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血淋淋的故事。这个故事在我心中埋藏了二十年。之所以能将它呼唤而出,正如你所知是一个电话引起的,不过我想,电话之外,它大约与我最近的心境有关。就要回到我故乡的那座城市去了,除了发发“望长安于日下,指吴会于云间”的豪语之外,我的内心,其实充满了一种愁苦。
我不喜欢这座城市。这座城市华丽的现代文明外衣里,包藏着太多的虚伪、庸俗和丑陋。
“谁能告诉我,在这个小小的地球上,哪里才是心灵的寓所,哪里才是人类温柔的故乡?当我们作为一名游子而浪迹天涯的时候,我们给心灵的一角,安放下故乡的牌位。我们疲惫时躲在里面休息,我们委屈时躲在里面哭泣,那里收留下我们委屈的泪水和疲惫的叹息。但是,亲爱的朋友,请你告诉我,当我们居住在故乡的时候,为什么我仍感到自己并不属于它,我感到陌生的茫然,我感到自己仅仅是在客居!”
——这是我二十年前,作为一名前中国边防军士兵, 踏上我故乡之城时的感觉。这段话后来写到我的中篇《伊犁马》里了。而此刻,这种感觉又重新笼罩了我。
我在无数人的心灵中摸索,摸索到的只是一颗颗冷酷的心。人类是怎么了?这一切都是怎么发生的?我不知道! 这篇《大杀戮》和我在《小说家》上发表的《大顺店》,以及可能要在《青年文学》上发表的《大摆队》,有某种相似之处。有一天我高兴了,可能要用一个《人性的证明》之类的总标题,将它们出成个单行本,给人类一个小小的难堪。
——作者独白
大杀戮(上)
这是二十年前的一桩事了。
最近一位女强人给我打电话说,世界变坏了,坏的程度令人吃惊。说这话时,她有些哽咽。她说,如果真有战争发生,那么,这些丑陋的男人们,一定会自己躲起来,然后打发一个“羊脂球”式的女人,去堵敌人的枪眼。
我很同意她的话。对于她的话,我一向认为句句都是真理,包括这句。
我对她说,世界变坏了,这很对,不过,世界是在我们出生以前很久就变坏了的。因此,我们不必惊诧,也不必去为这个变坏去承担什么责任和痛苦。人类直起身子走路,从而腾出两只手,腾出这手来,基本上就是为了干坏事。
我还说,错开目光,让我们看一看自然界。看看那高贵而漂亮的马,桀骜不驯的鹰,善良的兔子,笨拙的牛,甚至那些凶猛的野猪,我们就会感到,人类较之于它们,要卑劣得多,可笑得多。
说起野猪来,二十年前的那个故事,突然闪电般地闪现出来。 我是在用这个《大杀戮》故事,试图论证什么吗?我不知道!
也许读者在读了这个荒唐故事以后,会得出相反的结论,这也难说。不过我却要开讲了,事情一旦开了头,要想打住,那不是我的作风。
请设想有一块荒凉的戈壁滩;请设想戈壁滩中间有一座孤零零的白房子;请设想白房子的旁边,有一条汹涌的大河,大河两岸是遮天蔽日的原始森林;请设想白房子里有一群面色忧郁的士兵。这些士兵中,有一个断了一颗门牙的,那是我。
我们那时候的处境,真是充满了悲怆之色。诗人们爱说“雄性的土地”“雄性的北方”这类话,以显示他们的阳刚之美。我嘲笑这句话。我认为,说这话的人,没有阅历,他并不知道一群清一色的男人处在一起,那处境会是多么凄凉。是的,非但没有“阳刚之美”,而且肯定会有一半的男人发生阳痿。
那两个白色动物出现的情景,至今还令我诧异。
它们长长地躺在林间空地里,有两米长。长长的嘴巴搁在空地上,两颗獠牙镶进土里。它们的白色的肚皮上,有两排奶头,像京剧武生黑衣服上的两排布纽扣。
指导员认为这是家猪,也许是许多年前边防站的猪倌放猪时走失了的家猪。副连长则认为这是野猪,两只在原始森林里活腻了, 渴望走出森林,与人类亲近的野猪。但是它们到底是什么,我至今还说不清楚。我想准确的说法应当叫它们“白色动物”。记得我看过一篇日本小说,那小说的名字就叫《空中的怪物阿归》,是记述一个天外来客的故事。
我们唯一能给它们下一个准确定义的是:它们是雌性,是闯入这块雄性土地的雌性1 有那两排布纽扣作证。
密密匝匝,高耸入云的原始森林中,有时会出现一块篮球场大小的空地。一种解释是,这块地面遭受过雷击,树木都被击死,又腐朽成泥了;一种解释是,这里原来是沼泽地;还有第三种解释, 认为是树木在成长之初,被野猪拱掉了,后来别处的林木长得很高,遮住了这块地面,这里只好成为草地。
空地里冬天覆盖着雪,春天长着野花,夏天是绿茸茸的嫩草, 秋天,这些草经霜以后,便变成了洁白的白色。
正是秋天,正是在这白色草地上,两个白色动物静静地躺在那里。中亚细亚秋天的太阳很柔和,阳光像一个蛋黄,洒在这块地面上,风经过林木层层的筛选,到了这里,也很柔和清新。
一定是这两个白色动物在召唤,这几天,全站都有些惶惶不安。
最惶惶不安地要数副连长。他胡子刮得干于净净的,腰里系一条闪闪发光的武装带。手背在后边,在菜窖上边踱来踱去,走着方步。
秋风起了,一日凉于一日的秋风。还有秋虫的鸣唧,这些东西都令人能生出乡愁。
但是,乡愁之外,令副连长心绪不宁的,主要还是侵入这块雄性土地的那种气味。
这气味有些臊,有些臭,又有些香,有些甜蜜。它轻轻地飘散在这白房子的上空,迟迟不退。那情景,就像我们看到的电视里的那些角色,透过窗户纸,用一根竹管,向房间里吹“熏香”的情景一样。
副连长站在菜窖上,一会儿察看风向,一会儿用鼻子去嗅,最后,他断定那气味来自那片原始森林。
全站集合,平端起枪走入林中,成散兵线前进。
越往前走气味越浓烈。这样,大家也就知道了目标在哪里。最后,大家围成一个圆圈,包围了这片空地。
再往前走,所有的人站成了一个圆,乌黑的枪口对着地上躺着的这两个白色动物。
在用子弹打死它,还是用刺刀捅死它,或者不理睬它这三种选择上,大家有些意见不统一。在争论中,熟睡的白色动物中的一个,放了个很大很响的屁,屁的臊臭味曾使争论暂时的中断。
放罢屁后,两只白色动物都醒了。
它们睁开眼睛,身子一歪,打个滚儿,站了起来。四周是黑压压的枪口和黄蜡蜡的人群,它们看了一眼,并不惊诧。
它们开始走了,不是向森林深处,而是向士兵们来的那个方向,也就是说,是向白房子走去。
它们的行动使士兵们刚才的争论变得没有意义了。士兵们仍然平端着枪,跟在白色动物后边,但是已经不像刚才那么充满敌意。大家平端着枪的目的,更主要地是为了防身,防止那白色动物突然反转身子,咬你一口。
指导员和副连长关于“家猪”“野猪”的争论,就是在这时候进行的。
我倾向于“野猪”这个结论。这是我最初的想法。这想法大约过一阵就会改变,不过从这两个白色动物的特点来讲,从我渴望奇遇的心情来讲,我也不排除它们是某种白色怪物,只是它们在选择包装时参考了猪的形态而已。
两只母野猪在前面气昂昂地走着,高视阔步,像一对女王,后面跟着它们的士兵,亦步亦趋,像御林军。这比喻好恰当。
它们进了院子,不是从我们上下哨走的那个矮墙的缺口进去的,尽管这里近些,而是顺着围墙绕了半圈,从那个可以走汽车的大门里进来的。
进了院子,它们在院子里转了一圈,像巡视似的。这一转不要紧,立即有一种臭烘烘、暖洋洋的气味从人的每个毛孔里往进钻。
接着,他们在篮球场上打了个滚儿。球场上扔着一个篮球,二位用鼻子嗅了嗅这篮球,用蹄子踢了踢它,后来又张开嘴巴,亮出獠牙,“嘭”的一声巴篮球咬破了。
瘪了的篮球使它们失去了兴趣。最后,它们一前一后,离开水泥球场,朝白房子的一扇门走去。
为了御寒,新疆的门都是两层门。双层门都从里边关紧了,但是,两个白色动物旁若无人地走了进去,它们的长嘴只轻轻一歪, 一层门就粉碎了,又一歪,另一层门就撞掉了半扇。
屋里的人都“哗”地一声,跑了出来,这里面有断了一颗门牙的我。
这是一九七五年秋天的事。我讲故事总是喜欢把时间说得清楚一点。一九七五年对我是个重要的年头,有三件我自认为是大事的事情都发生在这个秋天。一件正是我们上边尚在讲述,就要进入高潮的故事;另一件,则是我的第一篇作品发表了。
第三件,则是我在一个秋夜里站哨时看见了飞碟。它像一个桔黄色的篮球,从远处飞来,在我头顶上绕了一个半圆,又向阿尔泰山深处飞去。
这三件事,飞碟在前,白色动物次之,发表作品在后。三者之间有没有什么联系,我不知道。我不知道的东西决不去说。我是一个严肃的人,面貌和心灵同样严肃。只是缺了门牙的那个地方,老像在笑,它破坏了我的统一。
说起飞碟,附带说一句,远在异国他乡的朋友丹华,不知从一本什么书上,读到我见过飞碟的报道,出于好奇,她写来信,要我谈谈这事。我当然是详详尽尽地为她谈了,在信的末尾,我还说, 在讲述这些遥远的故事的时候,我感到自己幸福极了,满足极了。我像一个鏖战归来的老兵,向一群正处在幻想年龄的中学生讲自己的冒险经历。
闲言就此打住。
两个白色的庞然大物进了房间,先“哗哗哗”地尿了一泡,尿得水泥地板上湿漉漉的,继而,又身子一仰,长长地睡在尿水里。 叫它们庞然大物,不算过分。在野外的时候,他们还不显得太大,但是在房间里,它们就显得大极了,白花花地铺满了大半个地板。
全站的人都站在外边围观。
我们是隔着破了的门,隔着玻璃窗子看见里边的情景的。那刺鼻的尿臊味还令我们打了许多的喷嚏。我们腰间的那东西,也因为这气味而变得有些发痒,幸亏军裤的开裆很大,才没有妨碍军容风纪。
调侃一句,现今的那些名目繁多的壮阳药物,远不及这气味之万一。我常笨想,当时谁若有心,将这气味用小瓶子装了,放在现在来出售,肯定会牟取暴利。但是当时没有一个人想到这一点,想到往后的年代会是一个阳痿的年代。
白色动物大约把白房子当成了它们的窝或圈,它们躺在里边, 愉快地打着哼哼,赖着不走。
这件事严重地破坏了正常的秩序。
说“窝”的是副连长。他坚持认为这是野猪。他头脑简单,说派两个冲锋枪手进去,一阵乱枪,就把这两个畜牲解决了。他还认为野猪是一种可怕的野兽。他这话是有根据的。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件事,士兵骑马巡逻的时候,从一片芦苇丛里穿过,结果,芦苇丛里困着一只被牧人夹断一条腿的野猪。野猪听到响动,靠三条腿站起来,然后一个猛扑,冲向骑马的士兵。野猪的嘴,加上脑袋,再加上坚硬的脖子,撞在了马的前腿上,士兵的一条腿被撞断了,马的前腿也严重受伤。马倒了下来。
这故事我们都听说过。我们还见过那匹受伤的马。它已经不可能治愈了,于是就在芦苇丛里,呆了一个春天,到后来便倒毙在戈壁滩上。它死的情形很惨,肉被老鹰和乌鸦吃光了,草原上只剩下黑乎乎的一堆骨头,还有一个类似马头琴那样的马头。骨头之所以发黑,是因为骨头上爬满了蚂蚁。等我们又一次经过的时候,骨头已经干枯,变得雪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