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北走出个高建群
文/张敏
陕北一方地面,沟壑纵横若蛛网横空,在中华国土上坐北朝南,活脱脱一张千年沧桑的大脸,摆平在蓝天白云之下。又因葬着华夏氏族的老祖宗,常令国人须仰视才见。这块地面上的人群,常和成吉斯汗的后裔们联姻,骨血里深藏着蒙古民族的基因,因此便淳朴,因此便剽悍。千余年来,不太尊孔圣人的礼教,“该出手时就出手”,硬让历代的大儒们仰天长叹:圣人布道,此处偏遗漏。三百多年前走出个李闯王,一脚踢翻了朱明王朝的座椅,让历史在这里掉下来个惊叹号。半个世纪前的湖南伢子毛泽东,奔波几万里,在这里运筹惟握,终于将中华民族推上了历史的快车道。
这块地面出大政治家也出大文学家。四九年大军南下,就有一支文学大军举旗在全国安营下寨,几多精英人物,迅速支撑起新中国的文学事业。留在陕西的胡采、柳青、王汶石、杜鹏程、李若冰……哪个不是文坛上响当当的人物?八十年代中期,陕北走出来个王路遥,可惜英年早逝,让人搓手惋惜,潜然泪下。路遥走后,高建群立马补缺,一部大书《最后一个匈奴》,红遍大江南北,让人们又一次不敢小瞧了这片土地。如今的高建群,在陕西地面上和贾平凹、陈忠实三分天下,鼎足而立。
高建群其实不是陕北土著,他是临潼人。小时候上学,来来回回,都从那如今声名显赫的兵马俑的泥头上踩来踩去。深厚的文学内功,是不是就是从这时“采”而得之?只因他父亲早年追随革命,后来官拜延安市副市长,他才和母亲举家移到陕北。少小离开关中地面,吃陕北的水,喝陕北的风,他自称是陕北的匈奴,别人也都把他当陕北人待了。
好一个陕北人高建群,虎背熊腰,不拘小节行动木讷。常让人想象他是一只卧在草丛里的大虫,眯细着眼睛,偷看文坛上的风风雨雨。
我和高建群的交往,启始于七十年代末,那时候,他刚从新疆阿尔泰边防站退伍回来,先看了他一篇《很远的一堆篝火》,文字中蘸着一股朔风扫绿叶的悲凉之气,心下便服了,后来又读到他的成名作《遥远的白房子》,便私下对贾平凹说,你在西安渐成霸主,切莫小瞧了陕南的杜光辉和陕北的高建群,此二人南北呼应,已成大秦文坛上的两只翅膀。写《车帮》的杜光辉下了海南,在天涯海角另辟一方天地。高建群却因李若冰先生看中,欲意调他到西安主持《新大陆》杂志。
我是一个工人出身的业余作者,生性散淡,且又才华平平。但我却仰仗一切在本行当里才华出众的人物。早些年,贾平凹一篇《春女》征服了我。那时候,连他自己也弄不清将来能不能混个作家当当的时候,我恭他一支点水出龙的笔,一张憨厚可爱的脸,不但邀他,也邀他的妻女从丹凤县移居西安,就在我家西隔壁租房住了下来。在这个被他称作“静虚村”的小巷子里,他每日放飞文章,终于名扬天下。九五年夏天,一听说高建群可能要进省城,我便于出差途中绕道专程到延安寻他。
那时候,他父亲早已辞世,少了父亲的佑护,举家南下,挟妻携子仍是一件不易之事。高建群事后对我说,定下来调西安的事之后,有一大难题就横在面前了,千里之外的西安虽然朋友众多,可到了这一时,十根指头扳倒又竖起,竖起又扳倒,谁是可以投靠之人?省文联没有房子,也就是说,到西安先要解决立身之地。四十多岁的人了,又带着一个家,零七八碎的一卡车细软,往哪处安顿?当他扳倒最后一根指头的时候,他想到了我。不想我竟推门而入,怎的这般巧合?这般天意使然?
我一直弄不清我是哪儿人。面对各式各样几十年里所填的表格,在籍贯那一栏中,我常常犯瓷。我的出生地在临潼北边的黄土塬上,和高建群一个县。可听父亲说,他是我爷爷用独轮车从山东推过来的。查一查词典,那上边说得也很含糊:自身出生或家庭久居的地方。家庭二字若理解成家族,那我们这一族,肯定在山东要长,在陕西要短。我的籍贯究竟应该算哪里?
去年春节,山东来了一杆人马,是到陕西修定家谱的。那家谱里居然也有我的名字。我的名字后面有个括号,里面填了个举人,又注明是个作家。一时我笑得泪水直淌。再往上查,爷爷是个秀才,爷爷的爷爷居然也是个举人,并娶了刘罗锅(刘墉)的女儿,和一部走红了的电视剧成了亲戚,真是荣兴。这便是本家族最为荣耀的一笔了。本世纪初,陕西地面上,清政府放了一个山东人来当县令。县令来到如今三原富平一带,只见沃野千里,蓬蒿遮天,道一声可惜,便捎信让家乡人来此拓荒。从山东到陕西,漫漫千里路上,一辆辆独轮车吱纽纽乱响,一队队妇道人家扯儿携女紧随其后,沿着黄河故道,死了的就地埋葬,活着的直奔向前。最后在那个被称作泾渭分明的地方安营扎寨。如今,沿石川河向东,一溜儿排开上百个村庄,统统被陕西人称之为山东庄。山东庄里顽固的保留着山东人的习俗,逢年过节,便在太阳下边亮出家谱,祭一祭那次远征,忆一忆那次悲壮的移民史。
山东的一杆人马,嘱我今后再填藉贯时,要填山东省昌邑县,说那个高阳街才是我的真正的籍贯。山东人好哇!中华精髓被一条黄河裹泥夹沙,一伙儿流到山东去了。山东人便膀大腰圆,山东人便行侠仗义。隋朝末年有秦叔宝,单雄信;宋朝年间又有宋公明,武二郎。今日再添一个张某人,怕也不会给山东人丢脸。只是对举人这个职称,心下有些不服。举人者,古代稍有名气的业余作者也。有二三篇诗文能从北国通达江南,便是举人的标准了。想我张某人,已有七百万字行世,海外也有些踪迹,岂可以一个举人的头衔就可打发?再说,张家这一族,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我总不能落在老爷爷的后边。状元不行,那是贾平凹陈忠实他们的,状元之下有个榜眼,我也不行,那定是高建群的,要个探花吧。这名字别有一番情趣。于是便提笔在那作家的括号后边,把举人改成了探花。一时心中大喜,用银钱重谢了山东老乡。山东老乡说,从现在开始,您就是咱山东的探花了。我道一声可惜,连说迟了迟了。一个生在陕西长在陕西的人,吃了陕西那么多麦子,喝了关中那么多水,就让他老老实实当一回陕西人去死吧!四五十年来填过不计其数的表格,改起来岂是容易之事?再填时,就只能填那张死亡通知单了。可那又有什么用?
高建群想到了我,盖因我在西安北郊安家已有半个世纪,娶了本地姑娘,生儿有女,结成了牢不可破的家族网,又有四百平米的一座文牢可供弟兄们沙龙。一出古城安远门,哨子一吹,有一万个书法家,一千个画家,还最少有一百个作家。于是便聚在文牢里侃艺术,练书画,喝酒打牌,如今再添一个高建群,岂不更加美哉?!
我上了高建群的楼,推开高建群的门,只见高建群两眼迷茫,半天缓不过神来,道一声:这是幻觉吗,怎的刚想你,你就推门进来了?莫非是鬼魂从天而降?
也许是天意,也许冥冥之中早有先哲的安排,反正是巧到一处了。说一声跟老哥走,他就来到了“静虚村”。
高建群的作派和当年的贾平凹极为相似,都不在格子里写字,又都有一手好书法,都有一张不显山露水的脸,都有一肚子锦绣文章,都嗜食辣子,又都小我十岁。不同之处也有,高建群挥金如土,不似贾平凹啬皮,高建群不拘小节,放屁不避人,想放就放,不论场合;贾平凹则温文尔雅,处处注意保护自己的形象。
高建群来到我家地面,搭手四下一望,心中大喜,这是一块风水宝地呀!二千二百年前,这块地方是地球人类的中心。如今推开他五楼向南的窗子,一箭之地便是大明宫,那是唐朝的国务院。他和我住的地方是国务院的西花园,吴道子在这里泼墨作画,李太白在这里醉卧花丛。于是,在他到西安之后写的文章后面,常有×年×月于力士脱靴贵妃研墨处的字样。
高建群曾有五年的军旅生涯,他在一篇文章中写到──
我骑着我的黑走马,逡巡北方。我的马蹄铁在沙砾上溅起阵阵火星。我的黝黑、削瘦的脸颊上挂满忧郁之色,眉宇间紧锁着一团永恒不变的愁苦。在中国最北方的那根界桩前,我勒住马,向苍茫的远方望去。远方是欧罗巴大陆,回眸脚下和身后,是栗色的亚细亚。我在那一刻感受到一切都是瞬间,包括我刚才那一望,已经成为历史凝固。是的,要不了多久,我们都将消失,这场宴席将接待下一批饕食者。
那已经是整整20年前的一幕了。现当我得知,我逡巡北方的那一块地域,正是匈奴部落迁徙所经的地方。他们于公元二世纪启程,自陕北高原与鄂尔多斯高原的接壤地带,途经中亚细亚、黑海、里海,于五世纪时,匈奴的一支,成为欧罗巴大陆上一个叫“匈牙利”的国家。
在我逡巡北方的地方,一条干涸了的河流的旁边,有一座公墓。圆木堆成的塔,一座挨一座,占了半个戈壁。木头已经发黑、发干,只是在炎阳的灸烤下,它还十分坚硬。我请教过不止一个的哈萨克学者,问这坟墓是谁的。他们说,还不是哈萨克的,它显然属于在他们之前来过这里的,一个匆匆而过的民族。那么,今天我想,它会不会是匈奴民族的呢?
陕北的地域文化中,隐藏着许多大奥秘。毕加索式的民间画和令美国研究者惊叹的,绝不同于温良、敦厚、媚俗的那个安塞腰鼓;以赤裸裸的语言和热烈的激情唱出来的陕北民歌;响遏行云的锁呐;450万唐吉诃德式、斯巴达克式的男人和女人;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中国境内的所有红色根据地都损失殆净,而陕北依然立于天地间。毛泽东一行在这块黄金高原上使事业达到大盛。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陕北高原最大的一次民族交融,也就是说构成陕北地域文化最重要的一次事件,是在汉、即公元二世纪。南、北匈奴分裂,北匈奴开始了那一次长途迁徙,南匈奴则永远地滞留在高原上了。史载,汉武帝勒兵十八万,至北方大漠,恫喝三声,天下无人敢应,刘彻遂感到没有对手的悲哀,勒兵乃还。我想那时,南匈奴已经臣服,北匈奴也大约已经迁徙到了我逡巡北方的那个地方了。
高建群对历史作了如此深厚的思考,不是说,小说被认为是一个民族的秘史吗?不用小说用什么?于是,一部大书的构想也就在那个时候受了孕。
退伍到延安之后,他就开始写他的这部大书了。《最后一个匈奴》的创作从1991年6月4日开始,到1992年6月13日画完最后一个句号,也就是说,用了一年零十天。那些日子,他像一个拼命旋转的陀螺,一架失控的航天器,一个精神病患者那样地拼命写作。现实的世界和臆想的世界已经分辨不清了,他无意识地睡觉,无意识地吃饭,无意识地在街上行走,除这些以外,剩下的时间,就是趴在桌上写作了。
他每天早上大约八点或八点半起来,穿上衣服,从床上滑到桌子跟前,开始写作。这时他的大脑是一片空白,有点疼,有点麻木,他点燃上一支烟。烟雾腾腾中,人物出来了,是真实的人物还是臆想的人物呢?他不知道。他只知道匆匆地抓住笔,书中的人物开始行动了。大约到十一点时,可以写两千字。这时他停下来,洗脸刷牙,然后到楼下去提一次开水。
中午吃完饭后,他一定要睡一觉,让大脑休息一下。两点半或三点,爬起来再写。到六点时,写两千字,这时再停下来,到院子里去转一转,回来吃饭。
他晚上把看《新闻联播》当作休息。看完新闻后,他一个人又回到自己房间写作。任务仍然是两千字,但有时会收不住笔,一直写下去,直到凌晨一两点钟。
他写得最多时一天写过一万六千字,写得最少时一字未写。平均下来是每天五千字。
人物和事件填满了他的脑子,人物在经受精神受难时他也和他们一起受难,恍惚和痴呆。
在写作的过程中,他掉了三颗牙齿。牙齿总是要掉的,今天不掉,明天也会掉的。但是,牙掉得是不是快了点,早了点。他将掉了的牙齿放在掌心,听着楼下的男欢女乐,他在那一刻突然掉了泪来。关于牙齿问题,他请教过几个中医,一种解释说,写作时大脑高度紧张,血涌到头上,血热,热掉了牙齿,一种解释说,这是他抽烟过多的缘故。
以每天三盒烟计,一年多一点的时间中,他抽掉了一百多条烟。这真是一个可怕的数字。他现在还不明白,这一百多条烟都到哪里去了,如烟消,如雾散,或者是牢固地留在他的肺里和胃里了?他的父亲于年前死于肺气肿,将来他加着黑框的讣告,同我来主持时,大约也会是以这件事来搪塞世界的。
在写作的后期,他的身体极度地虚弱,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懒于和人说话,走路时经常扶着墙壁,曾想到拄一根拐杖。他常常担心,怕自己睡过去以后,就再也不会醒来了,而作品还搁在半截:那他即便是进入三尺黄土之下,也不会甘心和安宁的。
就在他写到30万字的时候,他的手稿突然丢失了。他在《书稿丢失记》中,写下了几节不堪回首的文字:
1991年8月20日,我突然接到中国作家协会电话,通知我第二天赶赴西安,参加11991年度的庄重文文学奖颁奖大会。
这时,我正在延安的家中,闭门不出,每天以五千字的速度写作长篇《最后一个匈奴》。这时候已写到30万字。当时我计划写三卷,每卷15万字,也就是说,已经写完两卷了,我决定去领奖。
20日晚上,年轻的评论家、延安教育学院的张宝泉先生来我家。我决定将手稿交给他,让他看一看。这个举动出于以下几个考虑。一、我不准备继续写下去了,我想请他看一看,提点意见,回来后,我即着手誉抄,抄到最后,再凭一股惯性,将结束部分写完。二、书中的那些人物和事件,在我头脑中张牙舞爪,搅得我寝食不安、处于神经质状态,我想将它们暂时赶走,让这些幽灵去纠缠别人。起码让我安宁几天,缓冲一下吧。这也许是当时最重要的动机吧。三、我想逞能,尽快让这个世界知道我干了一件多么伟大的事情。
当宝泉将手稿包好,装进他的黑皮包里,跨出家门时,我在这一刻突然产生了悔意。于是我千叮咛万嘱咐,要他一定把手稿拿好,只能躲进自己屋子看,不要拿出去。
西安会议开了三天。我是8月24日回到延安的。
张宝泉先生在这期间回了一趟老家宜川,也是24日回到延安的。《最后一个匈奴》手稿于这一天丢失,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
他是上午11点半的时候从宜川到延安。班车停在延安宝塔桥头。下车后,他叫了一辆拉货用的三轮车,坐在车上回教育学院。他那天除了这只黑色手提包以外,还从老家带来了一纸箱西红柿酱。车颠得厉害,他主要的精力,是用手扶着纸箱,不致使玻璃瓶打碎,而将手提包放在车厢的后面。当三轮车行走到大东门时,他扭头向后一看,发现不见了手提包。三轮车拐回来,返身一路寻找,直到宝塔桥,也没找见。他问了路边的一群三轮车工人,大家都说没有看见。
这些我当时都不知道。回到家中,不见宝泉来送稿,我想这倒也好,让我静下来,写第三卷。可是写到10天头上,还不见来送,我就有些纳闷了。我再也写不下去了,身上有一种心惊肉跳的感觉。我到教育学院去找宝泉,宝泉说,稿子让一位朋友去看了。我有些不高兴,督促他赶快要回来。那时我已经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我在家中度日如年,就这样到了9月15日,也就是稿件丢失21天以后。早晨我从床上爬起来,没有洗脸刷牙,正爬在桌子上写稿,这时有人敲门。
进来的是我不认识的一位青年人,穿一身保安服。落座后,他对我说,他是教育学院保卫科的,张宝泉要他来告诉你,你的手稿丢失了,问我怎么办?
面对这个陌生人,我傻了好大一阵。当时我的脸色一定苍白得可怕。好久我才问他,张宝泉为什么不自己来。陌生人说,宝泉怕你打他!我又问,为什么手稿丢失了二十一天之后,才告诉我。陌生人说,这些天来,宝泉四处寻找,实在没有法了,找不到了,才让来告诉你。
陌生人说完,瞅了空子,就走了。
尽管已经有不祥的预感,但是这突如其来的打击是不是还是太大了?
我的头脑在这一刻变得一片空白。我失去了判断力。我在沙发上坐了很久。我有些古怪地笑起来。这手稿不是丢的,是被人偷去了,肯定是被人偷去了!
我明白我得去找那个小偷。要找小偷,得先找到那个三轮车工人,他们要么是一伙,正象俗语所说的那种“连手”,即便不是“连手”,他也会知道不少小偷的情况。而要找到三轮车工人,得先找到乘坐三轮车的张宝泉先生。
我抓了一辆自行车,向教育学院骑去。路上,自行车撞倒了三个人。还有一次,撞到了一辆紧急刹车的汽车的屁股上。
在教育学院,我努力地说服了宝泉,要他陪同我,来到宝塔桥头,找到了那位孱弱而猥琐的三轮车工人。
宝塔桥头停着许多的三轮车,这些三轮车是等那涌涌不断的长途班车停下来,用来拉人拉货的。在没有班车时,三三两两的三轮车工人便蹲在河边。
通过这位三轮车工人,我又找到了三轮车族的首领人物,这是个类似高仓健的面色冷峻的中年人。原来,所有的三轮车工人,都知道小偷是谁。
首领告诉我,那天接这个班车的,一共有三辆三轮。宝泉乘坐的是第一辆,他就在后边的第二辆。有两个小偷,一个骑着车,一个在后车座坐着,他们先是撵三轮车,超过以后,又返回来,在接近三轮的那一刻,后座上坐着的那个,一伸手,将包提了,然后自行车飞驰而去。
宝泉先生听罢,怒气冲冲,扬言要报告公安局,抓小偷,抓三轮车工人。见状,我止住了宝泉的怒气,我说,你可以回去了,以后的所有的事,由我来自理好了。
小偷在白坪山上住。我和这位三轮车首领约好,第二天,我请客,他作陪,和小偷拉一拉,我没有别的意图,一切以找到手稿为目的,保证不给公安局报案,而且无论谁(包括小偷)找到手稿,我将给一笔数量可观的奖金。
为了讨好这位首领,我买了几盒红塔山给他。见有烟可抽,零零散散的三轮车工人都围了上来,我只好再破费一些。
第二天,在宝塔桥北侧的一家小饭馆里,我见到了小偷。
小偷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年轻人,留一个郭富城式的头,马夹,西装裤子,平底布鞋,有着一副令我羡慕的身材。
小偷努力地回忆了一下。回忆起了偷那件黑色手提包的事。那是他那天的第四次出手。他说,偷到手提包以后,他们飞快地来到厕所,打开包,见里面只有几件衣服,几本杂志,就骂了一声“晦气”,将包扔进厕所里去了。我问包里有没有一个大信封,里边装着些写着密密麻麻的小字的废纸。小偷努力地回忆了一阵,说记不清了。
小偷,我,还有一大帮三轮车工人,来到小偷提供的那个厕所。我们找遍了厕所的前边和后边,男厕和女厕,结果空空荡荡,什么也没有。我们又找遍了厕所周围的住户,也没有得到什么情况。
丢失稿件的那阵子,正是郊区的种大白菜季节,因此,每天,厕所里都要来不少的粪车。因此,现在只有一个可能了,那就是拉大粪的郊区农民,有没有可能拣到它。
我动员了全城的小偷,全城的三轮车工人,和我的在城里居住的朋友,开始寻找。我给他们留了我的地址,一旦找到,就送到我家来,一手交稿,一手交钱。小偷提供的是厕所是宝塔小学门口的厕所。担心小偷的记忆有误,除了宝塔小学厕所外,我还在延安城的其它厕所,统统跑了一遍。
每当街上出现一辆拉粪车时,我就疯了似的跑过去,拽住马的缰绳,问掏粪的农民拣到没有拣到那些在他们是废纸一样的东西。
我那些天像个逐臭夫,哪里有臭味就往哪里跑。
还有些热心朋友,在郊区的蔬菜队贴满告示。
就这样一直闹腾到十月五日,当我又往宝塔厕所去了一次,然后顺着南河踽踽独行,回到我四楼居室时,我突然明白了,这是天意,手稿已经永远地丢失了,永远不会再回到我身边了。
我明白自己得凭借记忆,将它重新写出来。中国有一句老话叫“置于死地而后生”,这话仿佛像给我说的一样。
我已经没有最初写书时那种锐气了,现在必须强迫命令,我要强使自己的身体行动。我强令自己每天要完成一万字。
这真是一段令人心惊肉颤的文字,一切想从事文学创作这个行当的人,都应该看看《最后一个匈奴》是如何完成的,然后为自己那必然要下地狱的行径作一次思想上的充分准备。就是这样一本书,血肉里掏捞上来的书,却给他招来了一场全国闻名的官司。
高建群前脚来了西安,后脚就跟进来一场官司。他怕官司,而且怕得要命。
前面说过,贾平凹和高建群都爱吃辣子。本地农民有一则民谣道:葱辣鼻子蒜辣心,只有辣子辣得深,辣了前门辣后门,上到地里辣麦根。爱吃辣子的高建群刚到西安,辣子没有吃上,那年五月,我伴他到延安打官司,路上问他,是不是心里有一种吃了生蒜一样的味道?高建群苦笑着说,曹某人让我吃了一碗蒜拌猪毛,不但辣,而且扎。如果蒜拌猪毛就已经让他又辣又扎了,我还指望着他不要像吃辣子一样,辣了前门辣后门,再到那个地里辣麦根。事情的发展正如大家都知道的那样,后来确实辣了他的麦根,辣到了最深的那个层次。
小说创作,好说是民族的秘史,是人类的灵魂,其实这都是屁话,说到底就是游戏笔墨,调侃世界。我曾说过,亿万人头顶上,政治家是第一位。第一位下面还有两家,一家是科学家,一家是艺术家。科学家终其一生,就是把世间不明白的事情弄明白;而艺术家的所有功劳,都是把明明白白的事情往糊涂上拉。这么左一拉,右一扯,政治家再裁判裁判,一个国家的上层建筑便四平八稳了。
高建群无疑是艺术家中的一员,他生到这个世界上,就干一件把世事弄不明白的事情,硬在他的鸡蛋里挑骨头,他焉有不败之理?
可怜的高建群在几千人的法庭上号淘大哭,走形失态,几近昏迷。有朋友高呼“狗屁法庭”时,又被当场抓了。我们一帮朋友,一边救人,一边捞人。牙咬到痒处,牙便咬断。这场官司,其中只有一个魔鬼在作崇,那就是钱,不管这货色藏的多么深,多么的不愿意挂在嘴上,多么不愿意如妓女掀起门帘,但却实实在在是一个核心。
高建群调省城,这种由于事业上的成功而带来的荣耀,无疑让他喜上眉梢。欣喜之中,他忘记了中国古代哲学中就有福兮祸之所伏的著名论断。一场官司的阴影从延安城中升起,借着西伯利亚强劲的北风向他袭来。当零言碎语传来有人要告他时,他茫然过一阵。曾对我说,陕北人进省城,很多人眼里都冒火。听说有人要告我,拿这种方式开玩笑,可见人家心里面多么不平衡。直到收了延安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他还说,这玩笑开大了,怎么能这么开玩笑呢?玩笑不是这么个开法么!
这是玩笑么?一张盖着鲜红大印的传票告诉他,法庭绝对不是开玩笑的地方。他大梦初醒,明白不管什么样的玩笑一旦开到法庭上,必将要付出惨重的代价。几年前,福建女作家唐敏因写了一部《太姥山妖氛》的纪实中篇小说,发表在《青春》杂志上,被沈珍珠等三人告到厦门市昆明区人民法院。一开始唐敏也以为是开玩笑,直到被带上手铐,判刑一年,赔款两千元,才知道是锅都有两只耳朵,并且都是用铁打成的这么一个简单的道理。
收到传票后距开庭也就剩下了一个礼拜的时间了,高建群竟天真地问:不理他行不行?不去行不行?问了些懂法律的人才知道,不理是不行的。不理可以缺席审判,也可以拘传──就是延安法院来警察铐着被告去法庭。在劫难逃这个有名的成语死扣在他头上,他只好硬着头皮迎战了。
原陕师大学生会主席,报告文学作家石岗先生是一个热血青年,他在研究了起诉状和《最后一个匈奴》的有关章节后认为:这是有人向全国所有从事小说创作作家们的一次挑战,是中国文坛上的一次奇耻大辱;也是对马克思文艺创作理论和毛泽东关于“源于生活,高于生活”、“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创作理论的一次挑战!对于这样的官司,绝不能木木讷讷,一定要为真理而斗争!他作为高建群的辩护人,为了维护法律的公正和尊严,为了维护作家合法的创作权益,为了不给中国文坛带来一个遗害无穷的先例,也和高建群一同来到延安。据说朱熔基总理当年在上海也为作家张士敏办过这样的事情。
原告似乎胜券在握,方方面面都已摆置停当,被告高建群则是临阵磨枪,仓促迎战。从延安当时的舆论看,高建群处于不利状态,这场官司十有八九要输了。打官司是一种成人之间的较量,不是小儿游戏。高建群无法看到原告的档案,也就弄不清究竟是不是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
所幸一开庭,当完成了一些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原告劈头盖脑般地就冲着一个钱字杀了上来,官司开始向着高建群有利一面迅速发展。
发端之初,关心这场官司的人,包括高建群在内,并没有把藏在官司后面的那个钱字看得很重。告的是名誉侵犯,似乎离那个钱字还有一段距离。不承想,这个钱字却按耐不住焦急的心情,一下子就从原告的嘴里冲了出来,而且那么汹涌,那么撒野,一下让人们看到了这场官司的实质。什么名誉权,什么愤慨和痛苦都是扯淡。钱!高建群你赔钱吧!十六万二千元加十六万元,一共三十二万二千元!你掏一半,北京作家出版社也要掏一半!
原告是一条标准的陕北汉子,虽然已经是奔六十岁的人了,但体力尚佳。这三十二万二千元,不管是拾元票还是百元票,相信他都能背起来就跑。对于一个普通老百姓来说,三十二万二千元绝对是一个天文数字。开这么一个狮子大张口,不能不让台下观众席上的三百多名听众嗡嗡了一阵。对于金钱的渴望,似乎是当今中国老百姓普遍的追求。不能说是一件不好的事情。但对金钱的渴望是一回事,能不能拿到手又是另一回事。高建群血里面捞骨头,骨头里炸油水,写了一本四十二万字的长篇小说,究竟拿了多少稿费,能不能满足原告的欲望,在开庭后不到十分钟,便成了法庭调查的一个焦点。
法庭开始调查,有第二被告北京作家出版社作证:《最后一个匈奴》全部稿费五万元,上交个人所得税六千元,以一千本书顶稿费一万二千元,开作品讨论会又用去五千元。高建群实得稿费不足三万元。三万元还不足原告要求索赔的十分之一。这也是原告始料未及的一件事,那么一本轰动全国的长篇小说,才拿了不到三万无,看来口开得是有点太大了。逮捕高建群,让他坐上几年牢,似乎不太可能。举家进省城,老婆孩子虽风光,原本却是个空壳壳,砸锅卖血也油水不大,这官司该怎么打,原告兀自先乱了阵角。在长达五个小时的法庭辩论中,民心一直倾向着高建群。虽然法庭再三强调不准鼓掌,但仍有掌声鹊起。民意不可欺,民意不可侮!高建群写书写掉了十几斤肉,才拿了不足三万无,你原告红口白牙开口就要三十多万,这杆称在老百姓心中太不平衡了。
休庭之后,原告对人说,这官司输就输在我辩护人手里了。念起稿子来都结结巴巴,心劲不足,再打官司,我不要代理人了了
高建群认为自己赢了,大家也觉得他赢了,怎么能不赢呢,连原告的儿子都抱住高建群痛哭失声:我爸老了,你不要和他计较!于是大家便喝酒,便为原告的失策而碰杯。状告高建群名誉侵权本该在侵权上多下功夫,下足功夫,怎地从丹田穴上一下就跳出个钱字来,兀自先乱了。索取之巨与实际成了高山与峡谷的悬殊。不能不使原告灰心丧气。原指望抱个金娃娃,到后来怕连个泥猴也弄不到手,反倒要贴一千元的诉讼费,心疼之状浮于颜表。眼睁睁看着一伙朋友拥了高建群去喝酒。自己身单影孤,尝到了一种孤家寡人的凄凉。
开端如此,后来还是输了。原告调整了战略步署,在姓名,人事关系和经历上下了些功夫,取了些诸如他的狗也一样有名有姓的证据等等,一万多块钱还是拿到手了。
中国文联、中国作协的机关报《文艺报》,在评选九七年文坛10件大事时,将《最后一个匈奴》诉案名列其中。
有关这场官司,高建群在《最后一个匈奴》修订本《前言》中这样写到:
人在社会,种种压力和打击有时会不唤自来。这些压力和打击会将你粉碎和击倒,会让你发疯。每一个社会人都是一个潜在的精神病患者,它的诱因就是压力和打击。
有时我们真想回到人类的天真烂漫的童年去,回到田园牧歌中去。但这只是一厢情愿的事情,面对着汹汹而来的社会,我们还得面对,还得强打精神支撑。你没有理由不活下去,不是?!当有一天偶而思考到这个问题时,你会发现你其实不是为你活着,你是一个角色,这个角色是为家人活着,为单位和同事活着,一言以蔽之,为社会活着。没有办法,你还得活,即使面对压力。
那么,如何排遣这压力,如何四两拨千斤,二指禅一举,将这压力拨到别处,令敌人的子弹射到你身上的时候,不致使你毙命。我有一段阅历,一个千虑之一得,一种从苦难的海洋中刚刚跋涉而出的呻吟与叹喟。好在我今天心情好,有些侃性,就说与读者朋友吧!
我刚刚经历了一场官司,一场文坛的笔墨官司。这官司以我的失败而告终。宣布败诉,继而赔款,这些好像都还是昨天的事。我在这里不想评价这场官司,因为我明白所有发生的事情都是应该发生的,从宿命的意义上讲是劫难,从唯物主义的观点讲这是各种因素综合形成的一种拉力.有过这种经历的文化人我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我这里只想谈的是我是如何战胜这庞大的、冷酷的、给你致命一击的压力的。
一共开过三次庭。第一次开庭,坐在被告席上的我,面对台下的千余名听众,我像一头暴怒而虚弱的狮子,我傻了,愤懑、委屈,“野夫怒气不平处,磨损胸中万古刀”式的情绪牢牢抓住了我。“世界发生了什么事情?人类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作雷霆之怒,抢问天地。
第二次开庭是在半年之后,愤怒这时候已经减弱,我的心中现在充满了一种大悲哀,和对人类失去信心的态度。坐在上诉人的席位上,面对台下的几千名政法学院的学生,我想起北岛的《回答》──假如有一千个殉难者,请把我算作第一千零一名。我还悲凉地想起米兰.昆德拉《玩笑》中的一个情节。米兰.昆德拉说,现在,假如集体表决,要把这个人送上绞刑架,相信所有的人都会举手的──他们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举手,但是他们举手,因为旁边的人也举手的,那叫“集体无意识”。那一整天,一个男人一生中的八个小时,我感到自己像一个被刳光了皮,吊在架子上的羊一样,只能承受目光,没有丝毫的抵御能力,更没有可供你躲藏的角落。
第三次是在第二次的一年之后。汲着苦难的乳汁,我成熟了。我没有被打倒,真的。这个感情如此丰富心灵如此脆弱善良的人终于挺了过来。穿着西装,含着微笑的我坐在“原审被告”的席位上,那沙哑的宣判声在我听来像一首音乐。在这几个小时的开庭时间中,我的“乾坤大挪移”的思维方式形成了,或者说早就在形成之中,只是这一刻,借助这八卦炉火,修炼成仙了。
人们把目光和语词对准了我。因为我是绝对的主角,没有人和我抢镜头的主角,宛如一场婚礼的新郎或是新娘一样。但是我悄悄地为自己做了一个位移,我把主角的身份偷偷地换成了一个观察家的身份。你瞧,我是一位观察家,我正在欣赏这人类奇特的一幕,我这一生真幸福,有幸看到你们没有看到过的东西,而那些沙沙作响的宣判的声音也不会针对我的,它们被我轻轻一拨,打击到后面洁白的墙壁上去了,它们一个字也没有进入到我的心灵。
是的,我就这样保护了自己免受伤害,我就这样心情愉快地活了下来。阅历是一种财富,假如将来我在文学上会有什么成就的话,这次阅历是一个重要的阅历。自此以来,我完全地变成了一个社会生活的观察家,再加上写作,则变成了一个记录者。
在现实的生活中每个人都会遇到一些难事,面对这些难事你不要惊惶,把它交给时间。当敌人的子弹射向你的时候,你不妨移动一下自己的位置。“乾坤大挪移”好像是金庸先生武侠小说中的一个说法。
真诚的话给真诚的你。这是一个人用他的良心和善心给你说话。他的这些话本来是给他的儿子说的,因为正在上中学的儿子太缺少保护自己的能力,他想给他一副铠甲。
活着真好,不是吗?!它可以令我们感受、经历和思考许多事情,包括在人生辞典上屡屡出现的“压力”、“打击”这些可爱的字眼。
官司输了,我骂高建群手贱,小说天马行空,什么不能写,怎么就把你的好朋友写成流氓和黑皮,让人家名扬四海,招摇过市呢?赔钱活该,上辈子欠的!
我骂了他,他便罚我。这次《最后一个匈奴》再版修订时,一本大书推到我面前,让我放下手头的长篇《死巷》,在大热天里受苦,给他修订。但我又愿意干这件事情,说是陕西人,血液里却有山东人的基因。遥想当年,鲁智深救林冲于水火之中,就发生在山东地面上,何等壮烈,让人仰慕至死。我在世上活什么呢?不就是活几个朋友么?馍不熟可以,气不圆不成!
这实在是件吃力不讨好的工作,原作者高建群并没有被气死,气傻。这二年手气特别的好,稿子写的勤,又出了两部长篇:《古道天机》和《愁容骑士》,赔的那一万多元,已成了他的眼角屎,早不在话下了。只是不愿意再提起《匈奴》一书,提起来,就象是想起前世里索命的冤家,提铐的小鬼,脸变颜色,身子发抖。可有出版社执意要再版,不修订,法律上不准出。谁来修订?茫茫中国,舍我好像无合适之人。是油锅我就跳上一回,是妓女,我就睡上一回,不就是掉一层皮,得上一回花病么。《最后一个匈奴》在海内外已成大器,我的文风又和高建群不甚一样,学着他的文字在书页中跳舞,常感到鞋有些不合脚,脚有些不合鞋。脚和鞋都受罪。
我细读了一遍《匈奴》,又重新研究了高氏的其它著作。他有一篇《大顺店》也一样招人耳目。在陕北这片神奇的土地上,只要你通了天地灵秀之气,弯腰便可拾取华美的文章。原作中那三架马车,虽然只在原作中跑了不长的一点路,却也出了一场车祸。若要把这辆三架马车扶正,让它继续上路,就得掐死其中一匹惹祸的黑马,另换一匹上来。换上来的这匹马,从颜色、长相、性别和舌头的长短都不能和原先的那匹黑马有任何血缘上的关系。我何不从大顺店那日本慰安妇的肚子里扯出来一匹?于是我便这样写道:(择日单刊精彩补文,敬请期待。)
改毕,我请出曹雪芹老兄的几个字挂在墙上:满纸荒唐言,谁解其中味?顿觉篷壁生辉,天摇地动。
《大家》有记者约稿,让我写一写高建群。不巧我八十岁的老父亲四天前无疾而终。昨天葬埋了老人,今天就开始写这篇东西。在官司满天飞的当今,我写了高建群,也写了他的官司。落笔之时,我让灵魂走窍。我站在三千公里的高空中,向伏案写字的张敏大喝一声:无聊文人张敏,准备接招吧!
张敏:泥海人尘 || 节选自作家张敏长篇小说《良家妇女》“泥海人尘”篇章一段
高建群从延安调到老城来了。他手里有十几万块钱,林悟了没费多少事,就在幼儿园后边新建的“姑娘楼”上,为他在五楼买了一套房子。所谓姑娘楼,是那些农村姑娘们,出嫁了之后,不愿意离开城市郊区。原先的农业社拿她们也没办法,不给她们分地皮盖房子,便只好用本村的地皮给她们盖几座楼。这种楼,用自家的地皮,又没有各种杂税,价钱就便宜。那里的人都知道林悟了是个作家,作家又引来了一个作家,于是便看在作家的份上,便宜卖给高作家一套。谁知,高建群刚安顿下家小,他的一个朋友便告了他。
林悟了正在写他的长篇小说《泥海人尘》,开首就写道: 我一直弄不清我是哪儿人。面对各式各样几十年里所填的表格,在籍贯那一栏中,我常常犯瓷。我的出生地在老城闫良北边的黄土塬上,那塬下边现在是一个造飞机很有名的地方。可听父亲说,他是我爷爷用独轮车从山东推过来的。查一查词典,那上边说得也很含糊:自身出生或家庭久居的地方。家庭二字若理解成家族,那我们这一族,肯定在山东要长,在陕西要短。
去年春节,山东来了一杆人马,是到陕西修订家谱的。那家谱里居然有我的名字。我的名字后面有个括号,里面填了个举人,又注明是个作家。一时我笑得泪水直淌。再往上查,爷爷是个秀才,爷爷的爷爷居然也是个举人,并娶了刘罗锅(刘墉)的女儿,和一部走红了的电视剧成了亲戚,真是荣兴。这便是本家族最为荣耀的一笔了。本世纪初,陕西地面上,清政府放了一个山东人来当县令。县令来到如今三原富平一带,只见沃野千里,蓬蒿遮天,道一声可惜,便捎信让家乡人来此拓荒。从山东到陕西,漫漫千里路上,一辆辆独轮车吱纽纽乱响,一队队妇道人家扯儿携女紧随其后,沿着黄河故道,死了的就地埋葬,活着的直奔向前。最后在那个被称作泾渭分明的地方安营扎寨。如今,沿石川河向东,一溜儿排开上百个村庄,统统被陕西人称之为山东庄。山东庄里顽固的保留着山东人的习俗,逢年过节,便在太阳下边亮出家谱,祭一祭那次远征,忆一忆那次悲壮的移民史。
山东的一杆人马,嘱我今后再填籍贯时,要填山东省昌邑县高阳街,说那个富丰巷才是我的真正的籍贯。山东人好哇!中华精髓被一条黄河裹泥夹沙,一伙儿流到山东去了。山东人便膀大腰圆,山东人便行侠仗义。隋朝末年有秦叔宝,单雄信;宋朝年间又有宋公明,武二郎。今日再添一个林某人,怕也不会给山东人丢脸。道一声可惜,有些说迟了。四五十年来填过不计其数的表格,改起来岂是容易之事?再填时,就只能填那张死亡通知单了。可那又有什么用?一个生在陕西长在陕西的人,吃了陕西那么多麦子,喝了关中那么多水,就让他老老实实的当一回陕西人死去吧!
在陕西地面上,我三混两混,混成了一个爬格子的人。陕西最少有上万个凭爬格子吃饭的人,没一个人怕我。因为我连作协都没有加入,便不会和他们争尺长寸短。因为没有人怕我,所以我也就不怕人。我有文章在手,稿费在口,有众多朋友肝胆相照,两肋插刀,我怕谁作甚?
林悟了帮高建群买了房子,两个人一时便成了知己。高建群遇上官司,林悟了便想帮他一把。虽然家中七事八事,新建的房子还没有收拾出来,但他也要给高建群帮这个忙。林母惊喜地发现,老头子在和高作家接触的这些日子里,似乎又回到三十多年前的作派了。林悟了原本就不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那年反右时,因为他的言词锋利,观点超前,就被弄了个右派份子。当了右派,被整了几十年。改革了,开放了,整个中国大地也可以谈论人权了。他那颗被冰冻了许久的心脏,遇见高建群之后,就立刻鲜活起来。他认为高建群这场官司必输无疑,但是他还是前前后后为高建群跑个不停。他用笔记录了这场官司的内涵,对于那些没读过《最后一个匈奴》的读者,可以翻过这一节不看。小说不是电视连续剧,不想看,多翻几页也就过去了,并不影响林丽和崔治宽的生死命运。他帮高建群打官司的事,是这样写进他的《泥海人尘》中的: 高建群前脚来了老城,后脚就跟进来一场官司。他怕官司,而且怕得要命。高建群爱吃辣子。陕西农民有一道民谣道:葱辣鼻子蒜辣心,只有辣子辣的深,辣了前门辣后门,上到地里辣麦根。爱吃辣子的高建群刚到西安,辣子没有吃上,那年九月,我伴他到延安打官司,路上问他,是不是心里有一种吃了生蒜一样的味道?高建群苦笑着说,曹某人让我吃了一碗蒜拌猪毛,不但辣,而且扎。如果蒜拌猪毛就已经让他又辣又扎了,我还指望着不要像辣子一样,辣了前门辣后门,上那个到地里辣麦根。事情的发展正如大家都知道的那样,后来确实辣了他的麦根,辣到了他那个最深的那个层次。
小说创作,说到底就是游戏笔墨,调侃世界,用艺术的手法记录民众生活,给后世一组活生生的生活画面。我曾说过,亿万人头顶上,政治家是第一位。第一位下面还有两家,一家是科学家,一家是艺术家。科学家终其一生,就是把世间不明的的事情弄明白;而艺术家的所有功劳,都是把明明白白的事情往糊涂上拉。这么左一拉,右一扯,政治家再裁判裁判,一个国家的上层建筑便四平八稳了。
高建群无疑是艺术家中的一员,他生到这个世界上,就干一件把世事弄不明白的事情,硬在他的鸡蛋里挑骨头,他焉有不败之理?
可怜的高建群在几千人的法庭上嚎啕大哭,走形失态,几近昏迷。有朋友高呼“狗屁法庭”时,又被法院当场抓了。我们一帮朋友,一边救人,一边捞人。牙咬到痒处,牙便咬断。这场官司,其中只有一个魔鬼在作祟,那就是钱,不管这货色藏的多么深,多么的不愿意挂在嘴上,多么不愿意如妓女掀起门帘,但却实实在在是官司的一个核心。
高建群调老城,这种由于事业上的成功而带来的荣耀无疑让他喜上眉梢。欣喜之中,他忘记了中国古代哲学中就有福兮祸之所伏的著名论断。一场官司的阴影从延安城中升起,借着西伯利亚强劲的北风向他袭来。当零言碎语传来有人要告他时,他茫然过一阵。曾对我说,陕北人进省城,很多人眼里都冒火。听说有人要告我,拿这种方式开玩笑,可见人家心里面多么不平衡。直到他收到陕北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他还说,这玩笑开大了,怎么能这么开玩笑呢?玩笑不是这么个开法么!
这是玩笑么?一张盖着鲜红大印的传票告诉他,法庭绝对不是开玩笑的地方。他大梦初醒,明白不管什么样的玩笑一旦开到法庭上,必将要付出惨重的代价。几年前,福建女作家唐敏因写了一部《太姥山妖氛》的纪实中篇小说,发表在《青春》杂志上,被沈珍珠等三人告到厦门市昆明区人民法院。一开始唐敏也以为是开玩笑,直到被戴上手铐,判刑一年,赔款两千元,才知道是锅都有两只耳朵,并且都是用铁打成的这么一个简单的道理。
收到传票后距开庭也就剩下了一个礼拜的时间了,高建群竟天真的问:不理他行不行?不去行不行?问了些懂法律的人才知道,不理是不行的。不理可以缺席审判,也可以拘传──就是延安法院来警察铐着被告去法庭。在劫难逃这个有名的成语死扣在他头上,他只好硬着头皮迎战了。
原陕师大学生会主席,报告文学作家石岗先生是一个热血青年,他在研究了起诉状和《最后一个匈奴》的有关章节后认为:这是有人向全国所有从事小说创作作家们的一次挑战,是中国文坛上的一次奇耻大辱;也是对马克思文艺创作理论和毛泽东关于“源于生活,高于生活”“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创作理论的一次挑战!对于这样的官司,绝不能木木讷讷,一定要为真理而斗争!他作为高建群的辩护人,为了维护法律的公正和尊严,为了维护作家合法的创作权益,为了不给中国文坛带来一个遗害无穷的先例,也和高建群一同来到延安。
原告似乎胜券在握,方方面面都已摆置停当,被告高建群则是临阵磨枪,仓促迎战。从延安当时的舆论看,高建群处于不利状态,这场官司十有八九要输了。打官司是一种成人之间的较量,不是小儿游戏。高建群无法看到原告的档案,也就弄不清究竟是不是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
所幸一开庭,当完成了一些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原告劈头盖脑般地就冲着一个“钱”字杀了上来,官司开始向着高建群有利一面迅速发展。
发端之初,关心这场官司的人,包括高建群在内,并没有把藏在官司后面的那个钱字看得很重。告的是名誉侵犯,似乎离那个钱字还有一段距离。不承想,这个钱字却按耐不住焦急的心情,一下子就从原告的嘴里冲了出来,而且那么汹涌,那么撒野,一下让人们看到了这场官司的实质。什么名誉权,什么愤慨和痛苦都是扯淡。钱!高建群你赔钱吧!十六万二千元加十六万元,一共三十二万二千元!你掏一半,北京作家出版社也要掏一半!
原告是一条标准的陕北汉子,虽然已经是奔六十岁的人了,但体力尚佳。这三十二万二千元,不管是拾元票还是百元票,相信他都能背起来就跑。对于一个普通老百姓来说,三十二万二千元绝对是一个不知头尾的数字。开这么一个狮子大张口,不能不让台下观众席上的三百多名听众嗡嗡了一阵。对于金钱的渴望,似乎是当今中国老百姓普遍的追求。不能说是一件不好的事情。但对金钱的渴望是一回事,能不能拿到手又是另一回事。高建群写了一本四十二万字的长篇小说,究竟拿了多少稿费,能不能满足原告的欲望,在开庭后不到十分钟,便成了法庭调查的一个焦点。
法庭开始调查,有第二被告北京作家出版社作证:《最后一个匈奴》全部稿费五万元,上交个人所得税六千元,以一千本书顶稿费一万二千元,开作品讨论会又用去五千元。高建群实得稿费不足三万元。三万元还不足原告要求索赔的十分之一。这也是原告始料未及的一件事,那么一本轰动全国的长篇小说,才拿了不到三万元,看来口开得是有点太大了。逮捕高建群,让他也坐上几年牢,似乎不太可能。举家进省城,老婆孩子虽风光,原本却是个空壳壳,砸锅卖血也油水不大,这官司该怎么打,原告兀自先乱了阵角。在长达五个小时的法庭辩论中,民心一直倾向着高建群。虽然法庭再三强调不准鼓掌,但仍有掌声鹊起。民意不可欺,民意不可侮!高建群写书写掉了十几斤肉,才拿了不足三万元,你原告红口白牙开口就要三十多万,这杆称在老百姓心中太不平衡了。
休庭之后,原告对人说,这官司输就输在我辩护人手里了。念起稿子来都结结巴巴,心劲不足,再打官司,我不要代理人了。
高建群认为自己赢了,大家也觉得他赢了,怎么能不赢呢,连原告的儿子都抱住高建群痛哭失声:我爸老了,你不要和他计较!于是大家便喝酒,便为原告的失策而碰杯。状告高建群名誉侵权本该在姓名的侵权上多下功夫,下足功夫,怎地从丹田穴上一下就跳出个钱字来,兀自先乱了。索取之巨与实际成了高山与峡谷的悬殊。不能不使原告灰心丧气。原指望抱个金娃娃,到后来怕连个泥猴也弄不到手,反倒要贴一千元的诉讼费,心疼之状浮于颜表。眼睁睁看着一伙朋友拥了高建群去喝酒。自己身单影孤,尝到了一种孤家寡人的凄凉。
开端如此,后来还是输了。原告调整了战略部署,在姓名,人事关系和经历上下了些功夫,取了些诸如他的狗也一样有名有姓的证据等等,一万多块钱还是拿到手了。
我骂高建群手贱,小说天马行空,什么不能写,怎么就把你的好朋友写成流氓和黑皮,让人家名扬四海,招摇过市呢?赔钱活该,上辈子欠的!
我骂了他,他便罚我。这次再版修订时,一本大书推到我面前,让我放下手头的《泥海人尘》,在大热天里受苦。但我又愿意干这件事情,说是陕西人,血液里却有山东人的基因。遥想当年,鲁智深救林冲于水火之中,就发生在山东地面上,何等壮烈,让人仰慕至死。我在世上活什么呢?不就是活几个朋友么?馍不熟可以,气不圆不成!
这实在是件吃力不讨好的工作,原作者高建群并没有被气死,气傻。这半年手气特别的好,稿子写的勤,赔的那一万多元,已成了他的眼角屎,已不再话下了。只是不愿意再提起《匈奴》一书,提起来,就像是想起前世里索命的冤家,提铐的小鬼,脸变颜色,身子发抖。可有出版社执意要再版,不修订,法律上不准出。谁来修订?茫茫中国,舍我好像无合适之人。是油锅我就跳上一回,是妓女,我就睡上一回,不就是掉一层皮,得上一回花病么。《最后一个匈奴》在海内外已成大器,我的文风又和高建群不甚一样,学着他的文字在书页中跳舞,常感到鞋有些不合脚,脚有些不合鞋。脚和鞋都受罪。
我细读了一遍《匈奴》,又重新研究了高氏的其它著作。他有一篇《大顺店》也一样招人耳目。在陕北这片神奇的土地上,只要你通了天地灵秀之气,弯腰便可拾取华美的文章。原作中那三架马车,虽然只在原作中跑了不长的一点路,却也出了一场车祸。若要把这辆三架马车扶正,让它继续上路,就得掐死其中一匹惹祸的黑马,另换一匹上来。换上来的这匹马,从颜色、长相、性别和舌头的长短都不能和原先的那匹黑马有任何血缘上的关系。否则,就又会惹出一场官司。我何不从大顺店那日本慰安妇的肚子里扯出来一匹?于是我便这样写道:
……剩下的那个三分之一,名叫晁无尺。常因无尺二字被叫走音叫成了“无耻”,他便愤愤然,决计要改了这名字。他已经是快三十岁的人了,陕北地面上,凡是识文断字者,很少有人不知道他这名字的来历,改起来也难。他的名和姓不是无源之水,无根之木。那里面藏着一段美丽而辉煌的故事,他绝不是一个等闲之辈。在肤施城里,在肤施城以外的陕北地面上,他的知名度,绝对超过了杨岸乡,也超过了刘梦蝶。他这个奇怪的名字,和黄河边上那个叫天尽头地方上发生的一段传说,有着实实在在的关系。据好事者考证,三十年前,黄河边上,有一帮好汉占山为王,扯起一面抗日的旗帜,专门和黄河对岸,山西中条山下的日本人闹事。常常趁着月色,几条羊皮筏子渡过去,提几颗日本鬼子的人头回来喝酒。一日夜间,在中条山下的草丛里,竟捉住了一个身材丰满的女人。当时那女人正在草丛里方便,天上云遮月,草丛秋虫鸣,不知怎么她就被几条壮汉扑倒,裤子也来不及提,一把青草塞住嘴巴,满腿屎尿被抬到黄河滩,糊里糊涂就被弄到天尽头的山寨里。
山寨里燃起火把,女人吐了嘴里的青草,脱了身上的湿衣,一对大奶头白晃晃闪着亮光,说几句半通不通的中国话,倒让众好汉一个个惊呆。这不是普通的山野女子,是一匹日本或是南韩的大洋马,在军队里当慰安妇,专门用上帝的微笑和魔穴,犒赏作战有功的战士。
山寨里久缺女人,尔格弄来一个,眉眼风骚,又身强力壮,给她一条三八大盖枪,竟能在百步之外打灭香头红火,岂不是上苍派到山寨里的一个女头领?众好汉也没有多少商议,喊一声拜,便齐刷刷跪倒一片。女人漂过洋,渡过海,见过大世面,眼见一帮子男人要抬举自己,倒强似在军营里当个小领班,去管那一群有奶没球的东洋妓女,口里允了,便坐上了山寨的头把交椅。顺着众人的意思,起一个陕北名字叫大顺店,奶头山下山上,尽是众人都可以歇息的地方。
此后,黄河边天尽头的大顺店便扎成大势,山寨里起了规章,立下了纪律,每天日落时分,大顺店将手里的红灯笼递给谁,谁便是她今夜的新郎。天尽头山寨里,大顺店的窑门前,夜夜高悬一只红灯笼,窑里的新郎消魂夺魄,窑外的好汉们咽一口唾沫,只好努力去工作,努力听从大顺店的调遣,时时都盼着那荣耀的红灯笼。
大顺店上山不到半年,那肚皮却一日比一日鼓涨。鼓涨到后来,大厅里议事时,竟不能弯腰去坐那把交椅了,只好站着行令:红灯暂歇,百日为限。
众好汉虽然都是光棍,却也知哓十月怀胎的道理,纷纷猜度女首领肚子里的那货,怕不是中国制造。看首长那肚皮大得吓人,生一个妖怪出来也未曾可知。猜度只管猜度,并不影响大顺店肚皮的继续生长。
忽一日夜半时分,一声惊雷滚过,乌云漫上山顶。俄倾风雨大作。风雨声中,大顺店撕天裂地的叫声盖过了响雷。众好汉站在雨地里,没有大顺店的号令,谁也不敢进去。这时候,平日里给大顺烧坑做饭的老晁头却不管许多,一头扎进大顺店的窑里,搂住她的腰,点亮了火烛,发一声喊,救人要紧,才把众好汉叫到窑里。那一时的大顺店,早乱了平日的方寸,披头散发,眼光凶狠,叉开两条大腿,让众人伸手去扯。一时三刻,竟扯出一个孩子,哇一声哭,窑外的风也不刮了,雨也不下了。众人惊异,知道一个不同寻常的人物诞生了,只怕日后天尽头的兴旺和自已一世的功名,都担在这孩子的身上了。
那孩子扯出来躺在坑沿上,不像一个人,倒像一条大鱼,胳膊大腿理顺直了,竟有一条壮汉的大腿长短。众人觉得这是一个神圣的时刻,应该记下这孩子的实际长度,以便将来对历史也有个交待,于是分头去找尺子来量。偌大的天尽头山寨,要枪有枪,要弹有弹,可就是找不来一把尺子,无法量出这孩子的准确身高来。
大顺店一碗黑糖水喝完,就又恢复了往日军妓的风采,道一声遗憾,便给孩子起了个“无尺”的名字。
无尺这名字叫起来其实也顺口,只是陕北地面上,当时不惯叫二个字的名字,总该有个姓加在前边,才顺理成章。好一个老晁头,全忘了自已俾下的身份,又想着他是冲进大顺店窑里的第一人,便有些居功自傲的嘴脸,血地上一跪,恳求大顺店把自已的晁姓加在孩子的名字前边,也算是晁家没有绝后,在他六十岁这年续上了香火。
大顺店微微一笑,心想也世事也太不公平。在这世上,睡过她的人成千上万,外国人有,中国人也有;大人物有,小人物也有,可就是没有让这个姓晁的老头子沾过她半根杂毛。这老头替她烧坑,替她做饭,每天弯着腰溜墙根走路,因为眼里太熟了,竟没有想起来也让他挂上一回红灯笼。一时心里好生后悔,眼下却也无能为力。就顺一回水,推上一回舟,把这不知谁是父亲的孩子,姓上一回晁吧,冥冥不言之中,也许是前世的缘法呢。
后来有好事者演义,这其实是上苍的一次精巧的着意字排。“晁”字大有讲究。一个“日”字,在陕北话中,就是“X”;下边一个“兆”字,好大一个数字,数也数不清。说白了,这姓氏恰好说明了这孩子是好多好多人“日”出来的。又有好事者考证,老晁头曾有一个外号,叫晁神手。年轻时是个货郎,挑几匹布下乡去卖,从来不带尺子。要几尺几寸,他随手一撕,比尺子量得还准。他当时没有用手去量这孩子,而让大家都去找尺子,就是一个个计谋。就是想让这孩子叫无尺,以合天意。
也是这孩子贵人多遭难,四岁那年,才懂得屎香屁臭,日本人就投降了。日本人投降,天尽头失去了打击的目标,红军便上山收编这支土匪武装,剩下一个不明国籍的大顺店,不好留在中国,就让她和战犯们坐轮船回日本去了。
晁无尺被领到肤施,先在保肓院混了几天,性太野,不习惯,弄得保肓院鸡飞狗跳墙,人见人嫌。恰好有个说书的瞎子老汉,需要一个顽童给他领路,保肓院便打发他跟瞎子老汉走了江湖。
晁无尺得了杂种交配的优势,不独人长得漂亮,脑子更是好用。几年下来,瞎子老汉满肚子唱词全让他滚瓜熟烂学会了。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写诗也会吟。十几岁上,刚解放那阵,他就有诗作在少年报上发表,倒成肤施地区有名的神童。
神童的诗作引起有关方面的注意,建国之初,正要培养一些歌颂红色政权的作家和诗人。恰好有一位北大中文系毕业的大学生,要到陕北体验生活。那大学生功底深厚,在北大就是诗社的才子,这次自费到陕北采风,指望着写一本诗集名扬天下,稳坐中国诗坛的第一把交椅。大学生来到陕北地面,人生地不熟,有关部门把晁无尺介绍给他,正是天造的一双,地设的一对。晁无尺跟上北京的大学生,神童加才子,走遍了陕北的山山峁峁。看着北京大学生日记本上跳出来的诗句,他才知道自己这个神童的尊称是个狗屁。
那日,他们走进毛乌素大沙漠,直奔月芽海子。月芽海子是沙漠中的一派大水。人迹罕见,水鸟成群,正是诗人耍神经的地方。北京大学生来到海子边上,狂呼胡叫,句句成诗。晁无尺紧随其后,忙不迭的用一枝铅笔记录。那大学生一时疯狂,竟扑进海子里游了起来。这沙漠中的海子,看起来风平浪静,水下却有几多危险,水面上游着可以,只要一直身子,双脚就会被细沙吸住,任你再大的力气,越拨越深。这一时的大学生,不明事理地直起身子,就犯了这个忌讳,双手伸向天空时,晁无尺却无法救他。说是无法救,却也并不是真的没有办法,只要告诉大学生,千万不要挣扎,办法还是可以想出来的。
晁无尺一阵手忙脚乱之后,不知怎么的就想起两句最少从唐朝就留下来的古训: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救出大学生对自己有何益?不救他出来对自己又有何不利?心里这样想着,他便在岸上手舞足踏,做出许多挣扎的花样,可怜那北京才子,在细沙中越陷越深,泥沙过了胸口,一口血从嘴里,从鼻孔里射出来,染红了半湖绿水。
北京才子死了。死得合理合法。晁无尺不担一丝干系。北京才子那几个日记本却留在了晁无尺手中。晁无尺用了三天三夜,将那日记本上的上千首诗整理抄出,然后一把火,在土坑里烧了那可能成为罪证的日记本。看着纸变成火,火变成灰,一泡热尿浇上去,火星儿也没有了。栽一棵枣树,秋日里,带钩的刺丛里便有许多醒红的小酸枣,谁见了都眼馋,谁也不敢去摘,那枣刺扎人太毒。
上千首上好的诗作,成了晁无尺后院里的一群羊,哪天想吃了,就吃上一只,不想吃时,就那么养着。每发一首诗,就引来评论界的一阵惊呼:陕北真乃藏龙卧虎之地,三百年前出过李闯王,如今又出了个晁无尺。
晁无尺有如此诗名,焉有不调进文研所的道理?他声名日增,在国际上也有了一些影响。只是愤恨中国字联想太多,一个有名有实的无尺,怎么就叫多事者想到无耻二字上去,于是便要下决心改名字。改个什么名字呢?他常看着自己的脚指甲,异族人是一整块,汉族人是不规则的二瓣,自己的脚指甲却是四瓣,想来自身肯定不凡。再有那大顺店一说,扳指头算,生母还有可能活在世上,于是便给日本驻中国大使馆写信,申请加入日本国藉,并设法寻找生母。
因为动了这番心思,他便决心给自己起一个日本人的名字。有一天在蹲厕时,看见地上早年的一张《参考消息》上面,有一个日本人叫犬养毅。翻译成中国话,就是狗养的硬汉子。对于生母那段不算光彩的经历,他常愤恨在心,这个名字倒也可以泄愤,真是天道酬勤,不用妄费功夫,用那报纸擦了肛门,走出门去,不管你户藉部门同意不同意,他便用犬养毅直呼自己。从此,晁无尺从地球上消失,中国犬养毅开始招摇文坛。
改毕,我请出曹雪芹老兄的几个字挂在墙上:满纸荒唐言,谁解其中味?顿觉篷壁生辉,天摇地动。
在官司满天飞的年代里,替人捉刀,汗流浃背。落笔之时,我让灵魂出窍,我站在三千公里的高空中,向伏案流汗写字的林悟了大喊一声:无聊文人林悟了,准备接招吧!
张敏祖籍是山东。关中地面,顺渭河北岸,密密麻麻地排列着一批山东庄子。据说,民国十八年大旱,陕西境内赤地千里,人民仅存十之五四(见斯诺《西行漫记》),当时关中地面有个县令是山东人,于是从老家,动员来大批移民,以补秦地之空。这是一种人文现象,不独张敏,文化圈中的吴天明、陈爱美都如是。
后来兵荒马乱年月,张敏一家,又有过许多迁徙。他出生在陕西阎良,十岁前长在新疆的哈密。建国初期,举家又迁回陕西,在西安市方新村居住。而今,他一大家子,婆姨一大家子,七狼八虎,成为方新村地面一个大户。
张敏在为他亡母刻的墓志铭中,称自己是“受孕于黄古道,成长在大漠边关”。能这样自嘲的人,叫大幽默。我在一篇文章中曾说,我在西安街道转了一圈,发现至少有一半的男人不懂得幽默。
张敏有文名。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他有一大批小说,震动当时的文坛,其才华横溢,文笔犀利,领陕西文坛一路风骚。八十年代中期以后,兴趣他移,调到西影厂从事编剧,虽有电影《错位》等问世,但终使文坛失去了一片灿烂的风景,令人惋惜。
张敏的疏远文坛,当然也有社会的原因,几年前,在一次讨论会上,陕西文坛的泰斗人物胡采老师说,看到高建群的作品,令我们想起前些年的张敏,看来,我们当年对张敏小说风格的评价,似有不公允之处,我们过多地强调了现实主义创作为陕西小说的主流,而视别的风格为异端,时间证明这是不对的。记得后来,我将这话转告了张敏,张敏很感动,专门去看望了一次这位可敬的老人。
张敏是一位奇人,他的肚子里有许多奇奇怪怪的故事。这些故事都是他的阅历。听他谈吐,我不明白,为什么世界上的蹊跷事,都让他给遇上了。这些事情,个个都可以进《今古奇观》的。俄罗斯有一位天才作家叫左琴科,将自己一段一段的经历,写成一部小说叫《日出之前》;小说成为文坛一枝奇葩。我对张敏说,将你的经历,仿效左琴科的笔法,写出来,多好!这个懒散的人,嘴里答应着,就是不动。
将张敏的经历,挑出两段说说罢。
却说有一次,他在街上闲逛,见一个气功大师。大师天花乱坠,正在那里吹嘘自己的功力。大师说了,将农家的那种双扇门,开圆,他站在五步之外,运动气功,可以让两扇门自动关闭。张敏见说,“哼”了一声,表示不信,双方言语过往一阵后,便提出打赌,并定下赌金一万元。
敲定以后,气功大师提了一万元,一辆出租车坐了,随张敏来到方新村。安排气功大师在家里坐定,张敏便出去四处张罗、凑够一万块钱,然后又领着大师,在方新村四处转悠,后来经大师认定,找到一户人家的那种带木轴的门。
“我就想,你有多大的气,隔着五步远,用五分钟,能将这门合住。你要真有这本事,我算交一万块钱,开一次眼界!”说起这事,张敏这样对我说。
他说那气功大师站在五步以外,微闭双目,运足气力手掌猛地往前一推,高叫一声“关”。叫过以后,众人看时,那门仍开得圆圆的,纹丝不动。如是者三次。五分钟用完了,张敏产生了怜悯之心,他提了个油壶,在门轴上滴了些油,转动了两下,“再给你五分钟吧!”他对气功大师说。
五分钟后,这门依然没有关上。“今天找不着感觉了!认栽!”大师懊丧地说。说罢,丢下一万元,提了个空包,走了。
张敏说他拿了这一万元之后,心想,这是不义之财,将它吃了罢,于是一声吆喝,弟弟、内弟叫了一大帮,“啥贵吃啥”!吃到晚上,一要单,一万三千八百八十八,傻了眼了。只好先交一万块,然后留下儿子当人质,再回家去取那剩下的一路发。
这就是张敏的做派,倜傥豪爽。原想在这里,再写他几件事,比如当武警战士时杀人的经历,比如和蒙古族姑娘摔跤的经历,比如给一本书里填框框的经历,许多许多。奈何篇幅有限,找另外的机会再说罢。
张敏最近有一篇文章,叫《寻找失踪的伟人》,引起轰动,被誉之为主旋律作品,由他与郑定于老师承头写作的三十集电视连续剧《大街小巷》剧本也已告竣。
张敏的夫人方芳,典型的中国式的贤妻良母形象。张敏常叹息曰:“咱他妈的成就不大,就是因为没离婚!”嫂子每听到这话,便把手往门外一指,笑着说:“你走你走!”张敏复叹息声说:“走不了了!老了!十八年老了王宝钏!”
高建群:围绕《最后一个匈奴》的三十件大事记(《最后一个匈奴》三十周年纪念版隆重推出)
一
1979年4月19日,陕西作协恢复名称、恢复活动后的第一次创作会,在西安召开。会上,作者与一位北京女知青相约,合作写一部陕北高原百年史诗。半年以后,这位女知青移民香港,于是这书就由作者独立完成了。出于纪念的缘故,作者在书中收入了这位女知青之前发表在《延安文学》上的一个短篇,作为书之一章。该短篇名曰《最后一支歌》。
二
1988年,作家出版社长篇小说编辑室主任朱衍青女士来信,说她相信写出中篇小说《遥远的白房子》的高建群,如果让他写作长篇来,同样会是一等一的高手。随信寄来出版合同,这样《最后一个匈奴》与作家出版社签约。
三
《最后一个匈奴》在断断续续的写作途中,一部分内容以《经典世纪经典家族经典人物》为名,以中篇小说形式在大型文学期刊《漓江》发表。
四
书中主人公杨作新的冤案,得到彻底平反。我参与了平反通知书的“咬文嚼字”(起草《平反通知书》的是原延安市委组织部长芦为民先生)。真实生活中,杨作新叫刘作新,是著名散文家刘成章的父亲。刘成章先生一直督促我跑动平反这事。平反通知中,将刘作新的入党年月定为1925年,这基于两个原因。一是刘作新曾前往永宁山,给刘志丹将军做过秘书,而刘志丹的入党年月是1925年。其二,查阅当时的国民党陕西《秦声报》,有共党肤施支部书记刘作新在街头演讲的报道,出报时间是1925年。
五
1989年4月,延安文联换届,主席没有选出,我以常务副主席代行主席之职,并兼《延安文学》主编达三年。三年后请辞。挂职黄陵县委副书记,深入生活。
六
1990年秋天,作家出版社朱衍青女士,专程赴延安催稿。她说,把《最后一个匈奴》咬着牙写完,是最大的事情,其他的所有的事情都不是事情。朱女士先去四川成都,搜寻周克芹遗稿,再经西安来延安,找我催稿。
七
1991年7月,与贾平凹、杨争光一起,获中国作协庄重文文学奖。行前,一位青年评论家来家看我,带走了已经完成一半的手稿,说回去阅读,等我西安回来后再还我。
八
手稿因此丢失,我在延安城中疯狂地寻找了半个月以后,终于明白,它永远不会出世了。你不应该被打倒,你要重写。
九
1992年农历的二月初二,父亲去世。父亲住了三个月的医院。看护期间,在病房中,一个方凳立起来,趴在上面写作。一个方凳横放,屁股放在上面。父亲去世后,作者扶灵,将父亲送回关中老家安葬。安葬完毕后,从坟头上站起,直接背着业已写成的《最后一个匈奴》上部,前往北京作家出版社送稿。上部的最后几章,一部分是在出版家、我的好朋友杨志广先生的家中(平安里)完成的,一部分是在东四十条中青社的招待所完成的。
十
回到延安后,继续写作下部。应该是在1992年的7月完成的。写完后精神高度疲惫,情绪完全失控,正像后来我在创作谈中说到的那样,这个失控的航天器还能够回到地面,简直是一件奇迹。
十一
在那个青色的早晨,作者用一个大牛皮纸信封,将书稿装了,然后请延安日报年轻的编辑奥秘搀着我,扶着墙蹒跚地走到南关邮局。书稿寄走后,坐在邮局的长凳上,掏出烟盒里最后的两根烟,一根我抽,一根给了奥秘。然后我把烟盒摊开,给上面拟好以下电文。中国作家出版社朱衍青女士,《最后一个匈奴》已全部完稿。书稿寄出,请查收。中国文坛有一件大事要发生了,让我们做好迎接它的心理准备!我是不可战胜的。好人一生平安。高建群。写完,请奥秘走到窗口,发出。
十二
1992年9月,长篇小说《最后一个匈奴》由作家出版社出版。
十三
严格地讲来,小说出版时间应当稍微靠后一点,即1992年年底。之所以将出版时间提前了一点,是出版社为了赶那一届的茅盾奖评奖。评奖截稿是1992年年底,所以,不光《最后一个匈奴》,别的几家出版社的几部书,也都把出版日期放在1992年年底以前。
十四
长篇小说《最后一个匈奴》座谈会,于1993年5月19日在京召开。主办方是中国作家出版社、陕西省委宣传部、陕西省作协、延安地委和延安行署。
十五
座谈会由作家出版社常务副总编秦文玉先生主持。会上宣读了陈荒煤老人的书面发言。首都评论界大腕们悉数参加。首都各大媒体悉数参加。中科院蔡葵先生给予作品高度肯定。旅英批评家赵毅衡携夫人虹影出席,并就家族小说在中国文学的现象与脉络传承专题发言。阎刚先生以“高原传奇,陕北史诗,异域情调,浪漫风格”为题做了专题发言。发言的专家大咖俱多,这里不一一枚举。作者最后做了答谢发言。
十六
会议提出“陕军东征”这个口号。《最后一个匈奴》,以及随后出版的《白鹿原》,再随后出版的《废都》,再加上《八里情仇》、《热爱命运》,陕西作家这几部厚重之作的出版,掀起了新时期中国文坛的一场大热闹。一时间洛阳纸贵。陕军东征是纸质的文学书籍的最后的辉煌。这以后,随着新媒体的出现和繁荣,纸本书籍就日益边缘化。
十七
“陕军东征”这几个烫手的字眼落实到纸上,是《最后一个匈奴》座谈会的第二天,光明日报的一篇会议报导,消息四个黑体大字:陕军东征!作者是光明日报文艺部主任、散文家韩小蕙女士。该文会后第三天则在陕西日报迅速转载,这是时任陕西省委宣传部长的王巨才特批,并宣布韩小蕙女士为西安荣誉市民。
十八
至于“陕军东征”这几个字最先从谁的嘴里蹦出,并成为会议上大家的谈资。有一次我见到何振邦先生。何老说,是上电梯时,电梯里有阎刚、周明、何西来、白烨、李炳银等一群陕西籍的评论家,他说,你们陕西作家厉害呀,陕军东征。何老还对阎刚、周明说,你们整天写文章,呼吁陕西作家要走出潼关,进军北京,北京才是当代文学的制高点。现在你们的呼吁见效了。
十九
作者1995年7月29日,上调省文联,并随后担任省文联副主席。作者的一位朋友,1995年7月30日一纸诉状,告《最后一个匈奴》名誉侵权。
二十
长篇小说《最后一个匈奴》申报茅盾奖,在最后一轮落选。
二十一
作者在当初接到《最后一个匈奴》样书的第一时间,即给当时那位北京女知青寄去样书,并得到她的美好的真诚的回应。随后,她打发她的三个在延长黑家堡插队的同学,来延安看我。
二十二
《最后一个匈奴》改编的三十五集电视剧,在央视八频道热播,连播三次。随后各地方台跟播。男一号是潘粤明,女一号是刘涛。电视连续剧在播出前,接到广电总局电话,要改个名字,于是作者改成《盘龙卧虎高山顶》。
二十三
央视著名制片人、作家李光达先生在开机仪式上讲话说,如果不把《最后一个匈奴》这部中国文学的红色经典,变成一部电视剧,那是我们中央电视台的失职,是我们电视剧人的羞愧。
二十四
长篇小说《最后一个匈奴》在最初几年的出版发行中,销量达到一百五十万册。作家出版社常务副总编王文平先生对我说,我们出版社九三、九四年的人头工资、季度奖、年终奖,就是靠的这本书,真不敢设想,没有这本书,那一阵子我们的日子该怎么过。该书后来转十月文艺出版社,再转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他们也都有不凡的销量业绩。尤其是,“陕军东征”这几本书,养肥了一批书商,他们成为中国改革开放中较早富起来的一批人。
二十五
该书面世以后,很快台湾汉湘文化出版公司有繁体字竖排版问世,接着香港天地图书出版公司亦有繁体字竖排版问世。前些年,台湾著名出版人,原联合早报文艺版主编陈晓琳先生,又主持出版《高建群文集》七本,《最后一个匈奴》亦位列其中。最近,陈先生主持的三十周年纪念版亦面世。而该书的英文版,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文化工程(已立项),正由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实施。
二十六
小说是虚构的艺术。虽然不提倡对号入座,但是,最近不断有人问作者,那个名叫“黑寿山”的老干部原型是谁。于是作者回答如下。是三个人的名字合在一起的,他们都已经去世了,他们是:黑振东、郝延寿和帝靠山。小说中各取了他们的一部分政绩。
二十七
二零一八年十月,作者在日内瓦联合国世贸总部的演讲中,曾提到《最后一个匈奴》。演讲的标题叫《手的大拇指和脚的小拇指》。作者说,这次欧亚大穿越,丝路万里行,作为文化大使,我带了两本书作为礼物。一本是《最后一个匈奴》,一本是《大刈镰》。《最后一个匈奴》是我很多年前写的一本书,里面有一个细节,写到脚的小拇指。汉民族的小拇指指甲盖是分叉的,分成不规则的两半,中亚各游牧民族的脚指甲则是完整的光滑的一块。我说我的这一说法得到中科院那些民族史,边疆史研究专家们的认可和肯定。
二十八
该书作家出版社出版时,扉页上那个作者穿着一件廉价的西装,站在一座黄土山崖上的照片,就是书稿完成、寄走的第二天,我前往刘志丹将军的家乡志丹县金鼎镇,在那里拍摄的。我在子午岭下面那个名叫麻台的林场,待了七天,才回过神来。苦难的陕北大地啊,我怀着最炽烈的情感,为你写作了一部百年史诗,在说这话的那一刻我热泪盈眶。每一个人都生活在自己的命运中,为这块土地当一次书记官,则是我的命运。
二十九
那个女北京知青,后来和作者还联系过几次。一次是和丈夫的公司,在东莞修了一条街,三十幢楼房,要作者给这楼盘写一个广告词。我记得我写的广告词是:两位北京赴延安插队知青,创业香江;东莞三十幢楼盘,拔地而起。一次是他们打电话给我说,要给延安做一些事情,表达对父老乡亲的感情。作者说,那就建个学校或医院吧!这样我给延安方面打了招呼,请他们协助选地皮,出图纸。学校已经建成,叫光华实验中学。这位女士在我小说中,成了一个角色,叫丹华,而她的丈夫小说中则叫他平头。
三十
作者最后说,速朽吧,我的书;速朽吧,我的人!正像一部电影中的著名台词说的那样:我们是昨日的牛仔,过时的品种,偶尔流落到地球上的外星人。
2022年7月5日于西安
在中亚致敬草原、仰望高山
文/高建群
一、吉尔吉斯斯坦
二、哈萨克斯坦
在天山山系的外伊犁阿拉套山北麓,伊犁河支流大、小阿尔马廷卡河畔,有哈萨克斯坦最大城市——阿拉木图。它位于哈萨克斯坦东南部边境,靠近中国和吉尔吉斯斯坦边境。
阿拉木图是个历史性城市,在一九二九年到一九九一年间为哈萨克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的首府,一九九一年《阿拉木图宣言》在此发表。苏联解体后,阿拉木图成为哈萨克斯坦首都。因为太靠近国境线,距中国霍尔果斯口岸三百七十八公里,与吉尔吉斯斯坦仅一山之隔,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十日,哈萨克斯坦迁都于中北部阿斯塔纳,但阿拉木图仍是哈萨克斯坦的金融、教育等中心。
阿斯塔纳是一座建在旷野上的城市,所有的建筑物几乎都是新的,道路开阔。云彩在城市的上空漂浮,安详、静谧。这些建筑物可以说是五花八样,有欧罗巴风格的建筑,有亚细亚风格的建筑,有东正教的教堂,有中亚地面最大的清真寺,有一座穹庐式的建筑,人们说那是塞族纪念馆,纪念大概两千年前的时候在这片土地上生存过的塞族人。在一座巍峨楼房的顶端,有个北京天安门式的建筑,人们说那是设在阿斯塔纳的北京饭店。
有一条河流名叫伊什姆河,从阿斯塔纳的城中心穿城而过。地理书告诉我们,伊什姆河是额尔齐斯河的一条重要支流(左岸支流),全程一千四百多公里,后来注入额尔齐斯河。
伊什姆河畔眺望阿斯塔纳
因为做过中国边防军士兵的我,曾经有五年的时间,抱着一支半自动步枪,在中国境内的额尔齐斯河流入苏联的河口驻守过,因此对这条河有着很深的感情。由于这个的缘故,我来到这个名叫伊什姆河的河边,望着它一江春水,匆匆北向,心中生出许多的感慨。
哈萨克朋友向我们屡屡推荐他们的民族诗人,现当代文学的奠基者——阿拜(伊布拉希姆·库南巴耶夫)。他们还将中文版的阿拜诗选送我们人手一本。该国一位欧亚大学的教授翻译了厚厚的鲁迅的文集、茅盾的文集,还在报纸上翻译出艾青、余光中的诗歌等等。
我在中哈作家论坛上演讲时,开头正是用了艾青的诗。我说,我从东方来,从山的那边来,踩着早晨的第一滴露珠来,循着天空中神鸟飞行的轨迹,来到我们的兄弟邻邦哈萨克斯坦。
哈萨克斯坦独立纪念碑
三、乌兹别克斯坦
我们从奥什向西进入乌兹别克斯坦,横穿费尔干纳盆地的安集延、纳曼干,到达中亚最大的城市塔什干,也是乌兹别克斯坦首都。
塔什干在苏联时期,曾经叫过另外一个名字——伏龙芝格勒。伏龙芝是苏联杰出的红军统帅、军事理论家,就出生于吉尔吉斯斯坦比什佩克城,也就是今天的比什凯克。苏联为了纪念这个杰出的人物,为了褒扬伏龙芝的功绩,不但以他的名字命名了这个城市,还以他的名字命名了军事学院。
几乎与所有中亚城市一样,塔什干也是铺展在草原上,建筑物也都不高,它最高的建筑物应该就是乌兹别克斯坦的议会大厦,大概有个二十多层。十分宽敞的道路就通向这样一座宽延铺展的城,又有一条河穿城而过,询问得知,这条河就是著名的药杀水的支流。河水十分清澈,将城市分作两岸,再以桥连接。城市里有十分气派讲究的清真寺,也有天主教堂,各种宗教在其中并列着。各不相扰,共存共荣。
离开塔什干,我们在撒马尔罕停驻了一个晚上。撒马尔罕的新城区和老城区,隔着一条马路。所谓老城,它的主要建筑是几座大的清真寺。
我长久地注视着那晚霞消失的方向。僧人玄奘就是在撒马尔罕停驻半年,从那里,顺阿姆河河谷,这帕米尔高原通往五印大地的最大的一个垭口,进入今天的塔吉克斯坦首都杜尚别,今天的阿富汗首都喀布尔,在拜谒了巴米扬大佛以后,进入印度河流域,继而进入恒河流域的。
公元前三百多年的世界伟大征服者亚历山大大帝,大约也正是站在我今天的这个地方,对他的帝国军队说,世界的尽头在哪里?山的那面是什么风景?且让我们去看一看。说完马鞭一挥,顺着阿姆河谷,向帕米尔高原奔去。
他大约也只走到今天的喀布尔城,或者说,还没有到喀布尔城,而在距喀布尔还有一百三十多公里地面。一场大战之后,留下一座名叫亚历山大里亚的城市,然后班师回朝。为了实现他的梦想,他将军队分成了两支,一支顺陆路返回,而另一支,一直穿越五印大地,顺印度河走到阿拉伯湾,然后乘船而返,回到马其顿。
那时,那撒马尔罕老城的建筑,肯定不是我现在看到的这样子的,亚历山大眼中的建筑,张骞眼中的建筑,玄奘眼中的建筑,当是另外的样子。
四、土库曼斯坦
离开撒马尔罕,我们沿着高速公路行进,进入土库曼斯坦,到了中亚最早的城市——老梅尔古城。
老梅尔古城是丝绸之路上一个重要的节点,它的建城距今已经有二千八百多年,它是中亚的第一座城市,也是伊斯兰教进入中亚建立第一座清真寺的城市。老梅尔古城城治非常大,就在大沙漠里、戈壁滩上,四面的城墙,有的是以原有山岗就势而为,有的是在沼泽地或者碱滩堆砌而成。在城的四个角上建有四个角楼,在城的西南方向,就有当年所建的第一个清真寺,在清真寺里有两处相隔离的住宅式建筑,供男、女信徒分别起居。
作家高建群接受土库曼斯坦国家电视台采访
老梅尔古城和位于陕北、匈奴末代王赫连勃勃所建立的统万城一模一样,都是建在荒凉的戈壁滩上,四角都有城楼,都曾借助城治周边的土包、土丘等天然地势来构筑城墙,而且还有一个重要的相似点,就是它们的城墙上都有马面设置。马面就是在构筑城墙时候,预留一些窑洞一样的空间,一半在城墙墙体,另一半突出于城墙,并砌封成密闭的隐藏空间,这里面通常可以暗藏三十六个士兵,以及必要的武器、粮食、水等战备物资,一旦敌人即将登上城头、攻破城池,这个时候把这些空心马面打开,哇的一声喊杀,冲出躲藏的勇士,或使钩镰枪专钩马腿,或者手拿大砍刀,连人带马一齐砍杀,往往能以这样的奇兵扭转战局或者制胜。
现在在统万城残存的城墙上找到十三个马面,在那些已经残破了的城墙上,也一定有马面存在,只是坍塌了而已。我曾专门钻到统万城的马面里面去过,就从城墙的城头上下来,钻进马面里,然后再从马面的侧边小门走出来,很巧妙的城防设置。
我曾经一直以为这种空心马面设置,就是匈奴末代王赫连勃勃创造的。后来又在史书上知道,赫连勃勃统万城所采用的这种城防设置是在他攻破秃发傉檀南凉都城西平城以后,从那里学来的。直到后来我到了中亚,看了老梅尔古城以后,我才明白,原来草原民族的这种筑城设制早在两千八百年前就有了。谁知道到了后来,我又到了榆林神木的石峁遗址,就是距今四千二百年到三千八百年的石峁遗址,它的城治竟然也有马面这种设制,这说明了,就在黄帝部落游走于黄河中上游的时代,很可能就和草原文化沟通着的。
作家高建群在土库曼巴希码头(东边手指处是亚细亚大陆,西边手指处是欧罗巴大陆)
注:文章摘编自《丝绸之路千问千答》
炽热的中亚大地呀,远离海洋的地方,
你明白了这里的文化,如此之燥热的原因,
地中海的上空,风儿在收集着乌云,
那是谁在说了,我是一个在双桅杆船上,
生活惯了的水手,只有在风景中才能获得安详。
我是迈着骑兵的罗圈腿,
一步三蹒跚,走完这漫漫长途的。
在慕士塔格峰下我低头致敬草原,
而在塔里木盆地、费尔干纳盆地我又仰望高山。
——高建群《道路之歌》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