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的文化内涵
文/田德芳
在中国传统诗文中,对于马的书写历史悠久,可以追溯到《山海经》《易经》《诗经》等典籍。这些传统文献详细记载了中国古代人和马的关系,早期因为自然生产力低下,人对马的速度、彪悍等自然属性产生了崇拜,把马作为图腾就是其标志。祭祀马祖正是马崇拜的一种表现,马祖又称“马王”“龙马”。《孝经》记载:“房为龙马,是马之祖。”按照此说,马祖又是一种星宿的别称,“房”为龙马,而“房”指的是二十八星宿之一的“房宿”,又称作“天驰宿”,在星宿中也为马祖,单列其一,可见马的地位之高,马祖的祭祀活动早在春秋时代就出现了。《周礼·夏官·校人》:“春祭马祖,执驹。”郑玄注:“马祖,天驷也。”贾公彦疏:“马与人异,无先祖可寻,而言祭祖者,则天驷也。”这也开创了马在中国诗文记载中被神化的历史,至今在蒙古族等草原民族中还广泛流传着“马祖”“马王”的传说。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对马的认识逐渐深入,产生了相马术。因为马在政治、军事、交通乃至日常生产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关于马匹管理的一系列规则制度产生,这就是马政。人与马的关系也发生了改变,人对马的情感从单方面的膜拜,转变为人马关系双向互动。在唐诗宋词和明清小说里,既保留着人对马的崇拜之情,也多了人马惺惺相惜等情感表达,以马喻人是最为常见的文艺表现手法。尤其在唐代文学中,人格化的马的诗歌表达比较成熟,寄托了文人的人生追求和价值取向,既有边塞诗中的英雄宝马的慷慨咏志,也有骐骥伏枥、郁郁不得志的病马、老马、慢马的自况,传达了千古文人的伯乐梦。
在叙事性文学发展史中,唐传奇、明清小说以至当代草原书写,关于马的形象更是层出不穷。尤其是在明清小说中,马的故事类型逐渐丰富,既有英雄宝马的传奇故事,也有上级赐马或进献骏马等功利行为。加之受佛教文化的影响,马也承载了佛教文化内涵,如白马驮经的典故等。马的类别多样,既有草原之马、生活之马、战争之马,也有宝马、老马、病马等多元类型,还有与马相联系延展出的鱼、驴等意象。高建群既延续了传统对马的书写模式,如“英雄得宝马”“骐骥虽疾,不遇伯乐”等叙事模式,也赋予了马以现代文化内涵。
一、高建群小说中马的类别
高建群作品中马的形象随处可见,从边地系列小说《遥远的白房子》《伊犁马》到陕北题材的长篇小说《最后一个匈奴》《统万城》等,马既是游牧民族生活的交通工具,更是人类的朋友,是草原生活不可或缺的构成部分。在《我的四次掉马》《马是人类忠诚的朋友》《老兵孟群立》等散文作品中,他表达了对马的喜爱以及人与马之间朋友般的情谊,也抒发了对英雄宝马的豪情。在散文《多瑙河畔的最后一个匈奴》《对马背民族的一种遥祭》等篇目中,作家从个体对马的情感荡漾开去,以礼赞的笔触书写骑在马背上的民族的历史和民族精神。高建群小说中描写的马多为骏马,是马群中的佼佼者,按照其功用则可划分为战争之马、生活之马和文化之马。
(一)战争之马
在《遥远的白房子》《最后一个匈奴》《统万城》等小说中展现了战争年代马的意义、人和马的关系。《遥远的白房子》主要写了清末时期白房子边防站第一任站长马镰刀的故事。结束了草原上风一样的强盗生涯,马镰刀在白房子边防站开启了安稳的生活,每天在界河边骑马巡逻。无论是在中俄边境做走私生意,还是当骑兵站站长,马都是马镰刀的朋友,更是他的战友。当中俄边境战士联欢时,马镰刀给俄方站长道伯雷尼亚写了一张借条,俄方用这张借条向清政府要求割地。马镰刀因为此事被羁押,他以为是道伯雷尼亚算计背叛了他,于是越狱逃离,在冬季的风雪中重返白房子,向对方复仇。趴在马鞍上的马镰刀犹如堂吉诃德一般,行走在茫茫草原。衣服上的汗水混着狼血冻成冰碴子,裹在身上像穿了一身硬铠甲。经过几天的折磨,马镰刀瘦得皮包骨头,眼睛暗淡无光,一旦想到背叛者道伯雷尼亚,他的“眼睛明亮起来,射出两道阴森可怕的野狼般的目光,这目光因为疲惫不堪而显得愈加狰狞”。人和马在这一时刻是合一的,马勇猛有力、彪悍忠诚的特征和马镰刀坚韧忠诚的品格高度契合。
在《最后一个匈奴》的“楔子”和《统万城》中,马作为战争时期的重要工具,是金戈铁马的英雄象征,也是草原原始生命力和野性的体现。在历史上消失的匈奴民族被称为马背上的民族,“他们的马是小而难看的。但它不知道疲乏,走时像闪电一般。是在马上度过他们的一生。……在战场上,他们袭击敌人时会发出可怕的叫声。如果发现有抵抗,他们很快地逃走,但以同样的速度再回来时,则一直向前冲击,推倒在他们面前的一切障碍”。马是匈奴民族雄霸天下必不可少的保障,因而在《统万城》这部匈奴民族史诗般的书写中,高建群开篇对马进行了礼赞,《你看那高贵的马》这一章节对马的三种行走方式——走、颠、奔驰——进行了详细的介绍。马的行走姿势一半靠的是天赋,另一半靠的是骑手用耐心所“压”出来的后天的能力。对马的赞美就是对马背民族的赞美,因为“人类最高贵的征服,乃是对马的征服,是圈养马的那一刻,是以一种优雅的姿态跃上马背的那伟大一刻”。
匈奴人作为马背上的民族,在历史上出现过阿提拉大帝和赫连勃勃两位英雄。阿提拉大帝率领着游牧民族兄弟,曾经动摇了东方农耕文明根基,同时动摇了西方基督教文明根基。赫连勃勃也差点改写东方世界的文明进程。匈奴人从跨上马背的那一刻,就翻开了人类文明的新一页,靠马为脚力,伟大的丝绸之路开辟了,战争的序幕也拉开了。在《统万城》中,小说详细讲述了刘勃勃(后改名赫连勃勃)的成长史,代来城被北魏的三千铁骑攻破,刘勃勃逃过一劫,他杀死敌人,抢来一匹好马,在敌人的追击下,他驱马跳下黄河老崖。这匹马却救了他,把他驮到了黄河对岸,从此他跃上马背,开始了复仇和征服之路。马是英雄的助手、伙伴,一旦发生危险,就像具有神力一般,能把主人从危险中拯救出来。在《三千匹汗血马》和《踩镫上马》两个章节中,作家详细描述了英雄征服宝马的热血场景,赫连勃勃等人对新的伙伴给予了最好的装扮,然后任由马儿奔驰显示力量。同样地,佛教高僧鸠摩罗什则是骑着白马穿越战火与苦难,来到长安草堂寺传播佛法。《统万城》鲜明地体现了英雄与宝马的叙事模式,彰显了马在战争中的重要作用。
(二)生活之马
在中篇小说《伊犁马》中,则主要涉及生活之马。李家勋是复员回家的老兵,他在城市生活中倍感失落。在城市的厕所旁,遇到了菜农和一辆拉粪车。而拉粪车的马是一匹经历了漫长使役岁月而衰老了的小黄马。李家勋认出它就是他在部队时骑的伊犁马。这匹马已经老迈,从部队退役,成为为农家拉粪的牲口,在菜农的鞭打发出悲怆、绝望的哀鸣。人和马的境遇这时候竟然重叠了,城市的草坪无法让人和马驰骋,而昔日的辉煌已去,现实是孤独痛苦的。这唤醒了李家勋对部队生涯的回忆,对青春岁月和爱情的眷恋。
青年李家勋在部队时是意气风发的,他有一匹令人羡慕的伊犁马——小黄马。这匹马“披着一身缎子似的金黄,身上散发着一种干草的甜香气味。有一道白色的印子,烙在它的鼻梁和额头上,然后越过脖子,顺着脊梁,一直通向尾巴根。它的眼睛是明澈的,好像暮春时节第一朵野花的花瓣上擎起的露珠。它的骨架很瘦,很孱弱”。从外形上就可以看出这是一匹上好的马,但是需要压一压、遛一遛。这匹小黄马在五个大汉的抽打下,终于不再溜缰,却有了一个致命的毛病——马失前蹄。而“我”(李家勋)与小黄马一见如故,成为亲密伙伴。“我”骑着它开始了青春和激情的岁月,小黄马也再没有失过前蹄。
小黄马曾经把“我”从马背上跌下去,“我”失去了一颗门牙,却赢得了初恋。在多雪的冬天,有一次“我”换下马倌,赶着马外出让它们寻找食物。结果在戈壁滩一群群伊犁马的呼叫声中,小黄马欲弃我急奔,冲到了一匹母马跟前。“我”从马背上滚了下来,磕掉了一颗牙。而小黄马与马群的头领大黑马进行了激烈的搏斗。最后,“我”终于赶着部队的马群和戈壁滩上的马群回了部队,而黑马马群的主人是一位哈萨克族姑娘乌龙木莎,因此两人相识。一次,苏方直升机巡逻中,惊吓了哈萨克族牧民的马群,而勇敢的乌龙木莎骑马紧紧跟着她的马群,在她用套马绳把直升机套住后,被直升机带离了地面,幸好,小黄马带“我”飞奔而至,接住了坠落的乌龙木莎,从此两个人开始了白马王子和灰姑娘的故事。马在这时是爱情的媒介和见证。
当“我”怀着失意的心情重返草原,重寻昔日温情的时候,乌龙木莎已经不是记忆中的恋人,面对她的功利之心和冷漠态度,“我”失落地选择离开。离开前,“我”去打了木柴,捆在爬犁上往乌龙木莎家运送。结果在冰道上发生了意外,小黄马失前蹄,跪倒在冰道上,而“我”跌下马昏死过去,年老的小黄马用生命救下了归乡的李家勋。埋葬了小黄马,不知是幻境还是真实,李家勋得知小黄马就是马王,而马王鼓励着“我”前行。这时,老马救主体现了现代都市人缺失的无私、忠诚与牺牲精神。马又是哲理和智慧的代表,它对人类生存的反思和历史的眼光让“我”获得了前行的动力。
在《伊犁马》中,无论是李家勋的小黄马,还是乌龙木莎的大黑马,它们都是生活之马,体现着马在人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同时,关于马王的传说和想象,也折射出人类集体无意识中对马的崇拜。
(三)文化之马
在《我的菩提树》等作品中,马具有宗教意义,更偏于文化之马的书写。在高建群为草原书写的作品中寄寓着作家对中国文化的反思,可谓是新时期文学寻根的重要成果。如《最后一个匈奴》既是中国现代革命史,也是人类生存之谜的文化反思;《我的菩提树》既是佛教东传的宗教史,也是丝绸之路文化传播史。马则是文化传播的参与者和见证者,如《西游记》中玄奘西天取经离不开白马的助力。在《我的菩提树》中虽然不像《伊犁马》那样对马进行直接的大篇幅的书写与礼赞,却也写出了马和佛教传播的密不可分的关系。
首先,马在《我的菩提树》中较为突出的是三千汗血宝马的故事中。文中讲述了汉代将军李广利从西域“抢了三万匹汗血宝马回来”,带回长安时“也只剩下三千”。这些宝马对汉代皇帝而言非常珍贵,同时也体现了农耕文化和游牧文化之间的交流与冲突。与马相联系的往往是奔波、流动,反映出游牧文化的特点。在孔子周游列国、老子骑青牛西去等历史故事中,则以牛为交通工具,反映出农耕文化的特征。而战国七雄之一的秦当为西戎的一支,是周朝的牧马人,在东周列国时期,关中平原已经被游牧人深深影响。这也是孔子不入秦的原因之一吧。
其次,在《我的菩提树》中大量的历史故事背后都隐藏着马的踪影,如法显等人的西去取经,鸠摩罗什穿越漫漫河西走廊来到长安,张骞出使西域与丝绸之路的开通等,都离不开马的存在,人类跨上马背,靠马、骆驼作为脚力,才有可能完成跨越洲际的穿越。这条道路沟通了东西方,带来了文化交流、宗教传播、财富流动。
在“第六十颗念珠”中,高建群讲述了草原帝国北魏的汉化,并由此阐发了中华文明的奥秘:“中华文明是由农耕文明和游牧文明两部分组成的,五千年来它迈着左右腿前进,一条腿是农耕文明,另一条腿即是游牧文明。游牧文明不断地为中华文明提供着强劲动力。”“站在长城线外,向中原大地瞭望,你会发觉,史学家为我们所津津乐道的所谓二十四史正史观点,在这里轰然倒地。从这个角度看,一部中华文明史,是农耕文明与游牧文明相互交融、相互促进从而形成的胡汉混血的文明史。每当那以农耕文明为主体的中华文明,停滞不前,趋于衰落,难以为继时,羌笛羯鼓便惊起于北方,游牧民族的马蹄踏破长城,呼啸而来,改朝换代,从而给这个古老东方文明,灌注新的‘胡羯之血’。”这是属于高建群的“第三种历史观”,在他的历史观念中,马是游牧文化的象征。
再次,白马和佛教文化传播密切相关。白马驮载佛经、佛像于永平十年(67)来到洛阳,汉明帝敕令建立寺院以纪念白马驮经之功,僧院被命名为白马寺。白马寺有中国佛教的“祖庭”或“释源”之称。唐代高僧玄奘从长安出发去往五印大地求法,在《西游记》中也被塑造成骑白马西行的形象。这说明白马与佛教的产生和传播密切关联。
另外,马也和爱情紧密相关。汉武帝刘彻马蹄过处,一白衣女子粲然一笑,被汉武帝带回长安未央宫封为钩弋夫人。而这嗒嗒的马蹄是美丽的错误,也让钩弋夫人早早香消玉殒。马与爱情的联系古已有之,也有爱妾换马的风雅故事,在男尊女卑的时代里,马在古人的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甚至高于女性地位,如把专门具有娱乐性质的女性称为“瘦马”。
在高建群的小说中,战争之马、生活之马和文化之马的区分无法截然分开,很多作品对马的叙述都包含两个以上的功能。如《统万城》里面的马主要是战争之马,英雄宝马相得益彰,但同时在“大善之华”鸠摩罗什的经历中也离不开马,马在这条故事线中具有文化传播的作用,尤其是佛教东传的重要意义。另外,在《遥远的白房子》《伊犁马》等小说中,战争之马和生活之马也具有双重性。骑兵部队的生活环境设定,让战争和生活之间的界限相当模糊。如每天骑马训练的马镰刀,骑马拯救乌龙木莎的李家勋,马既是他们保家卫国的工具,又是他们生活中离不开的帮手。
另外,马的意象系列中还有相辅相成的其他意象,如在战争之马的书写中往往还会有鹰、猎犬等,它们共同演绎了英雄豪情。在生活之马的书写中,作家会使用马的延伸或变体,如《最后一个匈奴》中黑白氏回袁家村,骑着一头毛驴;《骑驴婆姨赶驴汉》中频繁出现毛驴意象。另外也有像羊、牛等家畜的书写,体现了农耕文化下的生产生活方式。
二、马的文化内涵
在中国文学对马的漫长书写中,形成了中国文化关于马的“五色”审美意识,即青(木)、赤(火)、黄(土)、白(金)、黑(水)五色,分别对应五行思想,因此,在古今文学作品中的良驹多符合五色审美。张贤亮在《男人的一半是女人》中塑造了与章永璘对话的大青马,高建群在《伊犁马》中书写了小黄马和大黑马,在《我的菩提树》等作品中则有白马。马在中国文学传统中往往是力与美的化身、才与德的结合,高建群小说中对马的书写,既继承了中国传统文学中对马的书写模式,又加入了现代性的反思,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
马是英雄的象征,是作家理想人格的映射,是指引光明的使者。《遥远的白房子》中马镰刀骑着马走在草原上,犹如堂吉诃德一般孤独而勇敢。马是英雄的衬托,在危急时刻拯救主人,如《伊犁马》中老迈的黄马把李家勋抛离了滑道,用生命救下了李家勋。马的善行、忠诚、坚韧、勇敢是英雄的品质,是作家对理想人格的反映。《伊犁马》中李家勋在恍惚中和小黄马对话,才知道它是马王,是神一样的存在。马王用它的睿智言论指引李家勋无惧艰难险阻,向着光明勇往直前。
马是草原文明的象征,体现着崇尚自然、天人合一的文化心理。马的境遇指代的是传统文化和现代文明之间的矛盾,原始野性和现代化进程之间的裂痕。如《伊犁马》中伊犁马的命运和李家勋的经历合二为一,相辅相成。青年时期的李家勋是一夜成名的天才歌唱家,小黄马是草原上少有的骏马,人和马在草原上的生活是自由舒展、充实快乐的。李家勋骑着小黄马巡逻在祖国的边防线,救下过哈萨克族姑娘乌龙木莎,收获了爱情。但是转业离开草原的李家勋来到城市生活,现实加之于身上的伤害,使他失落孤独痛苦,他痛恨城市的厄尔尼诺情绪。青春不再的李家勋偶遇年老的伊犁马,让他渴望重回草原,寻找心灵的寄托。小说在知识者返乡寻找的精神之旅中展现了草原文化和现代文明之间的矛盾,而在现代文明的发展中,草原文化的野性质朴也只存在于记忆里,成为过去的美好之处。
马在古代是宗教文化的载体,在佛教传播的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在《西游记》中,玄奘取经骑的是白马。在高建群的《我的菩提树》中,马是佛教传播的重要媒介,玄奘西行离不开马,而马也是佛教故事的主角。
另外,马还具有婚恋、思念、痛苦、孤独等象征意义。在中国传统诗文中,马与婚恋紧密相关,如《诗经·周南·汉广》中:“之子于归,言秣其马。”而马的疲惫也意味着远行别离,如《诗经·小雅·杕杜》:“四牡瘏痟,征夫不远。”在《伊犁马》中,李家勋和乌龙木莎的相识、相恋及重逢都和马密切相关。《我的菩提树》中那行走在丝绸之路上的苦行僧如法显、鸠摩罗什、玄奘等人,无不是在孤独中前行,在对故土的思念中行走。
三、关于马的书写成因
高建群小说中对马的书写集中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学中的“英雄宝马”模式和“骐骥—士不遇”的感叹,除了骏马、宝马等形象外,也有老马、病马等截然不同的形象。
首先,这种书写模式源于高建群的个人经历。1972年12月14日,十八岁的高建群在家乡临潼何寨公社东高村穿上军装,成为一名军人,从关中平原走向阿勒泰草原。在五年的白房子边防站的生活中,作为一名骑兵,他接触最多的除了战友,就是马。在散文《老兵孟群立》一文中,高建群回忆了自己第一次骑马的经历:“我分得的那匹马在军马登记簿上叫‘白顶门’。顾名思义,它的额头有一团白。除了这点以外,全身都是一种鼠灰色。这是一匹典型的伊犁马,骨架很大。”接下来就是和马培养感情,为它刷毛,然后是配马具,主要有马嚼子、鞍鞯,上面披上鞍子,再系上一前一后两个肚带,套上后鞧,最后就是最重要的时刻——骑马了。老孟详细讲述了骑马的要领和注意事项。而这段描述证明了高建群和马的感情。他骑着马,在中苏边境巡逻了五年。高建群对马的书写来自他对草原生活的怀念,而五年的骑兵生涯形成了他浪漫主义、理想主义的情怀。
其次是社会因素。高建群复员回到平原生活,他的理想主义情怀在现实生活工作中遭受了挫折。而草原生活曾经给予他的游牧文化英雄和农耕文化习俗之间产生了强烈的文化碰撞。因此他以白房子为理想高地,以文学写作的形式思考社会现实问题。《伊犁马》较为鲜明地体现了高建群对草原文化的向往与对马的深厚情感。城市里物欲横流,背叛时有发生,人和人之间缺少基本的信任,高建群在小说中把它称为“厄尔尼诺情绪”。草原和小黄马则是与之相反的草原情绪,尽快归返草原后,虽然昔日的美好已不复存在,但是小黄马始终没有辜负主人,在危难时刻,小黄马救下了他。无形中可以看到社会现实一度让作家对人与人的关系产生了失望,而人和马之间的情感是深厚可靠的,这是作家对理想生活和自我的映射。
最后,高建群对马的书写是对中国文学书写传统的继承。在中国文学中,关于马的书写及文化母题刚好契合了高建群的文学追求和人格理想。这主要体现为他对中国传统文学中“骐骥—士不遇”模式的继承,也夹杂着英雄宝马、爱情见证等叙事母题。在中国传统叙事母题的基础上,高建群又加入了现代反思,对以马为象征的草原文明和城市文明之间的矛盾进行了书写,折射出他对理想人格和和谐人际关系的期盼。高建群在作品中对马进行了浪漫主义的书写,也因此被称为“浪漫派文学最后的骑士”。
高建群作为陕西作家的重要代表,因为白房子边防站的经历,形成了他浪漫主义、理想主义的崇高书写追求。作为曾经的骑兵,他和马有深厚的情感,因此他的文学写作通过马寄予了对人生、社会文化的深切思考,马是作家理想人格的自我映射,是中国式审美的现代表达。高建群在对马的书写中,以独具风格的高氏美学,完成了浪漫主义的表达,创造性地继承了中国文学中关于马的叙事母题,建构起具有独特辨识度的文学物象世界。
(作者:田德芳)