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色的生命意识
文/李天
高建群的小说《白房子》由三部分构成:《遥远的白房子》是作者1987年创作的轰动文坛的中篇小说;《重返白房子》是作者在2000年和2012年两次重返白房子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所感所悟;《在白房子》则是作者抒发的对白房子难以释怀的精神诉求及本书再版时作者激情澎湃的心底之音。书中关于曾经“生活过的土地和岁月”的终身体悟,是其家族传奇小说《大平原》中黑建这个人物故事的补充。对本书的评论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白房子的象征意义和草原游牧文化的视野。“意象在表层是客观的行为经验,在深层则是作家生命意识的隐现”,以下试图从小说中的意象探析生命意识的书写。
生态文学的兴起,奠定了现代性思想观照下区别于传统伦理叙事的生命意识。这种变化体现在文本中是一种自然生命意识的自觉,作家以表现人的自然情感为审美追求。作为诗学术语的意象是通过审美思维创造出来的,融会了主体意趣的形象,小说中的植物、动物和行为类意象是作者建构起的自己的话语空间与表征体系——有关过去的感受上、心理上的经验在心中的重现和回忆。中国古代文人的“哀草木之凋零”,与西方叔本华的“生命意志”说,都对生命表现出了浓厚的悲观意绪与幻灭情感。可以说,生命意识的概念是宽泛的,不同的人对生命的意义、价值的认识和把握不同。本节强调的生命意识无关动物叙事和生死问题,而是探讨在观照生命状态的层面上,作家追忆话语下构建的审美艺术世界。
一、植物类意象构成的生命景观
考察小说中反复出现的植物意象具有文学意义上的价值,探讨其审美特点有助于发掘作家使用这些植物意象的个性特色,通过对不同植物意象的分析,也可以体会到作家情绪的起伏。
在《重返白房子》里,“我”感慨苍耳“属于草原”,并决定重返草原时带上它。《国风·周南·卷耳》中有诗言:“采采卷耳(此处‘卷耳’今名‘苍耳’),不盈顷筐。嗟我怀人,寘彼周行。”这是女子怀念征夫的诗,与作者怀念草原的感情同样激荡。但小说中苍耳意象构成的景观却不仅仅是离愁别绪的凄凉意境,此处被“我”挥动柳条拍击大衣而蹦出的苍耳,生动可爱,带着“我”的经历回忆。当代华裔地理学家段义孚用“大地之爱”或称“恋地情结”(topophilia)一词来指涉对一个地方的爱恋。小说中作者的“苍耳之爱”也许来自伊犁草原,或是塔城草原,抑或阿勒泰草原,作者自身的生命活动构成这些具有生命力的美的景观。于是,苍耳之旅在“我”的感发下变成了一种丰富、复杂、具体的情感体验——苍耳绝不只是一个地理概念,还是一种处于非中心的原始意象。我们无法想象钩状硬刺的苍耳生长在繁华的街道或是城市的柏油马路上该是如何的窘状,同样,我们无法想象荒野和草原上没有苍耳的残缺境地,本质就在于它的野性,这种野性就在于为获取个性化生存而展开的自由性追求中。
葵花意象不仅出现在《遥远的白房子》中,在作者的巅峰力作《最后一个匈奴》中也可见到。后者中杨岸乡与艾芳关于向日葵的话题充满浪漫诗意。而“我”所看到的景观都被设置在戈壁滩,那是“凡·高式的、莫奈式的、一种令人热泪涟涟的”金黄。反复强调金黄色,赋予了主人公对过去尘梦的百感交集,戈壁滩上的大片葵花是作者一生灼烧的激情,这幅生命景观关乎世俗、欲望,关乎爱情、成长,带给人旺盛的生命想象,最终指向理想和信仰。这种心理定式是作者生活阅历、文化修养和气质性格等的心理积淀,所以杨岸乡不愿告诉女孩他到过向日葵花海以及言辞模糊的经历,其实朦胧地观照了“我”在白房子兵团的履历。正如海子《死亡之诗》中的“睡梦的身子上”开满“彩色的葵花”也同样表达了“我”的诗意渴望,即对生命景观的倾心和迷恋。
文学作品中的白杨意象最早可见于北魏时期的墓志铭文,《北魏李伯钦墓志》中用“白杨一晦,松门不昼”表达对先人的无限追思,从某种程度上说也蕴含了对现实的悲观态度,这种情感对后世的影响颇深。如果说《大平原》里被斩断树枝、连根拔起的古槐象征了关于高村平原那份无所依傍的情感归属,那么《遥远的白房子》里挺拔如箭、墨绿斑驳的北屯白杨则代表了这座童话之城的精神延续性,“他们会记住这块不知镰锄为何物的亘古荒原上,翻动第一锹泥土的人”。白杨的意象反映了对现实稍许悲观的落寞,却更传递出对生命生生不息、现代文明下人类身份得以认同的平衡之感。“自然界的每种现象都和某种心灵状态相对应,自然与人的精神之间存在着某种同构”,只有感受到这种生命力的张扬和传承,才能对生命产生真正的敬畏。
《白房子》如画的生命景观中,还有灌木、野苹果树、红柳等各种植物类意象,浸润了中亚细亚土地上特有的西部风情,它们的存在富有深意,是作者有选择性的符号化意象。
二、动物类意象造成的生命体验
在高建群笔下的文学世界中,动物意象构成其小说一道独特的风景,不同动物形象的描绘产生不同的生命体验,对其小说动物意象的解读有利于展示作家创作的独特魅力和思想文化内涵。
马的形象在西部文化中占据重要位置。马是骑士的魂,高建群被誉为浪漫派文学“最后的骑士”,他在马的身上寄托了关于生命的最热烈的思索。小说中老马与烈马的意象对照了“我”不同年龄段的心理体验——年轻的“我”的掉马经历留给一匹叫“白鼻梁”的赤红烈马,不甘心驯服的心理令这匹暴烈的马以同样不甘心的愤怒疾驰,最终甩下“我”。这场人与马的较量,反映了年少时的一种原始野性和真性情。年老的“我”不敢再骑“砍着蹄子、扬鬃尻尾”的烈马,而是只牵了一匹温顺的黑马,这时的“我”是“一个昨日的士兵”,“像一匹老马一样眷恋着旧枥”。这种人马合一的对应关系,体现了年老时对生命的体悟、对生活的思索。借鉴“自我与非我同一说”,即把主观情感投射到客体中,因此马的意象具有无尽的诗意和奔腾的生命力,每一次马蹄声都勾起作家内心深处激情的复苏。
苍鹰的意象自古以来便是诗人自然情怀的一个表征,借鹰喻人,发乘风思奋之心,抒疾恶如仇之志。小说中对于苍鹰的描绘,多设置了戈壁和残月的背景,弥漫着一种古朴的大地意识,流露出浓郁的怀旧色彩和感伤情绪。这种怀旧和感伤不同于于坚的诗歌立场——《献给一个退休的锻工》中老鹰的意象和自然、故乡融为一体,“从高楼大厦中看出他故乡的峡谷”,表达对现实环境污染的激愤,对文明和发展的审视。而《遥远的白房子》里苍鹰无缘无故的凄厉嘶唳,构成了“我”对兵团生活状态的守望,完成了一次思想和情感的小小越轨与回归。关于那片地域生命体验所获得的生态书写,那是一种无法回避和忘却的英雄主义浪漫情怀,具有无限遐魅的余味。
作者对狗鱼的意象进行了一次联想式的描述。在蔚蓝色冰层下,由一条眼神刻满“母亲的忧郁之色”的狗鱼,联想到它从鄂毕河到额尔齐斯河,再幻想到整个鱼群——因为“它们没有祖国”,所以“不必有越境之虞”,“不为任何人承担信义”,“不会有贩卖、阴谋”。结合小说中的《遥远的白房子》部分,马镰刀和道伯雷尼亚由友好相会到经历误会导致的边境之变,这样的背景令狗鱼意象充满意味。“异乡,既可以是空间上的异国他乡,也可以是心灵上的不可跨越”,作者用一种羡慕的口吻叙述了狗鱼自由自在的生命体验,表现的是一种理想化的生活,或者说是放在人为的结构中的生活;也隐喻了现实功利面前人心污浊,反而不如鱼群那样简单自在,表达了一种渴望回归自然、重获自由的忧愁。
这类动物意象作为带有灵性的存在,它们更像一种精神实体,补偿了人类周围世界的体验和情感,“以更加丰富的人生体验,延伸出了更加宽广的生命哲学”。作家赋予了它们浪漫的生命体验,配合小说《白房子》倾向于用朴素的表达体现浪漫的感受。
三、行为类意象表现的生命形式
行为类意象是以人为中心的动作场景,呈现个体生命的真实跃动和生命群体的共振共在,这是对生命形式存在状态的追求。通过对行为类意象序列进行深入解读,可以更深刻地领悟作家开阔宏大的生命境界和寻找自我的人生情怀。
狂欢的落脚点是群体的精神释放状态,具有高度的象征意义。《遥远的白房子》对狂欢场面的描写充满奇情异彩,寄寓了作者对于生命和人性的沉思。中国巡逻兵将酸奶子分享给饥饿的沙俄边防兵,耶利亚的歌舞带动了莫斯科来的士官生以拜节歌或行乞歌表达感谢,于是“无数双皮靴开始轰隆隆地踩动着这一块地面,无数的手臂在挥舞,无数的歌喉里发出各种叫声”,团团灰尘混合着各种味道,中亚细亚最美的白夜下,边防站长马镰刀朗诵出唐朝王翰的《凉州词》:“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沙俄老兵扯开嗓子唱了一首同样悲怆的古歌:“给他订婚的是枪弹!为他祝福的是刺刀!”众兵士用马刀刀背相击,铮铮作响。狂欢作为人类最原始的生命形式,在此表现了两国兵士共同的生命活力和伟大的生命情怀,那一刻的栗色土地上不再充斥利欲和邪念、阴谋和背叛,生命之美对人的震撼不仅仅是悲壮的歌舞,还有这块荒原上跨越国别、建立在人类文明之上的有着原始况味却又通向世界和平希冀的永恒大美。这种群体性生命形式使人解除了束缚,使自然接近了人,也使人接近了人。
斗兽不是暴力的嗜血表演,而是达成崇尚强力和雄健奔放的美学特质的手段。当代作品中人与狼的故事最冲击人视野的当属《狼图腾》,这部小说以狼为叙事主体。《遥远的白房子》也写了人狼相搏的场面,自然的莽力下重点却是凸显人的英雄本色,作者用了四页篇幅描写当年的“草原王”马镰刀在暴风雪的雪原上独战群狼的景象。狼群用包围战术对付形单影只的马镰刀,那只指挥这场恶战的白狼“像个老谋深算的女巫一样”,满怀信心等待美餐,危险处境下马镰刀失手刀落,濒临绝境时昔日忠犬突然赶到并咬死母狼扭转了败局。直到次日异常寒冷的早晨,一位青年牧人用放牧的牛群、马群、骆驼群冲散狼群,才救出了这一人一狗。狼是猛兽中强悍且智慧的种类,人狼相斗的紧张关系背后是生命野性与困境的僵持,于是斗兽成为展现力量的一种生命形式。作者需要通过这场“与狼共舞”塑造马镰刀血性的英雄形象,也需要通过这种强悍、非凡的力量之美传达超越生存意义的一种生命精神的爆破,从而保证自然、生命、信仰组成的生态链条良性循环,肯定和张扬生命意识,更是对一种生态的全面而丰富的表达。
血祭本是藏族先民原始宗教祭祀活动的一种重要形式,《遥远的白房子》中的血祭雪原与宗教和祭祀文化无关,而是源于“兵团人是边境上永不移动的界碑”的一片爱国赤诚。沙俄官员贪婪无耻地利用一张借条,偷换概念敲诈中国的55.5平方千米的土地。马镰刀愧疚不已,带着二十名中国士兵倒提马刀越过边境问罪道伯雷尼亚,沙俄老兵怆然落泪以死谢罪。马镰刀带着这二十颗人头回到中国边防站,“点上蜡烛,洒上酒,在这寒冷的冬夜里,为祖国这块土地作了祭奠”。雪原的日出美极了,二十名中国士兵“面对东方,为自己的失职而哭,为这块荒凉的不再属于自己的土地而哭”,随后拔刀自刎倒在皑皑雪地上。尚血观念和仪式是祖先流传下来的一种生命崇拜仪式,小说中的血祭不是宗教之血而是道义之血、英雄之血和爱国之血,这种对生命尊严感、崇高感的追寻,显现出一种神圣的、艺术的美感,引起人们对人性、生命的反思和对生命激情的召唤。
“一种文化所产生的感受力需要一种基于文化上的诠释”,古代诗词中的行为类意象如登楼、吹笛、折柳,寄寓着诗人、词人的情感表达。小说《白房子》中的行为类意象作为种种生命形式意味深长,追求一种与诗意化背景一致的生命基调,是作家想象和理想的重要载体。
文学中的生命指喻通过审美意象强调对生命的关注和对生命价值的尊重,对生命情调的体认是生命意识的体现。现实如此,文学更如此。高建群的小说《白房子》属于“作家地理”丛书系列之一,支撑“作家地理”哲学意识的是这些极度个人化叙事下的生命意象。之所以称这些生命意识是玫瑰色的,是因为作家最难忘的是那抹玫瑰色的生命图景。《最后一个匈奴》中,自两个风流罪人开始的是“玫瑰色的家族故事”。《白房子》中形容山的颜色潮湿而鲜红,像玫瑰花的颜色;讲述十六医院的全部魅力,也是涂上一层玫瑰色。生命意象,比起这些自然的形态,不仅毫不逊色,甚至更多变化,浪漫得多。“自然界的事物可以看成是符号,符号作为一个提示,根据提示可以发现自然世界各种形式背后深层的意蕴”,现实如此。
总之,《白房子》的文本世界中众多意蕴丰富的意象构成了西部风情的生命景观,产生了绝域大美的狂野生命体验,组成了神圣雄奇的生命形式。由此,高建群笔下玫瑰色的生命意识,在关于中亚细亚的原野上激起了新的想象,有了新的含义,为当代西部文学提供了新的审美经验和艺术范式,使人对生命意识书写的意义有了不同期待。
(作者:李天)
本文选自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高建群研究中心高建群研究论丛卷四《泼墨北国悲壮人生的情感挥洒——高建群中短篇小说研究》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