五千万年以前,我们的南边是一片浩瀚的大海,名叫准噶尔海,我们的北边是一块大陆,叫塔里木大陆板块。后来沧海桑田,山谷为陵,形成现在这样的漫漫荒漠,死亡戈壁。现在我们站立的地方,叫库鲁克塔格山,当时是海陆交接处,后来地壳变动,这一块被挤压而隆起,形成山脉。这山应当算中天山。北天山一直通到乌鲁木齐,南天山则一直通往甘肃河西走廊,甘肃的祁连山其实也是天山,祁连是蒙语“天”的意思。我们刚才路经的那地方,地质上叫康古儿海沟,当年曾是大洋中的一条裂缝,一条狭谷。现在地理上叫南湖戈壁,或者叫罗布泊南沿戈壁。从敦煌到哈密到吐鲁番到天山博格达蜂这一片沙漠,都叫南湖戈壁。就这样,一幅幅关于自然的罗布泊、历史的罗布泊、人文的罗布泊的画卷,渐次展现在读着面前。关于“坎儿井”,关于“洪积平原”,关于“碱壳”与“地下卤水”,关于“钾盐矿”,关于“雅丹地貌”的成因,关于红柳、麻黄草、胡杨、骆驼刺,关于降雨与蒸发,关于罗布泊里的大风,关于罗布泊里昼夜50多度的温差,关于“地质人”在大漠深处的工作,关于钻井队在大漠钻井,关于“钻头”会在“碱壳”上打滑……《穿越绝地》不仅记录下了一次大漠探险活动的详细“行程图”和历史解密过程,就连在戈壁大漠怎样行走的一些细节,也被作家描述记录的清清楚楚,可以作为读者去大漠旅行的行动指南。比如,不论外面天气冷热,进入罗布泊必须带足御寒的衣物;比如,行走在坚硬的“碱壳”必须跟着别人的脚印走,别看“碱壳”很坚硬,说不定一脚踩下去,地表疏松,地下就是一百多米深的卤水层,你会被卤成人干;比如,不管同行队伍有没有水储备,每个人必须自备储水设备。当然,更多的知识点还在于罗布泊大地上沧海桑田的历史变迁,不过,这些梳理历史的文字应该来自阅读和查阅资料,或许有些知识是在“穿越”之前准备的,有些还是穿越回来后,有目的“恶补”学习的。因为《穿越绝地》后半部分大量内容不可能是穿越期间“速写”完成的。关于与罗布泊有关的历史知识大约涵盖了以下多个方面:⑴ “楼兰人”(一支欧洲白种人)经过千年迁徙在罗布泊建立起了“楼兰王国”。⑵ 南匈奴与北匈奴;大汉王朝与南匈奴“和亲”(细君公主、昭君出塞);北匈奴征服“大月氏”“楼兰国”与西域二十六国(又说是三十六国)。⑶ 北匈奴给汉武帝的国书;张骞“凿空西域”,开通丝绸之路;李广利征楼兰夺取“汗血宝马”;李陵蒙冤,司马迁忍辱负重著《史记》;汉武帝亲征北匈奴,匈奴远遁欧洲。⑷ 西安半坡遗址与蒙古人种;成吉思汗与西夏王国;成吉思汗之死与成吉思汗陵墓。⑸ 英国人福赛斯发现“佉卢文”;斯文•赫定发现楼兰古城遗址;“罗布人”的踪迹;贝格曼和罗布人奥尔德克发现小河口“千棺之山”和“楼兰公主”木乃伊;斯文•赫定在库姆河堤岸发现“楼兰女尸”。⑼ 在罗布泊消亡的动物:新疆虎,野骆驼,普尔热瓦尔斯基马。⑽ 楼兰古城的消失;尼雅精绝古城,且末古城,交河故城,高昌古城,伊循古城、米兰古城等。⑿ 高衍庆讲述五次穿越罗布泊的发现;宁夏西夏文研究专家李范文的研究成果。⒀ 罗布泊研究专家奚国金总结的罗布泊十一大谜题;学者杨镰对揭秘罗布泊所做的贡献。上述这些内容,在《穿越绝地》中是以“史料”和“静态”的知识点形式呈现的,是相对散乱的,作家的感悟思考也是零散的,到了下一部作品《胡马北风大漠传》则将被作者精心勾连成动态的历史故事,并且表达出明确的主题思想。关于这些历史知识的来源以及作家的看法,笔者想摘录一段作者对于瑞典探险家斯文•赫定的描述:十九世纪末叶,在南疆名城喀什简陋的客栈里,风吹风走,云聚云散,聚集着一批又一批的外国旅人。这些人各怀目的,有的是踏勘地理,服务于军事扩张目的……在这些旅人中,有一个来自瑞典的苍白青年。他的名字叫斯文•赫定。他也是怀着青年人的梦想和热情,在中亚热的热潮中,来到这块地面的。……长达四十年的中亚探险经历至此开始。他只身一人,走入了罗布人的首府阿木旦渔村。和那些抱有各种自私目的的探险者不同,赫定的身上有一种高贵的气质。他纯粹是出于一种好奇,一种热情,一种渴望建立功勋的愿望。……赫定身后,关于罗布泊方面的书籍,为我们留下了厚厚的《罗布泊揭秘》和《亚洲腹地探险八年》两本书。后来直到今日的几乎所有关于罗布泊的书,都从那两本书里引经据典,都笼罩在它的阴影之下……在这里,斯文•赫定显然是高建群的偶像和导师。高建群不仅从斯文•赫定那里汲取这丰富的知识养料,也从他身上学习着孜孜不倦的探索精神和为文明献身的精神。“文学即是人学”,不只是小说如此,散文也是如此。前文笔者表达过一个观点,可能是生命绝地更引起人们对各种“生命”存在的意识,更能激发人们尊重生命、热爱生命的热情,因此在《穿越绝地》一书中,作家笔下的人与人的关系总是那么的和谐美好,每个人的形象都是那么鲜活与生动。错误的路线走下去会产生可怕的结果。这次,慎重的司机老任,从车上拿下来三个矿泉水瓶子,瓶子装满沙子,然后埋在那个错误的路口。瓶子的一半露在外面。“后面来的人会想,为什么这里埋着三个奇怪的瓶子,如果他不是白克(‘白克’是新疆话‘傻瓜’的意思),他就会慎重些!”老任说。这是对地质队司机老任在经历过一次迷路的波折之后的一个小动作的描写。一个细节就可以看到一个普通司机的心态和个性。就这样,摄制组的安导、张作家、毕淑敏、小川、小王、司机张师傅,新疆地质队三大队的总工程师陈明勇、罗布泊分队领队石文生、司机任师傅、年轻人雷平、王勇,以及小石讲述的两个负责井口取水样的“农民工”、钻井队的“青海人”、在以往钻井位三角旗上写诗的陈建忠等等等等,这些凡是与作者有过交集的人物,他们或者给作家讲述过某个神奇的故事,或者给作家解释过某一种奇异现象,或者是介绍过某些关于罗布泊、关于地理、关于地质工作的知识,作者都在文章中记下了他们的“故事”,留下了他们对这部作品的“贡献”。尤其是对常年工作生活在大漠绝地或其他艰苦环境下的地质工人,比如“青海人”邢队长、谦恭的商州人石文生等表达出深深的同情和敬意。关于地质三大队的合作方——负责在罗布泊打钻井的“青海人”,作者这样写道:青海人的头儿姓邢,大家叫他邢主任。是一个面色又恨,沉默寡言,相貌诚实的人。……我问她是怎么到青海的,他说他父亲是一个老地质,老柴达木人。这样,他们兄弟三个也就子承父业进了地质队。如今父亲已经离休,回到老家居住。他兄弟三人便永远的留在了青海。青海人的营地较我们所居住的雅丹更加艰苦,更见凄凉。我们那里起码有一个雅丹,尽管他冰冷冰冷,但是给人一种‘家’的概念,或者说一个‘家’的标志。而这地方,站在帐篷前,举目四望,东南西北都是一片灰蒙蒙的虚无。我们是在第二日的下午三点离开这个井位的。……回望罗布泊深处那几顶孤零零的白色帐篷,我想起邢主任那张愁苦的脸,心中涌出一种痛楚的酸楚的感情。罗布泊分队的负责人叫石文生,一个小我二十岁的西安矿院毕业生。他十分瘦弱,戴一个高度近视眼镜,满脸胡须,像我们印象中传统的中国知识分子那样:诚实、迂腐、天真,脸上永远带着谦恭的微笑,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他有胡须是为了节省淡水。自进来以后,所有的人都不再刮胡子,因此每个人的下巴都像刺猬一样。节约每一滴水在这里成为一个社会公德问题。小石三十岁,结婚已经三年了,爱人在库尔勒南疆油田。他还没有孩子,他说现在的条件无法照顾孩子。当我说出他们地质队真辛苦的时候,他说最苦的是家人,是父母,自己两手一甩,出了门,一去就是几个月,不能去照顾他们,他们才最苦。也许这些地质队或者钻井队的小人物和作家以后的写作及其他生活不会再发生一点儿关系,但是,在这里作者却愿意把大段的笔墨给他们,除了与他们有过一段共同的生活经历,以及要表现这些祖国建设者的无私的付出外,笔者理解,这里面可能还包含着“悲天悯人”的大情怀。没有对人类命运的大悲悯,作家大约不会选择“马背民族”消失这个悲剧性大主题作为写作题材了。这大约正是著名评论家李国平所说的“在他作品的大视野下,是公共关怀中悲悯和伤感的色泽和品貌,是粗犷辽阔的意象,是民间生命智慧的传达,是生命的感悟力和精神指向性以及胸襟、气度的畅扬”的真正含义了。在一直牵挂的地质队深入罗布泊腹地勘察的小分队终于在深夜回到营地后,作家写道:后来当我已经入睡之后,汽车声将我惊醒。他们回来了。地质队所有的人都是如此可爱。如果我有余暇,我将写一写他们每一个人。比如那个永远手握着一个小收音机、整日默默无语的小青年。比如正在我趴在这里写作时,呆呆地好奇地充满友爱地坐在我旁边的小炊事员。比如那个开大卡车的,被称为“大癞”的人。一个小小的细节,既传神的描写出人物的形象,也表现出作家敏锐的观察和感悟力。种种欲望的念头都被斩断了,人在这个环境中变得善良、友爱、高尚和高贵。我非常恶毒地想,将那些咋咋呼呼的人,花花哨哨的人,小里小气的人,一肚子坏心眼的人,放逐到这罗布泊来,那么他们立即会改变的。这与笔者设想把有自杀轻生念头的人送到生命绝境使其感受生命价值的想法有异曲同工之妙。罗布泊之行是高建群散文创作的新起点,《穿越绝地》也是作家此后许多作品的“素材库”。作家对于自然、地理、历史、文化探讨的兴趣之广泛,所涉猎和记录的内容之丰富,所呈现的情感冲击之强烈,都是罕见的。但是,也许是由于开篇确定的旅途“速写”文风的限制,也许是随摄制组采访过程中写作时间的“碎片化”,导致写作时对于谋篇布局缺少缜密构思,因此,整部《穿越绝地》看上去既不像一个浑然一体的“长编(史志写作的一种体例)”,也不像相对完整的独立短篇。有的章节可达数千字,个别章节甚至区区百字;有时是一个章节一个相对独立的主题,有时可能是好几个章节叙说一件事一个主题,并且缺少应有的上下衔接。最突出的是每一个章节都没有明确的标题,而是好多个独立的提示性短语(类似论文的关键词)并存。这样的作品,显然在艺术性上是有瑕疵的,以高建群的写作能力,原本是可以写得更好一些的。二 《胡马北风大漠传》:历史文化的大掘进
《胡马北风大漠传》是高建群专注研究和探讨“农耕文明”与“游牧文明”话题“大散文”的第二个专集。如果说《穿越绝地》只是第一手素材的获取和积累,那么《胡马北风大漠传》则是对这些“素材”梳理、掘进和重构。在“题记”中,高建群引用了自己旧作《走失在历史迷宫中的背影》中的一段话:我不知道这近十年来,我为什么痴迷于这一类题材和这一种思考。我常常觉得自己像一个女巫或者法师一样,从远处的旷野上捡来许多的历史残片,然后在我的斗室里像拼魔方一样将它们拼出许多式样。我每有心得便大声疾呼,激动不已。那一刻我感到历史在深处笑我。我把我的这种痴迷悟觉为两个原因。一个是这些年随着我在西部地面上风一样的行走,我取得了历史的信任,它要我肩负起一个使命,即把那些历史的每一个断章中那惊世骇俗的一面展现给现代人看。另一个原因则是,随着渐入老境,我变成了一个世界主义者,我有一种大人类情绪,我把途经的道路上的每一个人都当作我最亲的兄弟,我把道路上遇到的每一座坟墓无论是拱北无论是玛扎无论是敖包,都当作我的祖先的坟墓。《走失在历史迷宫中的背影》写作于2002年4月,收录在散文集《西地平线》中,是一篇较为系统的梳理西域游牧民族国家兴替的长篇散文。文中有许多详实史料的考证记录。那时候距离作家穿越罗布泊的时间更近,但是那时候作家似乎还在致力于搜罗相关的历史信息,文章写得很长,文字很细密,也足够理性,不像《胡马北风》这部大作写得有激情,有声势。但是,这段话却把作家“痴迷于这一类题材和这一种思考”的状态、原因表述得非常明确、清晰、到位。用这段话作为本书“题记”,足见这本书是作家对“近十年来”“这种痴迷”的进一步发展,也是作家追求目标的进一步实现。关于写作和出版这本书,作者是有“野心”的,策划这本书的出版社显然也是下了大功夫的。这从出版社介绍这本书主要内容的“本书大要”就可窥见一斑:站在长城线外,向中原大地瞭望,你会发觉,史学家们所津津乐道的二十四史观点,在这里轰然倒地。从这个角度看,中华民族的五千年文明史,是以另外的一种形态存在着的。这就是,每当那以农耕文化为主体的中华文明,走到十字路口,难以为续时,于是游牧民族的踏踏马蹄便越过长城线,呼啸而来,从而给停滞的文明以新的“胡羯之血”。这大约是中华古国未像世界有几个文明古国一样,消失在历史路途上的全部奥秘所在。在本书中,以《最后一个匈奴》而名世的当代重要作家高建群先生,以一支饱蘸才华的犀利之笔,在历史与现实两大空间里舞动长袖,为你再现了匈奴民族的最后走向,楼兰王朝的生生灭灭,西夏王朝的何去何来,成吉思汗的铁骑纵横,中亚西亚的雄伟风景,罗布淖尔的沧海桑田等等,从而顺理成章地得出了“一部中华民族的文明史,其实是农耕文化与游牧文化相互冲突相互交融从而形成的五千年文明史”这样的结论。作者放言,他要给行进到21世纪的中国人,一根仰以支撑其前行的历史拐杖。他在本书中做到了这一点吗?请读者打开书本,自己去看。“本书大要”虽然是出版社编辑的视觉和口气,但所表达的显然是作者的意思,只不过是站在旁观者的角度,以一种“更客观”的口吻,向读者发出邀约和“诱惑”而已。这一方面说明作者对这本书非常重视,另一方面说明出版商对这本书确实很看好。那么,这是一本什么样的书呢?也许是刚刚经历了“死亡之海”罗布泊探险之旅的强烈感官和情感体验,使作家的生命激情得到了反激性释放,也许是穿越罗布泊行动所获得的关于这片神秘土地的诸多知识,和广泛搜集的历史资料,打通了作家脑海里一直悬着的关于农耕民族、游牧民族关系问题思考的堵点,获得了创作思路上的巨大突破,于是在创作这部作品的时候,作家的灵感和思绪有如蓄积饱满的水库开闸泄洪一样,激情的洪流喷薄而出,无论是记叙性文字,还是议论抒情性文字,常常带有诗化的节奏和韵律,给人以酣畅淋漓的感觉。以下是该书“引言”开头的一段话,不可谓是高屋建瓴,自信满满:这句话就是:一部中国历史,除了二十四史的正史观点以外,除了阶级斗争的学说观点之外,它也许还应当有第三种历史观。这第三种历史观就是:一部中华民族的文明史,也许是农耕文化与游牧文化相互冲突相互交融从而推动中华文明向前发展的历史。而这第三种历史观,也许距离真实更近,距离真理更近。把一种学术观点,与奠定中国历史根基的“二十四史”和著名的“阶级斗争学说(马克思主义学说)”相提并论,称之为“第三种历史观”(实际上前两种历史观人们习惯称之为“英雄创造历史”和“人民群众创造历史”),尽管作家声明这观点不是自己发现的,但是这样的表述确实是需要一定的胆识和自信的。当然,作家的自信自有他的道理,这种自信似乎来自于观察事物的角度、眼光和知识储备:这焦黄的颜色是沙漠,是戈壁滩,是大碱滩,是干草原,是黄土地,是凝固了的海和干涸了的河。与此同时,它还是胡杨,是红柳,是黑梭梭,是茂茂草,是麻黄草,是骆驼刺,是铃铛刺,是沙枣树。同样地,与此同时,它还是戈壁滩那壮美的落日景象和长城垛口那凄美的冷月,是夺了焉支又失了焉支的一声历史的叹喟,是罗布泊那历史的想象和楼兰古城那肩一天风霜立千年的佛塔,是细君公主解忧公主昭君美人文成公主那香风阵阵胡茄声声马蹄得得。本段的句式、语气,以及内容,充满着激情和冲动,具有蛊惑人心的力量。当然,作者的激情也是有生活阅历作垫底的。看看作家早年当骑兵横刀跃马是怎样一种豪迈:积雪的草原像一张白色的裹尸单。骑兵像决堤的水一样在草原上狂奔,马蹄扬起的积雪把大地搅得灰漾漾的。平日,我们是爱惜自己的马的,轻易不让它这样亡命般地在草原上狂奔。因为马是一种高贵的动物,在奔驰中它从来不知道自行停止,如果骑手不勒住马钗子,它会奔跑到口吐白沫,每一根毛孔里向外喷血,倒地而死的。“呜号!呜号!”我们呐喊着。马刀在空中做着各种劈杀的姿式,或者倒拖着马刀从地面上一路扫过。在我们的身后,那些草原的植物刺棵子、茂草纷纷仆倒。而在刺棵子里做窝的云雀,惊惶地飞向天空。天空中,阿尔泰山的鹰隼,吃惊地长唳着,注视着这一幕。最后,我们回到了营区,翻身下马,湿漉漉的人和湿漉漉的马,站成一排。作家之所以有这样充沛的激情,还源于他有一个“小小的野心”。这个“野心”尽管在“本文大要”里已经透露过了核心要意,但是看到作家的原话时,笔者还是有点被“震撼”到了:这在我是一个小小的野心。我想让这本书成为中国人在21世纪伊始时,一本像拐杖一样支撑其前行的重要的书,一本可以被称为人类文化宝库中那种不动产部分的书,一本尼采曾豪迈地称道的“我用一句话来说出别人用一本书所表达的内容,和一本书所没有表达出的内容”那样的精粹之作。此时的作家,俨然是看穿历史烟云的智者,是宗教传说中的“先知”,站在人类历史的制高点上,想给纷纭复杂的历史一个可信服的结论,要给21世纪的中国人“一份不动产”“一根支撑其前行的历史拐杖”,而且还要成为一本狂人尼采所说的“那样”的书,这岂止是“小小的野心”,这简直是自信心爆棚了。当然了,作家敢于这么说,自然就有他兜底的本事。从开篇的立意来看,这应该是一本对人类历史,尤其是农耕文明与游牧文明史有系统梳理和纵深掘进的大书,虽未必成为21世纪中国人的“不动产”,但也绝不会太平庸。高建群初入文坛是写诗的。其实,读高建群早期的散文,就能发现其语言有“诗化”倾向:喜欢用排比句,喜欢铿锵有力的节奏,喜欢气息饱满的抒情语调。在本书中,这种倾向更加显明。尽管这是一本涉及纷繁历史内容、严肃学术课题和重要思想成果的书,但是,作家却把它写得像散文诗或者朗诵诗。在那个年代,像走马灯一样,走过许多大英雄。雄才大略的汉武帝是一位大英雄,狼旗猎猎、狼旗下忽聚忽散的一代天骄冒顿大帝是一位大英雄,乌孙王猎骄靡是一位大英雄。还有,在汉武帝发动的西域战争中,李家子孙三代李广、李敢、李陵,还有卫青、霍去病,等等,都在历史上或深或浅地刻下了自己的名字,他们都不失为大英雄。此外,出使西域首开拓疆之功的张骞,在北海边被囚十九年、放牧着一群公羊的苏武,受腐刑之辱、奋而疾书,写成史书之绝唱的司马迁,率二十名勇士假扮丝绸之路的客商、千里刺杀楼兰王的大刺客傅介子,投笔从戎、在楼兰国火烧匈奴使团的一介书生班超,他们亦可被称作大英雄。上面这是评价历史和历史人物,下面是写自己的内心世界:当我热泪涟涟地从西域广袤的原野上走过的时候,我俯身采摘着大地上的花朵,我向途经的每一个认识和不认识的兄弟致敬,我把那些散布在原野上的坟墓都当作我自己祖先的坟墓。我是人类的一分子。我是人类大家庭活在21世纪阳光下的一个代表。那些消失了的民族,他们并没有消失,他们的血在现代人的血管里澎湃。发表议论,评价历史是诗化的语言;抒写情感,表达内心感受也是诗化的语言,甚至一些历史场景的描写也可是诗化的。班超在那一刻突然意识到了文化人的无能和无意义,他想投笔从戎。他来到了门外。大雁已经飞过去了,抬眼望去,是空荡荡的青苍的夜空。证明刚刚确实有一行大雁曾经飞过的证据是,现在有一根雁翎,正飘飘忽忽地,从青苍色的天空中落下。雁翎在青砖平房那个刻着“长乐未央”字样的瓦当上磕绊了一下,还是继续往下落,最后,落在了班超的手中。“我要走了!把自己交给飘泊,交给道路,交给不可知的命运!”望着掌心的这根雁翎,班超说。而手中的那支笔,他把它掷到了地上。小说家的想象力,诗人的气质,散文家的笔触,把一个“投笔从戎”的典故表现得历历在目,非同凡响。而看到下面这样的文字,你可能会有一种想立即打点行囊去旅行去探险的冲动:你如果不身临其境,你永远也无法想象出,这些高山、湖泊、草原、河流有多么高贵和美丽。高大挺拔的西伯利亚冷杉、西伯利亚云松、西伯利亚落叶松与山峰同高,它们在中亚的梦幻般的阳光下闪现着妖娆的身姿。湖边的草地上开满了野牡丹花,而在每一颗野牡丹花的旁边,都伴生着冬虫夏草。图瓦族小姑娘背着背篓,穿着裙子,正在草原的深处采野草莓——野草莓密密麻麻地布满了草原,将大地染成朝霞的颜色。而作家描绘这些,其实是想表达一种观点,在这篇美丽的土地上留下的任何痕迹,都是人类文明的印记,也是中华文明的一部分。如今,他的那些养马人的后裔还在。他们是蒙古族中的图瓦人部落。这里是成吉思汗率领蒙古大军,踏上征服世界道路所开始的地方。不得不说,诗化的语言是适宜阅读的,至少会使阅读的过程很轻松,很愉悦,也比较容易受到书中所表达的观点的影响。阅读这本“大”书,笔者仅仅用了不到三天时间。除了激情充沛的诗化语言之外,《胡马北风大漠传》还是一部以“叙事”为特征的散文。也许是为了改变读者对《穿越绝地》叙事细碎的印象,也许是小说家的习惯使然,也许是为了达到某种表达效果,《胡马北风大漠传》采用了“大叙事”的结构方式,包括书的名称都标示着显明的叙事特征,似乎要给什么人作“传记”。叙事散文是散文中的一大门类,但是《胡马北风大漠传》的叙事却与一般散文的叙事有所不同。这是一种近乎小说的“大叙事”,篇幅之长、涉及的内容之广,是“叙事散文”从来没有过的,以至于有人认为它应该归入小说之列。但是,这部作品的叙事却不是小说的叙事:一是没有小说的完整情节和贯穿始终的主要人物,二是这本书的内容是以真实的历史为依据的,是以表达作者对历史的认识和评价为主旨的,不同于小说的塑造艺术形象。下面那你读到的,将是一些华美的乐章。因为这本该是个轻松一些、抒情一些,并且有着应接不暇的惊奇的话题。作家在“引言”结束时的这句话,也许就是对本文叙事定下了一个基调。该书的第一部分是“引言”,分为四个小节,1.重点介绍了作者所要向世人呈现的“第三种历史观”。2.简要介绍支撑作者观点的历史发生地——西域大漠。3.表明作者宣扬“第三种历史观”的目的意图:让西部重新“热起来”。4.剖析作家气质中的“酒神精神”——其实是作家给自己留“退路”,是对自己的宽容——激情澎湃的作家,也许并不需要担起历史学家和思想家的重任。第一章“你看那高贵的马”,通过写中国最后一只骑兵部队的解散、“我”的四次掉马经历、汉武帝西域夺取汗血宝马等故事,凸显“马”的特征及其在人类历史和东西方文化交流中的作用。第二章“梦幻楼兰”。系统介绍“楼兰国”的历史,以及匈奴与楼兰国、大月氏等西域古国的战争,中原汉王朝与匈奴和楼兰国的关系,“丝绸之路”的形成和作用等。第三章“傅介子千里刺杀楼兰王”。这是汉王朝与楼兰关系中单独拿出来的一个特写,集中体现了中原汉王朝和匈奴、楼兰的关系。第四章“冒顿大帝猜想”。这是站在北匈奴首领冒顿单于的角度所做的“陈词”,是对这个强悍的北方游牧民族行为动机的揭示,也是对一系列残酷战争发起者的一种理解和宽容;交代了北匈奴迁徙欧洲的结局。第五章“在鄂尔多斯台地上”。重点讲述南匈奴后裔刘赫连(即赫连勃勃)建立以“统万城”为国都的“大夏国”的兴衰历史,意在表现北匈奴迁徙之后,早已归顺农耕文明的南匈奴后裔的再次崛起。第六章“披着神秘面纱的西夏王朝”。讲述西羌人的后裔“党项人”建立的西夏王国的兴起与覆灭。通过西夏与宋、金、蒙古的关系(战争),表现出一些看似短命的游牧民族的实力与文化其实也有强盛的生命力。第七章“成吉思汗和他的帝国”。讲述蒙古人与“西夏”的战争(成吉思汗死于这场战争),以及蒙古人征服世界后,给世界文化留下的印记。第八章“沧海桑田罗布泊”,介绍罗布泊地理面貌的变化以及曾经生活在这里的“楼兰人”及其他族群的去向;罗布泊探险与考古成果对世界的影响。在这些叙事性章节中,作者亲历的我国最后一个作战骑兵部队的解散和作者的四次坠马,是完全的纪实手法,生动、真实、细腻、准确,尤其是对马的描写极尽艺术渲染,目的在于让马给读者留下深刻印象,以凸显“东西开始交往,是因为有了马”这样的观点,为后面表现“马背民族”“马背文化”的兴衰影响做铺垫。在讲述的众多历史故事时,有的是依据比较充分可考的历史记载和现实材料(如民间传说、历史遗迹何民间研究成果等),进行客观的叙述、描写和分析评论,比如对于南匈奴后裔刘赫连(赫连勃勃)建立大夏王朝的历史背景——“五胡乱中华”的来龙去脉等,尤其是纷繁复杂的“五胡十六国”的关系,叙说的清楚明白,给人印象深刻。再如西羌人后裔党项人李元昊建立西夏王朝,以及西夏王朝与宋、辽、金、元的关系、西夏的灭亡以及西夏文字的诞生与消失,西夏文字的研究等等,都有比较可信的史料或现实依据。再比如蒙古英雄成吉思汗征服世界的历程,蒙古民族在世界许多地方留下的文化影响等,都记述得生动具体,做出的一些结论也能令人信服。在中国历史上,从三国归晋到隋王朝的建立,这期间三百多年的时间,在人们的记忆中间,一直是一个混乱的、模糊不清的、暴戾的、国家林立的、群雄割据的时代。……按老百姓的民间说法,叫“五胡乱中华”。这个时代的出现有两个原因。一个原因是由于当时中原统治者的无力。另一个原因则是,在北匈奴开始他们悲壮的迁徙之后,留在原居住区的南匈奴人,他们正在经历一个烦躁地从马背上走下来的过程。他们是不安于这种命运的。他们还不习惯于跳下马背、开始在大地上匍匐行走。这……也是汤因比先生所说的那段话——“令人略感意外的是,当匈奴这一股潮水永远地远走他乡之后,留在原居住区的匈奴部落却突然显现出来,甚至占据北中国广大地面,从而部分地完成了他们长期以来对中原文明和定居地区的占领梦想”产生的原因。阿勒泰城的旁边,额尔齐斯河北岸,有个平顶的石头山,叫平顶山,据说,成吉思汗就是站在这平顶山上,召开西征誓师大会的。而在天山与阿拉套山的夹角,赛里木湖畔,有一块美丽的草原,叫博尔塔拉。博尔塔拉是蒙语“青色的草原”。据说,这里是蒙古族吐尔扈特部落回归祖国以后落脚的地方。当年西征的一支队伍,在东欧平原停驻了几百年以后,突然思念起了家乡,于是他们一路打仗,开辟了一条道路,又回到了故乡。清朝政府把他们安置在这一块青色的草原上。湖泊的名字叫哈纳斯湖。它的名字亦是成吉思汗给起的,意思是美丽的湖泊。而阿尔泰山一句,也是蒙语,它的意思是盛产金子的山啊。关于党项族李元昊建立的西夏王朝与宋的关系,作者记述——公元1038年,元昊正式称帝,国号为“大夏”,西夏语为“大白高国”,都兴庆府。称帝的第二年,元昊正式向宋王朝进表,表示他已称帝,希望能得到皇帝陛下的原谅和理解。并且说他决没有与宋朝为敌的想法,只愿双方结为友好邻邦,鱼来雁往。第三个意思则是,有他为宋王朝镇守边防,宋王朝就可以从此高枕无忧。这真是一个有意思的官方文书。既然西夏已自立为王,成为帝国,那么它从理论上讲,与宋王朝该是平等的,或者说是平行的。那么它为什么还要上表,以俟宋王朝的批准呢?这反映了一种心态——游牧文化面对中原文明、面对定居文明时的心态。看看,读过这些文字后,是不是既能获得许多历史知识,也能增进对历史的认识,并能得到某些思想启迪呢?在缺少详实史料记载或其他佐证的历史事件的叙事中,作者却常常采取“演义”的手法,进行“合理想象”式的叙事。最典型的是关于“楼兰人”的来历。根据西方探险家在罗布泊发现的“楼兰公主”木乃伊等考古结果,史学界认为“楼兰国”的原始居民是一支来自爱琴海边的欧洲白人族群。于是,作者便大胆的想象着:人类第一次跃上马背,是三千八百年以前的事情。那一刻,在地中海北岸,一个被称作爱琴海的地方,来了一群骑在马上的武装者。这些人从山的那边来,从云遮雾罩的草原深处来,他们穿过一个又一个隘口,呐喊着冲向平原和滩涂地区,冲向定居者的和平村庄。那时在爱琴海地区,生活着一个古老、高贵的欧洲种族。因为年代过于久远,我们无从知道他们的国名是什么,这个民族又是如何称谓的。我们只知道,后来,当他们举国举族完成一次人类历史上的堪称伟大的迁徙,从欧洲横跨亚洲,来到中亚细亚的罗布泊岸边的时候,他们将自己新建立的国家叫“楼兰”。那么这里,允许我们也就以楼兰来称。这种不做任何评说的“情景再现”式的叙事,固然可以体现叙述的流畅性,把古老的历史用具体的画面呈现给读者,但是,却有一个问题:这些基本事实的来源依据是什么?包括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是什么时候?这个生活在爱琴海边的高贵的欧洲种族原本的生存方式是什么?为什么到了楼兰以后会变成定居的农耕民族?为什么从中又会分化出一个叫做“大月氏”以游牧为生的旁支?一切都是谜,一切似乎都是作者的猜想。当然,这种让人对其真实性产生怀疑的叙事,对于证明“人类文明史上最高贵的一次征服,是对马的征服”(法国散文家布封语)和“东西方交往是从越上马背开始的”就会有点牵强。围绕这个核心,其他的叙事,比如以半坡遗址中发现马骨头,来说明人类最初饲养马是为了吃肉,而且那时候马的体型很小,是后来为了适应乘骑才培育出了高头大马,也似乎不是那么令人信服——因为作者的叙事只是告诉人们最后的结果,而没有告诉人们这些说法是怎么来的。此外,还有冒顿单于带领北匈奴剿灭大月氏、征服楼兰国——把大月氏国王的头颅蒸熟了让楼兰王的两个儿子吃,然后把脑壳做成酒杯,这件事尽管可能有历史传说和史料记载的影子,但是事件的发生的一些细节在这里完全是采用小说想象虚构的手法呈现的:席间,大月氏王的人头也被卤熟了,端了上来,就摆在宴席的中间。这完全是煮全羊的做法。那被卤熟的大月氏王的头颅,端搁在桌上,仍然圆睁着眼,眼神中似有无限怨恨。瞅着这大月氏王的头颅,席间的人们更为惧怕,但是又不得不动筷子。“这头颅先不要动!按照匈奴人的吃法,这头颅是给席间最尊贵的人吃的!那么,席间最尊贵的人是谁呢?”“他们就是你的两个王子,一个叫尝归,一个叫尉屠耆,按照匈奴人吃羊的吃法,这一颗大月氏王的好头颅,该是给他们两个孩子留着的……”这种写法、这情景与对话,有点像拍摄电视纪录片所采用的“情景再现”或者叫“虚拟故事”,有太强的“现代语境”和“表演味道”,有点“通俗文学”或“传奇小说”的味道。尤其是“卤熟了的人头还能圆睁着眼,眼神里还有无限怨恨”,似乎有点“魔幻”。作家用这样的叙事手法,在亦真亦幻的氛围中讲述着罗布泊的变迁,讲述着草原游牧部落与楼兰农耕民族、中原农耕国家以及草原游牧部落之间的冲突、沟通、融合的“大”故事,并以这些故事为依据,证明着“一部中华民族的文明史,也许是农耕文化与游牧文化相互冲突、相互交融从而推动中华文明向前发展的历史”这样的“第三种历史观”。如果单纯从叙事文学的角度来讲,这样的叙事是生动的形象的,行文也是顺畅的,能够体现出“轻松”“抒情”“惊奇”的表达效果。但是,据实而言,如果要用这些“事实”来证明一种“历史观”,可能就会产生一些问题:如果“历史”的真实性都难以查证,那又如何来证明“历史观”呢?行文至此,笔者脑子里忽然冒出一个感悟:原来高建群是用散文的笔法来写小说(如《最后一个匈奴》),用小说的思维方式来写散文。这种“错位”也未尝不是一种另辟蹊径的独创。这本书的写作意图,作家在“引言”中说得很明白,就是为了用作家所掌握的历史事实,来证明一位蒙古学者提出的“第三种历史观”,即“中华文明是农耕文明与游牧文明共同创造的”,姑且简称“共创观”。对于这个观点笔者以为是值得商榷的。首先,作家把“共创观”称作是与“二十四史”所表达的历史观以及“阶级斗争”历史观相并列的“第三种历史观”,这个表述是似乎与传统的说法有些许出入。众所周知,在社会主义中国的话语体系中,“英雄史观”,也就是宣扬所谓“英雄创造历史”的观点,是被批判的历史观,要树立的是“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历史观(姑且称之为“平民史观”)。而“阶级斗争”的观点严格说属于“政治观点”,它表达的是“阶级划分”认识论和“行为”态度。固然无产阶级的“平民史观”是建立在“阶级斗争”这个基本态度基础上的一种观点,但二者并不完全等同。而中国正统的“二十四史”只是历史的记录,至于它所表达的是否为“英雄史观”,似乎并没有人这样界定过。比如司马迁在《史记》中把平民出身的陈胜吴广和一众“游侠”和帝王将相几乎是一视同仁的作为“世家”和“列传”对象的。如果说农民起义领袖和游侠还可以看作是英雄的话,那么在《春秋左氏传》中,下层军吏“曹刿”的作战策略和结果也是被完整记录的,甚至历史记录者还借助曹刿的口对“肉食者”表示出旗帜鲜明的批判。因此,如果二十四史算得上是忠于历史事实的“信史”的话,它所记录的只是历史本身,而不是一种“历史观”的表达。其次,“农耕文明”和“游牧文明”只是人类发展史上不同阶段所发生的生产方式、生存形态而已,并不能涵盖人类发展的全部历程,比如人类曾经历的和正在经历的航海文明、工业文明、数字文明以及将来可能还要经历的“太空文明”。我们不可能在若干年后,再提出一个“第四种历史观”,叫做“中华文明是农耕文明、游牧文明和工业文明共同创造的”。第三,关于“农耕文明”与“游牧文明”关系的认知与判断,在过去一段时间可能产生过偏差,或者认识不够明确,在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中国开始“拨乱反正”的时候,提出中华文明是农耕文明与游牧文明共同创造的观点,在怎样看待“历史观”的问题上具有突破意义,但是,这种只算作是对以往认知常识作“偏差矫正”的观点,一经提出,很快便会得到人们的普遍认同。那么,就这“第三种历史观”所产生的社会效果而言,无非就是不再把以农耕为特色的“中原文明”或“汉文明”看作是文明主体,而其他文明只是分支或者附庸,把游牧民族对中原农耕国家的袭扰单纯看作是一种来自异族的侵略和“欺侮”,或者简单的认为,游牧部落是野蛮的,游牧文明对农耕文明的作用只有摧残和破坏。这大约是这个观点产生的时代局限性吧。不过,在笔者看来,高建群先生在这部调动全部激情创作的大部头作品中,通过讲述历史故事,顺理成章的表达出的“其他”一些“原创”观点,倒是很有关注的价值。首先,作家反复表达的“我是人类一分子”的“大人类”文化观,“我把途经的道路上的每一个人都当作我最亲的兄弟,我把道路上遇到的每一座坟墓无论是拱北无论是玛扎无论是敖包,都当作我的祖先的坟墓”,这种近于宗教的“大悲悯”情怀,是同时代乃至更大范围内的作家中少有的。在倡导建立“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时代,其思想价值是肯定的。其次,作家把在中华大地上发生过的一切“发展和消亡”“和合与杀戮”,都视为“基于生存需要的基本选择,是值得尊重的”。这种承认每个民族、每个族群的人民享有同等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的观点,也是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的。第三,作家认为游牧民族与农耕民族冲突中所表现出的“残忍”和“暴戾”,源于游牧民族“不安于这种命运的。他们还不习惯于跳下马背、开始在大地上匍匐行走。”那种残忍与暴戾,是他们不够自信,内心不安的外化。这对于加强民族、国家之间的理解、沟通和交流,是有借鉴意义。第四,作家认为在中华大地上存在过、兴旺过、没落过、征服过与被征服过的民族,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一分子,无论是黄帝、炎帝、蚩尤、共工,还是匈奴、楼兰、大月氏、西羌、党项、吐蕃、蒙古、大夏、西夏……那些似乎消失了的民族或人群,其实并没有真的消亡,他们的血依然澎湃在今天我们的血管里。这对于增强民族团结和文化共享也是具有很强现实意义的。而在当下的时代背景下,这些“价值”可能是作者自己在写作前和写作中都有所忽略的。作者凭着体内沛然的“酒神精神”,把早已叠印在心底的“踏踏马蹄声”和“那长长的嘶鸣”,化作一些“华美的乐章”和“轻松一些”“抒情一些”的“神奇话题”。这时候,其实作家已经忘记了那些“小小的野心”和宏大的承诺,只任凭一个“散漫的行吟歌者”“一个酒力不待但是崇尚酒神精神的人”,肆意挥洒自己的文字才华,而无暇他顾了。这样看来,这本书就有了“有心栽花花不红,无心插柳柳成荫”的效果。而这种“意外”效果的出现,也可以证明一个观点:只要正确对待历史、认识历史,就能找到历史的规律。除了上述思想观点上值得商榷的地方之外,在行文叙事中似乎也存在一些需要仔细斟酌的地方。第一,对久远历史的叙事“演绎”略多。这一点不用再多举例,因为大量湮没于历史烟尘中的往事,本来留下的痕迹就很少,再加上作家的浪漫气质和希望营造“轻松一些”“抒情一些”表述效果,以及追求故事“神奇性”的内因,使得对许多历史的叙事显得比较“写意”。第二,个别地方叙事逻辑似乎有一些漏洞。最典型的是写“傅介子刺杀楼兰王”一章。笔者到现在还没想明白,在表现大汉王朝与匈奴、楼兰关系中,为什么要把这个史书中很少提及的事件,拿出来作为单独一章,用很大篇幅来讲述。这样写的用意在什么地方,想达到的效果是什么?故事的大意是这样的:汉武帝时,通过征讨与“和亲”双管齐下的方式,让南匈奴呼韩邪单于归顺中原汉王朝,但是以冒顿单于为首的北匈奴依然与大汉为敌。在张骞凿穿西域、开通丝绸之路后,位居“丝绸之路”枢纽的楼兰王国,就成了汉室和北匈奴争夺的焦点。北匈奴先下手为强,通过控制楼兰国太子尝归做人质,培植自己的“代理人”。同理,为了培养汉王朝的“代理人”,汉武帝也想把楼兰国小公子尉屠耆当人质。在这次行动中,汉军副将李陵带领三千轻骑兵孤军深入,被匈奴大军围困于白龙雅丹。李陵的部下傅介子单骑突围去搬救兵,然而主帅李广利(汉武帝的大舅哥)却拒不出兵。傅介子返回雅丹寻找李陵,却活不见人死不见尸,急切中自己又被楼兰国士兵擒获并受了伤。随后,傅介子被美丽善良的楼兰王妃爱琴海暗中送走,却因伤重昏迷在另一个西域小国脱脱国,并被化妆成民女的脱脱国公主脱脱女所救。不知就里的傅介子把脱脱女带回汉地,成为夫妻,却不知脱脱女借机来到汉地原本是为了盗取汉人的优良蚕种。此后,汉武帝大行,汉昭帝即位,恰巧老楼兰王也死去。北匈奴扶持的新楼兰王尝归肆意欺凌“丝绸之路”上过往的中原汉地商人,汉昭帝想出兵征讨,却无人应战。这时,身为朝廷“骏马监”(养马官)的傅介子主动请缨前去刺杀尝归,扶持尉屠耆上位。但是却拒绝带任何兵马,提出只带20名死囚犯。君臣密谋让傅介子以商人的身份去法场营救20个即将被问斩的死囚,然后带着这20个死心塌地报答救命之恩的强梁之辈去执行任务。队伍出发时,盛装打扮的脱脱女又加入了进来。此行的目的是刺杀新楼兰王,但不知为什么却要傅介子带着发髻里藏满蚕种的脱脱女先回脱脱国(好像说是路过脱脱国),结果却发现脱脱国到处血流成河,已被不知何人亡国灭种,脱脱王已经死去。到了楼兰国,傲慢的新楼兰王虽然在王宮接待了他们,但只是出于好奇,想知道大汉接下来有什么举措,顺便打听弟弟尉屠耆的消息。在极为凶险的环境里,尽管傅介子和脱脱女从容应对,但是在丝绸中藏着尖刀的众人,就是得不到刺杀楼兰王的机会。最后,脱脱女凭借高超的“胡旋舞”舞技,迷惑住了新楼兰王,刺杀得以成功,然而脱脱女却因替傅介子抵挡楼兰王临死前射出的袖箭而丧命。尝归死后,尉屠耆即位,爱琴海又成了尉屠耆的王妃。脱脱女带来的蚕种,让楼兰大地也成为蚕桑之国。尉屠耆要留傅介子一行辅佐国事,20名死士留下了,傅介子却执意离开。他要去一个黄皮肤黑头发的西域部落,据说那是李陵部下那3000将卒的后代。这个故事中有太多的巧合,也有一些情理不通的地方。脱脱国王父女怎么知道傅介子会晕倒在什么地方,然后就能派化了妆的脱脱女去营救?傅介子去刺杀新楼兰王,怎么那么巧脱脱国就遭人屠戮?楼兰国王妃爱琴海救过傅介子,也是尉屠耆青梅竹马的发小,再次见面却是在她已经做了新王妃的时候,就算她有心帮尉屠耆一方,她怎能仅凭与阔别已久的尉屠耆的心领神会,而在心思缜密的尝归面前表现坦然到不露声色?第三,个别地方语言表述不够严谨。比如,在写傅介子刺杀楼兰王前解救20名死囚的过程,作者写道:一早,傅介子换了一身装束,骑一匹快马,离开府邸,横穿长安,出玄武门,直奔草场坡(刑场)而去。傅介子此时的身份是“骏马监”,也就是给皇上饲养那“汗血宝马”的养马官。按理,这个“养马官”日常“视事”的地方应该在距皇城几百里外的养马场(今兴平杨凌一代)。不过为了上朝方便,他的府邸应该离皇城不会太远。那么,西汉的皇城未央宫在什么地方呢?在今天西安市的西北角,而对20名死囚执行死刑的法场在今天西安市南门外的“草场坡”,这两个地方相距直线距离至少在20公里以上。在汉代的时候,未央宫以东以南即现在西安城的主城区都是大面积农田或荒野,何必要把处决犯人的地方选在草场坡呢?最重要的是,傅介子从未央宫附近出门,横穿长安城,为什么会出“玄武门”呢?人所共知,“玄武门”之所以出名,是因为初唐时秦王李世民在此发动了夺取皇权的“玄武门兵变”。这个“玄武门”是唐大明宫(宫城)的北门。玄武即乌龟,属性为水,色黑,代表北方。汉未央宫是否有“玄武门”不得而知,即使有也会是朝北开的门。这傅介子怎么会有“出北门,向南走”的举动呢?而且唐代的玄武门是在今天西安市的正北面,草场坡在玄武门的正南面,那么傅介子的行程就是从西北角走到正北,再往正南走,对于急着去救人的傅介子来说,这样的路线是否有点“绕”呢?还有,在讲述秦始皇修直道时,多次说“直道”的起点在“长安城”附近淳化县的“甘泉宫”。众所周知,秦始皇时的都城称“咸阳”,而淳化县今天属于咸阳市的“北五县”。尽管秦咸阳城位于今天西安市和咸阳市的交界处,不等于今天的咸阳市,但也不能称“长安城”吧?长安城是从西汉才有的称谓。第四,观点表述上有点“自我迷失”。可能是作家先入为主的受蒙古族学者孟驰北观点影响太深,把“一部中华民族的文明史,也许是农耕文化与游牧文化相互冲突相互交融从而推动中华文明向前发展的历史”这个“第三种历史观”看得太重,以至于未能进一步再往深处挖掘。有时候话赶话,明明快要引发出新的不同的观点了,却“急转弯”式地折回到了原来的话题上。在“引言”第3节“太阳从西方升起”中,有这样一段话:东方文化和西方文化的交汇,历来都是通过西域地面进行着的。只是到了宋代,丝绸之路堵塞,欧亚大陆桥不畅,这种交汇才逐渐移到了海上。而因了欧罗巴游牧民族走下马背,开始用船只作马,驰骋在这比草原更广阔的蔚蓝色海面之上,西域地面遂(随)之寂寥。为什么到了宋代丝绸之路会堵塞?除了宋朝的疆域覆盖没有汉唐广阔,国力没有汉唐强盛外,难道没有别的原因吗?宋朝人没能力打通丝绸之路,那么欧洲、西域国家也没这个能力吗?只能说当时已经有了“丝绸之路”的替代路线。而且,宋代时,中国出产的瓷器大量销往西亚和欧洲(“中国”的英语称为“China”,一说就是从这一时期得名的),近年来,考古工作者打捞出的“南海一号”货船,被确认就是宋代的海船,里面有数量多得令人瞠目的财富,难道这不是东西方文化的“交汇”“交流”吗?还有明代郑和七次下南洋、西洋,这种海上贸易的兴盛,难道不值得关注吗?而且话已经说到“欧罗巴游牧民族走下马背,开始用船只作马,驰骋在这比草原更广阔的蔚蓝色海面之上”,“海洋文明”一词已经呼之欲出,甚至话到口边了,作家却又给咽了回去,转而说出下面这段话:思考的成熟,却在中国版图的另一端,深圳。……站在海岸线上,眼望茫茫深处,我突然明白,东西方文化的接触,还得靠陆上完成。深圳地域太小,广州根基太浅,香港殖民文化色彩太浓,台湾孤岛则闭目塞听,因此,它们都无力承担。从宋代开始,东、西方文化在海上已经“交流”一千多年了,作家却说“还得靠陆上完成”,这话儿是怎么说的?还有,作家一方面强调东西方文化交流的重要,一方面却以意识形态层面的“殖民地色彩”掩盖“文化交融”的概念,照此逻辑推论,是不是因为有“殖民地色彩”,香港回归后我们就要把这片土地上的“金融”“贸易”“服务”等特色都去除掉呢?深圳地域是小了点,可是有了“海南自贸区”的呼应,有了“大湾区”的建设,就够大了吧?——当然,这样说也许是事后诸葛,不过这也说明“第三种历史观”是有一定的局限性的,至少只说对了问题的一半。再看看作家依据“第三种历史观”给21世纪中国人设计的出路:西域地面从人类第一次越上马背那一刻起,几千年了,一直都在进行着这种东方文明与西方文明的交汇、农耕文化和游牧文化的交汇,它们提供了实践和经验。我们现在唯一要做的事是,只要让这个地面重新热起来就行了。西域这地面有“经验”(经验并不是理论),就想让“这地面重新热起来”,而且还是“唯一”的途径。可是,用什么方式让着地面“热”起来呢?是让东西方的人们都回到马背上去吗?还是想办法引入大西洋、北冰洋或印度洋的水,让罗布泊再次变成“准噶尔大洋”呢?当然,如果说党中央提出的建设“一带一路”的构想,就是想让“这地面热起来”,可是党中央提出的“一带一路”是指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囊括了海上和陆上两条“丝绸之路”。中央想让“热”起来的地面不仅仅是西域,是罗布泊,还有浦东、海南、粤港澳大湾区,甚至还有“一带”沿线更广阔的区域。就在笔者构思写作本文的时候,恰逢习近平总书记去新疆考察。看着新闻,笔者忽然产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中央能否效仿毛泽东当年号召“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方式,制定政策,鼓励年轻人去新疆等西部地区支边、创业、就业,哪怕是野外考察与运动旅游也行——行动代号就叫“到新疆去”——国家只要给予某些政策保障,避免发生“知青”当年所遭受的巨大生活困难就行了。这样一方面可以减轻就业压力以及中心城市人口压力,一方面可以让国人日渐“柔弱化”的体格和精神意志在“西域”这片辽阔、美丽、坚硬、苍凉的环境里得到磨炼和强化——以后,各级党政机关遴选干部,这是首要条件!——这想法是不是也符合“让西域这地面重新热起来”的构想呢?三 《西地平线》:文化荟萃出的全息图
《西地平线》是高建群2002年出版的一本散文集,出版时间比《胡马北风大漠传》早一年。在这部集子前言的位置,是作家的画像和这么几行字:五个满脸沧桑的西部男人,临时组成一个叫‘西部情’的五人方针,开始他们一次堂吉诃德式斯巴达克式的文学之旅,瞧呀,西边的天空通红一片!人们说太阳落山的地方有金子。这“五个男人”分别是陈忠实、高建群、红柯、方英文和艾涓。这五人的文学水平和影响力显然不在一个层次上,除了都是陕西人外,作品内容也未必完全与“西部”有关。因此,这套丛书,似乎是基于市场考虑的商业运作。只要看看收录在这个集子中的高建群的作品篇目感觉到有点“拼盘”的味道。但有意味的是,这样的“拼盘”倒是成就了《西地平线》一书的“全息图”。第一部分《西地平线》,包括21篇文章,其中十多篇写罗布泊的内容,是把《穿越绝地》的日记式“游记”稍作加工整理而单独成篇的,比如《阿拉干胡杨》一篇,实际上只是《穿越绝地》里“我”与农垦基地仅存的两个“罗布人”的一段对话。《木橛子与三角旗》其实是《穿越绝地》里写罗布泊钻井队的一个片段。还有《陕北的河流》等几个与西部有关的篇目是作家早年创作的旧文。第二部分《最后的骑兵》包括10篇文章,写的是作家当边防兵的经历,以及后来再回“白房子”的见闻。第三部分《生活培养出作家》有25篇,有写自己童年及青少年生活经历的,有写儿子成长的,有替西北作家作传的,有怀念逝去文友的,有写读书感受和旅途“艳遇”的,还有给西部作家作品写的序文等等。看到这些内容,笔者有点不太明白,这么多内容怎么就能统一在“西地平线”这个大标题下?后来仔细想想,原来作者或许是“想”通过许多关于西部的人和事、西部作家的经历、见闻与思考,营造关于西部文化的“全息”图景,以期达到扩大西部影响力的宣传效果。看来作家跟随央视《中国大西北》节目组在西北五省区辗转大半年(作家说后来又辗转十年),深深受到各地“宣传”工作思路的影响。因此,这种“拼盘”操作的意图乃是希望达到“文化荟萃”的传播效果。读这个集子还有一个突出的感受,就是“聪明的作家会出书”。因为这个集子里的许多关于西域、罗布泊、游牧民族话题的内容,不仅《穿越绝地》写过,而且后来又几乎原封不动的组织到了《胡马北风大漠传》里。比如这个集子中的《最后一个骑兵》和《我的四次掉马》就是《胡马北风大漠传》第一章第一、二节的内容;这个集子中的《走失在历史迷宫中的背影》一篇,差不多就是《胡马》集子中《在那鄂尔多斯台地上》和《披着神秘面纱的西夏王朝》的基本内容。不过,仔细阅读这个集子中一些关于历史文化的篇章却发现作家创作过程中的一个现象,这就是有些看似重复出现的内容,实际上反应映出作家对某些问题思索探究不断细化、深化的过程。以《西地平线》和《胡马北风大漠传》两个集子中相重叠同分来看,前者似乎是在为后者做准备的。比如,《胡马》集子中,对于“楼兰人”从爱琴海边迁徙到罗布泊,是基于想象的直接描写,但是这个结果是怎么来的,似乎没有详细交代,而在《西地平线》中的《额尔齐斯河畔的坟墓》中,作者却有这样的记述:遥远年代的楼兰人,那个曾在塔克拉玛干大沙漠以北,罗布泊以南,建立起中亚细亚绿洲文明的楼兰人,他们又是从哪里来的呢?史学家们说,欧洲一支古老人种,大约在距今两千五百多年到三千年的时候,由于一场战争的失败,于是举国举族开始向亚洲迁徙。他们越过欧亚大陆桥,来到罗布泊的岸边。他们发现这水草丰美、鸥飞渔跃的罗布泊,和他们的故乡爱琴海很相似,于是决定在这里定居。他们中农耕渔猎的一支,建立楼兰国,游牧的一支建立大月氏。对于史学家言之凿凿地为我们提供的这一段楼兰前史,我不敢妄作评论。史学家是根据小河墓地金发碧眼的楼兰木乃伊美女推测的,还是根据楼兰城出土的布帛木简推测的,抑或是根据宗教残迹的犍陀罗风格来推测,这些我都不懂。我这里只想说的是,这个推测曾引起我许多遐想,因为此前的我曾接触过匈奴民族的西迁史。两股潮水,一个自西而东,一个自东而西,它们撞头的地点正是在罗布泊。这种明确表达作者态度的历史信息“转述”就显得比较客观可信,如果变成了直接描写,看着固然生动,但是其可靠性如何读者心里是会犯嘀咕的。而对作家来说,他总觉得自己怎么写都是有依据的,但却忘了读者不一定读过前面的书。再比如,《胡马北风大漠传》集子中关于赫连勃勃的“大夏”和李元昊的“西夏”的兴亡过程,讲述得比较细致、可信,而这种效果,也是基于《走失在历史迷宫中的背影》一篇中更为详实的史料梳理:西夏王朝从公元1031年李元吴称帝开始,到公元1227年为成者思汗所灭,共经历了十个皇帝。如果我们愿意为这贺兰山下的家卷瘩寻找到它的坟主的话,那么,这十个皇帝依次是:1景宗李元昊(1031-1048)→2毅宗李谅祚(1048-1067)→3惠宗李秉常(1067—1089)→④崇宗李乾顺(1086—1139)→⑤仁宗李仁孝(1139-1193)→6桓宗李纯佑(1193-1206)→⑦襄宗李安全(1206-1211)→⑧神宗李遵顼(1211—1223)→⑨献宗李德旺(1223-1226)→0未帝李睨(1226-1227)上面这个表,是正史,是《宁夏通史》告诉我们的。不过在谈到这个‘西夏帝系’时,亦应谈到元昊的父亲李德明、祖父李继迁。正是在李继迁手中,这个家族开始称“西夏王”,在宁夏地面拥兵自重,而李德明又延续父业,为西夏立国建下了基础。待李德明在征吐蓄时战死后,元昊即位称帝。而作者对“李继迁”“李明德”的了解,除了来自“正史”的记录之外,还有对陕北当地的民俗、文化、历史遗迹的了解、认识和感悟。《走失在历史迷宫中的背影》是一篇很长的散文,应该有15000字左右(这个集子中,六七千字上万字的文章不在少数)。这样的篇幅,在高建群的散文中虽然不算最长的,但内容涵盖的信息量却非常之大,因此算得是高建群“大散文”的代表篇。而且,在笔者看来,这篇散文的写法虽然不像《胡马北风》那样充满激情和抒情意味儿,没有辞采华丽的描写,也没有那么多基于虚构的叙事,但是,这种朴实、客观的叙述,有理有据的思辨分析,乃至于原始史料的直接引用,却能够传递足以令人信服的历史文化信息。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在这篇长文中,作家似乎真正的放开了手脚,以一个稳步求索的“学者”和“社会学家”的眼光,全方位的占有各种相关信息,然后条分缕析的进行着系统梳理,使人能够真真实实的感受到作者所下的功夫、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果,能够感受到作家从对“西北这地面”历史文化感兴趣,到偶然的深度介入(穿越罗布泊),再到不懈追寻文化真谛,为实现对中华文明由“远”而“大”的开拓与掘进所做的努力。比如,讲述“西夏王朝”兴衰的故事,作家先在西夏文研究专家李范文的陪同下,实地察看了位于贺兰山下的“七个土黄色冢疙瘩”——西夏王陵,然后由李范文研究西夏文字和编撰《夏汉字典》入手,介绍西夏文诞生和失传的过程;在此基础上展开“西夏帝系”史料研究,西夏与南宋、蒙古军的战争,西夏疆域的变化、西夏灭亡的原因、西夏被灭后残存人员的去向等内容的梳理。在辨析西夏灭国后残存人员的去向时,又将陕北米脂李继迁寨的传说,李自成的传说以及其他李姓家族对自身来历的说法等内容穿插其中。循着这种由民间传说到历史遗迹、历史记载到国内外学者、作家的研究成果,广泛涉猎,条分缕析,相互印证的模式,作家又讲述了左宗棠西征和宁夏“回族”的来历,讲述了南北匈奴分化后各自的去向,讲述了南匈奴后裔赫连勃勃建立大夏国与修建统万城的过程和大夏人最后的去向;介绍了发生在罗布泊楼兰国的故事,分析了李陵部下3000士卒的去向等等。这种叙事方式,体现出作家广泛搜集写作素材、广采各家之言、集思广益的为学态度,深度关切不同种族(族群)人民命运和未来走向以及关注各民族文化交流的志趣、情怀。这种历史与人文精神的大荟萃,奠定了高建群历史文化题材“大散文”的坚实基础。四 《相忘于江湖》:作家的情怀
《相忘于江湖》是高建群2017年出版的一本散文集,被称为是作家“自传式”的散文作品集。在这部散文集中,共收录了作家不同时期创作的散文39篇,答文友问一篇。最长的文章是《六道轮回图与成吉思汗秘葬之地》,总字数在一万两千字左右,最短的《空果壳》不到两百字,《卖驴人和草标》二百多字。第一辑“我把整个的自己慷慨地献给了文学”,有写自己身世经历的《一个童养媳把我生在土炕上》《白房子,一个冬天的童话》;有几部作品的自序文章,有几篇谈论写作感悟的文章。第二辑“相忘于江湖”,是一组怀念路遥、张贤亮、李若冰、陈忠实、吴宓等人的文章。第三辑“铁马冰河入梦来”,是几篇写西域人事的作品,没有归入第一辑可能是文中没有“我”。第四辑“大漠孤烟直”,包括在凤凰卫视《世纪大讲堂》的讲稿和几篇关于西域和匈奴等话题的学术色彩很强的长篇散文。第五辑“我的文字有我的血在流淌”,是一组自我表白和嘲讽社会现象的短文。在这个集子中,《一个童养媳把我生在土炕上》讲述父母和我的身世背景;《白房子,一个冬天的童话》《老兵没有死亡,只有凋零》是写作家军旅生涯经历以及与文学结缘经过的,这两篇对于认识高建群文学创作有很高价值。《阿拉泰的成吉思汗之鹰》《六道轮回图和成吉思汗的秘葬之地》和《多瑙河畔的最后一个匈奴》《西域文明与中国文化》等,是深度探讨历史文化主题的作品,属于高建群“大散文”的核心命题。除此之外,在这个集子中的几篇怀念文章应该是最引人注目的。其中怀念路遥的一篇是在电视连续剧《平凡的世界》热播的时候写的。在路遥去世的时候,作家已经写了《扶路遥上山》,这次又写了《一个人孤零零的在地球上行走——说不尽的路遥,谜一样的路遥》。文中披露了许多关于路遥生活与写作艰辛的内容,完全是作家亲历的,读起来催人泪下。而路遥的命运多舛和负重前行的努力,深深影响着高建群的写作。看到下面的文字,笔者似乎明白了高建群为啥对“匈奴”话题情有独钟而起不能释怀。(路遥)走起路来一个肩膀高,一个肩膀低,高的那个在前头戳着,低的那个在后面拖着。低面的肩膀上,常挎着个大包。他写完《人生》,大包里装着一大摞手稿,就这样一闪一闪向朋友走来。他的相貌是典型的匈奴人特征。一位意大利传教士,曾经到帐篷里为阿提拉大帝治病。他在书中说,阿提拉短个子,褐色的圆脸,鼻梁有些塌,眼睛很小,好像怕光一样地眯着,罗圈腿(因为骑马太多的缘故)……所有的批评家们在分析路遥的作品,分析路遥人格的优点和缺点时,都没有谈到陕北地域文化对他的决定性影响。陕北是一个多民族长期混居的地方。路遥后来虽然来到西安,在这里居住了十多年,但是一直没有能融入这个四方城中去。他对我说,他总是担心,担心晚上睡着以后被人抬着扔出城去。路遥有着苦难的童年,他的类似司汤达小说《红与黑》中于连·索黑尔式的性格,他的代表作《人生》《平凡的世界》中那种小人物不安于卑微和贫贱,渴望飞得更高的主题,都与苦难的童年有关。因为高建群曾和路遥有过长期非常密切的交往,甚至情同手足,因此,在写怀念路遥的文字时,高建群是饱含深情的。他对路遥的怀念既有基于了解和理解的悲悯,也有基于同道的惺惺相惜,更有对一位不甘向命运屈服的奋斗者的敬意。因此在这篇怀念文章的结尾,作家把他写在《最后一个匈奴》里的一段话,送给了路遥:在这个地球偏僻的一隅,生活着一群有些奇特的人们。他们固执,他们天真善良。他们心比天高命比纸薄。他们自命不凡以至目空天下。他们大约有些神经质。他们世世代代做着英雄梦想,并且用自身去创造传说。他们是斯巴达克斯和堂吉诃德性格的奇妙结合。他们把死亡叫做‘上山’,把出生叫做‘落草’,把生存过程本身叫做“受苦”。张贤亮大约是与高建群有着一样傲气的人,也是高建群佩服和敬重的作家,二人接触虽不是很多,但却有着很深的交情。张贤亮去世的时候,高建群写了《大漠落日自辉煌》的怀念文章。文中他这样写道:得到先生去世的消息是在昨天晚上。一群朋友们正在一起吃饭,突然有人说贤亮先生过世了,那一刻,我眼前一片黑暗。之后我在微信上发了七八条短文,以排遣我的心情。第一条:我最好的朋友和兄长贤亮先生去世了。我在第一时间献上深深的哀悼。世界在这一刻一片黑暗!如果必要,我准备起身去银川亲自吊唁!第二条:我的三位好友,先是路遥,再是昌耀,再是张贤亮,他们都先走了。第四条:网上有人问我对贤亮先生的评价,我回答,那一年,高行健先生刚刚获奖,一位美国访问学者请我谈感想。我说,这个瑞典火药商设的奖,也不是那么太神秘,这个奖,如果要颁给中国作家的话,第一个也许是写《习惯死亡》的张贤亮,第二个是写《心灵史》的张承志。第六条,张贤亮创作的最重要的意义在于,五四运动‘为人生’的文学主张,在隔断许多年后,新时期文学开始时,被重新拾起,张贤亮先生就是这股文学潮流的重要代表作家。高建群对张贤亮的怀念,除了深厚的友情,还有对他文学成就的高度认可。陈忠实曾经和高建群同为陕西省作协领导人,二人虽为同事关系,但是私交似乎并不深。陈忠实去世后,高建群写了题为《悼念陈忠实》的文章。尽管标题很平实,但心情一样悲恸:29日早上,接到忠实先生去世的噩耗,一瞬间,我很是震惊和痛苦,有一种中国文坛的天空塌了一个角的感觉。尽管我知道他得的是不能回头的病,对于他的走,我是有思想准备的,但我仍然陷入一种痛苦中,直至今天已经第三天了,仍恍恍惚惚不能自拔。这种心情,只有在路遥和张贤亮去世时我才有过的。那是一种怎样的心情呢,《山海经》说,共工头触不周山,天住折,倾西北,地陷东南。是的,就是这种地崩山裂壮士死的感觉。老先生只要活着,哪怕病病快快地活着,苟延残喘地活着,这里有这么个人在,我们仍将感到踏实,但是他走了,他的身后是巨大真空。对于陈忠实的文学成就,高建群的评价也是恰如其分的。在接到老陈去世的消息的那一刻,我的脑子闪电一般,把《白鹿原》和几部当代描写农村题材的小说做了对比,例如:浩然的《艳阳天》、高晓声的《陈焕生上城》,甚至还和被称为文学教父的前辈作家柳青的《创业史》相比,和被称为中国最朴素的小说家赵树理的《小二黑结婚》《李有才板话》相比,觉得与之相比,《白鹿原》对农村生活的描述,似乎更为深刻和准确一些。它不是对农村题材作品图解政策式的描写,也不是颂歌式的描写,更不是田园牧歌、民俗风情式的描写,而是将锐利的笔触深刻地锲入了一个时代,入到社会最底层,触到了这个时代的痛处痒处、我们民族的痛处痒处。怀念路遥、怀念李若冰和吴宓,悼念张贤亮、陈忠实和昌耀,高建群这类怀念文章,除了表达出对好友、同道、师长的人格尊重外,更多的表现为对他们文学才能、文学成就的认可和肯定,这是一种有良知的“大”文人应有的情怀,这种客观、公允的态度和情怀不是所有的写作家都会有的。因此,也算是高建群大散文的一“大”吧。在这个集子中,还有一类文章,就是第一辑和第六辑表明文学态度的文章。在《一个童养媳把我生在土炕上》的结尾,作家写道:“去年我为了写这本书,又把《诗经三百首》,把司马迁的《史记》,把基督教的《圣经》浏览了一遍,感觉到了一种崇高。这些伟大作品产生出来的气场令人变得崇高和纯粹。”这是对于从传统优秀文化中汲取营养的态度,对于如何写作与输出,作家向来也是怀着一种奉献、殉道的虔诚态度的。在小说《菩提树》序言《我在二百眼泉子里汲水》中,作者有这样一段话:我的小孙女出生了,她是多么地弱小呀!世界是一片丛林,她将要在丛林中穿行,开始自己漫长的一生。她将经历许多事,有些事会是难事,有些事甚至会是些难以跨越的塄坎。我是老江湖了,我经历过许多事,我遍体鳞伤,我老而不死是为贼。在我活着的时候,我会佑护她,但是,我不能陪地到老呀!这样我决定写一本书,一本类似遗嘱那样的书。当孩子在丛林中形单影只,茫然四顾时,当孩子生平中遇到难事,遇到翻不过去的塄坎时,她打开这本书,在里面寻找智慧,寻找自保和自救术。这本书会是一项工程,它大而无当,它试图告诉孩子说,在她出生之前,这个世界都发生过哪些重要的事情,出现过哪些值得记忆值得尊重值得香火奉之的人物,世界文明尤其是中华文明都产生过哪些古老智慧,等等。这本遗嘱小而言之,自然是为孩子写的,是为一个有着古老姓氏的家族的子嗣们写的,然而大而言之,是不是可以这样说它同时是为这个东方民族写的,是为这个正在行进中的国家写的。我们希望她好,因为这里是我们的家园,因为这里是我们的祖邦,地底下埋葬着我们的祖先,乡间道路上行走着我们的后人。高建群在面对写作时的这种使命感和神圣感,可以说始终充斥于他的写作过程当中,这种即秉承于“文以载道”传统理念又有明确当代意识的行为自觉是非常了不起的,他和那些“为艺术而艺术”或者纯粹为青史留名而艺术的行为,是有本质区别。在短文《一个艺术家要有担当》中,他把这种态度和产生这种态度的原因,表述得更明白、更透彻、更准确。我常常想,如果侵略者进攻我居住的这座城市,全城的人都跑了,那么还有一个人没有跑,那个人就是我。因为我是个小说家。我打开门,承担这一切。记得四十多年前,那时我是边界线上的一名士兵。当敌人的坦克成散兵线向边防线逼近时,我给我的碉堡里准备了22颗火箭弹。我是火箭筒射手,教科书上说,当一个火箭筒射手发射到第22颗火箭弹的时候,他的心脏就会因为这22次剧烈震动而破裂。但是我还是毫不犹豫地为自己准备了22颗。一个艺术家要有所担当。我们这个东方文明板块已经走了五千年的历史路程,经着风,经着雨,百年积弱。多少仁人志士为中华崛起而奔走呼号,慷慨赴义。今天这个历史时刻,也许就是我们这个民族复兴和振兴的重要时刻。每一个中国人都要责任承但属于他的使命。我想,艺术家在这个堪称伟大的时代,他的最重要的任务,就是用他的笔,像巴尔扎克、托尔斯泰那样记录他的时代,做时代的代言人,在他的身上体现人类的良知和良心。著名文艺评论家阎纲说:“高建群的创作具有古典精神和史诗风格,他是中国文坛罕见的一位具有崇高和理想主义色彩的写作者”。这话一点不过分。五 《我在北方收割思想》:俯拾皆散文
筹划于2020年,出版于2022年1月的《我在北方收割思想》(此前曾出版过同名文集),是高建群奉献给读着的最新礼物。这部集子也包括六章内容。第一章“简单是一种境界”,写自己日常生活中的习惯、常用的物事以及对自我的认识、对生死的感悟;第二章“像白天鹅般歌唱生活”,写自己的一些生活态度和个人爱好等;第三章“读书是桩幸福的事”,写自己读书的收获以及对读书现象的看法等;第四章“上帝或许是女性”,写生活工作中接触到的一些女性;第五章“漂泊是生命的常态”,是给生活中一些朋友的传记;读这个集子最大的感受就是:散文原来可以这么写,啥话题都能入散文。首先,和《胡马北风大漠传》这种“小说化”叙事的“大散文”相比,和《西地平线》和《相忘于江湖》中动辄上万字的“学术”色彩较浓厚的文章相比,这个集子中的作品就篇幅而言似乎又回归到了《新千字散文》的阶段,似乎有一种返璞归真的感觉,阅读起来十分轻松。其次,这个集子写作取材十分广泛,写法也很灵活。这种“小”“短”“活”的写法,有点儿“小品文”的感觉,但又不像梁实秋、周作人等人写小品文追求闲适、情趣、文雅的“士大夫”气质,一切都是朴朴实实的,真真切切的,没有矫揉造作和拿腔作调——当然,偶尔有意无意流露一点“小炫耀”是有的。在这部集子中,笔者认为最有价值的是第三章“读书是桩幸福的事”。在这一章里,作家用了六篇文章来谈自己读书的态度、读书的感受、读书对自己的影响以及对东西方文学名著的评价等,这些内容如果没有大量的阅读体验是写不出来的;或者即使阅读了,没有一定的领悟力和价值判断能力,也是写不出来的;又或者,阅读了,也有自己的一套看法,但是记忆力不强,写作时也无法做到剥茧抽丝,头头是道,信手拈来,浑然一体。对于这些篇幅的内容,笔者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而且觉得很有必要把作家的那些富有真知灼见的论述原汁原味的呈现给年轻读着。先看看作家对世界文学宝库里(包括中国当代),他认为值得一读的作家作品的简单梳理:我喜欢普希金这个浪子。普希金的每一句寻常的诗句都能让我血液像火苗一样燃烧。如果这位稀世天才不是把时间过多地用到与美人调情上,他的成就会更巨大。……高尔基称普希金是俄罗斯文学“一切开端的开端”。普希金直接的学生是《死魂灵》的果戈理和《当代英雄》的莱蒙托夫,间接的学生是小说三巨匠(屠格涅夫、陀斯托耶夫斯基、托尔斯泰)。作为过渡人物,契诃夫也是一个应该注意的短篇大师。苏俄文学中,我喜欢低吟着“金黄的落叶堆满我心间,我已经不再是青春少年”的叶赛宁和被称之为资产阶级贵妇兼荡妇的阿赫玛托娃。自然,《静静的顿河》的作者肖洛霍夫的书,或可一读。美国文学从一个叫华盛顿•欧文的名气不大的作家开始。欧文的游记《阿尔罕伯拉》,描写对象是西班牙的苍凉高原,写得棒极了。他的一篇类似中国的《秋翁遇仙记》式的短篇,描写一个人到山里睡了一觉,回到村里,世界已经面目全非了。据说这小说开美国文学之先河。不过奠定美国小说牢固根基的是霍桑的《红字》。自后,美国的小说艺术就像美国的国力一样,呈现出王者之相。美国有许多不拘一格的好小说家,要列举他们的名字会是长长的一大串。而美国的现代戏剧则从一个叫尤金•奥尼尔的人开始,他的《榆树下的欲望》是真正的经典。……法国有许多好作家,雨果的沉雄,巴尔扎克的包罗万象,卢梭的歇斯底里,大仲马的粗放耕作和小仲马的婉约抒情,都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里好像是一个出小说家的地方。不过法国人生性轻佻,缺少深刻和哲思。当然我这样说也许失之于偏颇,这个伟大的国家出过卢梭,出过罗曼•罗兰,出过萨特和加缪。思想即力量,他们的思想的太阳越过世纪,至今还照耀在我们头顶上。不过你千万不要小觑了德国人。日耳曼民族是一片出思想家的土壤,马克思、弗洛伊德、尼采,这些人简直就是一个时代,就是人类的精神教父。日本出过两个好作家,都是古典的,一个是夏目漱石,一个是芥川龙之介。我常常感到鲁迅先生小说中那种沉郁之气,就来源于芥川。当代这几个获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我都不喜欢。我的参照是拜伦,和拜伦的磅礴大气相比,川端康成的病态美简直就是小儿科了。不过这几年热起一个叫村上春树的,他的《我们年代的传说》《国境之南太阳之西》,无聊之际不妨读一读,虽然给你带不来大的震动,但也不至于虚度时间。拉美那一块地面,正像出过留两撮小胡子、行动怪异的守门员依吉塔,出过另一个守门员,跳跳蹦蹦的花蝴蝶坎波斯一样,那里的文坛,也不时地从丛林里走出个把莫测高深的怪人,例如略萨,例如赫尔博斯,例如马尔克斯。中国新时期二十年,出过一些好的作品,例如张贤亮的《习惯死亡》,例如王小波的《天长地久》,等等。不过新时期最好的一本书,是张承志的《心灵史》,这位作家是如此真诚地走进了人类一个群体的心灵空间。记得不久前,一位美国访问学者和我对话,她说,高行健先生的《灵山》获诺贝尔文学奖,肯定会受到中国主流文学的冷遇的,这是他们早已料到的事情,但是,令他们迷惑不解的是,中国的非主流文学,甚至于官方对此事表现出了更大的冷漠。她问我这是什么原因,我说,你看看张承志的《心灵史》,你就自己有答案了。《心灵史》是纯粹的东方和中国的,较之《心灵史》,《灵山》对东方和中国的理解,只是得其皮毛而已……(《有书真富贵》)这段引文可能有点长,但是不读原文真的很难了解和理解高建群对读书的看法。而读过这段并不算长的文字,我相信每一个喜欢读书的人,心中一定有了一个清晰的选择图书的“路线图”,简洁明了,定位准确。再往下看:有一本好书叫《印象派的绘画技法》。我在《最后一个句奴》的创作过程中,这本书始终不离左右。莫奈教给我和谐,雷诺阿教给我绚丽,德加教给我敏锐。我不知道书中为什么没有收凡•高,那个因为激情而燃烧得快要发干的人;还有高更,这个艺术的伟大殉道者。不过这已经是一本好书了,文学界现在才开始领悟的许多艺术奥秘,其实他们早已用实践完成了。我还喜欢拜伦:‘爱我者,我报以叹息,恨我者,我报以微笑,无论头顶上是怎样的天空,我随时准备迎接任何风暴!’这就是拜伦!我十分喜欢他的《唐璜》,我永远不能理解,这位歌者那种压路机式的处理素材的本领,他挥舞着魔杖一路歌吟一路行走,所有的路途物经魔杖一点,顿时化腐朽为神奇,或者说点石成金。中国的现当代作家中,我独尊鲁迅。中国作家中,至今我还没有见过第二人,能给一个方块汉字那么多的力量,确定是仓啷作响,掷地有声。读先生的文章,我能嗅出满纸烟味,能想象出先生面色严峻、双目如炬的写作神情。(《约翰•克利断朵夫》)我读完了,像做了一场梦一样。人的心灵原来可以丰富到如此的程度呀!在脱离了兽性之后,人的心灵可以变得如此崇高,如此美好,如此深刻,可以如此有尊严地活着呀!……带给我重要影响的另一本书,是大诗人拜伦的《唐璜》。这个叛逆的浪子拜伦,他要离开英国了,于是挥舞着黑手杖,指着雾伦歌说:“要么是我不够好,不配住在这个国家;要么是这个国家不够好,不配我来居住!”说完,登上一辆豪华马车,右臂挽一个白人美女,左臂挽一个黑人美女,开始在欧洲大陆游荡。这个《唐璜》就是游荡的产物。他一路走,一路写诗,一路将这些诗寄给出版商,换行程的路费。我写《最后一个匈奴》时,案头放着两本参考书,一本即《唐璜》,一本则是《印象派的绘画技法》。《唐璜》教给我大气度,教给我如何用一支激情的秃笔,在历史的空间里左盘右突。莫奈、德加、雷诺阿、高更、凡•高这些印象派大师,则教给我如何把握总体和谐。最近这些年,给我影响颇大的两本书是《人类与地球母亲》和《历史研究》。这两本书是一个叫汤因比的英国学者写的。这人,在英国的地位,相当于咱们的中科院院长那样的角色吧。他的这两本书,像一个学者写出的历史小说。他从两河流域的文明开始写起,写了埃及文明、叙利亚文明、古希腊文明、中华文明、古印度文明、古罗马文明、日本文明等,写这些文明板块的发生、发展、强盛、盛极而衰的过程。这两本书给了你一个居高临下认识世界的角度,它像一个大包被,把这个世界一包裹之。告诉你文明板块是怎么回事,并且试图探讨人类未来的走向。汤因比基本上是公允的,他对中华文明给予了最高的礼赞。他还说,假如让我重新出生一次,我愿意出生在中国的新疆,那是世界三大游牧民族中两个民族消失的地方,是世界的人种博物馆,那是一块多么迷人的地方呀!我喜欢汤因比,是和我的阅历有关(我在新疆待过),和我的气质有关(我基本上是一个浪漫主义者),和我的关于中华文明是由农耕文化和游牧文化两部分组成的思考有关,和我写作《胡马北风大漠传》《成吉思汗的上帝之鞭》《走失在历史迷宫中的背影》等书和文章有关。(《影响我人生的书》)文字不多,但内涵却很丰富。这些观点和看法,也许只是作者的一家之言,但是对于许多年轻读着来说,这种先入为主的“标签”可能会是一种很有价值的参考,就好像茫茫大漠里看到了路标。在这里,笔者觉得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作家高建群愿意与读者分享读书收获的这份真诚,以及毫无保留的表达自己对国内外名著看法的直率——至于高建群的这些看法是否准确或正确,虽然有见仁见智的差别,但是这些观点的深刻性却是不容置疑的,这应该体现出高建群的一种气质、情怀和追求。
编辑:牛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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